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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溪笔谈】对方方《A和B的故事》的几点质疑(作者修改后重发)

2018-01-07 15:21:00  来源: 微信“21世纪评论”   作者:孟溪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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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湖北省作协主席方方的博文《A和B的故事》,孟溪君早就拜读过了,为了写这篇文,近日又硬着头皮重读了一遍。故事中的A和B,不少方粉早已在跟帖评论中点名道出了他们的真身,分别指作家陈应松和刘继明。对于陈和刘正在打的那桩名誉权官司,文学圈里的人大概很少有人不知道的。孟溪君是先看了《A和B的故事》,才回过头去关注陈刘官司的。把官司的来龙去脉复述一遍太费事儿,还是直接从方方的故事本身聊起吧。

  方方女士写过不少好故事。不过这篇实在算不上什么好故事,自相矛盾,破绽百出,留下了许多不该有的硬伤。

  且听孟溪君一一道来。

  一、B为什么要告A?

  据方方在“故事”里讲,A和B“两人的关系一直很好”,“志趣相投”,“经常在一起说理想谈专业聊人生”,“颇有惺惺相惜、抱团取暖之意味”。不仅如此,A在即将退休之前,还“一直推荐B来接替自己的位置”。“在旁人看来,他们一直是一对铁打的好朋友”。可后来,B匿名把A举报了,爆出了A在经济、生活作风以及政治上涉嫌违纪问题,用方方的话说就是,“能怎么毁A就怎么毁之”......

  但方方在对B进行声讨时,必须有一个前提,即B对A在网上贴出的A的“问题”都是B杜撰和捏造的。事情当然并非如此。按照B——算了,免得绕来绕去,还是直接称刘继明——在答辩状及上诉状披露,他是在湖北省委党校参加培训班期间,有人(省作协高研班学员)向他反映A——陈应松涉嫌违纪的问题之后,才写信向省委巡视组举报的,后因巡视组无反馈信息,才将举报信贴到网上。陈和刘都是党员,陈除了省作协副主席这一职务之外,还担任省作协文学院的院长,据说负责招收签约作家和高研班学员。再加上“案发”时,省委巡视组正在作协巡视,刘的举报行为就显得顺理成章了。

  如果我们认可了刘所说的这个事实,《A和B的故事》就存在为陈洗地和诽谤刘的嫌疑。

  从一般的人际交往和道义讲,不管刘和陈是不是方方故事中描绘的那种“惺惺相惜”的朋友——即便是,但从国家和公义层面看,如果“朋友”涉嫌违法违纪,对之进行揭发举报,舍小义取大义,非但无可指责,还是一种值得肯定和赞扬的正义之举——刘的举报和发帖行为都不可避免地授人以柄,使自己立于危墙之下。但方方不问是非,完全从个人恩怨角度对刘搞道德审判,有正常判断力的人都不会信服。诚然,当下的中国早已不是“我在马路边,捡到一分钱,交给警察叔叔”的时代,所有人都埋头想着发财,名利高于一切,无利不起早。那些高大上的词儿都是文件和场面上的口号,没几个人去当真。但也会有例外,比如刘继明,这个人可能不大接地气,真的信某些“词儿”。

  曾经有人这样描述刘:“在二十多年的写作生涯中,他总是以这种冒犯式的写作,穿过各种强势和流行话语网络的缝隙,努力对时代的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困境作出‘个体性’的审视与表达;而在现实生活中,无论是《都市小说》招标的‘公开信事件’,还是自筹资金创办思想人文杂志《天下》,无不表现出他敢于冒犯既得利益集团以及僵化的文化体制的一贯风格,也表现出他走出书斋,走向现实,践行文化理想的努力。当越来越多的写作者因为被体制招安或资本购买而洋洋得意,或被流行话语迷惑失去独立思考而人云亦云时,刘继明始终以冒犯者的决绝态度,坚定地对抗着鲁迅先生所言的庞大的‘无物之阵”。”(蔡家园:《冒犯者与越界者》)

  作家出版社原总编辑张陵在评论刘继明的新作《人境》时说:“作家推出马垃的形象,并努力塑造,注定了这个人物看上去会远离我们时代的流行观念和理念,也就注定了这个人物不食人间烟火的超然神性。我们甚至会说,这个那么清醒地和现实保持距离的单身男人,是真的存在着吗?他如此高尚的道德的坚持,是我们这个时代真实的‘多余人’吗?”(文艺报《那个仿佛不属于我们这个时代的文学形象》)

  他们都认为,无论是在作品中,还是在现实生活中,刘都是一个“敢于冒犯既得利益集团”的人。这样的人都生活在乌托邦之中,有某种精神洁癖,支配他行为的不是现实利益,而是康德所说的“道德律令”。这样的人在每个时代都有,思想另类、行为乖戾,往往很难见容于时代,堪称“多余人”。张承志就是突出的一例,他守护信仰的坚定性和决绝姿态在中国文坛无出其右,但张早已脱离体制,远离被他视为早已堕落成名利场和“纸上江湖”的文坛。刘不一样,他还侧身于体制内,只要他不愿意同流合污,发生举报引之类的“近身博杀”便不可避免。更何况,他威胁到了别人的奶酪呢?

  讲故事并且把故事讲好,卖个好价钱和给自己带来好名声,是方方女士的看家本领和天职,但要是越过界或是讲砸了,也会成为一桩蚀本的买卖。

  这是孟溪君对《A和B的故事》的第一点质疑。

  二、方方为什么就那么笃信A“没事”?

  “方方为什么就那么笃信A‘没事’?”

  第一次读《A和B的故事》时,这个疑问就在孟溪君脑子里挥之不去。须知,笃信A­——陈应松“没事”,是方方的故事的逻辑起点和终点,没有这个“笃信”,故事没法开笔,也没法结尾。因为方方在故事中所有对B——刘继明的谴责谩骂,都是基于这点。

  但这一“笃信”无论在事实还是逻辑上都难以成立。首先,刘继明检举陈应松“涉嫌违纪”的那些问题,纪检部门并未做出结论,证明陈“没事”和刘的举报信是“捏造”。其次,即使方方不是出于个人成见,心怀叵测地瞎编故事,借机对刘发泄私愤,而是有人——比方说A告知她自己一身清白,这同样站不住脚。常识告诉我们,即使再了解的人,你都无法保证他对你说的话都是真的,何况这个人正在被举报。好比一个小偷,他说自己没偷东西你就信吗?

  出于友情为朋友两肋插刀,公开为朋友说几句话是人之常情,但方方不仅只是“说几句话”,通篇故事混淆是非、主观臆测且“凶狠恶毒”(她骂刘的词汇),仿佛她面对的不是一件许多疑问都未破解,尚在审理和有待调查的案子,而是真相早已大白于天下了;抑或她自己就是法官或纪委官员,在对刘进行最后的审判。

  俗话说,没有无缘无故的恨,也没有无缘无故的爱。孟溪君后来在微博里看到一条评论说,“B也曾经匿名告过方方”,又从陈应松微博里看到一条微博,指刘在帖子里说陈应松在方柳案中是“方方的坚定盟友”,并为方方做过证,这才恍然大悟,方方对刘所有的“仇恨”似乎都从这儿找到了答案。但仔细一想,又觉得不对劲:1、刘既然是“匿名”告方方,这位评论者是如何知道的?难不成是刘本人告诉他的?2、所谓陈应松在方柳案中曾经是方方的“坚定盟友”,曾作过证,但“坚定盟友”也好,“作证”也罢,都不是负面陈述,跟“构陷”扯不上。对于这样的诳言,稍微过过脑子也不会相信,但方偏偏就信了。对于精明过人的方主席,孟溪君自然不敢用“弱智”来解释。那么,答案只有一个,那就是在陈和刘的名誉权纠纷中,陈将方与自己捆挷在一起,结成“统一战线”――陈身为党员,又是当事人,很多话自己不便说,方作为非党员,又是“局外人”,则可以想说啥说啥。对陈来说,是一个再合适不过的代言人。

  ——这并非孟溪君的凭空揣测,而是有证据支持滴。为了写这篇文,我对方、陈、刘的微博认真浏览过,发现方每发一条针对刘的微博,陈都是很快转发,有的还转发多次,那篇《A和B的故事》,像宝物似的一直被他当作置顶微博供奉着,仿佛一面高高飘扬的旗帜,十分引人注目。

  方和陈这种密切的互动,正好佐证了孟溪君的上述分析。

  三、说好的“跟政治无关”,为啥又扯上“极左”?

  孟溪君认为,《A和B的故事》最大的败笔是在最后一段。不妨摘录如下:

  B原本就是某极左网站主笔,一向走左极端。他的背后,站着数家左网的战友。他们有着共同的观点:拥护文革、盛赞朝鲜……。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看来是了。只是B之行为,太过卑劣,可惜了一直充作正经人的极左分子。

  不由设想:极左一伙,仅是为了帮自己人,便不分是非不辩优劣,视卑鄙为高尚,以丑恶当美好,将文明和道义最里层的底裤都扒掉不要,那么,这样的团队,离死还有多远?

  前面方方还说“跟政治无关”呢,怎么一下子扯上“极左”了呢。谁都知道,在当今中国,极左和文革已“全盘否定”。谁要是沾上指定没有好日子过,体制外人士倒没啥,要是党员干部,定你一条“政治错误”算是轻的。在知识圈文化圈同样如此。谁不知道这两个圈现在都是右派英雄们当权啊。方方还给刘加封一顶“极左网站主笔”的头衔,这不就是“能怎么毁人就怎么毁之”吗?尤其那最后一句,杀气腾腾,分明要致对手于死地啊!

  提到微博,孟溪君还想多说几句。方方对刘将陈的微博作为“违反政治规矩”的证据摘录出来,似乎特别不能容忍,又是疾呼“太可怕了”又是“太过卑劣”,嗓门高亢得有点失真。明摆着这是误导吃瓜群众。因为“政治规矩”是针对党员干部而言,对非党群众并无约束力,换句话说,吃瓜群众有的“言论自由”,党员干部是木有滴。这就叫“党要管党”、鱼和熊掌不可兼得。米国也不例外。这一点非党人士方方貌似不大明白或是装不明白,否则不会在她那一亩三分地起劲嚷嚷了。再者,微博是一个公共媒体平台,博主发的每条微博都具有公共性质,没有私密性可言。无论是检举者或是一般读者都有权进行评论或予以摘录。倒是陈本人,忙着大删微博,貌似很心虚,反而为自己“违反政治规矩”提供了证据。不过话又说回来,多少比陈官大得多,名头也大得多的人违规言论尺度更大,也没被追究查处,就陈那些微博言论,即便真违反“政治规矩”,也算不上多大的事。贺卫方也是党员,那么多人举报他,不是除了微博被封,至今木有受到啥处分吗?当然,要是管这事的部门较真,就另当别论了。前不久,山东某大学的副院长邓相超和石家庄市文体局副局长左春和,就是因在微博上发表违规言论,被网民举报后受到撤职查办的。

  去年,方方的长篇小说《RUANMAI》引起争议时,知名时评家郭松民先生曾经在一篇文章中说:

  汪芳主席的特点是,对严肃的政-治、文学问题坚决不予回应,直接就开始人身攻击,并且完全不顾及自己身为女作家的身份,直接就奔下三路去了,可谓气急败坏,口不择言。

  汪芳主席把所有批评她的作者一律称为“左-棍-子”。据我所知,这些批评者中,有充满人文关怀的专业作家,有资深批评家,有大学中文系教授,有德高望重的新四军老战士,有老工人,也有土改时翻身农民的后代,更多的是喜爱文学的普通读者,难道他们都是“左-棍-子”?汪芳主席没有对“左-棍-子”下定义,也没有提出划分标准,看来只要不符合她的心意,不赞同《ruan-mai》思想倾向的,都是“左-棍-子”。

  以孟溪君看,郭先生的话一点也不夸张。跟去年攻击《RUANMAI》批评者不同的是,在《A和B的故事》中,方方将顺序颠倒过来,先搞人身攻击,再搞政治构陷,玩这一套轻车熟路,堪称高手。只不过这样一来,她不仅把自己从用故事搭建的道德高地上拉了下来,使她本已受损的公信度再次打折,还弄巧成拙,把故事彻底讲砸了。

  不过,孟溪君并不认为是方方跟自个儿过不去,有意把故事讲砸,除了政治立场,还因她能力不逮。据我阅读方方小说作品和言论文章的感受,她像许多文学作家一样偏重形象思维,善编故事、细节,但理性思维较弱,知识面也较窄,一旦涉及到思想、政治等话题就难免露拙,除了空喊几句诸如“民主自由”的口号,就是没完没了地给人戴“极左”“文革”的帽子,再不就直奔“下三路”。除此之外,貌似木有别的法子了。而且,她对人和事物总是喜欢下“好”“坏”“善”“恶”的绝对判断,仿佛一个小孩偏要挑成年人才挑得起的担子,让人既觉得好笑,又有几分同情。这样说,对一个老年女作家可能不大恭敬,但我真的有这种感觉。

  最近从刘继明微博上看到消息说,刘要以名誉侵权起诉方。孟溪君一点也不感到意外。对于方主席,别说再当一回被告,就是再输一场官司也算不得什么。和柳忠秧的名誉权案她不是输了吗,又是给高院院长写公开信,又是文坛朋友签名声援,动静够大的,尽管没见把案子翻过来,但人家照样扛着不给柳忠秧“赔礼道歉”,媒体还帮她涂脂抹粉,美其名曰“输了官司,赢了人气”,粉丝照样把她当做偶像一样顶礼膜拜,你能咋的?

  有个朋友发来条微信:“这些年,名人都特喜欢打官司,从余秋雨到崔永元,再到方舟子,一波接着一波。其实打官司挺好玩的,有理的不一定赢,无理的不一定输,跟过家家似的。有理别太当回事,无理也要说出理来。都别太当回事儿。”说的真特么好。孟溪君知道,很多文人把名誉看得比命还要重,常常为此大动干戈,但名誉是一种社会认知,并非哪些人或个别人诋毁几句就改变得了的。法律也不能。

  不过,对吃瓜群众来说,倘若陈、刘案变成了方、刘、陈案,两面三头,犬牙交错,肯定更有看头,抖出的“包袱”说不定会出乎更多人意料。列位就搬把凳子跟在孟溪君后面,等着看大戏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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