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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同尘:请看看土改的生活本身和原生态

2018-04-25 16:14:4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刘同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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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看看土改的生活本身和原生态

——评方方答中华读书报专访之二

  中华读书报:“小说中,您让所有知道往事的人和想知道往事的人,都接不上头。这样的叙述,会不会让读者感觉略显刻意?”

  方方:“我觉得谈不上刻意,因为生活中更多的人事,是一生一世也接不上头的。我们经常与很多秘密擦肩而过。倒是我们过去的小说更多地刻意让他们有一个大团圆的结局。读者或是你本人,都习惯于这样的结局,认为这是自然的。而实际却恰恰相反。在这本书中,我只是希望,与生活本身更接近一点,更原生态一点。”

  方方回答的要害,是“在这本书中,我只是希望,与生活本身更接近一点,更原生态一点。”

  “这本书”写的是土地改革,所谓“与生活本身更接近一点”,“更原生态一点”,那指的就是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土地改革的“原生态”。

  采访者对方方的回答心领神会,把方方的回答作了采访记的标题:《方方我只是希望与生活本身更接近一点》。这更增加了“这本书”对读者的欺骗性!

  请问《软埋》与土改的“生活本身更接近一点”吗?,“更原生态一点”吗?这个问题,必须说清楚。

  请看看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的历史资料

  一,1950年6月6日,中国共产党召开七届三中全会

  毛主席在会上作了《为争取国家财政经济情况的基本好转而斗争》的书面报告。讲了八个问题,第一个问题,就是关于土地改革。摘录于下——

  要获得财政经济情况的根本好转,需要三个条件,即:(一)土地改革的完成;(二)现有工商业的合理调整;(三)国家机构所需经费的大量节减。要争取这三个条件,需要相当的时间,大约需要三年时间,或者还要多一点。全党和全国人民均应为创造这三个条件而努力奋斗。我和大家都相信,这些条件是完全有把握地能够在三年左右的时间内争取其实现的。到了那时,我们就可以看见我们国家整个财政经济状况的根本好转了。

  为此目的,全党和全国人民必须一致团结起来,做好下列各项工作:

  (一)有步骤有秩序地进行土地改革工作。因为战争已经在大陆上基本结束,和一九四六年至一九四八年的情况(人民解放军和国民党反动派进行着生死斗争,胜负未分)完全不同了,国家可以用贷款方法去帮助贫农解决困难,以补贫农少得一部分土地的缺陷。因此,我们对待富农的政策应有所改变,即由征收富农多余土地财产的政策改变为保存富农经济的政策,以利于早日恢复农村生产,又利于孤立地主,保护中农和保护小土地出租者。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999年6月版第70页)

  毛主席在七届三中全会上,除作了书面报告,还发表了讲话。摘录于下——

  我们已经在北方约有一亿六千万人口的地区完成了土地改革,要肯定这个伟大的成绩。我们的解放战争,主要就是靠这一亿六千万人民打胜的。有了土地改革这个胜利,才有了打倒蒋介石的胜利。今年秋季,我们就要在约有三亿一千万人口这样广大的地区开始土地改革,推翻整个地主阶级。在土地改革中,我们的敌人是够大够多的。第一,帝国主义反对我们。第二,台湾、西藏的反动派反对我们。第三,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反对我们。第四,地主阶级反对我们。第五,帝国主义在我国设立的教会学校和宗教界中的反动势力,以及我们接收的国民党的文化教育机构中的反动势力,反对我们。这些都是我们的敌人。我们要同这些敌人作斗争,在比过去广大得多的地区完成土地改革,这场斗争是很激烈的,是历史上没有过的。

  我们当前总的方针是什么呢?就是肃清国民党残余、特务、土匪,推翻地主阶级,解放台湾、西藏,跟帝国主义斗争到底。为了孤立和打击当前的敌人,就要把人民中间不满意我们的人变成拥护我们。这件事虽然现在有困难,但是我们总要想各种办法来解决。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999年6月版第73-74页)

  二,1950年6月14至23日,召开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

  毛主席致开幕词和闭幕词。

  在开幕词中说:“土地改革问题为此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我们希望在此次会议上通过一个土地改革的法案,经中央人民政府批准后付之实施,首先使十余万正在准备进行土地改革工作的干部早日学习这个法案,以便在今年秋后大约有一万万农业人口的地区能够顺利地进行土地制度的改革工作。”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999年6月版第77页)

  在闭幕词中说:“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什么人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他就是革命派,什么人站在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官僚资本主义方面,他就是反革命派。什么人只是口头上站在革命人民方面而在行动上则是另一样,他就是一个口头革命派,如果不但在口头上而且在行动上也站在革命人民方面,他就是一个完全的革命派。战争这一关,已经基本上过去了,这一关我们大家过的都很好,全国人民是满意的。现在是要过土改这一关,我希望我们大家和过战争关一样也过得很好。大家多研究,多商量,打通思想,整齐步伐,组成一条伟大的反封建统一战线,就可以领导人民和帮助人民顺利地通过这一关。”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999年6月版第80页)

  刘少奇同志主管土地改革工作,在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上,作了关于土地改革问题的报告,摘录于下——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要“有步骤地将封建半封建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在去年冬季,人民政府在华北的城市近郊和若干地区,在河南的一半地区,总共约有二千六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实行并且完成了或在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一般地说来,去年冬季所实行的土地改革,已经没有出大的偏差,进行得比较顺利,很少有破坏的事件发生。人民,特别是分得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的农民,对于这种土地改革是满意的。

  除此以外,人民政府和人民解放军又在广大的新解放区进行了肃清土匪、反对恶霸和减租运动,并在许多地区建立了农民协会。据华东和中南两区同志报告:两区农民协会已有约二千四百万会员,并有民兵约一百万。在运动开展的地区,普遍地召集了县、区、乡三级的人民代表会议和农民代表会议,农民积极分子已大批产生,已有三万八千多个乡政权实行了改造,农民群众的觉悟水平已经很快地提高。华东和中南两区并准备在今年冬季以前训练约十八万干部去进行土地改革。因此,我们认为在这些农民运动业已开展并有准备的地区,在今年冬季可以开始实行土地改革。

  现在全中国业已完成或基本上完成了土地改革的地区约有农业人口一亿四千五百万(总人口约一亿六千万),尚有约二亿六千四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总人口约三亿一千万)没有进行土地改革。各地请求在今年冬季实行土地改革的,约有一亿农业人口的地区:华北三百五十万,西北八百万,华东三千五百万到四千万,中南四千七百万到五千六百万。总共约有三百多个县。这是要请求政协全国委员会讨论并请求中央人民政府决定施行的。除此以外,全国还有约一亿六千四百万农业人口的地区不准备在今冬进行土地改革。其中大部分可在一九五一年秋后进行,一部分可在一九五二年秋后进行。最后剩下一小部分地区,其中主要是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则留待以后再说。在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除东北朝鲜族地区和蒙古族地区已经实行土地改革,以及其他若干地区少数民族中已有多数群众要求实行土地改革得予进行外,其余二千万左右人口的少数民族地区在什么时候能够实行土地改革,今天还不能决定。这要看各少数民族内部的工作情况与群众的觉悟程度如何,才能决定。我们应该给予各少数民族以更多的时间去考虑和准备他们内部的改革问题,而决不可性急。我们提出的土地改革法草案亦规定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这就是说,我们准备从今年冬季起,在两年半到三年内,只是在基本上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而不是全部地完成全国的土地改革。这是我们的一个大体的计划。这个计划如果能够实现,那就是中国人民一个极为伟大的历史性的胜利。那就不能算是很慢而算是很快地完成了中国革命中一个最基本的历史任务。

  我们在今后的土地改革中,不能容许混乱现象的发生,不能容许在偏向和混乱现象发生之后很久不加纠正,而必须完全依照中央人民政府和各级人民政府所颁布的法令及其所决定的方针、政策和步骤,有领导地、有计划地、有秩序地去进行。因为我们今后的土地改革是历史上最大规模的土地改革,只有这样,才能符合最大多数人民的利益。

  为了有领导有秩序地去进行今后的土地改革,中央人民政府必须颁布一个土地改革法及其他若干文件。中共中央已经起草了一个土地改革法草案提交政协全国委员会,请全国委员会审查和讨论,以便取得共同一致的意见,然后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建议,由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颁布施行。我想就这个草案和今后土地改革中若干应该注意的事项,提出以下一些问题来加以说明。

  为什么要进行土地改革

  土地改革的基本内容,就是没收地主阶级的土地,分配给无地少地的农民,这样,当作一个阶级来说,就在社会上废除了地主这一个阶级,把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改变为农民的土地所有制。这样一种改革,诚然是中国历史上几千年来一次最大最彻底的改革。

  为什么要进行这种改革呢?简单地说,就是因为中国原来的土地制度极不合理。就旧中国一般的土地情况来说,大体是这样:占乡村人口不到百分之十的地主和富农,占有约百分之七十至八十的土地,他们借此残酷地剥削农民。而占乡村人口百分之九十以上的贫农、雇农、中农及其他人民,却总共只占有约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土地,他们终年劳动,不得温饱。这种情形,经过了最近十余年来的抗日战争和人民解放战争之后,是有了一些变动,除开已经实行了土地改革的地区不说外,有一些地区的土地是更加集中在地主的手中,例如四川等地区,地主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七十至八十。而在另外一些地区,例如长江中游和下游地区,土地占有情况则是有一些分散的。根据我们最近在华东及中南一些乡村的调查材料来看,一般的情况大体是这样:地主占有土地及公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五十,富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至十五,中农、贫农、雇农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十至四十,小土地出租者占有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乡村中全部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六十至七十。富农出租土地约占百分之三至五,富农自耕土地约占百分之十。这就是说,乡村中百分之九十的土地是中农、贫农及一部分雇农耕种的,但他们只对一部分土地有所有权,对大部分土地则没有所有权。这种情况,仍然是很严重的。这就是我们民族被侵略、被压迫、穷困及落后的根源,是我们国家民主化、工业化、独立、统一及富强的基本障碍。这种情况如果不加改变,中国人民革命的胜利就不能巩固,农村生产力就不能解放,新中国的工业化就没有实现的可能,人民就不能得到革命胜利的基本的果实。而要改变这种情况,就必须按照土地改革法草案第一条的规定: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这就是我们要实行土地改革的基本理由和基本目的。

  (《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第1册,中央文献出版社1992年5月第一版,第287页)

  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废除地主阶级封建剥削的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的土地所有制,借以解放农村生产力,发展农业生产,为新中国的工业化开辟道路。[1]

  第二章 土地的没收和征收

  第二条 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

  第三条 征收祠堂、庙宇、寺院、教学、学校和团体在农村中的土地及其他公地。但对依靠上述土地收入以为维持费用的学校、孤儿院、养老院、医院等事业,应由当地人民政府另筹解决经费的妥善办法。

  清真寺所有的土地,在当地回民同意下,得酌予保留。

  第四条 保护工商业,不得侵犯。

  地主兼营的工商业及其直接用于经营工商业的土地和财产,不得没收。不得因没收封建的土地财产而侵犯工商业。

  工商业家在农村中的土地和原由农民居住的房屋,应予征收。但其在农村中的其他财产和合法经营,应加保护,不得侵犯。

  第五条 革命军人、烈士家属、工人、职员、自由职业者、小贩以及因从事其他职业或因缺乏劳动力而出租小量土地者,均不得以地主论。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不超过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百分之二百者(例如当地每人平均土地为二亩,本户每人平均土地不超过四亩者),均保留不动。超过此标准者,得征收其超过部分的土地。如该项土地确系以其本人劳动所得购买者,或系鳏、寡、孤、独、残废人等依靠该项土地为生者,其每人平均所有土地数量虽超过百分之二百,亦得酌情予以照顾。

  第六条 保护富农所有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富农所有之出租的小量土地,亦予保留不动;但在某些特殊地区,经省以上人民政府的批准,得征收其出租土地的一部或全部。

  半地主式的富农出租大量土地,超过其自耕和雇人耕种的土地数量者,应征收其出租的土地。富农租入的土地应与其出租的土地相抵计算。

  第七条 保护中农(包括富裕中农在内)的土地及其他财产,不得侵犯。

  第八条 本法规定所有应加没收和征收的土地,在当地解放以后,如以出卖、出典、赠送或其他方式转移分散者,一律无效。此项土地,应计入分配土地的数目之内。但农民如因买地典地而蒙受较大损失时,应设法给以适当补偿。

  第九条 地主、富农、中农、贫农、雇农及其他农村社会阶级成分的合法定义,另定之。

  第三章 土地的分配

  第十条 所有没收和征收得来的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除本法规定收归国家所有者外,均由乡农民协会接收,统一地、公平合理地分配给无地少地及缺乏其他生产资料的贫苦农民所有。对地主亦分给同样的一份,使地主也能依靠自己的劳动维持生活,并在劳动中改造自己。

  第十一条 分配土地,以乡或等于乡的行政村为单位,在原耕基础上,按土地数量、质量及其位置远近,用帛补调整方法按人口统一分配之。但区或县农民协会得在各乡或等于乡的各行政村之间,作某些必要的调剂。在地广人稀的地区,为便于耕种,亦得以乡以下的较小单位分配土地。乡与乡之间的交错土地,原属何乡农民耕种者,即划归该乡分配。

  第十二条 在原耕基础上分配土地时,原耕农民自有的土地不得抽出分配。原耕农民租入的土地抽出分配时,应给原耕农民以适当的照顾。应使原耕农民分得的土地(自有土地者连同其自有土地在内),适当地稍多于当地无地少地农民在分得土地后所有的土地,以使原耕农民保持相当于当地每人平均土地数的土地为原则。

  原耕农民租入土地之有田面权者,在抽动时,应给原耕者保留相当于当地田面权价格之土地。

  第十三条 在分配土地时,对于无地省地人口中若干特殊问题的处理,如下:

  一、只有一口人或两口人而有劳动力的贫苦农民,在本乡土地条件允许时,得分给多于一口人或两口人的土地。

  二、农村中的手工业工人、小贩、自由职业者及其家属,应酌情分给部分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但其职业收入足以经常维持其家庭生活者,得不分给。

  三、家居农村的烈士家属(烈士本人得计算在家庭人口之内)、人民解放军的指挥员、战斗员、荣誉军人、复员军人、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及其家属(包括随军家属在内),均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但人民政府和人民团体的工作人员,得视其薪资所得及其他收入的多少与其对于家庭生活所能维持的程度,而酌情少分或不分。

  四、本人在外从事其他职业而家属居住农村者,其家属应酌情分给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其职业收入足以经常维持其家属生活者,得不分给。

  五、农村中的僧、尼、道士、教士及阿訇,有劳动力,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而无其他职业维持生活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六、经城市人民政府或工会证明其失业的工人及其家属,回乡后要求分地而又能从事农业生产者,在当地土地情况允许的条件下,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七、还乡的逃亡地主及曾经在敌方工作现已还乡的人员及其家属,有劳动力,愿意从事农业生产以维持生活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八、家居乡村业经人民政府确定的汉奸、卖国贼、战争罪犯、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及坚决破坏土地改革的犯罪分子,不得分给土地。其家属未参加犯罪行为,无其他职业维持生活,有劳动力并愿意从事农业生产者,应分给与农民同样的一份土地和其他生产资料。

  第十四条 分配土地时,得以乡为单位,根据本乡的土地情况,酌量留出小量土地,以备本乡情况不明的外出户和逃亡户回乡耕种,或作本乡土地调剂之用。此项土地,暂由乡人民政府管理,租给农民耕种。但所留土地最多不得超过全乡土地的百分之一。

  第十五条 分配土地时,县以上人民政府得根据当地土地情况,酌量划出一部分土地收归国有,作为一县或数县范围内的农事试验场或国营求救农场之用。此项土地,在未举办农场以前,可租给农民耕种。

  第四章特殊土地问题的处理

  第十六条 没收和征收的山林、鱼塘、茶山、桐山、桑田、竹林、果园、芦苇地、荒地及其他可分土地,应按适当比例,折合普通土地统一分配之。为利于生产,应尽先分给原来从事此项生产的农民。分得此项土地者,可少分或不分普通耕地。其分配不利于经营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原有习惯,予以民主管理,并合理经营之。

  第十七条 没收和征收之堰、塘等水利,可分配者应随田分配。其不宜于分配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原有习惯予以民主管理。

  第十八条 大森林、大水利工程、大荒地、大荒山、大盐田和矿山及湖、沼、河、港等,均归国家所有,由人民政府管理经营之。其原由私人投资经营者,仍由原经营者按照人民政府颁布之法令继续经营之。

  第十九条 使用机器耕种或有其他进步设备的农田、苗圃、农事试验场及有技术性的大竹园、大果园、大茶山、大桐山、大桑田、大牧场等,由原经营者继续经营,不得分散。但土地所有权原属于地主者,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得收归国有。

  第二十条 没收和征收土地时,坟墓及坟场上的树木,一律不动。

  第二十一条 名胜古迹,历史文物,应妥为保护。祠堂、庙宇、寺院、教堂及其他公共建筑和地主的房屋,均不得破坏。地主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不合农民使用者,得由当地人民政府管理,充作公用。

  第二十二条 解放后开垦的荒地,在分配土地时不得没收,仍归原垦者耕种,不计入应分土地数目之内。

  第二十三条 为维持农村中的修桥、补路、茶亭、义渡等公益事业所必需的小量土地,得按原有习惯予以保留,不加分配。

  第二十四条 华侨所有的土地和房屋,应本照顾侨胞利益的原则,由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或省人民政府依照本法的一般原则,另定适当办法处理之。

  第二十五条 沙田、湖田之属于地主所有或为公共团体所有者,均收归国家所有,由省以上人民政府另定适当办法处理之。

  第二十六条 铁路、公路、河道两旁的护路、护堤土地及飞机场、海港、要塞等占用的土地,不得分配。已划定线路并指定日期开辟的铁路、公路、河道及飞机场等应保留土地者,须经省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第二十七条 国家所有的土地,由私人经营者,经营人不得以之出租、出卖、或荒废。原经营人如不需用该项土地时,必须交还国家。

  第五章土地改革的执行机关和执行方法

  第二十八条 为加强人民政府对土地改革工作的领导,在土地改革期间,县以上各级人民政府,经人民代表大会议推选或上级人民政府委派适当数量的人员,组织土地改革委员会,负责指导和处理有关土地改革的各项事宜。

  第二十九条 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区、县、省各级农民代表大会及其选出的农民协会委员会,为改革土地制度的合法执行机关。

  第三十条 土地改革完成后,由人民政府发给土地所有证,并承认一切土地所有者自由经营、买卖及出租其土地的权利。土地制度改革以前的土地契约,一律作废。

  第三十一条 划定阶级成分时,应依据中央人民政府颁布的划分农村阶级成分的决定,按自报公议方法,由乡村农民大会,农民代表会,在乡村人民政府领导下民主评定之。其本人未参加农民协会者,亦应邀集到会参加评定,并允许其申辩。评定会,由乡村人民政府报请区人民政府批准。本人或其他人如有不同意见,得于批准后十五日内向县人民法庭提出申诉,经县人民法庭判决执行。

  第三十二条 为保证土地改革的实行,在土地改革期间,各县应组织人民法庭,用巡回审判方法,对于罪大恶极为广大人民群众所痛恨并要求惩办的恶霸分子及一切违抗或破坏土地改革法令的犯罪,依法予以审判及处分。严禁乱捕、乱打、乱杀及各种肉刑和变相肉刑。

  人民法庭的组织条例,另定之。

  第三十三条 在土地改革完成以前,为保证土地改革的秩序及保护人民的财富,严禁一切非法的宰杀耕畜、斫伐树木,并严禁荒废土地,破坏农具、水利、建筑物、农作物或其他物品,违者应受人民法庭的审判及处分。

  第三十四条 为保障土地改革一切措施符合于绝大多数人民的利益及意志,各级人民政府应负责切实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农民及其代表有在各种会议上自由批评及弹劾各方各级的一切工作人员的权利。侵犯上述人民权利者,应受法律制裁。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本法适用于一般农村,不适用于大城市的郊区。大城市郊区的土地改革办法,另定之。

  本条所称的大城市,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按城市情况决定之。

  三十六条 本法不适用于少数民族地区。但在汉人占多数地区零散居住的少数民族住户,在当地土地改革时,应依本法与汉人同等待遇。

  第三十七条 本法不适用于土地改革业已基本上完成的地区。

  第三十八条 凡在本法公布后开始施行土地改革的地区,除本法第三十五、第三十六及第三十七条所规定之地区外,均须按照本法施行。各地何时施行土地改革,由各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及省人民政府以命令规定并公布之。

  第三十九条 本法公布后,各省人民政府应依本法所定原则及当地具体情况制定当地土地改革实施办法,提请大行政区人民政府(军政委员会)批准施行,并呈报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备案。

  第四十条 本法经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通过后公布施行。

  (1950年6月28日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1950年6月30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发布命令公布施行)

  三,土地改革进行中,为了让民主人士、民主党派了解土地改革的真实情况,毛主席决定组织民主人士参观或参加土改、镇反工作。为此给各地领导同志,发了两次电报——

  漱石、子恢、小平、仲勋[1]同志:

  民主人士及大学教授愿意去看土改的,应放手让他们去看,不要事先布置,让他们随意去看,不要只让他们看好的,也要让他们看些坏的,这样来教育他们。吴景超、朱光潜[2]等去西安附近看土改,影响很好。要将这样的事例教育我们的干部,打破关门主义的思想。

  毛泽东  三月十八日

  华东、中南、西南、西北、华北各中央局,并转分局、省委、区党委、大中市委及地委:

  除抗美援朝工作必须和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一起去做不必再说外,土改、镇反两项工作,也必须使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参加,越多越好。请你们计划一下,在今年夏、秋、冬三季的土改工作和镇反工作,从各大城市中等城市分几十批组织各民主党派、民主人士、教授、教员、资本家下乡去参观,或参加工作。只要他们愿意去,就要欢迎他们去。不要怕他们去,不要向他们戒备,因为他们不是反动派。好的坏的,都让他们去看,让他们纷纷议论,自由发表意见,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至于城市中的镇反工作,更要让他们参加,整个城市的人民都要讨论镇反工作,大家注意对付反革命。下面是川西区党委的报告,请你们看一看。

  毛泽东  三月三十日  根据手稿刊印。

  注释

  [1]漱石,即饶漱石,当时任中共中央华东局第一书记。子恢,即邓子恢,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第三书记。小平,即邓小平,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南局第一书记。仲勋,即习仲勋,当时任中共中央西北局第一书记。

  [2]吴景超(一九○一——一九六八),安徽歙县人,当时是清华大学社会学系教授。朱光潜(一八九七——一九八六),安徽桐城人,当时是北京大学西方语言文学系教授。

  (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999年6月版第152-153页)

  毛主席这个决定,各地党委和政府认真执行,众多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成员,参观、视察和参加了土地改革工作。其中有大学教授、科学工作者、文艺界、工商界和宗教界等各方面的人士。据《中国共产党历史》记载:仅北京、天津两市就有7000多人参观、视察和参加了土地改革工作。(见该书第二卷上册99页)。

  众多民主人士、民主党派成员参观、视察和参加土地改革工作,一方面帮助了农民翻身解放,也使他们在斗争中,受到教育,提高了政治觉悟,另一方面,又便于发现和纠正土改工作中的缺点、偏差,有力地配合了土改工作。,

  四,请看当年领导土地改革工作的杜润生同志的记述——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继老区土地改革获得成功之后,新区土改逐步展开。1950年6月,召开了中共中央七届三中全会,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及中央人民政府第八次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对于这项文件的起草工作,中央委托少奇同志主持。为了征求地方意见,他事先把我们几人叫到北京,有华东的刘瑞龙(华东土改委员会副主任),中南的黄克诚(湖南省委书记)、刘建勋(湖北省委副书记)和我(中南局秘书长兼中南土改委员会副主任),座谈了两三天,我们汇报了当前的情况和今后土改的意见。有一天,少奇让我们列席中央的一个会议(好像是主席主持的政治局会议),会议之前,毛主席单独接见了我们几个人(那时他还住在香山),主席首先说,少奇同志叫你们来出点主意,你们两个大区是新区土改的大头,两个大区的人口合起来有2亿几千万(当时新区人口共3亿1千万),你们要早走一步。土改是我们民主革命留下的一个“尾子”。但这个尾子还不小,是个大尾巴。土改搞好了,第二步搞建设本钱就大了,你们有什么意见?于是,首先由刘瑞龙介绍了一下华东的经验,大意是说:要避免过去土改的缺点,这次是更有政策,更有准备。但是封建势力的抵抗还是很厉害的,不能低估。进了城以后,替地主说话的人也更多了。毛主席说:城里的人和农村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自然要说话,这可以逼着我们把工作搞得更好一些。接着问中南方面的意见,我就先推黄克诚谈,黄说他只知湖南一个省的事,省里政治情况比较复杂,有起义部队,统战情况更复杂。土改反封建既要彻底,又要掌握政策策略。轮到我时,我汇报了几点,一点是说中南准备把农村工作当做当前的中心,这是中南局已经向中央请示过的。我们把农村搞好,就可以保证城市的供给,而且可以有一个好的政治经济环境。另外一点,农村分配土地之前,第一步划一个阶段,搞清匪反霸,减租减息。这一步所以重要,因为实质上它是个政治斗争,是为了建立农民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先集中打击目标,把农村最恶劣的称霸一方的封建势力当权派和国民党的武装匪徒扫除一下,同时发动农民,建立农会,通过这个斗争发现一些积极分子,搞个组织基础。说到这里,毛主席说,这一步很重要,这个安排很好。政权是根本,一国如此,一乡也如此,基层政权搞好,国家政权就有了巩固的基础。他还叫我回去写个报告。后来我回去写了个东西由中南局转报毛主席,毛主席以中央名义电复中南局表示同意这个部署,说:“我们同意杜润生同志所提的方法,即首先在各县普遍发动群众,进行减租退押反霸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整顿基层组织,将此作为一个阶段,接着转入分田阶段,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也是最迅速的。土地改革的正确秩序,本来应当如此。华东、中南许多地方,凡土改工作做得最好的,都是经过了这样的秩序。过去华北东北及山东的土改经验也是如此。”这个电报还发给华南分局并告华东局等。

  毛主席的这个指示,丰富了中国土地改革的政治内容。盘据于全国乡村的豪绅地主统治,被农民推翻,代之以民主政权,中央政府号令可以上下贯通无阻,这为经济发展创造了一个重要的政治前提。国外曾有些学者评价中国土地改革,认为农民所得土地无多,意义不大,他们恰恰忽视了通过土改对基层政权实行民主改造,对于国家发展所起到的重大作用。

  今年是毛泽东一百周年诞辰,我回顾的这段历史,也已是40年前的往事,这段往事,历史发展本身已作出或还将继续作出正确的评估。自然,作为亲身经历者,我们个人也可从中获得某些新的认识。

  ——摘自杜老纪念毛主席诞辰100周年的文章:《毛主席晚年有失误 但不朽功绩更伟大》转自人民网——中国共产党新闻网。

  毛主席以中央的名义转发了杜老的报告,现收入《毛泽东文集》第六卷(139页),抄录于下——

  土地改革要有秩序分阶段进行

  (一九五一年二月七日)

  中南局,华南分局,并告华东局及福建省委,西南局,西北局:

  一月二十六日中南局转来杜润生[1]同志一月十九日电已收到,我们同意杜润生所提的方法,即首先在各县普遍发动群众,进行减租、退押、反霸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整顿基层组织,将此作为一个阶段,接着转入分田阶段。这样做是完全必要的,而且也是最迅速的。土地改革的正确秩序,本来应当如此。华东、中南许多地方,凡土改工作做得最好的,都是经过了这样的秩序。过去华北、东北及山东的土改经验也是如此。我们所说广东土改工作应当加快进行,并不是要求广东同志违反这样的秩序,群众还没有起来,基层组织还不可靠,就要生硬地不成熟地进行分配土地的工作,而是要加快发动群众,整顿基层组织,接着进行分田。广东在过去一年多的时间内,没有抓紧发动群众、整顿基层这一个最基本的环节,所以现在一提到分田就感觉吃力,但现在这样去做还不算迟,还应该这样去做。  中央 二月七日   根据毛泽东手稿刊印。

  注释 [1]杜润生,一九一三年生,山西太谷人。当时任中共中央中南局秘书长、中南土地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五,请看一位老土改工作者的讲述——

  土改结束六十多年了,为什么这么多“惨绝人寰”,令人发指的罪行,没有被人发现呢?连“土改”对象和他们的家属子女,也很少人揭露並保持沉默呢?

  方方同志在《软埋》中解释道:

  “当他们从幽暗的深渊中走出来之后,他们中几乎所有的人都更愿意选择把那些没有尊严的日子,把那些伤痕累累的私人经历深藏于心。不再提及,不再回想,也无意让后代知道。仿佛说出这些便把自己已经结痂的创伤撕开来让自己重新痛,而这种痛,就是那种痛不欲生的痛”。

  方方同志为什么要把这些被“软埋”的“伤痛”揭露出来呢?因为她从她的朋友、父親、母親、大姨……等人的讲述中发现:

  “我伤佛看到了一个黑洞,深不透底,永远有人探究,却永远也是无法探究清楚,甚至人们连基本的轮廓都看不到……它还无色、无声、无形。它把人间无数都消解一尽,那就是软埋呀,我想,我跟朋友说,我要写一部小说,这小说的名字就叫《软埋》”。

  原来如此,《软埋》的来源就是那“深不透底"“永运也无法探究清楚"的黑洞。《软埋》全书,通过主人翁丁子桃之口,把这个无色、无声、无形的黑洞,讲得有色、有声、有形、活龙活现。“黑洞”的基本轮廊也清晰可见一一“土改”的血腥,四家开明善良的地主家庭被灭门。

  “土改”是全国农村农民都参加过的革命运动,这一伟大斗争,留下了千万篇的历史文献,作家们艺术家们创作了成千上万的作品,几乎每个农家都在中堂里挂上这样類似的对联:

  翻身不忘共产党   感谢恩人毛主席

  在一些偏僻的农庄老宅的墙上,还留有土改的大标语:

  “土地回老家 合理又合法” “打倒土豪劣绅 农民翻身作主人”

  这一切,省作协主席方方同志全然看不见,却看到了一个深不见底的大黑洞,並探究出这个被软埋了的大黑洞,是土改中制造出的一个“人间地狱”。

  这样的“黑洞"存不存在呢?我接触过无数的地富分子和他们的子女,没有一个人讲过这种“黑洞”。他们中有许多是我的知心朋友,他们对“土改”大多是心怀坦然。

  1953年底,土改基本结束,孝感地区要举行一次土改展览会,黄陂县的北乡有一座大的地主庄园,名叫“鲍家寨”。那寨子可不是一般的山寨,而是有着与一些县城差不多城墙的大寨子。这寨子有多大?除了鲍氏家族的几百人之外,还可驻扎一个团的兵力。鲍家还有人在国民党当官,还有在空军当指挥官的。刘邓大军挺进大别山时,动用了榴弹炮把寨墙轰垮,国民党还派了飞机来掩护地主和地主武装撤退突围。

  这寨子内有老兄弟四个当家。老大“草不生”,老二“草不长”,老三“三疯子",老四“四阎王"。突围时都逃走了。

  我去鲍家寨搜集资料时,鲍家后人还有许多人住在寨里,乡政府给我介绍了一位叫“鲍围围”的女教师接待我,她应该是老四兄弟孙辈这一代的人,在小学里当老师。我听了她的名字就开玩笑的说:“你这个‘围围’的名字可不是解放军围城时取的啊!”她说:“我出生是日伪军围了寨子,他们没打下来。"这表明鲍家当时是抗日的。她领着我看整个寨子,当了解说员,还给我指看了她爷爷们当年逃跑的暗门暗道。

  她谈了鲍家寨的兴衰,谈了老爷四人绰号的来历,草不生为何叫草不生;草不长为何叫草不长……。谈了土改斗争的详情,她还特别介绍了一件有趣的事,她爷爷逃到武汉后,隐居下来。土改时是他的小孙女向政府举报,由农会派人去抓回来抢斃的。展览会结束后,我调到武汉湖北日报工作,总想寻找这个“小孙女”。也是无巧不成书,在报社和广播电台的一次联欢春遊活动中,我拉起手风琴,为广播电台的一位播音员伴奏。她看上去只有十六、七岁的样子,眉请目秀,笑起来两个酒窝子,逗人憐爱。她唱的是土改歌曲——《三套黄牛一套马》。翻身农民赶着分的地主大马车的欢乐和喜悦,她表达得淋漓尽致。唱完之后,电台的同志喊她“小燕子”。我问她贵姓,她一说“姓鲍”,我就跳了起来,你是不是鲍家寨的,她说是的。这真是“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功夫”。我们成了好朋友,很庆幸的是,她和报社一位同事恋爱结婚了,他俩人一起申请到偏远的恩施土家族自治州去工作。

  坐在我对面栏杆上的女孩就是鲍家的小孙女

  过几年忽然听说她被划成右派分子,我简直不相信她会是右派,疑心当地的领导与她为难,运动中对她进行报复。她为人处世太天真,太直率了。果然,过了几年,她平反了,我们为她庆幸,可她鲍家的人从台湾、美国回来却作贱她:“你出卖了老爷爷,你立了功,可共产党对你咋样?还不是把你踢出门外,当了反革命么?还不如我们哩。我们现在回来,是政府的座上宾。”我们听了,真为她的遭迂唏嘘,但她一直处之泰然,晚年,写了一本书,谈她一生的坎坷。最后的结论是,还是共产党造就了我的人生,还是共产党的同志多,朋友多。

  我啰啰嗦嗦地写了这一段故事,是为了回答方方追寻的“土改黑洞”。我讲的是真实的故事,她讲的“黑洞”“十八层地狱”全是梦呓。

  也许方方同志不服气,说“鲍家寨”的例子只是个别,我写的陆子樵的庄园,虽然虚幻,却是典型的概括。典型比个别更真实。那末我还拿一个更大庄园的真实故事来证明,她写的陆家花园,是不是典型的概括。典型总是以许多个别为基础来进行概括的。没有许多个别,就没有一般典型。

  方方在《软埋》中写的陆子樵一家在土改中被逼得滿门软埋。而陆家一直是接济穷人的行善人家,一直是与共产党合作的开明士绅。在清匪反霸之中,还为解放军立过功。

  《软埋》一部书,叙述的就是开明土绅,积善人家陆子樵一家在土改中被灭门的故事。

  这个故事有没有典型性呢?我拿一个更真实的故事,来说明我们在土改中,怎样对待开明士绅的。我见到的这家地主庄园,比陆子樵庄园的规模和势力要大得多。

  1947年刘邓大军挺进太别山后,进行了急性土改。1948年,左倾的土改路线被纠正,我是在土改结束不久,随部队进驻孝感北乡的“滑石冲”。滑石冲是黄陂、孝感两县交界的一片大山冲。中间有一条“界河”,两岸是一层一层的大梯田直上山腰。河东属黄陂,河西属孝感,虽属两县,但两岸土地,多属石姓所有,两岸的村子都带有一个“石”字——“石家上塆”,“石家下塆”,“硚边石家”,……等。要问这石姓家族的势力有多大,说了你要吓一跳,是皇親国戚,蒋委员长的親家,蒋家二公子蒋緯国的岳父大人之家。石家小姐並不出生在这大山冲里,她祖辈父辈早年在外经商,据说,武汉几家大纱厂就有石家的投资。“硚边石家”是石氏家族最大的一处院落,外墙都是石砌落脚,青磚封顶,每座院子都是倚着山势,逐层九進,中间一条巷道连通。我们进驻“硚边石家”,土改刚结束不久,这座大庄园里,不是像方方写的陆家老宅那样的阴森恐怖,而是像所有一切新解放区一样,到处是军歌嘹亮,生机蓬勃,特别是两岸水边的水力磨坊,水力石臼发出的节奏音响与潺潺流水构成了一部山村田园交响曲。

  我们住的一家房东有母女两人,和蒋緯国的太太家是亲房;因为这层关係,父亲一直在武汉纱厂做事,女儿二十出头了,她没有出嫁是因为未婚夫随着蒋介石去了台湾。我曾问过老村长,为什么让这一家人还住在深宅大院里,村长说,土改时如何对这样的人家,考虑了两点:第一,蒋緯国虽是蒋介石的儿子,但并不被喜欢,说是装甲兵的司令,却是个空头司令,我们要分化他;第二,这家人的主要生活来源是工商业收入,因此只没收了他家的封建财产部分。这个政策确实也给我们带来好处,在我被派到武汉开展地下工作时,还用上了这个社会关係,进了武汉纱厂搞工人运动。我在武汉采购的一些军需物资,如大型电池,通讯设备,医药器材,纸张油墨等,有些是通过他家代运进大别山的。

  在“硚边石家”这样大的庄园里,我没有看到或听到《软埋》中写的“且忍庐”“三知堂”那样的“悲惨世界”。却在另一个石家庄园里,看到了一处阴风惨惨的凶宅。这凶宅处在滑石冲最上游石家上湾的山谷里,这是一家恶霸地主的大宅院,主人已经伏法,但这大一座宅院,却无人敢住进去。我曾带了两名战土陪同进去。一进门,果然是一阵阴风,好大的壁虎在长着绿苔的墙上窜来窜去,盐老鼠(学名蝙蝠)见了光线,简直在头顶上撞去撞来。在正堂中间大梁上,还悬挂着一块大黑匾“德荫泽里”四字,依稀可见。但穿过中堂过了一处天井就阴森恐怖了,这显然是一处刑屋,中间栽有木桩,是绑人的地方,木梁上挂着铁鍊绳索是吊人的,靠墙还有一长方厚实的木凳,是老虎凳,穿过刑房,对着的是后山岩,岩下是一个水池,水池上横着一些树干,树干上钉着几具木枷,显然是一处水牢了。人站在水里把脖子和双手锁在木枷上。池水腥臭,水中激起浪花的是蛇是鱼是蛙?看不清楚。当夜我们住宿在这个村庄里,夜里山风呼啸,听见这个兇宅里发出哧喇咣噹的恐怖声,夹杂着水牢里的冤魂在挣扎在呼号。

  几千年来封建地主阶级对农民的残暴统治,方方一点也看不见,土地改革农民对地主压迫的清算斗争,方方却臆造了一个对地主施行灭门的惨绝人寰的“黑洞”。她探究出了这深不见底的黑洞的轮廓。在这本书里,我们看到方方在堔圳海边的豪宅里,面对着海峡对面吹来的薰风,她是多么的兴高采烈,她是多么地得意洋洋。她和朋友们在滨海的星级酒家,吃着海鲜,引吭高歌,庆祝胜利,终于把那些斗争他们的“穷鬼”们翻倒在地。

  [后记]

  我参加过三期土改,当过土改工作队队员,当过土改工作队队长,当过土改中巡回法庭的审判员,编过《土改简报》,办过土改展览,演过土改的戏。仅从《软埋》中写的土改过程而言,我只能说:“方方无知”。

  ——摘自丑牛同志的文章:《软埋的是革命》www.wyzxwk.com 2017-03-21

  六,请看分得土地的农民的讲述——

  方方《软埋》无视土改工作的基本程序,信口雌黄,误导社会,是一个胡编乱造的反共大毒草!

  读了方方的《软埋》,可以说方方不知道土改,仅仅“记录”道听途说信口雌黄。我是土改亲历者,为了弄清事实,我请胞兄杨东安一起回忆当时参加土改的全过程。这是我家当年《汉阳县土地房屋所有证》,是“湖北省汉练字第308号”,我的名字就记载在上面,对我们所讲的历史事实的真实性,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杨贵安展示当年参加土改后,县里颁发的《土地房屋所有证》

  1949年5月16日武汉解放,随后共产党的工作队进村,访贫问苦,扎根串连,我们家穷被选为“根子户”,一位姓朱的工作队员住进我家。工作队进村后,对原国民党基层政权的人员,实行“跳圈子”,即首先把这部分人员划为一个圈子,对圈子中有劣迹的人员孤立起来,对没有劣迹的人员,让他们从圈子里跳出来,动员他们参加工作队领导的减租减息工作,随着访贫问苦工作的深入,阶级阵线分明,工作队物色贫雇农中的积极分子成立农会,实行农村“一切权利归农会”的政策,农会成立后,原国民党乡村政权彻底瓦解。我哥杨东安就是在成立农会时被选为民兵队长。农会成立后,除继续执行减租减息政策外,主要开展清匪反霸工作,1950年10月底抗美援朝战争开始,接着全国进行“镇压反革命”运动,农村的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同时进行,这一时期是农村阶级斗争开展最激烈的时期,当时还没有土改和划分阶级成分,因此没有“斗地主”这一说,只有轰轰烈烈的“斗土匪斗恶霸斗反革命”的大会,我们杨姓自然村就有一位叫杨梅清的,他有劣迹,所以在1951年春被枪毙了。经过减租减息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运动后,农村的广大贫苦农民热情高涨,而一些大户人家不敢再嚣张了。

  接着工作队领导新成立的农会进行“土地改革”,土改的第一步是丈量所有农户的土地,统计各户的土地、房屋、耕牛、农具、生活资料也叫浮财,然后计算出全乡人口平均土地占有量,再对超过平均数以上的农户,进行详细调查统计,这些超平均数农户的自有劳动力、雇请长工人数、农忙时请短工的工作日数,依靠中央颁发的土改文件,以自然村为单位,召开全体农户参加的大会,公布这些“算账”的资料。这次土改,我们村有一百余户,划出五户地主,依据他剥削帐的多少排名,依次是杨祖安、杨祖贵、杨远清、杨梅清、杨宗杰。这个排名第四位的杨梅清,就是前面镇反中枪毙的杨梅清,为什么排名第一的杨祖安没有枪毙呢?我哥哥说,共产党是要推翻地主在农村的统治地位,并不是要消灭他们的肉体,杨祖安不但是我们村最大的地主,而且还是国民党的区长,由于我们这个地区是国民党、日伪军、新四军三方势力拉锯的地区,他为新四军做过一些好事,而且土改时,全面接受共产党的政策,不隐瞒财产,不但没有枪毙,还被划为“开明地主”。他的妻子是“填房”,解放时结婚不满三年,家庭出身贫寒,杨祖安划为地主后,明确他妻子不以地主分子对待。土改完后,接着就对土改进行复查,明确宣布依据划分成分的标准,对可划可不划的地主,一律不划。土改复查完毕,在乡农会的基础上,组建乡政府,我哥任乡武装委员,工作队随后撤离,到1953年3月,盖有县政府大印的《土地房屋所有证》,发到每一户手中,包括地主富农都有,这就是我哥和我参加土改的全过程。

  方方没有参加土改,无视工作队进村、扎根串连、访贫问苦、排查有劣迹的人、减租减息、成立农会、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进行土改的基本过程,无视土改丈量土地、统计五大财产、计算平均土地占有量、调查超平均数农户劳动状况、“算剥削帐”、公布资料、划定成分、土改复查、发土地房屋所有证的基本程序。仅凭几个人的道听途说,就信口雌黄,污蔑土改滥杀无辜,误导社会,特别是误导不了解农村土改的人,痛恨共产党,《软埋》是一个胡编乱造的反共大毒草,

  ——摘自:武汉工农兵读者举行批判方方《软埋》座谈会:《软埋》是一株大毒草!武汉铁路局退休军转干部杨贵安发言。www.wyzxwk.com 2017-04-25

  为了辨别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的真伪,请看看几位评者对《软埋》作的梗概介绍

  李北方的介绍——

  小说的标题很讨巧,“软埋”是个方言用语,大部分人不明白是什么意思,容易产生了解的兴趣。什么叫软埋呢?是指人死之后,不用棺椁,直接埋土里。按小说的叙述,这应该是川东地区的一个说法,在那里,老百姓认为,被软埋者是不能转世的,所以人们都害怕被“软埋”。

  《软埋》处理的是土改的话题,故事的核心是川东地区的地主陆子樵一家被软埋的经过。但小说是从当下写起的,整个叙述通过一个名叫丁子桃的女人展开。

  丁子桃原名胡黛云,本是川东一个大户人家的大家闺秀。胡家和陆家关系不错,胡黛云的父亲胡如匀和陆子樵是留学日本的同学,回国后,陆子樵参加了辛亥革命,胡如匀则直接回家过起了舒服日子。胡黛云打小就认识陆家公子陆仲文,水到渠成地恋爱结婚,成了陆家的媳妇,生了个儿子,小名叫汀子。

  在土改中,胡黛云的娘家被批斗,她不知道为什么正好回了娘家,赶上了。胡如匀为了保护女儿,想了个办法,让她当众跟家庭决裂,以求自保。胡黛云不但听话了,还听得比较彻底,在斗争会上把她爹推了个跟头,还打了她二娘——胡大老爷的小老婆——一个嘴巴子。于是她成功地在批斗会后脱身,但走的时候后背被砸了一枪托。

  胡家的其他人就没那么好运了,都死了。胡黛云的二娘和嫂子还被点了天灯,惨叫了三天三夜。

  随后,陆家也面临被斗争的危险。陆子樵是个吃过见过的人物,参加了辛亥革命,解放军来了,又在剿匪中立了功,还主动顺应新社会的潮流,决定把出家产的一半来做慈善,总之是一个开明地主的形象。全村人感念陆老爷的恩德,联名保陆老爷不被批斗。

  但好死不死,原来跟陆家有仇的一个佃户的儿子回来了,而且是以革命干部的身份回来的,并参加了当地的土改工作组,他坚持要斗陆老爷一家。陆老爷这样的人物怎么能受这份委屈呢?于是他把全家召集起来,吃了顿最后的晚餐,宣布先在后花园挖好坑,然后集体服毒自杀的决定。胡黛云不能死,她的任务是把其他人都软埋了,然后带着汀子从暗道逃走。

  陆家暗道直通一条河,在陆家长大的富童在那里等着胡黛云娘俩。富童当时对陆家集体自杀的事情还一无所知,当他得知他的心上人,丫头小茶也自杀了,就跳下船,游回去救小茶了。船失去控制,撞上石头,翻了,孩子不知所踪,胡黛云顺水漂流,后来在湖北境内被人救起。醒来后,胡黛云就失忆了。

  救活胡黛云的大夫叫吴家名。因为她什么都忘了,只会本能地念叨汀子汀子,吴家名一抬头,恰巧看到窗外有棵桃树,就据此她重新起了个名字,丁子桃。待她身体恢复差不多了,还介绍她到一个名叫刘晋源的高级军官家里做保姆,说那里安全。

  后来,因为机缘巧合,吴家名和丁子桃在刘晋源的撮合下结婚了,生了个儿子,起名叫吴青林。吴青林大学毕业后,进入房地产行业,公司老板恰巧是刘晋源的二儿子。

  吴青林是《软埋》中另一个推动情节发展的关键人物。吴家名早逝,幸好吴青林能干,也孝顺,挣了钱之后,在武汉买了栋别墅给丁子桃养老。走到别墅门前,丁子桃说,这像地主家的宅子啊,你不怕被分了浮财么?这是且忍庐还是三知堂啊?

  也就是说,被眼前的别墅一刺激,丁子桃的脑子里闪回了些过去的片段——且忍庐是她娘家宅子的名字,三知堂是婆家宅子的名字。搬进新家之后,受了刺激的丁子桃精神失常了,在呆滞的状态中,那些被忘记了的往事一点点地回到记忆中:小船是如何翻沉的,她是如何把全家软埋的,陆家人是怎么自杀的,娘家是如何被斗争和灭门的,她是怎么嫁到陆家,是怎么成长的……

  在小说中,丁子桃并没有清醒过来,而是在精神失常的状态下就去世了,所谓记忆的复苏是作家方方以所谓的“上帝视角”写出来的,所以读者无从知道,丁子桃本人找回了记忆没有。丁子桃的这些回忆并没能分享给小说中的其他人物,比如她的儿子青林。于是,吴青林只能自己循着蛛丝马迹去寻找其父母的过往。

  吴家名死后,留下了一个小箱子。这时,吴青林打开了它,看到了里面有其父留下来的早年的日记。这一看不要紧,原来吴家名也是跟丁子桃一样的苦命人。吴家名本姓董,山西人,也出身地主家庭,年轻时在上海学医。山西是老解放区,土改搞得比川东早,所谓无巧不成书,董家一家也在土改中被灭门了,小董的表弟在小董回家的路上拦住了他,让他千万别回去,他才幸存下来。

  但不知道为什么,小董坠下山崖,摔晕过去了,被一个在山里采药的姓吴的老人救了。后来俩人又救起了一个被土匪打伤的解放军军官,也就是刘晋源,刘晋源伤愈归队的时候,就把小董带着一起了。小董不敢暴露身份,就起了个化名,叫吴家名。在部队里,吴家名成了一名医生。

  也就是说,吴青林的双亲有着同样惨痛的人生经历,各自的家人都在土改中被杀光了,二人又不约而同地忘记了这段历史,吴家名采取的是主动遗忘策略,隐姓埋名,从不跟人提起往事,丁子桃则是因为失忆,属于被动遗忘,但时时下意识地抗拒回忆。

  吴青林在了解这些往事的线索后,开始寻访其母的旧居,正好他的在大学教书的同学龙忠勇研究民居,二人就结伴而行。一找,还真地就找到了陆家老宅三知堂,看到了被软埋了的陆家一家人的坟茔。

  随着寻访的深入,吴青林退缩了,不想再继续下去了,而是决定回到现实,好好过“地主资本家”(司机给吴青林的定位)的小日子。但龙忠勇对此很感兴趣,继续挖掘这段历史,决定写一本书。

  ——摘自李北方的文章:《软埋要埋葬的是什么》

  【李北方,中国社会问题等方面研究专家,志奋领奖学金获得者。本文原载微信公众号“行走与歌唱”,id“xingzou-gechang”】 责任编辑:wang

  褚 红的介绍——

  《软埋》的故事情节并不是很复杂,人物也不算多,以回忆的倒序笔法记述了这样一些故事:

  建国之初的1952年春,在川东地区的土地改革中,大地主、“大善人”陆子樵为了免于被批斗而死,为了不受其辱,由他下令全家男女老少十多口人自愿,在大宅院里自己给自己挖下坟坑,然后喝砒霜自尽。为了给陆家留下根,让暂时回到同样是地主娘家的儿媳妇丁子桃(胡黛云)使用苦肉计,在斗争会上强忍巨辱佯装与家庭划清界限,亲手打了即将被枪毙的父母亲,得到工作队信任后由胡家回到陆家,由她埋葬了已经躺在坑中死去的所有人。

  这就是小说题目的含义,即川东方言,人死后不具棺椁,直接埋在土里,就叫做“软埋”。

  然后丁子桃带其儿子逃出,在逃离过程中与儿子失散,还挨了土改积极分子的枪托,对其肉体和心灵都留下了愈合不了的“伤痛”。失去亲人的痛苦和严酷的政治势压,迫使她跳河自杀,被1947年山西土改时,家人被杀只身逃出,未暴露地主家庭身份参加革命队伍当了军医的吴家名救活后,对于往事完全失忆,在彻底屏蔽过去的记忆中给别人当了保姆,又与吴家名结婚生子,取名吴林青。

  吴林青还小时父亲吴家名在车祸中身亡,他长大后成了很有钱的大资老总。为了让母亲老来享清福,吴林青给丁子桃建造了一处非常豪阔的独家小院别墅。丁子桃非但没有高兴,反而十分胆怯地说:“这不像地主家了吗?你不怕分浮财?他们会找上门来的。”尽管吴林青再三安慰母亲:“这是一个全新的时代,谁也不敢来找你的麻烦”“胡汉三永远不会回来啦!”但丁子桃还是在惊恐中由失忆加重成为失语和大小便失禁的植物人。

  接着,便是丁子桃魔幻般地重返十八层地狱,回放了婆家、娘家,还有一个李家三家地主如何有文化教养,吟诗作赋,且能忍耐,但未免在土地改革中惨遭灭门的厄运一幕又一幕的惨剧。与此同时吴林青在翻阅父亲遗留的日记后,按照父亲日记的信息和母亲潜意识中透露的一言半语,蛛丝马迹,他到川东某山村追寻到母亲的故居豪宅大院“三知堂”,但那里已变成了冤魂野鬼所栖息、无人敢居住的“鬼屋”。在这个过程中使他对父母亲的身世和土地改革使他父亲和母亲家族惨遭灭门和血淋淋的恐怖过程全部得到显影和解读。

  小说中还暗写了丁子桃逃跑时失散的儿子,即吴林青同母异父哥哥从美国回来祭扫“鬼屋”,要找土改时斗死他家的积极分子算账,并发誓永远不会把这里当自己的家乡。

  如果让不了解真实的中国近现代史,不懂得土地改革历史背景、经过和真相的读者只凭《软埋》中这些虚构伪造的故事为依据,岂不是会毛骨怵然,岂不会对在“土改”中惨遭灭门后变成冤魂野鬼的地主们萌发怜悯同情?岂不会对制造十八层地狱的那个魔鬼和他带领的穷鬼们激起无比的愤怒吗?

  ——摘自褚 红的文章:《软埋到底想软埋什么?——读一部为土地改革翻案的小说》,昆仑策研究院 2017-07-11 10:33

  赵可铭的介绍——

  令人难以置信的是,身为湖北省作协主席的方方女士,竟冒天下之大不违,站在已被消灭的地主阶级立场上,用假造的历史,对土地改革进行了全面清算和控诉,正如有的读者所说,当年“地主还乡团”是以刀枪为武器,对翻身的农民进行反攻倒算,夺回全部财产,疯狂屠杀迫害分田分地的农民;今天《软埋》这本书则是以笔为刀枪,向土地改革分田分地的广大贫下中农进行政治上、道德上、人性上的控诉与清算,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首先,作者对土地改革的群众运动进行妖魔化的渲染和深仇大恨的控诉。《软埋》以川东地区土改这一真实时空作为写作背景,围绕控诉土改的中心主题,分两条线展开:一条线是大地主女儿、儿媳丁子桃(原名胡黛云),在地主第二天要被批斗之前,婆家全家在极度恐惧中自杀后,她按公公事先的安排出逃,慌乱中落水,被救后失忆,50多年里一直失忆,却又在潜意识里刻下了对土地改革中娘家、婆家遭受残酷斗争的深深印记,始终生活在恐惧之中。作者为她设计了一个突然恢复记忆却又处于失语的状态,让她的记忆从现实穿过“十八层地狱”,一层一层地揭示土改时被“打入地狱”般的悲惨情景。通过这一条线索,作者描绘了川东地区陆子樵、胡如匀、李盖五三个地主家庭,和丁子桃丈夫吴家明的父亲山西地主董某,在土地改革中遭残酷“灭门”的恐怖和血淋淋的悲惨过程。

  作者笔下的另一条线是叙说丁子桃和吴家明的儿子青林。他通过阅看已死去的父亲留下的日记,以及到川东地区实地寻访考察,沿途的老人介绍和最终找到陆子樵一家自杀“软埋”的陆家大院现场,成为至今无人敢往的“鬼屋”,与他母亲爬越十八层地狱的描述相互印证,从而强调了土地改革残酷暴行的真实性。

  作者为了把她假造的历史真实化,在《后记》中更是讲得十分直白。她说《软埋》这个题目和人物原型就是她一个朋友母亲的真实故事。她写道:“我小说里写到的土改部分,正是她母亲的一段历史。非但她家,我自己的父母家,我诸多的朋友家,以及我四周很多邻居的家人,无数的无数,也都共同经历过。他们的人生各不相同,但他们背后家人的不幸却几近雷同。而株连到子女们,延展开来难以计算。”

  这就表明,她在《软埋》中对土改的清算与控诉,一是生活的真实、历史的真实;二是小说中所描述的四家地主被灭门,不是土地改革中个别违背党的政策的过火行为,而是“无数的无数”这一普遍现象,是土改的本质真实。当年中国的地主竟有“无数的无数”如此之多,真是方方女士一个伟大发现。果真如此,就不是少数地主压迫剥削广大劳苦农民了。这岂不就是颠覆了土改了吗?

  其次,《软埋》极力美化地主阶级,否定土地改革的合理性。通观全书,我们未看到作者严肃揭露批评地主对广大贫雇农的残酷剥削和压迫的文字,行文中涉及到川东其他地主,也都无明显罪行。相反,几个地主头子,都是对农民行善积德,有的计划要帮助村里农民修路,将自家庄园划出一块为农民办学;有的帮助解放军剿匪出钱出粮;有的是一辈子“勤劳善良”;有的读书修身,具有良好的文化修养,有风度,有尊严。他们都同本地本村的农民相安无事,无仇无怨。陆子樵还能让村民签名具保书,向土改工作组请求不要斗争他。作者还刻意描写陆子樵决定全家自杀,没有一个人不愿意陪葬的,他安排护送胡黛云(丁子桃)出逃的长工吴童,对陆家感恩戴德、忠心耿耿。陆家人自杀后的50多年间,他一直守护陆家大院“软埋”的冤魂,成为一个“疯老头”后仍然忠心不改。作者就是这样控诉土改,使得“好人”、“善人”招满门灭杀,是多么的不仁不义,是多么的伤天害理,是多么的残忍狠毒!地主家庭内部主人与佣人、长工、陪嫁丫鬟之间的亲密关系。而稍有历史知识和生活经历的人都知道,这些地主形象都是《软埋》作者的欺世之作。封建地主阶级是压在中国人民头上的三座大山之一,是剥削广大贫苦农民的吸血鬼,其中许多人恶贯满盈。电影《白毛女》中的黄世仁才是真实再现了地主的吸血鬼形象。《软埋》试图将《白毛女》所揭示的“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这一深刻主题彻底颠覆,真是可笑不自量。

  再次,《软埋》把土地改革这场严肃的阶级斗争,着意刻画成地主阶级少数人之间的私仇。陆子樵和胡如匀都曾与破落地主争夺土地,而破落地主的后人参加了革命,带人回乡公报私仇,才有了陆家、胡家被“灭门”的悲剧。这就抹杀了土地改革的革命性质,抹杀了农民阶级反对封建地主阶级的阶级斗争的正义性质。

  或许有人说,《软埋》也正面写到解放军刘晋源及两个儿子和川东剿匪。但她写的这些,都是为写四家地主被“灭门”服务的,是为她把捏造的故事和人物勾连起来服务的。

  从以上粗略的解析可以看出,《软埋》作者假造历史是何等的离谱,其地主阶级的立场、观点、情感是多么的鲜明!这不是对土改的反攻倒算又是什么?

  ——摘自赵可铭的文章:《<软埋>是对土改的反攻倒算》

  (作者:国防大学原政委、上将  转自红色文化网)

  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的六份历史资料,从土地改革的决策者到分得土地的农民,上下贯通

  毛主席指示“首先在各县普遍发动群众,进行减租、退押、反霸及镇压反革命的斗争,整顿基层组织,将此作为一个阶段,接着转入分田阶段。”

  分得土地的农民指出土改第一阶段的基本过程:“工作队进村、扎根串连、访贫问苦、排查有劣迹的人、减租减息、成立农会、清匪反霸、镇压反革命”;,第二阶段的基本程序:“进行丈量土地、统计五大财产、计算平均土地占有量、调查超平均数农户劳动状况、算剥削帐、公布资料、划定成分、土改复查、发土地房屋所有证”

  这是土地改革的确确实实地生活本身原生态。

  请《中华读书报》记者、编辑、读者用以上三位同志对《软埋》介绍的梗概与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的六份历史资料对照对照,《软埋》有一丝一毫的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原生态吗?

  三位介绍的《软埋》梗概都指出,四家地主被灭门,请问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中有对地主全家灭门的吗?

  李北方介绍说:胡黛云的二娘和嫂子还被点了天灯,惨叫了三天三夜。请问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中有对地主家妇女点天灯吗?

  褚 红的介绍说:丁子桃与吴家名结婚生子,取名吴林青。吴林青还小时父亲吴家名在车祸中身亡,他长大后成了很有钱的大资老总。为了让母亲老来享清福,吴林青给丁子桃建造了一处非常豪阔的独家小院别墅。丁子桃非但没有高兴,反而十分胆怯地说:“这不像地主家了吗?你不怕分浮财?他们会找上门来的。”

  土地改革法第二章第二条规定:没收地主的土地、耕畜、农具、多余的粮食及其在农村中多余的房屋。但地主的其他财产不予没收。“其他财产”就是“浮财”包括现金、首饰、家俱、衣物等。

  请问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中有分“浮财”的吗?

  赵可铭将军指出:作者刻意描写陆子樵决定全家自杀,没有一个人不愿意陪葬的,他安排护送胡黛云(丁子桃)出逃的长工吴童,对陆家感恩戴德、忠心耿耿。陆家人自杀后的50多年间,他一直守护陆家大院“软埋”的冤魂,成为一个“疯老头”后仍然忠心不改。作者就是这样控诉土改,使得“好人”、“善人”招满门灭杀,是多么的不仁不义,是多么的伤天害理,是多么的残忍狠毒!

  请问土地改革的生活本身和土地改革的原生态中有这样的事情吗?

  赵可铭将军指出:《软埋》作者假造历史是何等的离谱,其地主阶级的立场、观点、情感是多么的鲜明!这不是对土改的反攻倒算又是什么?

  请《中华读书报》记者、编辑、读者诸君想想,我们应该如何认识方方对土改的反攻倒算?

  68年前毛主席说:“战争和土改是在新民主主义的历史时期内考验全中国一切人们、一切党派的两个‘关’。……现在是要过土改这一关,我希望我们大家和过战争关一样也过得很好。

  请《中华读书报》记者、编辑、读者诸君想想,今天我们应该如何过好土改这一关?

  2018年4月25日星期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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