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文史-读书 > 文艺

贪官与盗贼

2016-12-07 09:18:4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夕阳红
点击:    评论: (查看)

  古往今来,人们通常总是习惯将那些大大小小的贪官比作“蛀虫”或是“硕鼠”,很少有人将贪官与盗贼相提并论。似乎觉得,盗贼的名声比贪官更令人不齿,他们的行为比贪官更低俗和无耻,这不能不说是人们认识上的一个误区。其实,盗贼与贪官是一丘之貉,两者之间是小巫见大巫的关系。

 

  让我第一次听说将贪官比作盗贼的人竟然就是一个盗贼,还真有点戏剧性。记不得是哪一部电视剧中有这么一段情节:一个惯偷案发后被判三年有期徒刑。某日,他所待的牢房里又新来了一个服刑的犯人,没想到此犯以前竟是服刑惯偷的办案警官,现因贪污罪入狱服刑。惯偷目瞪口呆地看了他半天,惊愕之余便幸灾乐祸地说:“警官先生,过去你整得我好苦,没想到你也有今天!你贪我偷,彼此彼此,只不过你的盗窃方式与我不同而已。”这个惯偷挖苦犯罪警官的言语不仅是嘲讽,而且还不乏幽默。我以为,他把贪官视为另一类盗贼的见地是值得称道的,尽管他是一名罪犯。然而,他只是看到贪官与盗贼相似的一面——不劳而获,坐享其成;贪赃枉法,触犯刑律;行为隐秘,不可告人;损人利己,祸国殃民。却未必真正知晓两者不同的一面。其实,贪官比盗贼更贪婪,更恶劣,更危险,更无耻!

 

  贪官的罪恶有甚于盗贼的不同之处在于:一是犯罪行为人均有令人生畏的政府官员的合法身份作掩护,更具有不易觉察的犯罪的隐蔽性;二是犯罪行为人的背后往往有掌控重权的保护伞或说情者,即便案发,司法机关往往无奈其何甚至姑息养奸,致使罪犯有持无恐,目无法纪;三是贪官的犯罪原因几乎无一是为衣食无着的生存威胁所迫,他们的犯罪动机都是为了贪得无厌地捞钱敛财,骄奢淫逸地挥霍无度;四是贪官的犯罪手段,是丧心病狂地把人民赋予给他们的公共权力变成非法牟取私利的工具;五是贪官的敛财不仅是损人利己,造成国家经济上的重大损失,更为令人不能容忍的是,他们的违法行为严重败坏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良好形象。在政治上,他们的腐败久而久之将会直接导致民心尽失,亡党亡国!这不是杞人忧天,更不是危言耸听。

 

  当今,我们这个社会尽管还存在这样那样人民群众不满的阴暗面和其它不能尽如人意的问题,而人民群众最为义愤填膺切齿痛恨的,是那些大大小小蜕化变质,千夫所指的贪官。可以毫不夸张地说,由贪官充当的江洋大盗,是我们共和国的最大危险和隐患!

 

  “庆父不死,鲁难未已”。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