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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仰:从《乐翻天》说第六代导演

2012-07-23 10:43:25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刘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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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又有人请我看电影,一个新片子,片名《乐翻天》,导演王岳伦,主演姜武、宁静。王岳伦的电影以前也看过,《十全九美》、《熊猫大侠》,都是搞笑的电影。由此也形成了王岳伦电影的一个特点:桥段高于故事。为了搞笑,片中充斥大量流行搞笑桥段,故事只是拼装桥段的框架,有时候,古装与现代搞笑桥段的对比,也会略有一点意外。但是,这种方式的问题之一是,搞笑桥段大都来自网络,观众如果熟悉网络,无非是再笑一边,不管笑点高低,在快速变化的网络文化背景下,新鲜变陈旧很快,如江南梅雨季节,发霉味很快就出现。因此,影院里的“第二次笑声”往往有点尴尬,被迫地不情愿。对于不熟悉网络的观众,那些桥段未必能触到观众的胳肢窝。网络搞笑元素说明王岳伦的电影有着较强的市场目标,即城市里的小资白领。
    《乐翻天》基本延续了王岳伦以前的电影风格,不同的是,故事背景不再是古代而是现代。大量现代搞笑桥段更方便地进入,以票房的三个常规保障——暴力、色情、金钱——为基础,黑社会、绑架、赌博、勒索、夫妻房事冷淡、女强人、妻管严、二奶、小三、偷情、仙人跳、拆白党、谋杀、诈骗、日韩、背叛、玩弄感情、白痴……等等,一句话总结:当今中国社会几乎所有的庸俗桥段,在此电影中胜利会师,彼此皮笑肉不笑地挤在一起,挑战观众的笑点和胳肢窝。
    人们常说中国电影第六代导演,但代表人物名单时常变化,我不知道王岳伦能否被归入“第六代”,年龄上应该符合。然而,“第六代”这一划时代的名称很早就出现了,好像至今也没有成为中国电影的主流,他们是谁,有什么代表作,观众未必清楚。某些曾被纳入“第六代”的导演,如今正在老去,今天被强行穿衣戴帽的 “第六代”也面临随时被剔除的可能。也许,再过几十年,“第六代”的名称依然在,依然没人能当之无愧的充任,只好再顺延,等待那个谁的出现,以便戴上评论家早已做好的“第六代”王冠。但这也不妨碍说说当今所谓第六代导演。
    第六代导演的第一个特征是出口转内销。他们中的不少人是先找外国投资,在外国电影市场放映、收回投资,或者在外国电影节上得奖,然后拎着国内观众的耳朵说:外国人都说好,你们居然不买账、不听话?此种招数并不局限于中国电影,中国社会各领域近几十年来几乎都如此。从真合资到假合资;从真洋品牌到仿洋品牌(仅仅只是名字仿一下);以外国人来要挟、强迫、欺骗中国傻子的事情比比皆是,欧典地板、达芬奇家具算是几个浪花。事实上,中国电影界的这种现象也并不局限在第六代,第五代也有此强烈倾向。第五代走出口转内销这条路,还有点成功的案例,但时代不同了,中国制造在全世界从起步到遍地开花,继续借助洋人威力来搞中国电影今后能否依然获得成功,我认为,第六代应该好好想一想。如果第六代不愿想,第七代、第八代再想也行。不想的人就等着像达芬奇一样混不下去。实事求是地说,王岳伦并不完全是这个路子。
    第六代导演第二个特征是文艺化,拍一些带永恒性的人性话题,这一特征与上述出口转内销并不绝对分割,常常还有重合,其中的差别在于对普遍人性的理解。出口转内销的第六代基本上都抄袭洋人对人性的肤浅理解,放在中国社会的环境中,常显得隔靴搔痒、装模作样地花拳绣腿。因此,有一些“第六代”也试图摆脱洋人的标准,以国产化的方式自己探讨人性等文艺话题。如同商品领域一样,此类本土化的文艺电影,要么是换汤不换药的洋品牌,要么是不到位的浅薄。导演们以个性化、个人化为主导,却想以其昏昏而使人昭昭,除极个别有点意思外,大都露出无病呻吟的小气。我觉得,王岳伦可能不喜欢或看不上这种方式,因而走了第三条道路。
    第六代导演的第三个特征便是彻底的市场化。这一现象是电影之外其他领域市场化倾向对电影的必然影响。当电视上到处都是“快乐大本营”、“非诚勿扰”的之类的庸俗,却有很高的收视率和广告经济效益,电影也想依葫芦画瓢,在电影市场独领风骚或分一杯羹,几乎是不可避免的。王岳伦应该属于这一类。由于中国社会各观众群的欣赏口味有较大的不同,因此,这种方式其实类似香港电影或小剧场话剧,针对一个特定的小市场,占据该小众的市场份额。它带来的问题像商业领域一样,由于大多数第六代导演的生活背景都比较类似,因而出现严重的重复投资现象。此外,肤浅而庸俗的桥段在网络时代速生速灭,电影又相对滞后,于是,此类电影便显得像麦当劳店里的隔夜食品,难以让观众产生真正的喜爱,只当是重听一遍老相声。
    在第三个特征中,似乎还有一个值得深入探究的话题:摆脱文艺腔,究竟是鄙视,还是无能为力?恰如当今很多知识分子宁愿当一个流氓,究竟是真的不屑于知识分子的身份,还是没有能力承担一个真正知识分子的责任?知识分子流氓化,是否只是才情不够时的破罐子破摔?落实到电影中,以碎片化的桥段替代完整故事,是否因为叙述故事能力不足,而以迎合市场为借口?我认为,即便在迎合市场的大背景下,故事叙述能力并没有被判死刑。只是在电视领域,碎片化的桥段才成为最茂盛的风景。如果电影变得与电视一样,还有何生存的必要?《乐翻天》在这个问题上显示出电影与电视、网络结合的特征,但结果并不是一加一大于二,而是一加一小于二。电影故事的编造、设计痕迹,在影片中极为明显,但又明显地不符合自然逻辑,只能依靠无数巧合,使得故事极为不真实。同时,为了安插各种网络桥段、包袱而刻意设计的情节,不光使得故事凌乱,还使得角色的自然性格都莫名其妙,甚至使得导演都无法安排结尾。
    算了,厚道点,不多说了。第六代导演没一点好?多看看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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