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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哄抢”承包大户的事件只是表面现象,需要分析深层次原因

2023-11-26 15:46:1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晨风细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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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一段时间,网上曝出不少村民集体“哄抢”承包大户的事件。

  这种现象河南发生的尤为突出。媒体报道的有哄抢玉米、哄抢花生、哄抢红薯、哄抢药材等事件。

  在我看来,这并不奇怪,河南是个农业大省嘛。

  因为是“哄抢”,就不是一两个人,而是群体哄抢。

  因为人多,村民也有一种“法不责众”的心理,地方政府工作人员到场、甚至警察出动也难以制止。虽然网上屡屡曝光,但仍然是屡屡发生。

  网友的评论也是一边倒的谴责这种行为,说这就是“明抢”、“是抢劫违法行为”、说“村民的素质差”等,甚至还有人对河南进行“地域黑”等等。

  其实,这种“哄抢”现象,不仅仅是今年才有,往年也发生过;不仅仅是河南有,全国很多地区都出现过。

  比如,2019年7月24日,西安瓜农刘亚峰种的10亩西瓜遭村民哄抢;现场视频曝光↓↓瓜地里有不少人骑电动车、三轮车拉西瓜↓↓刘亚峰称,他的瓜园还未开园,5万多斤西瓜被抢得只剩7千多斤;村民称是听说他不要这些瓜了。

  最近,网上又曝,东北辽宁一家在河北廊坊承包了九百亩地,三十亩地的花生被人抢光了,损失九万元。

  为什么媒体屡屡曝光,还是屡屡发生这种哄抢事件呢?

  如果只是某一地偶然出现的一个单个案例,我们可以说是违法行为,公安机关可以解决。如果全国多地、多次发生这种哄抢事件,就不这么简单了。

  全国多地、多次发生这种大规模的“哄抢”事件,就应该引起更高层的政府有关部门的重视了,需要进行更深入、更全面的调查了解,从深层次找找原因。

  在我看来,这种大规模地村民集体“哄抢”,只是一种表面现象,在这种哄抢表面现象的背后,一定会有更深层次的原因。

  要想解决这种现象,光靠媒体曝光、靠舆论谴责,一味地谴责村民素质低或不懂法律,不能解决问题;光靠警察和法律恐怕也不能解决问题。

  对这种现象,本人没有做过深入地调查,但是,本人曾经结合自己的亲身经历写过一篇《为“捡拾”村民说句话》的文章。

  大家还记得河南有地方政府曾经在一份说明中出现过“捡拾”一词吧?

  因为这个“捡拾”一词还曾被一主流媒体和网友们批评过,说他们是“找借口”,是玩弄文字游戏,是推卸责任等。

  其实,现实中,不得不承认,一些种地大户用机械化收割,的确存在着“遗漏”过多的问题。

  有些村民看着这些“遗漏”在地里的粮食太浪费了,最早是去“捡拾”的,因为去的人多了、人杂了、规模大了,由此而发展成“哄抢”,这种可能性应该是不能排除的。

  本人就曾在北京郊区一块已经收割完地里“捡拾”、“刨挖土豆”的经历。

  但是,在我看来,村民这种最初的“捡拾”,也是表面现象,不是根本。

  本人曾读到过专门研究农村问题的专家李昌平老师《我国农村经济的病根》的一篇文章。他在这篇文章中曾明确指出:

  我国农村经济,越来越像几亿留守老人一样了。是什么样呢?半死不活样,等死样!

  我国农村经济为什么会这样呢?两个字:流出。

  人流出、地流出、钱流出;养猪权流出、杀猪权流出、连杀鸡鸭鹅的权利也正在流出;发展权流出、收益权流出、教育权流出、医疗权流出、治理权也流出了。

  还剩下些什么呢?无社会保障的留守老人及种点口粮和果蔬维持生命的权利。

  有些农村的土地承包给大户了,这就将“留守老人种点口粮和果蔬的权利”也没有了。

  过去种自家的地虽然收入不多,但有地、有粮心里踏实。将地承包给别人以后呢,虽然对方也给点钱,像河南这地方人均一人也就是一亩地左右,承包给别人后,对方一年一亩地最多给一千元左右。

  大家想一想,这一千元的租地钱,能干什么?农村人有的参加了医保,有的可能没有参加。留守老人大都年老体弱,几乎都有病,常年离不开药。这点钱可能连看病吃药钱都不够。

  有子女打工接济点的还好点,没有子女的,或子女打工挣钱不多的,日子过得更是艰难。

  俗话说:“家里有粮,心里不慌”,现在地都包出去了,手里没有粮了,吃粮还得去买。

  在这种情况下,当他们看到种粮大户地里“遗漏”这么多,跑到地里“捡拾”一点,不是可以理解的嘛。

  当然,由捡拾发展成“哄抢”是不对的。

  但是,咱这里只是分析农村留守老人的现状。

  由此,我们就要讨论一下,将农村的土地承包给种粮大户这个路子可行不行的问题。

  目前,农村一家一户,一条一块分散的土地,显然不适合农村的现代化发展了。只有规模化经营才是农村的出路。

  问题是如何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才是最符合我国农村的实际情况?

  是将农村的地租给种粮大户适合呢?还是将农民组织起来走集体化的道路好呢?

  李昌平老师在文章中写到:不同发展思路下的农村,结果是大不一样的!

  他举了个风力发电的例子。

  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的风力发电模式,是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作为发电的基本主体,多个村集体经济组织联合起来成立发电公司的“统发共富”模式。一台风机,年利润250万元。今年有3台风机发电,明年增加10台,后年会更多……达旗的农民及集体永久共享风力发电收益。达旗的风电产业发展是以人民群众为中心的发展,在这样的发展思路下,当然会使达旗农村经济越来越强大、越来越活跃!

  同样是风力发电,很多地方的风力发电与农民及集体经济组织没有任何关系,地外流、风外流、发展权外流、发电产业的收益全部外流(意思是有的地方将风力发电承包给一些资本大户了)。

  这是什么样的发展呢?是掠夺式的发展。在这样的发展思路下,当然会使农村经济越来越凋敝、越来越萎缩。

  文章的最后,李昌平老师提出一个供政府和全国农民考虑的问题:

  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是继续搞去农民及集体主体性、自主权的发展呢?还是坚持农民及集体主体性、自主权的发展呢?这是大是大非的根本问题!我们不能只谈GDP增长,而不问谁的GDP增长。

  李昌平老师最后得出一个结论:我国农村经济的病根找到了,就是两个字:流出!

  在我看来,李昌平老师常年研究农村、农业、农民的专家,他提出的问题是符合农村实际的。

  毛主席曾经说过:“农业的根本出路在于机械化”。一家一户的小农经济,不但已经不适合中国农村农业现代化的发展了,而且成了制约农业发展的体制。

  农村土地规模化种植经营是大势所趋。将土地承包给种粮大户或公司,就等于是和村民没有关系了,村民成了局外人,也就是地外流、发展权外流、收益外流。

  正是这种情况,这才有了村民去承包出去的种粮大户地里“捡漏”的现象,由此又发展成“哄抢”事件。这是由我国的国情、村情、民情造成的。

  在我看来,只有不让土地外流,不让收益外流,让农民继续当土地的主人,收益归主人所有,才能杜绝这种“哄抢”行为。

  也就是说,只有走农村集体化道路才是唯一的、正确的发展之路。

  当然,如何走农村集体之路,这中间还有很多具体问题需要讨论,留大家讨论吧。

  【文/晨风细雨,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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