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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桥经验”是会商式工作法

2023-11-24 10:48:5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孟令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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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世纪60年代,浙江枫桥干部群众在基层社会治理中创造了“枫桥经验”。几十年来,从“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枫桥经验”不断丰富和发展,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一张“名片”。

  “枫桥经验”是会商式工作法。家家都有难念的经,人人都有难言的愁,社会治理是国家治理的体现形式,社会治理就是化解社会矛盾,理清事情的来龙去脉,理顺心理的矛盾疙瘩,就是要采用会商式工作法,必须有“和事佬”让矛盾各方把心声说出来,平衡各方的关系,这里的“和事佬”就是公平的化身正义的化身,所谓人不患贫,患不均就是要平衡各方关系和矛盾。要主动解疙瘩,干部要把群众之间的疙瘩当成自己心中的疙瘩,时时放心不下,事事放心不下。

  做好社会治理必须做好两个宣传,要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从意识形态工作中预防矛盾,化解矛盾,把矛盾消灭和预防在萌芽状态。

  群众利益无小事,对于群众上访的事情,要主动了解,主动化解,不等不靠不拖,防止矛盾越积越多,问题越拖越大。不能总是讨论大雁是烤着吃还是煮着吃,早化解早舒畅。

  “枫桥经验”是会商式工作法,会商、会商,就是让人有公平讲话的机会,言为心声,群众把话讲出来,吐出来,有法律法规和社会道德给予确认,有公平正义给予伸张,他们心里就会舒畅,矛盾就有利于化解。

  要正视矛盾,认真对待矛盾,解决矛盾考验着执政者的能力和水平,回避矛盾不仅会暴露矛盾,还会暴露领导干部的能力和为民情怀。

  【文/孟令昌,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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