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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希望于政府全能,乡村没有未来

2023-09-06 11:11:59  来源: 新乡土   作者:郑渝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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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中国古代,地方治理通常依照《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本书所称的简约主义,也就是县级以下的地方治理一般纳入相当程度的自治,且不完全依据法律制度,而是大量沿用乡规、民俗、家族法则等地方性知识,强调实质正义。

  简约治理的好处在于,与长期存在的社会传统即熟人社会相合,成本比较低,往往也避免了县级以上的政府承担基层管治出现的问题,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基层地方治理的士绅阶层,本身也是产出科举士子最多的阶层,再加上其拥有田地财富以及手工业生意,因而往往成为王朝统治最坚实的拥护者。但简约治理又不可避免带来问题,那就是士绅阶层完全可能成为这本书所说的“国家与民众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成为独立的利益集团,蚕食公共利益;而且,这一阶层对于基层利益的过度盘剥,往往会导致部分民众无路可走,最终掀起反秩序的行动,最终倾覆王朝政治。

  新中国成立以后,走群众路线,在古代简约治理传统的基础上予以批判重建,主要是在广大农民中培养优秀干部,以及积极分子,强调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改进工作方法。

  《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书中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乡村社会被激烈地卷入现代化、城市化,以及新型农业化进程,这打破了传统的简约治理的社会基础。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亟待更为积极、有序地纳入各方面治理。而在2012年以后,精准扶贫和疫情管控两大工作的进程中,乡村治理开始依照现代模式进行运作。

  《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本书的作者、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认为,当前乡村的简约治理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应当体现为有为而治。这又包含两大特征。第一,节俭。这意味着要继承历史上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比如自治和德治,让乡村基层生产生活纳入农民认同的规则、道德运转的秩序,使之起到润滑、助推的作用,降低治理成本。第二,高效,也就是要能够真正意义上使得乡村社会巨变过程中出现的重构、分化呈现出的方方面面问题,能够比较好地、比较有效地解决。

  书中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建设出现的三方面变化,包括国家权力下沉、制度化、规划性变迁,而从时间顺序来看,1949-1979年的三十年里主要呈现乡村治理服务于中央集权;改革开放初期乡村治理“放权”;20世纪90年代后乡村治理逐步“均权”。目前来看,乡村治理比较成熟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以指标方式体现的压力型体制,以细化指标、目标责任、奖惩挂钩来落实相关工作;以及以运动式治理机制落实专门任务。

  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也与上述特征有关。比如书作者提到的压力型体制和运动式治理机制,在多数地区乡村因村级提留取消而缺乏自生财力、村庄公益事业也需要上级拨款解决的情况下,必然加剧对乡级和县级两级上级的依赖,也因此承接了上级以常规考核或专项任务下达的各方面工作指标。为了保证工作执行落实,在一些村级行政单位无法很好履行的情况下,乡镇一级事实性承揽了上述工作,直接面对农民。换言之,这就使得至少一部分村级行政单位逐渐虚浮化,而乡镇党政机构不堪重负,其基本运转的逻辑就是避免问题产生以及搞掂问题。

  书中以具体案例说明指出,一些乡镇为了应对解决乡村治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完善各种制度,比如村财镇管、项目制管理、全员绩效考核、办事留痕等规章制度。这表现出更为细致、系统的制度化。但这与前面提到的乡村治理要兼容德治和自治存在一定程度的出入;不仅如此,如书作者所说的那样,当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私事和细事被纳入国家治理轨道,而不是首先纳入自治,这其实意味着这些基层单位要承担几乎无限的责任,要扮演全能治理者的角色,且因直接与农民对话而消耗相当多的治理成本(作为一种制度性回应,则意味着乡镇级党政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需要继续大规模的扩容,不仅要大量招录公务员,还要招录数额不小的雇员,加剧财政负担压力,这有悖于节俭原则)。

  2013年,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举办。“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就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书中指出,枫桥经验在当下可以比较好地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方法,也就是真正做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为而治”,符合节俭、高效原则,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让群众工作真正起到汇聚群智、群力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

  在中国古代,地方治理通常依照《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本书所称的简约主义,也就是县级以下的地方治理一般纳入相当程度的自治,且不完全依据法律制度,而是大量沿用乡规、民俗、家族法则等地方性知识,强调实质正义。

  简约治理的好处在于,与长期存在的社会传统即熟人社会相合,成本比较低,往往也避免了县级以上的政府承担基层管治出现的问题,而且,最重要的一点是,作为基层地方治理的士绅阶层,本身也是产出科举士子最多的阶层,再加上其拥有田地财富以及手工业生意,因而往往成为王朝统治最坚实的拥护者。但简约治理又不可避免带来问题,那就是士绅阶层完全可能成为这本书所说的“国家与民众之间的‘赢利型经纪人’”,成为独立的利益集团,蚕食公共利益;而且,这一阶层对于基层利益的过度盘剥,往往会导致部分民众无路可走,最终掀起反秩序的行动,最终倾覆王朝政治。

  新中国成立以后,走群众路线,在古代简约治理传统的基础上予以批判重建,主要是在广大农民中培养优秀干部,以及积极分子,强调发挥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改进工作方法。

  《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书中指出,进入21世纪以来,乡村社会被激烈地卷入现代化、城市化,以及新型农业化进程,这打破了传统的简约治理的社会基础。农村、农民、农业问题亟待更为积极、有序地纳入各方面治理。而在2012年以后,精准扶贫和疫情管控两大工作的进程中,乡村治理开始依照现代模式进行运作。

  《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这本书的作者、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认为,当前乡村的简约治理构成现代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其主要特征应当体现为有为而治。这又包含两大特征。第一,节俭。这意味着要继承历史上被证明行之有效的治理办法,比如自治和德治,让乡村基层生产生活纳入农民认同的规则、道德运转的秩序,使之起到润滑、助推的作用,降低治理成本。第二,高效,也就是要能够真正意义上使得乡村社会巨变过程中出现的重构、分化呈现出的方方面面问题,能够比较好地、比较有效地解决。

  书中回顾了新中国成立以来乡村建设出现的三方面变化,包括国家权力下沉、制度化、规划性变迁,而从时间顺序来看,1949-1979年的三十年里主要呈现乡村治理服务于中央集权;改革开放初期乡村治理“放权”;20世纪90年代后乡村治理逐步“均权”。目前来看,乡村治理比较成熟的治理机制主要包括,以指标方式体现的压力型体制,以细化指标、目标责任、奖惩挂钩来落实相关工作;以及以运动式治理机制落实专门任务。

  当前乡村治理面临的困境,很大程度上也与上述特征有关。比如书作者提到的压力型体制和运动式治理机制,在多数地区乡村因村级提留取消而缺乏自生财力、村庄公益事业也需要上级拨款解决的情况下,必然加剧对乡级和县级两级上级的依赖,也因此承接了上级以常规考核或专项任务下达的各方面工作指标。为了保证工作执行落实,在一些村级行政单位无法很好履行的情况下,乡镇一级事实性承揽了上述工作,直接面对农民。换言之,这就使得至少一部分村级行政单位逐渐虚浮化,而乡镇党政机构不堪重负,其基本运转的逻辑就是避免问题产生以及搞掂问题。

  书中以具体案例说明指出,一些乡镇为了应对解决乡村治理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运用多种政策工具,完善各种制度,比如村财镇管、项目制管理、全员绩效考核、办事留痕等规章制度。这表现出更为细致、系统的制度化。但这与前面提到的乡村治理要兼容德治和自治存在一定程度的出入;不仅如此,如书作者所说的那样,当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私事和细事被纳入国家治理轨道,而不是首先纳入自治,这其实意味着这些基层单位要承担几乎无限的责任,要扮演全能治理者的角色,且因直接与农民对话而消耗相当多的治理成本(作为一种制度性回应,则意味着乡镇级党政机构及其分支机构需要继续大规模的扩容,不仅要大量招录公务员,还要招录数额不小的雇员,加剧财政负担压力,这有悖于节俭原则)。

  2013年,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举办。“枫桥经验”的核心要义就是“为了群众,依靠群众”。《有为而治:节俭、高效与乡村治理现代化》书中指出,枫桥经验在当下可以比较好地转化为基层治理的方法,也就是真正做到基层社会治理的“有为而治”,符合节俭、高效原则,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的作用,让群众工作真正起到汇聚群智、群力的作用,坚持问题导向,不回避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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