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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女子状告政府胜诉,公开要求向领导追责!

2023-09-06 08:32:14  来源: 群众来信   作者: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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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群众来信曾经报道过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一弱女子控告家乡政府不依法公开政府信息的行政诉讼案件。此案一波三折,在经历了一审败诉、二审发回之后,法院最终判定政府违法,女子胜诉。

  该女子姓陈,系河南省信阳市淮滨县新里镇人。2022年4月19日,她从北京寄给新里镇党委书记吴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要求对新里镇政府涉及扶贫款发放、征地款发放等8项具体内容进行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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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历了将近一年的等待之后,镇政府仍不答复。陈女士遂将新里镇政府告上了法院。她要求淮滨县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判定新里镇政府必须公开相关信息,以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

  但是镇政府却辩称,“对行政机关不履行法定职责提起诉讼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履行法定职责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意思是说,我是没有履责,但是你告晚了!

  尤其可笑的是,淮滨县法院竟然也真的支持了这个说法。2023年5月6日一审裁定以超过诉讼时效为由,驳回了女子的起诉。而且短短几百字的判决书里,竟然错讹连篇,甚至出现了“新里镇政府党委书记未给我吹”这样令人咋舌的内容,完全暴露了该县法院视法律为儿戏、亵渎法律的态度!

  陈女士认为这是官官相护,上诉至信阳中院。二审法院经过开庭审理,认为诉讼未超时效,遂撤销一审裁定,指令淮滨县法院继续审理。

  2023年8月8日,淮滨县法院(2023)豫1527行初51号行政判决书作出判决:

  确认被告淮滨县新里镇人民政府在法定期限内不履行政府信息公开法定职责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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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判决书送达15日的上诉期已过,被告淮滨县新里镇政府并未提出上诉,说明判决已生效。

  原告陈女士认为,既然判决生效,新里镇政府已经构成违法了,那么判决书就不能成为一纸空文,政府必须承担责任!

  尤其是从政府曾经向法庭提交的两份答辩状可以看出,他们当初不仅拒不履行法定职责,而且还满嘴谎言,在法庭上公然撒谎,言行极其恶劣!因此公开提出,淮滨县人民政府和淮滨县纪委应该依法追究新里镇党委书记吴帆和原镇长王颖宾违法违规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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