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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飞短评:护贪恶政——党政干预司法

2014-09-05 09:44:0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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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的反贪风暴不可谓不烈,严惩的贪官不可谓不多。但贪官恶吏似乎有恃无恐,依然恶行昭彰,百姓怨声不止。何也?

  请看现实:

  2014年04月18日齐鲁晚报《干预司法不受罚 “红头文件”才胆大》报道说:2014年4月16日,有人在湖南红网上发帖称,湖南省双峰县县委、县政府以红头文件的形式,“请求”将涉嫌收购25根象牙的犯罪嫌疑人李定胜取保候审,理由是如果不放人,会影响企业发展,上面还有娄底市市委常委、秘书长王雄的批示。(4月17日《中国青年报》)

  行政干预司法由来已久。

  2003年12月22日新华网安徽频道《地方党政干预司法现象严重》报道说:中国各地党政领导运用行政权力干预司法工作的现象仍然普遍存在。官方媒体前天引述中国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办公室副主任葛行军的话说,当前高层领导身边有一个庞大的权力市场,有些人就是利用领导批条赚钱。

  新京报讯(记者张永生)2010年10月30日,太原市晋源区古寨村发生违法强拆事件,一村民被强拆者棒击致死。事发后,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武瑞军等17人获刑,被告人不服上诉。此案历时近3年,今年9月,太原市中院依山西省高院裁定重审此案。死者家属、复旦大学在读博士孟建伟在庭审时发现了两份由事发当地政府发给两级法院、请求“慎重量刑”的函。昨日,记者拿到了这两份公函复印件。

  虽然,2014年01月02日江西人民政府网《江西省严禁领导干部干预司法》:近日获悉,省纪委、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党政领导干部支持司法机关依法独立办案的若干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明确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利用职务便利和影响,插手、干预司法机关执法办案活动,违反《规定》的,将对相关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行为。

  然而这管用吗?

  有位办案的律师苦笑说:“我说,那这不是典型的行政干预法律吗?法官苦笑着说,叫行政干预提法不对,我们党现在明确反对这个,只能说是党的领导,法律再大,也不能大过党的领导,不是行政干预司法,是坚持党的领导。”(来源:新浪博格“律师之路”)——权力就是敢于为自己辩护,而且义正词严,你真的拿他没办法。

  虽然我国宪法和法律规定,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任何机关、组织和个人都不得干预司法机关独立办案。管用吗?

  2014年04月18日浙江在线新闻网站《公函求情:典型的行政干预司法》:以公函形式,公然向司法机关求情干扰司法个案,比之于暗地里打招呼、递条子有过之而无不及,着实令人大跌眼镜。但事实上,类似事件并不鲜见。……湖南省麻阳县文广新局和县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局出具公函给办案法院,以涉案贪官“素质高”等为理由,请求法院对其从轻判决;2008年,湖南省湘阴县商业总公司领导层集体造假套取国家专项资金贪为己有,案发后,涉案单位以公函形式向司法机关“求情”,认为涉案人员“劳苦功高”,请求对其从轻处理(均据新华社)。

  现实是你规定你的,我照官场潜规则办事。有如此护身宝镜,贪官污吏还害怕什么?照样只许州官放火,不许百姓点灯。那些被抓的无非被看成是站错了队,道行不够的倒霉蛋而已,而自己则是智高一筹的和珅一级的能人,只要大权还在手,他们害怕什么?

  总之,俗语说“以其人之道反治其人之身”,他们依仗的、崇拜的就是权力,最怕的还是权力。执政者务必乱世用重典,祭出最高权力之剑,严惩一批嚣张者,迅速斩断行政干预司法的魔爪。非此不足以镇住贪官恶吏继续为非作歹的嚣张气焰,让人民舒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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