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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马平邦:“抄袭的于正”是怎样炼成的

2014-12-30 11:45:30  来源: 作者博客   作者:司马平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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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应《文学报》之约写于半个月前的一篇评论,今天法院已一审裁决于正等5被告赔偿琼瑶500万,将此文发出于博客上,还算不晚。)

  台湾著名剧作家琼瑶女士越过台湾海峡,先期于2014年4月15日在其个人微博客上发表了给内地影视产业最高主管机构广电总局的一封公开信,公开举报内地编剧于正出品的《宫锁连城》有多处剧情抄袭自己的《梅花烙》,显然琼瑶的“举报”是有备而来,她已收积到相当多证据,在公开信中恳请广电总局能及时停播《宫锁连城》,然而,虽然琼瑶的公开举报在媒体上造成的影响很大,却没有得到广电总局的公开正式回应,而被举报的剧集仍于2014年4月如期播毕。

  12月5日,顺沿于此事,琼瑶状告于正侵犯其个人知识产权案在北京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公开审理。

  关于此案,或者因之前业已在行业内外产生了巨大的影响,所以北京三院采取了公开审理且和网上直播的方式进行,此案的审理过程也成为当天中国互联网上关注热度最高的事件之一。

  此案自从由北京三中院公开审理后,再一次引起反响,而最大的反响还是来自于130多名内地职业编剧--且许多是著名的编剧,先后分两次以“实名联署”的方式公开支持琼瑶这种依法维护自身权利的行为,虽然此案只经过了一次公开审理,离最后宣判仍有时日,而且,以琼瑶凭抄袭理由向于正追诉2000万人民币的赔偿额度看,即使最后法院判定琼瑶胜诉,想必赔偿额度也达不到如此之巨,但正因为有了这130多位内地职业编剧的联名支持,琼瑶和于正在舆论声势上已高下立判,我们只要透过这高下立判且更具专业性的舆论声势,也可以对于正的《宫锁连城》是否真的抄袭了琼瑶的《梅花烙》,以及抄袭的程度如何,都会有一个最基本的靠谱判断。

  但民间声音之鼎沸,和公堂法锤之沉重,仍然不能弥补事关本案的其他重要责任方之责任缺位,这也令我们对这宗影响重大的知识产权案件会有更多的思考。

  比如,《宫锁连城》4月8日于湖南卫视正式播出,1周后琼瑶才利用自媒体平台公开举报于正抄袭,我想这样的时间节点,正好证明琼瑶没有依据道听途说或非播出版本为自己鸣不平,而是以该剧在湖南卫视的正式播出版本为证据;同时,以琼瑶、于正二人在当下中国影视行业的影响,以及自媒体在当下中国话语场中的影响,琼瑶的公开信也不可能在发出1周甚至是两周的时间里仍不能到达广电总局主管领导的案头,但最后的结果是,鲜见在知识产权上具有如此巨大争议的《宫锁连城》仍然如常播出,而且在2014年8月还进行了一轮海外播出。

  依此,是不是可以得出如此的结论:广电总局相关领导虽然接到了琼瑶的公开举报,却并不认为于正的作品有抄袭行为,是可以公开播出的合格电视剧。

  如果说,广电总局相关领导在公开渠道收到琼瑶举报于正抄袭,而且是在琼瑶已公开列举出一系列证据之后,仍然没有对《宫锁连城》的播出进行必要的干预,想必手里也一定是有相应可以证明于正根本没有抄袭琼瑶的证据存在。

  所以,12月5日,琼瑶诉于正抄袭案在北京三中院开庭审理,其实是在广电总局官方一直对这宗早在半年多以前即在网上被抄得沸沸扬扬的知识产权纠纷没有任何干预和表态的前提下发生的,而从广电总局一直以来对中国电视剧制作机构和电视剧播出平台(各级电视台)具有的管理、监督和约束的权力和能力来看,这一次琼瑶先举报而后起诉,实为广电总局“不表态”姿态所致,请问,对行业和产业有如此生杀大权的政府机构的“不表态”,算不算另一种失职呢?

  除此之外,我觉得,作为《宫锁连城》的正式播出平台的湖南卫视,在此案中也有甩脱不掉的连带责任,虽然,本案至今还有没有得到最后的判决,即《宫锁连城》一剧是否真的抄袭了《梅花烙》,以及抄袭的程度如何,仍没有定论,而本案的被告人于正与“抄袭”二字结缘的事件都没有走到对簿公堂的一步,但对大众和对大众的媒体而言,种种的“于正抄袭”此类事件也早不是陌生新闻。

  但我们一直以来都会看到另一种传播业的丑态,在当下中国影视行业,往往越是与抄袭、造假之类负面事件关联紧密的创作者和出品方,往往也越是受到某些电视剧播出机构的待见,甚至对某些电视台来说,这样的由头会恰到好处地会被制造成各种各样的新闻噱头,有利于在它们平台播出的电视剧产品放大传播度。

  我看,现在也到了该讨论一下到底是于正自己制造了一个“抄袭的于正”,还是于正与某些在尊重知识产权方面一样缺少自觉和自律的良知的电视媒体合力制造了一个“抄袭的于正”的问题的时候了。

  现在中国的某些电视媒体,左手持有执政党与政府赋予的强势的甚至是垄断的官方背景,右手又在牢牢抓着高收视、高轰动和高效益的利益宗旨,其实,它们才是所有“抄袭的于正”可以大行其道的的利益相关方和利益输送者,它们才是抄袭剽窃行为的真正土壤,亦可以说,以各种形式容许那些带有严重知识产权争议的电视剧作品在电视媒体上公开播出,以获取各种收益,其实是这些具有鲜明区域垄断性质的电视媒体的话语权寻租。

  习近平总书记在10月份那次著名的文艺座谈会上,谈到当下中国的文艺创作的诸多不如人意之处时,尤其说到了自己“抄袭模仿、机械化生产、快餐式消费”的严重忧虑,其实,只要我们现在细致解剖琼瑶诉于正一案的前前后后、里里外外,或者能为习总的这份忧虑与不满找到一个准确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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