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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松民:民营企业家要不蒸馒头争口气

2013-09-14 15:03:27  来源: 《国企》   作者:郭松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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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民营企业家要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8月15日,《北京商报》披露上海滩保险中介市场龙头老大企业泛鑫保险总经理陈怡,涉嫌携款5亿元潜逃加拿大。8月19日,这名民营保险企业的美女老板在斐济被中国警方抓获并押解回国。从网民的反应看,陈怡案再次重创了中国民营企业家的形象。

  必须指出的是,陈怡案绝非个案,而是众多类似案件当中的最新一起。在百度上,以“私企老板卷款跑路”搜一下,居然可以搜到3万多个网页。频繁发生的此类事件证明,中国的民营企业家还远不能说成熟,甚至缺乏最基本的社会责任感。中国民营企业家要获得社会公众的认同,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

  总的来看,上个世纪90年代初到新世纪第一个10年的前期,是中国民营企业扬眉吐气,凯歌猛进的时代。这一时期,民营企业不仅经济实力大增,而且在政治上也脱帽加冕,被特许代表先进生产力,一些知名民营企业家也纷纷进入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人大、政协,风光一时无两。2005年爆发“郎顾之争”开始,民企的社会形象就一路下滑,经营上也遇到了一些困难,一些民营企业家和主流经济学家开始怨声载道,抱怨政府不给政策、抱怨国企挤压生存空间、抱怨银行贷款难、抱怨民众有仇富心理等,以至于2011年竟被媒体称为“中国民企怨妇年”。

  这些抱怨很多是没有道理的。民营企业遭遇的种种问题,多半是他们自己造成的。比如血汗工厂和珠三角每年断指数千的工伤,比如山西私营小煤窑频发恶性矿难,煤窑主却急剧暴富,比如温州老板集资贷款后卷钱跑路,比如亿万富翁公开征召处女,比如富人“炒房团”到处哄抬房价等,都严重恶化了民企的社会形象。而一些“力挺”民企的主流经济学家的言论,实际上给民营企业家帮了倒忙。比如张维迎的“特赦原罪论”,等于暗示民营企业家的“第一桶金”都是不干净的;而“富人移民有理论”,简直等于公开宣布富人们是不会对养育了他们并使他们获得成功祖国承担任何责任的,等等。这些炒作,不仅不会使民营企业家面临的舆论和生存环境得到改善,反而可能使之更加恶化。

  民营企业家要不蒸馒头争口气。不要做怨妇,不要总是把自己打扮成受害者,更不要坐等天上掉馅饼,而要通过自己实实在在的努力,改善自己的生存环境,重新赢得社会公众的信任。笔者愿意做中国民营企业家的诤友,向他们提出几点建议。

  第一,民营企业家要以产业报国作为自己全部经营活动的底线,要做一个最起码的爱国者。对利润的追求应该以不损害国家利益为前提。中国近代以来的全部历史证明,没有强大祖国的保护,民营企业无非是买办资本、国际资本的俎上之肉,所以即便仅仅为了自身的发展,民营企业家也应该把自己的经营活动视为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组成部分。

  事实上,只要民营企业做到了产业报国,所谓原罪问题也就会消解于无形。会有人去追究华为、中兴、奇瑞的原罪吗?民营企业家必须明白,民营企业的原罪问题,只能通过不断为中国现代化事业做出贡献而得到救赎,绝不可能通过一纸特赦令而免予追究。

  产业报国也包括不偷税漏税。根据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资料,国企及国有控股工业企业百元销售完税率(含营业税及附加)长期以来一直是民企的1~2倍。税收是企业回报国家的主要方式,民营企业在抱怨自己受到国企挤压的时候,有没有想过国企一直背负着远比民企沉重税负?

  第二,民企要主动贯彻劳资两利的方针,依照国家法律保障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把企业建成员工的命运共同体。事实上,民企员工的工资长期偏低,已经成了中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一个主要原因。

  2009年7月,国家统计局发布年度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查报告。根据该报告,当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18199元,而国企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35053元,私企平均工资比国企低48%。2011年,国家统计局再次发布报告显示,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2452元,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24556元,私企工资比国企低58%,也就是说,民企和国企的平均工资差距呈逐年扩大的趋势。考虑到国有企业还要为职工支付养老、医疗保险等各类福利,这一部分的比例大约是职工工资的13%左右,那么民企员工和国企员工的收入差距就更大了。

  民企不能如国企那样为员工谋福利,还有什么好抱怨的呢?

  第三,民营企业要苦练内功,尽快完成从家族企业向现代企业的转型。目前中国民营企业的致命伤是不能信任职业经理人,家族观念浓厚,个人独断专行,“企业是我的,我就是企业”,没有正式的制度约束创业者。在决策上老板一手遮天,对管理的理解片面单一,将企业看成个人财产,没有将企业作为法人的意识。因此,在以民营企业发达著称的浙江,就面临着民营企业难以做大的难题。因为民营企业主倾向于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合一的家族式企业。但这种产权结构单一的形式与现代企业产权的演进方向是相反的,所导致的结果就是民营企业总体上显得小、散、弱。

  相比较而言,国企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已经走在了民企的前面。根据笔者长期的观察,目前我国国企中的各种规章制度已非常完备,薪酬体系划分细致,工时定额计算准确,质量追踪详尽可靠,经营绩效有章可循。更重要的是,国企在用人上有宏阔的视野,敢于放手使用职业经理人,如中石油、海尔、中粮集团等。尽管国有企业仍然有很大的改革空间,但国有企业的制度建设远较民企的更为成熟则是确定无疑的。

  总的来看,正是这种制度建设上的优势,使国企在市场竞争中逐步显现出竞争优势,慢慢摆脱了从前僵化、败落的形象。然而,媒体和主流经济学家对国企的印象还停留在“破产、亏损、低效”的阶段,因此面对国企的整体崛起心理缺乏心理准备,无视国企的税负和工资成本都远高于民企的事实,反而得出了政府偏袒国企的错误结论。

  中国的崛起,离不开中国企业的崛起。在中华民族复兴过程中,国企挑大梁,民企要争气,国企民企携手,才能最终实现中国梦。

  (本文选编自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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