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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讨薪”难,还是“欠薪”太容易?

2021-12-23 09:45:24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轻松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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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了解,2021年5月,重庆某公司承揽了位于巴南区某输变电工程的劳务项目,9月雇请了57名民工做挖基工作,双方约定了工资数额以及结算方式。后该公司未按时支付劳务费,且拖欠金额高达46万余元。民工在索要工资无果的情况下,与公司经理产生口头纠纷且有肢体冲突,事态有进一步扩大的风险。

  快到年末,各地打工人的讨薪之路又要开始了,这些年来,我们见过了太多打工人讨薪的辛酸与血泪,官方三令五申严惩恶意欠薪,今年当然也不例外。然而,讨薪者的卑微与欠薪者的强势形成鲜明对比,讨薪之路如同红军走长征一样千难万险,这一局面至今未变,以上就是明晃晃的例子。

  一、老板有无数种方法“合理欠薪”

  官方申明只说严惩“恶意欠薪”,却不知道,老板们有无数种方法让“恶意欠薪”变成“合理欠薪”,最神奇的是,这些欠薪还能找到法律法规作为支撑。比如:给员工不断加码,倒逼员工自行离职,然后所有工资一笔勾销,这在劳动仲裁里面,是完全站得住脚的。如果员工死活不愿离职,那就以员工怠惰,未能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为由,合理开除,这种操作同样受法律保护,同样可以把本应属于员工的那部分工资一笔勾销。

  2020年1月6日,飞越旅行网某女高管在群里要求设计员一天出150张图,而且年后八天还要每天出 100 张,直到她满意为止。在员工提出质疑时,其人回应“那是你的事,你不懂行吗?我们不是国企,没人不尊重你的工作”等。

  2021年10月27日,潇湘晨报报道,肖女士于5个月前应聘到一家机械制造公司工作,并签订了3年的劳动合同。合同约定其主要工作是负责机件的研磨抛光,每天完成20件套的劳动定额,月薪为3500元。照此计算,他们研磨抛光小组5个人,每天应完成100件套的工作量。前些日子,公司开展挖潜增效活动,将研磨抛光小组减掉1名员工,但要求他们继续完成每天100件套的研磨抛光任务。当他们找到公司要求发放加班费时,公司负责人却说,减员增效是这次挖潜增效活动的措施之一,研磨抛光小组虽然减掉1人,原先的全部工作任务仍然要按时完成,故不应支付加班费。况且,这是公司集体研究决定的。

  这还只是最常规的年末“合理欠薪”操作,不常规的比如:临近年末,公司直接以业绩不好,甚至宣布破产,来拒不支付员工工资,即便劳动仲裁遇到这种情况,也只能劝打工人退一步,能拿多少算多少,拿比不拿要好,甚至有的还会劝打工人给老板一点时间,让他缓口气,公司倒闭了对谁都没好处等等。然而,老板的资产究竟有多少却永远是个谜,劳动仲裁无权调查,也不会因为讨薪问题去触碰这个点。由此出发,老板甚至可以丢掉公司,保全自己,这也是很多大企业,老板富得流油,公司却几乎成了空壳的秘诀所在。

  有网友提出疑问:2021年1月至3月,公司只发放了50%绩效工资,4月至6月公司因没钱停发绩效工资,5月23日本人因个人原因办理离职手续,正规离职流程签订,走完后,按照公司要求一个月后离职。8月原公司准备清算1-6月绩效工资,综合部主任提交表单后被公司老总高XX驳回,并在经营分析会上明确告知所有部门,离职员工绩效工资不予清算。请问这样合理么?

  这就是赤裸裸侵吞本该属于员工的工资啊!难道离职人员曾经的工资就不是工资了吗?还有一些欠薪的,就更没有底线了,要么是层层推诿,操作很简单,明明老板从上到下就没有给打工人发工资,却装出一副已经支付,被某某包工头拿走的假象,反正现在放假了,包工头人也不在了,即便你联系上包工头又能怎样呢,他说老板没给过他钱,又不能三方对质,能奈他何?要么直接从高层开始就卷款跑路,操作更简单,反正厂子是空壳,该拿的钱基本拿得差不多了,即便官方事后进行调查,人都找不到了,又有什么意义?

  就在2021年全民沉浸于火热的双十一狂欢之际,配送行业“独角兽”云鸟科技突发重大危机:老板疑卷钱跑路,数千员工被拖欠近亿元薪资,甚至连云鸟科技官微小编都被逼微博维权,矛头直指CEO韩毅……

  二、老板的“欠薪”成本实在太低了

  如果那些合理不合理的欠薪,还不能让老板摆脱打工人讨薪的漩涡,那就直接躺倒,你爱咋地咋地,反正要钱没有,要命一条,要是事情闹大了,我还可以反告你“扰乱生产秩序”或者“妨害公务”,后果比恶意欠薪更严重,从而老板自己便顺理成章地从讨薪漩涡中金蝉脱壳了。

  这一绝技得以成立的关键在于:不管老板是“合理欠薪”,还是“恶意欠薪”,官方介入调查,最后做出惩罚的成本都非常低!如果老板欠薪一百万,最后调查下来,打工人能拿到50万就算不错了。原因也很简单,官方对于无力支付员工工资的企业,有各种优待政策,老板所能受到的惩罚非常有限,现在直接把老板抓起来的情况都很少了。而为了拿到这一半的工资,打工人要承担的风险却是难以想象的,操作得当还好,一旦失当,坐牢都有可能。这一点早已经有血淋淋的教训!

  2016年3月16日,阆中市人民法院在阆中市江南镇公开宣判一起妨害公务案,8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6—8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两名宣告缓刑。至此,这起在当地轰动一时的农民工讨薪演变为妨害公务的事件尘埃落定,8名被告人均对自己不理智的行为追悔莫及,事件也再次敲响了理性维权的警钟。

  浙江金华,农民工讨薪发生惨案。熊某帮陈某饭店装修被拖欠1.5万元,多次催讨总被陈某搪塞。而熊某家中育有刚满月的女儿,加上家里刚装修,非常缺钱。多次讨薪未果的熊某从江西坐车赶往金华前往饭店讨薪,一开始,熊某非常友善地给陈某父子递烟,还未开口,就被父子俩拒绝并且羞辱。熊某愤怒的持刀捅向陈某儿子,对方向外逃走后,熊某又追上去,从其背后捅了两刀,导致陈某儿子死亡。而熊某在杀人后,将现场画面拍摄并发到朋友圈。法院认定熊某犯下故意杀人罪,情节恶劣,判处死刑,赔偿20万。目前,本案正处于最高法复核阶段。(来源:河南商报2021年12月12日报道)

  兔子急了还咬人呢,讨薪的成了孙子,欠薪的却是大爷,最后酿成悲剧,反过来全是讨薪者脑子发热造成的,欠薪老板一点问题没有。像上面案例这种闹出了人命,讨薪者还得搭上自己的性命,而对于老板来说,则更像是合理取得赔偿,不存在任何拖欠款项的问题,甚至可能在法律面前,老板陈某人压根没有问题,所有问题都是讨薪者熊某造成的,可悲啊!

  《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也就是说,要让老板吃牢饭,条件是极其苛刻的,轻易就能免予刑罚,同样轻易就能让老板心安理得欠薪。因为关于老板个人财产多少的问题,本身就是法律的盲区,要细查下去,人家又会告你涉嫌侵犯他人隐私了。

  总之,现在社会对民营企业友好的同时,也无可避免地造成了老板欠薪容易,进而打工人讨薪难的连锁问题。如果没有老板欠薪容易这个因,又何来打工人讨薪难这个果呢?抓住问题本质,不要觉得老板为人善良,不会有问题,当利益足够大时,哪还有什么道德可言?这是马克思老早就告诫过我们的了:“当利润达到100%时,他们(老板)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而当利润达到300%时,甚至连上绞刑架都毫不畏惧。”这就是老板心中的标尺,绝无例外。

  所以,要让每年打工人讨薪容易,甚至不存在讨薪问题,首先就要让老板欠薪难,不敢欠薪。怎样才能让老板不敢欠薪呢?外国企业一经欠薪,一律查没并遣返相关人员,终生不得踏入中国领土;国内企业一经欠薪,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查封名下所有资产,追回与其有利益往来人员的资产所得!老板说到底也是人,是人就要生存,要生存就要资本,既然他那么看重自己的资本,敢于冒险欠薪,一毛不拔,那我就拔光你的毛,看你如何?须知,欠薪这种事情,就像男人出手打女人一样,有第一次就有无数次,轻易弃恶从善是很难的。

  “刑虽重,不犯不畏;法虽严,本于爱民。”如果事事要为某些人考虑,而忘了绝大多数人的利益,那这样的刑与法,就实在太令人担忧了。

  作者:轻松笑

  2021年12月22日星期三

  (文中图片均来自网络,侵删。)

  【文/轻松笑,红歌会网专栏作者(>>>查看专栏)。本文原载微信公号“红歌会杂谈”,欢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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