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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误解的人民公社

2023-08-10 14:35:27  来源: 寒牛出栏公众号   作者:寒牛出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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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人民公社,仍是一团历史迷雾。

  本来不是迷雾,因为有人故意掩盖历史,在时光里放了很多烟雾弹,导致现在很多年轻人,对人民公社产生很深的误解。

  以“一平二调”为例。

  “一平”是指在公社与公社之间、公社内部社员与社员之间搞平均主义;“二调”是指上级单位无偿调拨公社的集体财产,公社无偿调用农民的个人财产,用于国家建设。

  那么,为什么会发生“平调”事件?

  由于人民公社,孕育于大跃进时期,各级干部都缺乏治理社会主义的丰富经验,对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认识很模糊,对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界定不清晰,加上急于求成,导致“平调”事件发生,严重挫伤了农民的情感。

  实事求是地讲,“一平二调”和“三高五风”等激进行为,严重伤害了广大农民利益,打乱了国民经济发展秩序,让社会主义建设遭受了不同程度的挫折。

  但是需要补充说明的是,这些激进的工作方法,主要发生于人民公社前三年(1958年至1960年),都局限于大跃进时期

  毛主席亲自抓农业,全国各地出差纠偏之后,这种乱象就得到有效管控,1963年后基本绝迹了。

  历史中的毛主席,是坚决反对搞平均主义的。

  真实的毛主席,不仅反对“一平二调”,还反对“三高五风”,反对违背客观规律的工作方法,反对一切伤害农民利益的错误做法。

  口说无凭,以史料为依据,用文献来说话,我们以理服人。

  如果不嫌枯燥,那么一起来重温相关史料。

  02

  我们来盘点相关史料。

  考虑大家工作繁忙,手机阅读容易疲劳,为此史料尽量精简。

  史料一:第一次郑州会议

  1958年11月7日,第一次郑州会议,毛主席、刘少奇、陈云、邓小平、李富春、谭震林、杨尚昆、柯庆施、李井泉、王任重、张德生、曾希圣、舒同、吴芝圃等人参会。

  毛主席在同参会人员讨论“人民公社和新四十条问题”时讲到:

  “社会主义有两种所有制,即全民的与集体的,两者混同起来不利。”

  “徐水县把好猪集中起来给人家看,不实事求是,有些地方放钢铁“卫星”的数目也不实在,这种做法不好,要克服。反对浮夸,要实事求是,不要虚报。”

  史料二:第二次郑州会议

  1959年2月27日至3月5日,第二次郑州会议,毛主席、刘少奇、邓小平、彭真、李先念、谭震林、胡乔木、舒同、吴芝圃、陶鲁笳、刘子厚、曾希圣、柯庆施、陶铸、周小舟等人出席。

  毛主席在会议上明确指出:

  现在我们对穷队富队、穷村富村采取拉平的办法是没有理由的,是掠夺,是抢劫。

  他们误认社会主义为共产主义,误认按劳分配为按需分配,误认集体所有制为全民所有制。他们在许多地方否认价值法则,否认等价交换。

  我们也必须首先检查和纠正自己的两种倾向,即平均主义倾向和过分集中倾向。

  所谓平均主义倾向,即否认各个生产队和各个个人的收入应当有所差别,而否认这种差别,就是否认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社会主义原则。

  所谓过分集中倾向,即否认生产队的所有制,否认生产队应有的权利,任意把生产队的财产上调到公社来。

  人家都没有饭吃,你天天搞共产主义,向富队去共产,这怎么行?这是抢产主义。

  无偿占有别人的劳动成果,这是不许可的。

  至于一平、二调、三收款,根本就是否定价值法则,否定等价交换。

  史料三:上海八届七中全会

  1959年4月2日5日,八届七中全会在上海召开,毛主席、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陈云、彭真等人参会。

  大会讨论了钢、煤、粮、棉四大指标,检查了人民公社整顿工作,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会议纪要。

  毛主席在大会上讲到:

  人民公社计算劳动报酬的原则是“按劳分配,多劳多得”。

  各地公社应当根据这个原则,征求群众的意见,制定出一些简便易行的办法,把工资制度加以改善。

  必须使每个社员都感到自己的劳动得到了合理的报酬,有利于劳动积极性的发扬。

  史料四:广州三南会议

  1961年3月10日至13日,三南会议(中南、西南、华东)在广州小岛招待所召开,毛主席、柯庆施、李井泉、陶铸、赵紫阳、陈伯达、胡乔木等人参会,大会主要讨论人民公社体制和工作条例问题。

  在三南会议上,毛主席发表重要讲话,其中明确地讲到:

  这次会议要解决两个很重要的问题:一是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一是生产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

  这两个问题不解决好,就没有可能充分调动群众的积极性。看来人民公社需要有一个条例。

  在毛主席的主持下。

  会议讨论和制定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草案)》,为人民公社的持续发展,又作出了制度性的安排与实质性的突破。

  与此同时,三北会议在北京召开,由刘少奇主持。

  毛主席致信刘少奇、周恩来、陈云、邓小平、彭真等参会人员,苦口婆心地写到:

  大队内部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生产队(过去小队)内部人与人之间的平均主义问题,是两个极端严重的大问题,希望在北京会议上讨论一下。

  不亲身调查是不会懂得的,是不能解决这两个重大问题的(别的重大问题也一样)是不能真正地全部地调动群众的积极性。

  也希望小平、彭真两位同志在会后抽出一点时间(例如十天左右),去密云、顺义、怀柔等处同社员、小队级、大队级、公社级、县级分开(不要各级集合)调查研究一下,使自己心中有数,好作指导工作。

  我看你们对于上述两个平均主义问题,至今还是不甚了了,不是吗?我说错了吗?

  省、地、县、社的第一书记大都也是如此,总之是不甚了了,一知半解。其原因是,忙于事务工作,不作亲身的典型调查……

  上述史料,向我们释放了以下几个信息:

  ①毛主席反对浮夸,不要弄虚作假,鼓励事实求是。

  ②毛主席鼓励兴办人民公社,但是决绝反对搞平均主义,反对生产队与生产队之间的平均分配,反对社员之间的平均分配,反对违背价值交换与按劳分配的错误做法。

  ③毛主席坚决反对“一平二调”、“三高五风”等损害农民利益的做法,强调要照顾和保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④人民公社要遵循“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基本分配原则,要用合理的报酬去调动农民的积极性。

  ⑤毛主席重视对人民公社制度的建设,强调在制度构建的过程中,一定要走群众路线,多了解农民和基层干部的想法。

  ⑥邓小平和彭真等人,在毛主席的督促与提醒下,从繁忙的工作中抽出身来,亲自跑到北京郊区密云、顺义等地的人民公社调研。

  ⑦毛主席关心农业发展,关心农村建设,关心农民疾苦,为人民公社发展呕心沥血,注入了巨大精力,并获得看得见的实质性改观。

  当我们,把这一段段历史碎片拼凑起来。

  基本能还原人民公社初期的历史面貌,基本能看了解被妖魔化的人民公社的真实情况,基本能澄清魑魅魍魉对毛主席的栽赃抹黑。

  尊重历史,不要以偏概全,不能用人民公社前三年的挫折,替代人民公社二十六年的历史。

  尊重历史,不要移花接木,不要为了拔高某个人,无原则地篡改历史细节,这样反而损害了他的历史形象。

  尊重历史,要有辩证的视角,一分为二地看问题,不要全盘否定人民公社,也不要全盘肯定人民公社。

  03

  人民公社失控后,毛主席非常震惊。

  退居幕后的毛主席,写信给党内相关同志,已经不那么灵了。很多人表面上,应付一下毛主席,实际上还是按过去“左”的做法在搞。

  此时,毛主席发现问题比自己想象得要严重,人民公社完成超出自己的预期,达到完全失控的地步。

  没有办法,毛主席只好再次走到前台。

  1958年底,毛主席为了纠偏纠“左”,坐火车去全国各地跑市场,亲自找当地省、地、县、公社、大队各级干部谈话,了解人民公社及农民生活状况。

  毛主席通过对东三省、河南、山东、湖北、江西、广东、四川、浙江、江苏、山东等省市地区的调查研究,基本摸清了人民公社的具体情况。

  毛主席根据具体调查情况,同部分地方领导干部,共同协商制定了调整和优化人民公社的发展策略,陆续编写出台了《关于人民公社的十八个问题》、《农业六十条》等具体条例政策。

  这里,我们重点谈谈《六十条》。

  《六十条》全称“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六十条”或“农业六十条”,是稳定和规范中国农村工作的重要历史文献。

  毛主席对此倾注了大量精力,为了制定条例亲自跑市场做调研,并派遣秘书及卫士分三路去农村调研,同时还发动各级干部深入农村调研摸底,了解人民公社具体问题,倾听农民的心声和要求。

  毛主席把收集起来的信息资料,加以过滤分析甄选,同各级干部协商斟酌推敲,形成条例文件草案之后,又拿回去听取干部和社员的意见,根据干部和社员的意见加以修改完善,最后才形成六十条具体管理条例。

  在《六十条》制定过程中,毛主席充分发扬了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的精神,带动全党干部走群众路线,用实际行动诠释了理论联系实践、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领导干部要亲自做调查研究的科学工作方法,对全党干部起到很好的示范与教育作用。

  《农业六十条》的制定,对人民公社产生重大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逐步取消公共食堂,恢复农民吃饭自由的权利。

  2.调整了人民公社、生产大队的规模,优化了日常运营管理。

  1958年10月底,全国各地农村共有人民公社26576个,调整优化之后人民公社总数为55682个,生产大队为708912个,生产队为4549474个。

  3.遏制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现象,部分地区完成了退赔工作,银行对贫困生产队恢复正常贷款服务。

  4.杜绝了“三高”(高指标、高估产、高征购),抑制了“五风”(浮夸风、共产风、强迫命令风、生产瞎指挥风、干部特殊风)。

  5.确立了“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核算制度,最大限度保护了农民的切身利益,在集体经济和个人利益之间寻找到平衡点。

  6.允许社员发展家庭副业,此举活跃了农村市场,促进社员家庭收入的提高。

  总而言之,《六十条》是人民公社的管理条例及发展章程,对后期人民公社顺利发展至关重要,确保了农村地区平稳向前发展,为农村各项公共事业建设打下基础。

  这就是毛主席的领导方法。

  遇到问题就着手调查研究,保持实事求是的态度,从具体情况来分析问题,并根据科学分析与综合多方意见,来制定具体的解决方案。

  经过毛主席的出面纠偏,人民公社跌跌撞撞地走上正轨,“一平二调”与“三高五风”问题得到根本性的解决,农民的创造潜能得到进一步发挥。

  在毛主席的正确领导下,农村集体经济开始发挥巨大的优越性,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大量原始积累及其生产原料。

  与此同时,在广袤农村也完成了大量的基础建设,包括乡村水利设施、基础教育、农村医疗合作社、农机械、农技站等。

  寒牛出栏,在前辈学者研究基础上,对人民公社的历史业绩做了重新梳理,总计有以下十大历史功绩。寒牛出栏:盘点人民公社十大功绩

  04

  最后,分享个人的粗浅看法。

  人民公社,是中国历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伟大变革。

  毛主席的变革意义,不局限于在广袤农村建立了集“工农商学兵”于一体的基层组织,在于集中力量用最低的投入完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在于领导全国农民尝试共同富裕的发展路径,在于为国家工业化提供大量原始积累,在于志在突破农村几千年土地兼并的历史周期。

  人民公社,对于我们而言是旧事物,对于我们前辈而言是新事物。

  对于新事物的探索,都需要经历一个实践过程,才能形成较为正确的认识。而在实践过程中,各类工作失误和挫折,是无法避免的。

  社会变革实践,同科学实验一样,很少有一步到位的成功,都是在失败中总结经验,经历若干挫折才迎来最后的胜利。

  很多人,非议和指责人民公社,都是事后诸葛亮,都是马后炮行为。

  如果他们是当时的省委书记或公社干部,那么他们就能成功跳出时代的束缚?他们面对群众迫切改变落后贫困面貌的炽热情感能无动于衷?

  他们面对人民群众撸起袖子加油干的冲天干劲能心如止水?他们面对东风压倒西风的国际局势能做到岿然不动?

  难道他们比毛主席、周总理、朱老总等人还要伟大、睿智、洞察、沉稳、练达、坚毅、果敢、英武、高瞻远瞩、目光如炬?

  我猜,他们还达不到这样的高度。

  用唯物辩证法的辩证原理来解释:人民公社的诞生,是由社会主义本质要消灭剥削的体制所决定的,由社会主义内部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矛盾所决定的,并不全是毛主席个人意志的产物。

  人民公社的诞生,是走社会主义道路的必然性结果,即使当时没有人民公社,后面也会有农民公社、红旗公社、红色公社等事物出现。

  毛主席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洞察了事物的本质,尊重历史的发展客观规律,适时引导大家走上人民公社化之路。

  历史已证明,在未来会持续证明,在农村发展集体经济,是实现共同富裕,是消灭阶层剥削,是杜绝土地兼并,是保持繁荣稳定的最佳佳佳佳佳佳佳佳佳的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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