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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剥削有理的思考

2019-04-29 10:53:3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瞎娃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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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剥削这个词,已经很久没有听到,忽然有一天几个同学谈起了剥削。

  小包说:我承包工程用工,付给了雇工工资,这些雇工很愿意来干活,说明他们是认可这种剥削的。我不剥削他们,他们可能没有活干,没有活干就没有收入,生活质量就会下降。

  小莘说:我赞同,我养鸡用的人没有多少知识,智力也不是很强,但干活挺卖力,如果我不用他们,他们就只能从那一亩三分地中觅食,虽然我对有他们剥削,但我付的工资确确实实是帮助他们提高了生活质量。

  小包与小莘都觉得,当年在学校学习时,感觉剥削很可恶,现在通过生活实际来看,剥削在某种程度上是有理的,也是双方都能接受的现实存在。

  为了证明这种观点的正确,小莘还说:“其实国家税收也是一种剥削,并且是全方位的剥削。”

  关于以上情况,我觉得需要厘清以下问题:

  一、私营企业、雇工及国家的利益取向

  私营企业主的利益。私营企业主通过成本计算,在雇工不会罢工或能吸引雇工来干活的前提下,尽量多地榨取剩余价值,形成资本积累用于扩大再生产或生活消费等,这种剥削的最大受益人是私营企业主。当然,企业主也有自己的经营风险。

  雇工的利益。雇工为了求得生存,或者说为了更好的生存,不得不去打工,也就是所谓的接受剥削。如果不当雇工,在抚养孩子、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医疗等各方面可能就难以为继。

  国家的利益。国家为了强大,掌权者为了巩固政权的稳定,就必须得通过税收来进行调控,集中用于一些公益类或公共设施类项目,如教育、救济、交通、扶持性补贴等,避免因保障不了人民群众的基本生活导致揭竿而起的情况。

  个人认为,国家税收也确实可以算做是剥削的一种,但剥削得来的收益用于哪里,这个很重要。

  二、两种剥削的区别。

  剥削资本的受益人不同。一般来说,国家税收主要是向高收入者或者营利企业收取,税收调控的第一受益人应是人民大众;私营企业资本积累的第一受益人是企业主及其家庭。

  这是集体与个体的差别。

  剥削的目的不同。国家税收虽然具有强制性,但却是为了巩固政权稳定而向社会提供公共产品、满足社会共同需要而按一定规则取得。私营企业的资本积累是为了促进自身最大利益。当然,私营企业对社会也有贡献,但贡献社会并非其主要目的。

  这是因公与因私的差别。

  三、百姓的需求与国家的责任

  雇工大多来自于百姓,普通百姓希望能生活下去,能体面地生活,能有尊严地生活,并为此而付出劳动,这种追求并不是很高。

  国家以人民为中心,倡导为人民服务,百姓能从国家那里得到更多的温暖,百姓就会自主、自发、自愿地维护国家的税收政策,维护这个政权。

  如果私营企业主对雇工的关心、关怀、关爱比国家做得好,那也是对国家的贡献。如果企业主对雇工仅限于剥削最大化,甚至产品劣质,那么国家就要进行合理调控与管理。国家管理表面是在维护百姓的利益,实际是在维护政权的稳定。

  也就是说,政权的稳定需要充分考虑到百姓的基本生存需求,这是政权的责任。说白了就是要把税收用到正经地方,这样,国家层面的“剥削”就是高尚的,被人称颂。

  如果国家管理过程中,政府资源被个别团体或官员用以私利,如出现跑部钱进、贪污腐败、官商勾结、垄断经营、挖国家墙角、肥了自己损了国家等等不良现象,那么国家税收或行政资源,就容易被引向歪路,这种“剥削”则是恶劣的,必被诟病,并且直接影响到国家的声誉。

  《为人民服务》一文指出:我们这个队伍完全是为着解放人民的,是彻底地为人民的利益工作的。

  反腐倡廉、扫黑除恶,打造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把以人民为中心的事做好,这是件非常高尚的事业。一个为公的国家政权不应沦为因私企业主“剥削有理”的攀比对象,而应成为企业主乃至全社会为人民服务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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