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学者观点

刘仰:郭春平搬离廉租房是否合适?

2011-11-19 11:46:2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刘仰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还记得一个名叫郭春平的人吗?西历2010年12月29日,国家领导人考察北京的民生工作时,在朝阳区某小区看望了廉租房住户郭春平,郭春平当时的廉租房租金是每月77元。几天后,有人在网上发帖称,郭春平是公务员,而非廉租户,其女儿经常到国外奢侈旅游,77元月租也是造假等。今年年初,有关部门证实,郭春平廉租户身份属实。网贴属于造谣,造谣者是南方某市的公职人员。事后,造谣者发布了手写的道歉信。我说的郭春平就是这个人。
    从前面的报道以及造谣、辟谣过程,大家知道郭春平是一个货真价实的廉租户。但这几天,郭春平又引起了媒体关注。原因是郭春平在77元的廉租房住了不满一年,最近被管理部门要求搬出去,退还廉租房。怎么回事?《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规定,城八区申请廉租房的居民必备条件之一是:“家庭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含)”。郭春平表示,她女儿今年有了工作,她自己的失业补助金也加到每月780元,母女俩平均月收入1150元,超出标准190多元。所以,郭春平当初符合廉租房的标准是对的,现在要她搬出去,也是对的,符合制度,符合依法办事。
    但我总觉得这里有点问题。《北京市廉租房管理政策》有退出机制,按照规定,各区县管理部门要对廉租户“家庭住房、收入、人口及资产状况进行检查,对家庭收入连续一年超出规定标准的,取消其廉租住房保障资格,停发租房补贴,或者在合理期限内收回廉租住房”。因此,郭春平家庭的收入状况是在最近的调查审核后,确定她已经超出了标准,因而,她需要在6个月内搬离,搬离以前的租金按双倍计算。当我们说法制社会、制度重要的时候,有时候不得不考虑一下制度、法制的合理性。在这个事例中,如果按照制度,让郭春平搬出廉租房,应该没什么问题。但是,这个制度是否太僵化了?
    假设郭春平搬出了廉租房后,她女儿又失业了,平均月收入又降到960元以下,她们是否又可以搬回廉租房?再假设,等她们重新符合标准又搬回77元月租的廉租房后,她们家的人均收入又超过了960元,是否又要搬出去?因此,当她们始终无力买房时,过于僵硬、机械的规定,会给她们的生活带来不少麻烦。所以,我认为,廉租房的退出机制可以宽松、灵活些。按现在的介绍,收入连续1年超出规定标准就失去资格,北京有关部门对于郭春平这样的情况,也给了6个月的宽限期,似乎也说得过去。但我觉得,如果有人收入增长了,仍想长期住在廉租房,也未尝不可。但应该有相应的政策。首先,不能空置或转租;其次,如果收入发生变化,不必硬性要求搬离,可以调整月租,哪怕其月收入已经达到1万元,如果仍然想住在廉租房,只要月租调到与市场价相适应的最高档即可,没必要一定逼着租户搬离。
    当然,这一做法会带来一个问题。收入超过标准的人不想搬离的多了,就算提高房租以体现公平,但符合收入标准的低收入者想得到廉租房的机会就少了,这个问题涉及到廉租房的数量。在我看来,如果廉租房的数量足够,除了用来照顾低收入者的那部分房屋资源外,其余部分实际上可以成为政府的长期收入之一,还可以作为调节市场房租价格的手段。这种方式用李昌平的话说,就是“种房子”:不是一次性地卖地换收入,而是把几十年的地租分摊到各年份。它既有利于控制房租价格,也有利于降低新房的价格。所以,当政府多建廉租房的时候,对大多数人是有利的,只要政府改变急功近利快收钱的心态就行。但是,我们会发现,这么一来,至少对于靠房地产发大财的房地产商和金融资本来说是不利的。所以,当政府偏向资本家时,不愿多建廉租房也就很正常,全国廉租房目标实现难度加大,遭遇类似郭春平麻烦的人就会增多。
    但是,这还有一个问题。当低收入者人数过多,按北京城区标准说就是人均月收入低于960元的人数过多,建多少廉租房都不够时,这种盘算也将落空。政府不仅将投入大量的资金建廉租房,而且还无法有合理的收支平衡,只能大量地补贴。有人说政府就该补贴穷人,好比说郭春平这样的低收入者即便月收入一千多元,也应该补贴。话是可以这么说,但补贴的钱从哪里来呢?除非像美国一样可以直接印钞票,那会造成通货膨胀。所以,整体上发展经济是重要的,因为这可以增加政府税收,这才能有钱补贴。国有企业也是政府收入来源之一,但如果变成国企员工的特权,对于全社会也不利。所以,重庆很多发展民生的资金,就来自于国有企业利润提成比例的加大。换句话说,国企内部花费少一点,花到社会民生的多一点,也是减少贫富差距的手段之一。再则,减少贫富差距同样重要。如果像美国一样找种种理由给富人减税,结果加大了贫富差距,又要补贴队伍不断壮大的穷人,政府哪里来钱?只能寅吃卯粮。所以,贫富差距缩小,政府再少收点税,那倒是个合理的选项,因为需要补贴的人群减少了。
    所以,说制度、说法制都没问题,但制度和法制都是活的,它有一系列相关要素构成互动的影响。就郭春平的事例来说,她计算自己的房租支出、消费支出和收入,对于要求搬离廉租房感到不满,这都很正常。用某些精英的话说,人性自私,我也认为这是应该的,是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要求郭春平在这件事上学雷锋,那才荒唐。但精英的问题是,他们对制度设计者的道德没有要求,那就很容易像美国那样在制度设计中埋下隐含的倾向性。这种倾向性由于被极为专业的技术术语遮盖,像郭春平这样的百姓即便拥有选票也难以分辨,甚至使得制度设计者利用民众的自私,把政策引向制度设计者需要的方向,从而造成美国华尔街革命所称的1%和99%的关系。

    所以,我与精英最大的区别在于,我并不否认每个人自私的权利,就好比我认可郭春平为自己的利益而盘算、而不满。但是,我认为制度设计者应该是大公无私的,应该是“先忧后乐”的,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应该全盘考虑到全社会多种利益的平衡。关键在于,这种考虑未必是郭春平这样的人能够清晰明了的,就好比郭春平可能一辈子都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