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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华杰 王越:拯救生态环境还是拯救资本主义?

2024-05-03 09:18:19  来源: 《国外理论动态》2021年第6期   作者:蔡华杰、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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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经历了1970年代的经济危机以后,资本主义社会转向了新自由主义主导经济社会运行的时代,其对自由市场机制“万能药”效用的盲目崇拜让人误以为这一思潮对生态危机不屑一顾。吉登斯曾指出,“新自由主义对生态问题的态度通常则是敌视,曾经有人认为生态危机是被夸大的或者根本就不存在,它是末日审判神话的贩卖者们发明的把戏;现在的证据反倒恰恰表明了人类社会正朝着一个前所未有的普遍繁荣的时代迈进”。实际上,吉登斯所指出的观点低估了新自由主义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影响, 1970年代以来,新自由主义和生态主义两股思潮逐渐兴起并相互影响,导致全球生态环境治理领域出现了“新自由主义化”的现象。本文尝试对这一现象及其产生的影响进行剖析,以揭示其本真面目。

  一、生态资本化: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

  20世纪六七十年代,随着《寂静的春天》《只有一个地球》《增长的极限》等一系列著作的出版,现代生态主义思潮逐步兴起,与此同时,新自由主义接替凯恩斯主义成为主导资本主义经济社会运行的主流意识形态。在两股思潮的相互影响和作用下,新自由主义隐匿的环境思想在经历了漫长的沉寂之后终于浮出水面,在全球范围内影响着各国的生态环境治理,表现为在资本主义的框架内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旨在实现资本主义与生态环境的共生共荣,而二者基本的“治理术”就是“生态资本化”,即将生态环境中的一切自然资源及其所提供的一切商品和服务都转化为资本,并从中获取利润,宣称这将带来整个社会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的多赢。

  生态资本化是由一连串具体逻辑和实践举措构建起来的,它认为当今生态环境遭受破坏的原因在于“公地悲剧”。对此,生态资本化要求对自然资源资产产权的配置实现彻底私有化,认为在此前提下,为了鼓励私人所有者保护自然资源,应该允许他们从自然资源的交易中获取利益,即将自然资源转化为商品,并且创建与之相关的市场展开交易,让自然资源的私人所有者根据市场机制去决定“生产什么、为谁生产、生产多少、如何生产”等一系列问题。而在资本主义步入金融垄断阶段之后,资金也逐渐在自然生态环境领域流动,在资本市场创造了诸多绿色金融衍生品。简而言之,我们可以将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简要地归结为自然资源的私有化、商品化、市场化和金融化四个方面。其中,私有化和商品化是市场化和金融化的前提,而市场化和金融化是私有化和商品化发展到一定程度的必然结果。

  如今,我们已然可以观察到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在全球范围内的实施。在自然资源私有化方面,我们可以根据被转变的自然资源所有权主体和自然资源对象,以及私有化的不同形式,对自然资源的私有化做以下两个维度的描述。一是原来隶属于国家、集体或者无人所有的自然资源被转变为私人或私营集团所有。例如,自1989年以来,英格兰和威尔士将原来的公有水务局兜售给私营企业,从而实现了供水和污水处置等服务的私有化;1980—1990年代,在世界银行的推动下,摩洛哥政府以立法的形式将原来集体所有的土地转变为私人所有;自1980年代末以来,原来隶属于国家所有的北太平洋渔业逐步转变为私人所有;自1980年代以来,美国通过发放狩猎许可证和允许私人建设狩猎农场的方式实现对野生动物的私有化。二是现实存在的自然资源私有化形式呈现多样性的特征,包括以下三个方面:自然资源的完全私有化,即自然资源所有权完全转移到私人手中,包括所有权、承包权、使用权、经营权、收益权等;自然资源的功能型私有化,即将关涉自然资源的公共职能转交给私人经营,例如在各种公私合作模式(PPP模式)中,公共部门和私营部门根据约定条件分享产权和收益权,各自分担不同的责任;自然资源的融资型私有化,即私人或私营集团为关涉自然资源的公共事务提供资金支持,并由此获得一定的回报。

  在自然资源的商品化方面,生态旅游、生物勘探、生态系统服务付费是其中典型的政策举措,这涉及生态空间、生物基因、生态功能商品化的问题。美国学者杰西卡·登普西(Jessica Dempsey)和摩根·罗伯逊(Morgan Robertson)认为,生态系统服务付费即使不是自然的新自由主义化的“旗舰产品”,那也应被视为自然的新自由主义化的“先锋产品”。截至2018年,全球范围内有超过550个生态系统服务付费计划,估计每年交易额为360—420亿美元。自然要实现真正的商品化就必须通过货币的形式表现其价值,也就是必须对自然价值进行估值,尽管存在着如何估值的问题,但对这一前提的确定性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认为无需讨论的问题,因为在其看来,如果不进行估值的话,环境价值就将缺省为零,这将不利于我们做出更好的决策。那么,全球生态环境的价值究竟是多少呢?最著名的估值来自美国学者罗伯特·科斯坦萨(Robert Costanza),他和其他众多学者于1997年在《自然》杂志上发表的《全球生态系统服务的价值和自然资本》一文通过对全球17种生态系统服务功能进行评估,得出结论认为全球生态系统每年可以提供的服务价值至少是332680亿美元。2014年,科斯坦萨同其他学者在《全球环境变化》杂志上发表《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的变化》一文,再次更新了数据,他们采取同1997年相同的测算方法,估计2011年全球生态系统服务价值是125万亿美元(假设更新单元值和生物群落的变化区域)或145万亿美元(假设只有单位值发生了变化)。

  在自然资源的市场化方面,全球广泛使用的政策主要有环境税、排污权交易、支持污染减排或为环保产业提供补贴等。例如,在排放权交易方面,目前世界上最大的碳排放交易市场是欧盟碳排放交易体系,该市场于2005年开始交易,覆盖了欧洲经济区的成员国,限制了近1.1万家发电厂和制造工厂以及500多家在欧洲经济区各机场之间飞行的航空公司的碳排放,贡献了全球3/4以上的交易额。欧盟委员会2018年公布的《欧盟碳市场报告》宣称,该体系的推出促进了市场主体排放量的下降,截至2016年,欧洲碳排放市场的碳排放量已连续6年下降,2017年与2016年相比虽略有回升,增加了0.18%,但主要是因为实际GDP同往年相比增长了2.4%。据世界银行2018年度《碳价现状和趋势》报告显示,截至2018年,全球范围内已经实施或计划实施51项碳定价举措。2018年,碳排放交易体系和碳税涉及的总价值为820亿美元,比2017年的520亿美元增加了56%。

  在自然资源的金融化方面,从广义上说,上述自然资源的市场化也是金融化的组成部分,可以视其为自然金融化的初始阶段,但是在2008年金融危机以前,“自然的金融化”这一术语较少引起人们的关注。在新自由主义的影响下,当金融资本日益在整个社会经济生活中起支配作用、国家的经济活动重心从实体经济转向虚拟经济、金融业逐渐成为国家经济的中枢和命脉时,自然也被归入其中,导致了环境保护和修复方面的金融化发展,这突出表现为绿色债券业和保险业的发展。美国旧金山于2001年批准发行了1亿美元的债券,用于资助太阳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发展。2007年7月,欧洲投资银行发行了第一只“气候意识债券”(climate awareness bonds),该债券被公认为全球首只绿色债券。1992年,在横扫美国东南部的五级飓风“安德鲁”给保险业造成重创之后,芝加哥贸易委员会(Chicago Board of Trade)首次发行了巨灾保险期货,保险连接证券正式进入资本市场。巨灾债券(catastrophe bonds)是一种根据约定巨灾损失的发生情况决定利息支付和本金偿还的债券,在1997—2011年间发行了将近400亿美元。

  二、对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术”的政治合法性的质疑

  韦伯归纳了政治合法性基础的三种类型:建立在已经确立的习俗或者习惯基础上的传统权威型、建立在政治领袖的非凡人格或者超凡感召力基础上的个人魅力型,以及建立在合理的规则和程序基础上的法理型等三种类型。但是,随着时代的发展而不断呈现的新问题日益增多,这导致维系合法性基础所要考量的要素也越来越多,能否有效应对本国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渐成为政治合法性的来源之一。与此同时,一国政府制定怎样的法律法规、采取怎样的政策工具、通过何种组织实施这些法律和政策同样涉及政治合法性的问题,其所表征的是利益相关者或者公众认同和服从这些法律法规、政策工具以及治理主体的自愿程度。如果前者关涉的是政治合法性对环境治理的需求,后者则关涉的是环境治理的政治合法性需求。二者之间并不必然呈现一种线性的正相关关系,即一国政府的政治合法性很高,对环境治理的需求也很高,但这并不意味着其环境治理的政治合法性就必然很高。就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而言,其合法性的来源并不会因1970年代以来各国政府和相关跨国组织的新自由主义化而得到增强,我们可以根据环境治理的实效合法性、道德合法性和认知合法性来对此作出一定的判断,以质疑以市场化为主的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的政治合法性。

  第一,从环境治理的实效合法性看,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在长远和整体成效方面面临着挑战。尽管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显现出一定的局部和短期成效,但是我们必须对这种成效有一个清醒的认识,如下两个方面必须引起我们的重视。

  一是从整体上看,生态环境治理的新自由主义化并没有带来显著的环境改善。联合国环境规划署2019年出版的第六期《全球环境展望》对当前的进展做出了悲观的预期:“总体而言,按目前的进展,世界将难以如期实现《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环境层面目标,也难以在2050年之前实现国际商定的各项环境目标。”该报告在“部分可持续发展目标和国际商定的环境目标的全球实现趋势预测”中,将“限制全球变暖”目标要素的展望归入“偏离目标”类别。的确,从全球范围看,自《京都议定书》签订实施以来,以市场化机制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并没有取得明显的实效,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还在持续攀升之中。据美国国家海洋和大气管理局(NOAA)称,该局莫纳罗亚大气基线观测站(Mauna Loa Atmospheric Baseline Observatory)记录的地球大气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在2019年5月达到414.7ppm,已达到该观测站61年历史上的最高季节峰值。大气中二氧化碳的浓度不仅每年在攀升,而且增长率也在不断加速:1970年代每年约增加0.7ppm,1980年代和1990年代分别是1.6ppm和1.5ppm,而在过去的10年里则增加了2.2ppm。在地区层面,无论是在发达国家还是在发展中国家,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失败的案例比比皆是。前者如加拿大安大略省的沃克顿(Walkerton),该地区自1990年以来引入了新自由主义性质的削减环境开支、私有化供水服务系统等举措,最终于2000年5月发生了加拿大历史上最惨痛的饮用水污染事故。后者如巴西亚马逊地区,该地区的铁矿石和锰开采业的私有化在保护当地环境方面要比先前的国有化有效得多,但是这种私有化仍无法解决开采在矿区以外产生的环境外部性问题。

  二是那些已经明显得到改善的环境问题,原因是复杂的,并不一定是采纳新自由主义政策的结果。美国空气质量的改善和日本公害的减少都得益于新自由主义勃兴之前就已经采取的命令控制型环境管制措施。丹尼尔·科尔(Daniel Cole)重温了美国《清洁空气法》,指出由于控制大气污染的技术限制(缺乏空气污染方面的信息,包括严重程度、所需削减量等信息)和制度限制(缺乏足够的人员来负责实施空气污染管制),1970年的《清洁空气法》和1977年的《修正案》在环境保护问题上实施公共财产权和命令控制型管制方法。从1977年到1990年,美国所有的标准污染物排放量都在下降(平均下降了24%),空气环境质量大幅度提高,国家标准污染物的环境浓度从1981年到1988年平均下降了22.6%。日本生态社会主义者岩佐茂(Shigeru Iwasa)也指出:“日本之所以能够缓解由经济高速增长所带来的公害,主要就是由于制定了严格的环境标准,并得到了严格落实。制定和贯彻环境标准可以直接规制污染源和破坏源,这一直接规制是目前环境保护中最有效的手段。”相反,自1970年代末美国和日本倡导新自由主义改革后,主张放宽环境管制的政策对环境的改善产生了消极影响。里根政府于1981年1月设立了“放宽管制总统特别委员会”,开始着手放宽对公害的管制,削减了环境署的预算和人员编制,由此一来,甚至达到无法发布环境白皮书的境地。对此,美国的环境组织尖锐地批评道:里根政府使管制公害、改善公共卫生的历史倒退了30年。而且,在此期间还发生了环境署长官与企业之间相互勾结的案件。同样的情形也发生在日本,政府放宽了民间对防止公害投资的管制,放宽了二氧化氮的排放标准,导致实施了填海造地等破坏环境的开发计划。

  第二,从环境治理的道德合法性看,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着严峻的环境正义挑战。新自由主义赋予市场机制天生的道德合法性,其“本质上具有伦理性,能够指导一切人类行为,代替所有先前的伦理信念”。从新自由主义所产生的环境效应看,在不同的地区也曾出现过治理成功的案例。例如,英格兰和威尔士在进行水资源政策的新自由主义改革后,实行了供水服务的私有化,居民饮用水的水质有了较大的提高。但是,倘若这样的环境改善是以损害其他人的相关利益为代价的,那么,这就会产生环境治理的道德合法性问题,即环境正义问题。在英格兰和威尔士水资源的案例中,出现了低收入群体和高收入群体在承担水费与污水处理费方面的差异。例如,低收入家庭每周平均花费约4%的预算来支付水费,远远高于所有家庭1%的平均水平。越来越多的研究也表明,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政策主要伤害了经济意义上的穷人和政治意义上的无权者等弱势群体,他们在获取资源方面的权利常常被强势群体所侵害。例如,美国的维尔京群岛国家公园(Virgin Islands National Park)在引入私营组织“维尔京群岛国家公园之友”后,尽管弥补了国家资金投入不足的问题,保护了国家公园,但是此举还是存在着大量的争议问题。

  第三,从环境治理的认知合法性看,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面临着传统和本地知识生态理性的挑战。公众对环境治理的认同和服从意愿会受到其原有的知识和信仰系统的影响,当原有的知识和信仰系统本身富有生态理性时,另一种替代性知识和信仰系统的强行渗入就会受到抵制,其合法性将受到质疑,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也同样面临着类似的问题。如果我们重新审视近期在资本主义生态化中居于核心位置的市场机制手段时就会发现,这并不是一直以来占支配性地位的环境治理方式,而是新自由主义勃兴以后的产物,将其视为一种“天然”的治理方式的潜在危害在于,它遮蔽了替代性选择的可能性。在生态资本化的四个方面中,最核心的是自然资源的市场化,但市场化的环境政策只是一种新近的政策,是新自由主义政治学的产物。在历史上曾出现过的两波资本主义生态化中,我们发现,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第一波资本主义生态化引发了资本主义国家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但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方式并未成为支配性的手段。美国林业局首任局长吉福德·平肖(Gifford Pinchot)在保护森林的举措上秉持的是功利主义的价值观,不仅提倡自然资源由全体公民共享,反对其被少数拥有巨额财富的人拥有,而且在环境治理机制上并未诉诸市场机制,反而鼓励采纳专家的意见,表现出了对专家的高度信任。直到1980年代中期,在反思美国林业局的政策中才产生了以自由市场机制引入公开竞争运作的方式保护森林的思想,而此时也正是新自由主义思潮勃兴的时期。在1970年代后期兴起的第二波资本主义生态化中,以彻底市场化的思维来治理生态环境逐渐占据了支配地位。2018年,隶属于环境经济学“市场学派”的威廉·诺德豪斯(William Nordhaus)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被视为这种治理思维的支配地位发展到顶峰的标志。

  倘若将市场化的环境治理机制视为从来就有的机制,并为其取得的短暂和局部的治理成效而欢呼,进而将此视为人类治理环境的“绿色历史的终结”,那么其潜在的危险就是替生态危机的市场机制成因脱责,从而导致人类无法找到生态危机真正的根源性病症,也会遮蔽其他方式在解决生态危机方面的有效性。日本学者斋藤幸平(Kohei Saito)曾指出,在资本主义条件下,“自由主义者希望碳交易或者其他市场交易可以解决气候变化问题,这种观点只是起到一种意识形态工具的作用,阻碍了我们直面真正的危险和威胁,似乎市场可以自动解决问题而无需我们有意识地对现存的生产方式进行激进变革。就此而言,自由主义者是非常危险的”。其实,在市场机制之外,已经存在着诸多契合生态性的生产生活方式,这些生产生活方式如果从创造价值、资本积累的角度看,显然是落后的,因此就有被根除的危险,例如,“对于干旱和半干旱地区来说,游牧是缺水环境下的一种最生态化和最可持续的谋生方法。这就是为什么东非有许多人是牧民,并且他们长期以来在这方面都是成功的。但是肯尼亚政府在考虑本国的未来发展时,认为游牧是没有什么地位的,基本上是作为一种必须被根除的东西,因为在某些强大的势力看来它是‘落后’的。没有哪个政府愿意让18%的人自由生活、独立谋生。在相对独立于中央政府控制的情况下,横跨几个国家的边界进行放牧的生活方式是一种对资本主义土地使用标准和私人财产规范的下意识挑战”。因此,在任何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面前,资本逻辑都不可自诩为包治百病的灵丹妙药,更不可遮蔽以社会主义的制度设计和价值理念为旨归的替代性生产生活方式解决生态危机的有效性,否则,将使人类社会在貌似正确的错误道路上越走越远。

  三、拯救资本主义: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术”的本质面目

  尽管我们可以从上述三个层面质疑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术”的政治合法性,但新自由主义对此或许不屑一顾,因为它摆出的是“拯救生态”的“救世主”姿态,宣称自己的初衷是好的,只是结果可能不尽如人意。然而,当我们再细思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时会发现,如同新自由主义本身只是资本积累进程中的一个发展阶段一样,其提出的“生态环境治理术”也只是资本寻求进一步积累的权宜之计。正如摩根·罗伯森(Morgan Robertson)所指出的,自然的新自由主义化就是一个推动生态力量为新自由主义霸权服务的项目,是建立和稳定资本主义活动的新领域。

  要理解新自由主义“生态环境治理术”的本质,首先就要将这一问题还原为“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元问题,再从这一元问题出发引出“资本与生态的关系”问题,从而揭示其本质。马克思和恩格斯及其之后的马克思主义诠释者对这一议题进行了深入探讨。马克思和恩格斯的自然观不仅是一种揭示人与自然之间相互渗透的唯物的辩证自然观,还是一种揭示了自然与社会相互渗透,且自然的“存在方式”随社会形态的变迁而变迁的实践唯物主义的自然观。人与自然的关系经由劳动中介后,其样态将随劳动形态的变化而变化。因此,在马克思和恩格斯那里,无论是人、自然,还是人与自然的关系,都是一种被历史性的劳动实践所中介了的客体。

  青年时期的格奥尔格·卢卡奇(Gy?rgy Lukács)和法兰克福学派的阿尔弗雷德·施密特(Alfred Schmidt)承袭了马克思恩格斯的观点。卢卡奇在其著作《历史与阶级意识》中,将自然在社会历史本体论的意义上规定为一个社会概念。施密特认为:“马克思通过物质的全部发展,牢牢抓住常被称做自然的东西的那种被社会所中介的性质,他关心的与其是自然现象的变化内容,不如说是它变化的历史条件。”既然马克思关心的“自然现象的变化内容”只是“它变化的历史条件”的结果,那么,问题就转化为对“变化的历史条件”的考察,继施密特之后,尼尔·史密斯(Neil Smith)就直接进入这一层次考察马克思关于人与自然关系的论述。他从“变化的历史条件”出发将生产过程的历史演变描述为从“生产一般”到“为交换而生产”再到“资本主义生产”三个阶段。

  在“生产一般”阶段,人与自然之间是一种使用价值意义上的关系,人从自然界中生产对自己有用的使用价值,并且消费这一使用价值。在“为交换而生产”阶段,是生产对别人有用的使用价值,这时的产品也就转化成商品。“资本主义生产”也是一种交换形式的生产,但在史密斯看来,其与交换经济的差别在于交换价值成为价值的表现形式,生产中出现了拥有生产资料却不劳动的资产阶级,以及丧失生产资料、以出卖劳动力为生的无产阶级。资产阶级只有持续不断地进行资本积累才能在竞争中生存,无产阶级只有创造出超过劳动力价值的价值才能生存。在“为交换而生产”的社会,生产的目的是创造使用价值,并为别人所消费,但在“资本主义生产”中,生产的目的是创造价值,并从中获取利润。这些利润又被转变为生产资料,不仅如此,自然界的一切东西都必须被转化成商品并贴上价格的标签,进而在市场中进行交易。

  从史密斯对生产的三个阶段的划分来看,显然,随着不同阶段生产目的的转变,人与自然的关系也随之发生变更。在以生存和交换使用价值为目的的生产形式下,尽管人类试图通过改变自然生产剩余,但此时对剩余的占有只是为了自己的生存,剩余的表现形式也仅是有限的使用价值,因此人类没有产生超出自然固有地域界限和性质而彻底改造自然的冲动和执念,人还是从属于自然。而在以剩余价值最大化为目的的生产形式下,资产阶级和无产阶级都必须以创造价值和持续不断地积累资本为必要条件才能生存下来。由此一来,人类势必按照这一要求去重塑自然,自然也不是按照其本来的面目出现,而是按照剩余价值最大化所要求的面目出现,这既包括了自然进入人类历史视野的量的变化,即将超出一定地区范围内的自然纳入资本主义生产条件中,也包括自然展现其价值的方式的质的变化,即自然必须被转化成有一定价值、表现为一定价格的商品,在市场上与其他商品进行交易。因此,在资本主义生产阶段,人倒转了与自然的关系,不再从属于自然,而是自然从属于人类,从而整体的自然就对象化为历史存在。

  马克思曾在《资本论》中描述了资本主义发展进程中劳动对资本的从属的变化,即随着生产剩余价值的方法从绝对剩余价值向相对剩余价值的转变,劳动也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演变为实际上从属于资本。后来,史密斯就借鉴马克思的这一阐述,将资本主义历史发展进程中资本与自然的关系相应地描述为自然对资本的从属,从“形式从属”演变为“实际从属”。既然劳动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中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会发生这种从属关系的变化,那么自然同劳动一样,作为资本主义生产过程的另一个必不可少的构成要素也会随之发生变化。史密斯认为,同绝对剩余价值通过延长剩余劳动时间、增加雇佣工人这种量的意义上的扩张类似,自然对资本的形式从属表现为,资本积累是借助殖民主义,将全世界范围内的木材、棉花、煤炭、石油等自然资源挖掘出来用于生产活动,这是一个从量的意义上不断进行扩张获取自然资源的过程。而自然对资本的实际从属则表现在以下两个维度上:一方面,资本通过自然进行流通,比如通过农业生产或者所谓土地“改良”等类似活动而展开,自然对资本的实际从属不仅加剧了这种性质的流通,而且将其由原来的“偶尔为之”转变为“刻意战略”;另一方面,与前一方面相反,是自然通过资本进行流通,并且这也已由原来的“偶尔为之”转变为“刻意战略”。生物技术(如转基因、克隆技术)和各种与自然相关的商品期货、生态信用、公司股票、环境衍生品就是这种战略得以实施的方式。从本质上看,这两种方式中的自然,其原本所具有的独特性都已经随着资本积累的需要而“大变脸”,什么是自然,何种自然有用,都取决于剩余价值最大化的需要。资本要么凭借技术手段创造出自然原本所没有的“自然”,要么是自然的整体功能被肢解成单一片面的要素加以买卖,资本就是这样以获利的需要改造自然,从而使自然的“存在方式”完全从属于资本。生态现代主义作为这一本质的理论反映,其本身就存在着人类对自然无限人工化的危险。

  至此,我们再回顾整个资本主义的发展历程时就会发现,从本质上看,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与其说是生态危机的“救世主”,毋宁说是资本主义危机的“救世主”,是资本主义通过“生态修复”维持自己的苟延残喘。

  资本主义的本质就是增殖性,“不增长,就死亡”是资本主义运行的铁律,追求剩余价值的最大化是资本主义的终极目标,因此维持资本积累是资本主义生存的法则,而自然资源则构成了资本积累的基本生产条件。就此而言,在西欧资本主义形成初期,西欧国家对东北欧国家榨取近乎免费的自然资源只是自然在形式上从属于资本的开端,后来,资本主义国家凭借殖民主义榨取广大第三世界国家的自然资源则是这一开端的延续,只是将地域范围从东北欧国家拓展到全球范围。

  而要持续不断地进行资本积累,仅靠这种量的意义上的扩张是不够的,还必须将自然对资本的从属从“形式从属”演变为“实际从属”,因为资本在全球范围内对自然的大肆掠夺和剥削势必提高原材料的价格,从而影响资本积累。因此,资本主义还凭借技术上的革新,通过不断转移资本积累的场域,试图维持自己的获利能力。在不同的历史时段,维持资本积累的技术载体和场域是不同的,19世纪的自由竞争和私人垄断资本主义阶段是以蒸汽机和铁路建设为载体,1970年代之前的福特主义阶段是以化石燃料和“汽车社会”建设为载体。当这两个历史时段的技术载体帮衬资本获利的作用行将耗尽之时,资本便寻求“生态”充当接力棒,使其担当起拯救资本主义危机的重担,这便有了1970年代之后的新自由主义与生态环境治理领域的“联姻”。与之前量的意义上的扩张不同,“生态”在资本积累中的地位和作用已不仅仅是作为生产要素起前提作用而进入资本积累过程,自然已经不是从形式上从属于资本,其本身已经按照资本的获利需要,以上述私有化、商品化、市场化和金融化的方式,借助生态旅游、生物技术、碳排放权、绿色债券等绿色外衣消解到市场交易中,变成了资本获利的“生意经”。来自拉丁美洲最大的社会运动组织——巴西无地劳动者运动组织——的路易斯·德莫拉(Louis Demora)愤怒地说:“资本主义导致全球变暖,而现在他们还想从中渔利,把大气变成商品,让其私有化、市场化,他们想给每件事物都贴上价格标签。”

  自然在实际上从属于资本,变成了资本积累的重要战略场域,资本包裹着绿色的外衣继续谋求剩余价值最大化,也就是通过“生态”这一场域来“修复”其本身的内在矛盾危机。但新自由主义的“生态环境治理术”通过迫使自然“实际从属”于资本从而拯救资本主义的企图无论如何都不会成功的,因为其以剩余价值最大化为根本旨趣的无限扩张始终无法逾越自然资源有限性的屏障。

  (作者简介:蔡华杰、王越,福建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新自由主义对全球生态环境治理的影响及我国对策研究”(17CKS030)的阶段性成果)

  来源:《国外理论动态》2021年第6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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