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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德文:乡村建设警惕脱离实际的“强富美”| 解读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

2022-02-28 14:44:03  来源: 南方农村报   作者:赵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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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去讲乡村振兴,否则就没有意义”;

  “包办代替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非常普遍”;

  “‘扫灰’是‘扫黑’的基础性工作”;

  ……

  乡村治理是国家治理的有机组成部分,乡村治理现代化关系到国家治理现代化的目标实现。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突出实效性改进乡村治理。围绕相关内容,南方农村报专访了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

武汉大学社会学院教授吕德文

  警惕大开发大建设 防范地方债务风险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重点提出“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吕德文认为,此次中央一号文件提出“把握乡村建设的时度效”的说法,是对过去几年乡村建设出现的一系列问题的纠偏。

  “近几年一个不好的取向是,一些乡村振兴示范点建设得比城市还好。”吕德文认为,“大跃进”式的乡村振兴不符合中国农村发展的基本规律,也不符合一个社会的正常形态。

  关于乡村振兴战略,吕德文指出,中央一开始就有“三步走”的设计,其中第二步是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第三步才是到2050年全面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达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不能超越发展阶段去讲乡村振兴,否则就没有意义。

  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指出,立足村庄现有基础开展乡村建设,不盲目拆旧村、建新村,不超越发展阶段搞大融资、大开发、大建设,避免无效投入造成浪费,防范村级债务风险。

  对此,吕德文建议:一方面,乡村建设主要服务的对象应该是留守在农村的农民,要在养老服务设施、农业基础设施等方面不断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让农民、农村也能够享受现代化的发展成果;另一方面,乡村建设要以普惠性投入为主,且要适可而止。警惕脱离实际的“强富美”,杜绝“大跃进”式的规划,垒高地方债务。

  “缩小城乡差距的最好办法还是城市化和工业化。”吕德文强调,中国目前还处在高速的城市化进程当中,快速城市化还有一段时期。通过提高城市化和工业化发展水平来实现乡村振兴,以城市带动农村,而不是单纯依靠乡村自身的发展。

  警惕包办替代 避免基层超负荷

  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重点强调开展村级议事协商创新实验,推行村级基础信息统计“一张表”制度,减轻村级组织负担。

  基层进入超负荷治理的状态,问题出在哪里?吕德文认为:一是国家治理的事务的数量、类型均在增加。脱贫攻坚、环境治理、扫黑除恶等需要集中投入治理资源,村干部专职化、坐班制成了常态;二是国家治理的标准和要求不断提高。最典型的表现就是规范化程度提高,“既要又要还要”导致基层工作量显著增多;三是一些很难识别也很难承担的基层事务进入国家治理的轨道。农民日常生活中的私事和细事,如村庄保洁被纳入政府环卫体系,由政府兜底去做,反而给农民造成了依赖思想。

  “包办代替在乡村治理过程中非常普遍,本来应该是村民自治的范畴。”吕德文指出,现在村民自治的行政化趋势比较明显,政府管了很多不该管的事,增加了基层工作人员的负担,还耗费了大量的行政资源。“进入社会治理的层面,就要承认每个村民的差异性,不能搞一刀切。”吕德文说。

  吕德文强调,基层减负的关键是要让基层组织回归到自治组织的性质上。一是对自治的事务要清晰严格的界定,属于群众内部自治事务,由村庄共同体内部完成;二是基层政府要避免包办替代,避免一切基层事务均由政府兜底。村子里面属于内部的事务,可以去动员引导,但不能代替。

  清除灰色利益空间 重建农村政治与社会生态

  扫黑除恶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持续打击“村霸”,防止黑霸势力、家族宗族势力等对农村基层政权的侵蚀和影响。

  吕德文表示,近年来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法队伍的整顿,一大批挟持基层政权的村霸被清除出村干部队伍。黑恶势力生长的根源、土壤都不复存在,历史的存量基本清除。此外,随着基层规范化程度的不断提高,例如“四议两公开”“办事留痕”等一系列制度安排,对村干部的监督基本上做到全覆盖,无死角,黑恶势力增量空间也很小。

  吕德文认为,“扫灰”是“扫黑”的基础性工作。一些集体经济比较发达的地方,隐藏了大量的微小权力支配下的灰色利益。扫除农村黑恶势力,关键之处是清除其生存的灰色空间;同时,因为恶势力更具有隐蔽性,故要在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打早打小”,第一时间掐断恶势力脉搏,还社会以安全,还基层以清明。

  针对今年中央一号文件要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法制乡村建设,创新一批“枫桥式公安派出所”、“枫桥式人民法庭”。吕德文强调,“枫桥经验”是全国政法综治战线的一面旗帜,核心内涵就是将矛盾化解在基层,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再提“枫桥经验”,就是适应新形势下的政法工作,迎合新的社会变化。

  “以前每个村公安民警要到村里面去走访,现在可能走访都不一定需要了。”吕德文强调,“枫桥经验”就是要走群众路线,为了群众,依靠群众。

  吕德文认为,“枫桥经验”是新中国政法工作走群众路线的必然产物,体现了有中国特色的基层社会治理实践。这一特色主要体现为,专门工作并不简单依赖于专门机关展开,而是充分运用群众工作方法,努力做到领导与群众相结合、一般与个别相结合,以实现基层社会的有效治理。

  【策划】严亮 洪继宇

  【统筹】王伟正 苏晓璇 段凤桂

  【记者】赵继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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