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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毅平:互联网平台应国有化——从胡子告腾讯谈起

2021-07-13 09:57:1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褚毅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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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互联网平台应国有化——从胡子告腾讯谈起

  作者褚毅平(大学教授)

  因为通过微信转发“乌有之乡”的文章,偶然发现腾讯公司针对这家有很长历史的左翼网站实施了惩罚,在微信上屏蔽了该网。起因是一微信公众号博主“胡子”不满管理方删文等行为起诉腾讯公司(以下简称胡案),并在“乌有之乡”发布相关信息。首先笔者认为这是腾讯滥用其垄断优势侵犯互联网企业的权利和公众利益,背后也反映了资本势力对左翼文化的打压攻击。长期以来,这类动作或明或暗极大地影响了互联网舆情甚至国内政治生态,强烈希望“乌有之乡”通过法律渠道或行政监管部门对腾讯的恶劣行为给予谴责并加以规制。同时,笔者认为类似现象由来已久且影响深远,需要从多层面进行探讨和解决。

  一、互联网传媒平台公权私用渐酿危机

  在我看来,胡案原告的诉求总体值得支持,尤其是社交、传媒等文化互联网媒体在实际上有大量西方资本参与的情况下,资本霸权的意涵已经不再是简单的商业利益问题,而是切入到文化意识形态和国家安全等核心领域。但胡案提出的问题又十分复杂,很多互联网新兴模式所涉及诸多关系需要从法律上进一步澄清和界定。比如该案似乎混杂了私权与公权纠纷,像知识产权本质上属于资产阶级法权。这里面就需要区分清楚。公众号哪些是公益性质哪些是盈利性质,如何进行相应地规范?目前看这些关系是混乱的,主要源起恐怕还是平台公司,按照笔者理解,它们应该根据不同类型给出不同的服务合约。想到这儿不由地要说,软件和互联网的属性历来有自由分享和私人独占的争论,尽管理想主义的工程师们仍在鏖战,但互联网确已成为大资本的玩物。中国的一带一路名震世界,若能在自由软件和分享式互联网领域大力扶持,虚拟世界的一带一路可能更是直捣资本主义黄龙,开辟一番新天地。我曾尝试做过一家基于社区互助、分享的电商网,这个想法源自对少年时社会主义传统的记忆。认为它比资本主义的亚马逊模式更体现公平、环保的理念。但很快我们便意识到这样的创新不会受到资本的欢迎,在现有环境下不可能成功。由此也引发一个问题:当新技术越来越被资本裹挟,社会主义国家是否应逆流而上,而不是仅仅把创新交给“市场”?

  回到原来的话题。本人不是法律专家,主要关注问题的公共层面。因此不妨简化问题,将涉及私法领域的纠纷搁置一边。从法理上分析,那些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网站、博客及公号的合法权利如何保障。以个人体会,我的互联网写作纯属公益性质,基本不涉及所谓的知识产权问题。文章欢迎自由转载乃至出版,甚至不要求署名权,唯一的限制就是不能用他人的名字取而代之以达到各种目的。而这后一种情况并非一定需要用私法来约束,完全可以归为“违背公序良俗并损害公共利益”之列,而由公法制裁。就这点来说,十分切合列宁的观点:“在我们看来,经济领域中的一切都属于公法范畴,而不是什么私人性质的东西”。实际上,大多数网络社会评论应该都属于此类。与此相关,现在国内流行的给予创作者报酬的模式,笔者感觉大致两种类型,一个是纯商业性质的基本以流量为衡量标准的收入模式,相对应的典型就是商业性互联网公司。还有一种大概学自国外博客或中小网站的捐赠模式(Donate),对应的也大致是公益性网站。但国内普遍使用“打赏”这样有违平等精神的功能标识,令公益创作有点尴尬。实际上由于它多少混淆了创收与捐赠、商业与公益的区别,将原本简单的关于知识产权问题再度复杂化。这方面值得有关人士进一步思考。

  因此,胡案揭示的深层问题是,互联网平台利用其垄断优势及国家管理体系的不完善在法律和政策之外制定和实施打压左翼言论的私规。就该事件后果而言,腾讯公司借题发挥或蓄谋而造成的对左翼网站的伤害和影响已远超胡案本身。左翼思想和舆论是社会主义政治文化的基石,资本势力如此公然的挑衅和打压,这种情况既是长期的也是普遍的,不得不令人担忧国家政治的现实生态。由于互联网的大众影响力可能已超过纸媒,这种倾向亟待各方重视和思考。对此我们给出一些分析和意见。

  首先,从法律角度,互联网传媒有无权利制定管理“私规”?一般而言,一家网站可以有自己的编辑方针、倾向和规范,前提是不影响整体环境不同意见的竞争性。换句话说,对于垄断型的互联网平台,订立“私规”(不管是公开还是隐晦的形式)将严重损害公共利益,背弃了垄断型公司不可推卸的社会义务。因此,互联网平台型网站等只能依据国家政策、法规而无权以自己的“趣味”进行言论管控。通过市场占有率判断垄断是很容易的,可以有全平台和细分平台。前者如腾讯的社交平台、社媒的新浪微博、搜索领域的百度,后者如问答网站知乎等。此外,一些看起来存在竞争实际上在内容管控上高度一致的寡头型网站也应被视为协同垄断,基于公共利益应剥夺其设立“私规”的权利。就本文关注的问题而言,就是这些垄断型平台不得以自己的价值理念、政治倾向等限制左翼网站开设账号,不得限制其合法言论。这里所谓内容管控显然也涉及技术处理,例如对于百度,禁止内容垄断意味着其搜索程序应接受审查,不得夹带私货。这样的问题不能轻视,更不可模仿照搬西方。西方制度的欺骗性就在于借法制、政治体系等形式架构表面的制衡性掩盖以大资本为核心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相互依赖、协调一致。上次美国大选后爆出丑闻,扎克伯格下令脸书修改推送程序,故意纵容各种耸人听闻的谣言中伤希拉里,直接影响了大选结果。该严重损害公共利益的行为被当做技术性问题和私权看待,最多也只是道德问题,最后老板一番含糊其辞的道歉了事。这仅是现代技术被大资本操纵以及美国政治虚伪性的司空见惯的一个例子。

  其次,互联网言论管理的运行模式。与上个问题一样,这方面同样存在很大的模糊地带。原则上,我国对于互联网言论的实施双重管理。除了国家管理部门之外,如上所述,涉及国家政策法规的内容,各类网站或平台管理权似乎是一种被委托关系,管理不善则将被主管部门追责。这种模式往往产生两个效果完全相反的问题。对于资金实力有限的中小网站尤其是公益性站点,缺乏足够的人力物力施行监管,容易出现乱象致网站受罚。因而限制了它们的发展,甚至砍掉正常的功能,如网友评论栏目。而对于大型网站以及平台它们则有足够的能力以代理监管的名义夹带私货,自然,这些私货主要是反映资本的立场。双重监管的权责模糊、程序复杂为推卸责任提供了方便,平台滥用监管权用户还难以追责。胡案主要就是反映了这种冲突。原本用以抑制马太效应的宏观干预反而加剧了运营和影响力的两极分化,更大的问题是扭曲思想导向和舆情,民众(尤其来自泛左翼)的声音被抑制,错误的舆论(包括打着爱国和马列旗号行自由化之实的搅混水舆论)大行其道并误导广大群众。

  这样问题可以有合乎逻辑的方式解决。应改变双重管理的明显不利格局,国家监管部门将全部权责集中起来,做到权责对等。扩大自己的垂直管理系统。对大型网站以专员形式深入其技术和管理系统,真正做到言论管理独立于网站,从而削弱大资本对舆论的影响。另一方面,可以考虑在网络新闻和社评等特定领域进一步将准实名制升格为完全实名制,确保言责自负。以减轻管理压力。管理程序越简单、规则越透明,网络言论的环境也将越规范和健康。习主席说“人民是共和国坚实的根基,是我们执政的最大底气”。本着这样的精神,互联网管理该管的要有的放矢去加强,该放的要相信群众的力量。“人民群众的拥护和支持是最可靠的力量源泉”。当前的例子就是最好的说明:正是依靠科学领导和群众的力量,中国成功控制新冠疫情。国际垄断集团嫁祸中国的图谋彻底破产,反过来让自己的丑闻一步步大白于天下。我们同时打赢了抗疫和国际政治两场旷世大战。这场战役无疑进一步增加了我们的大国自信,有利于在国际互联网舆论战中从战略防御转为战略进攻。那么,第一步就是要从改善国内互联网管理做起,其核心逻辑只能是抑制资本与精英导向,依靠广大人民,走群众路线,真正弘扬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

  二、创新、垄断与金融资本

  当前国际政治经济形势日趋严峻甚至到了生死攸关之境,解决网络舆情潜在的危机已刻不容缓。上述管理变革思路真正落实并不容易,仅仅依靠企业承诺或在管理上“掺沙子”策略不足以改变网络大平台基于其所有权性质决定的价值取向。同时更应注意到互联网企业的发展从一开始就与国际金融资本尤其是来自美国的风险投资紧密相连,很多传媒平台至今还在美国上市。众所周知,华尔街资本主导的国际金融体系在全球的渗透和控制要远远强于经济全球化的影响。人们已习惯于互联网企业与金融资本紧密相连的认知,甚至将它理解为一种经济规律。对此必须充分警觉,同时应正本清源,纠正认识上偏见。这种偏见基于历史和现实的经验性表象(更来自媒体造势)而将互联网与私人属性和所谓的“创新”联系在一起。

  今天的国际互联网起源于美国国防部的APPA计划,其后受到美国国家基金会扶持向社会开放,最终发展壮大起来。但是基础网络建设运营被视为垄断和公用事业受到强监管,如出台“网络中立”法规。(1)中国的情形更加清楚,网络建设由国家或国有企业投资。与我们很熟悉的那些自由派关于“国企运营商垄断”之类的腔调相反,这些巨额投资搭台子,为互联网发展做了最大贡献。看看国际资本市场,AT&T、中国电信、中国移动等基础设施垄断企业与那些互联网新贵,几十年来的股价表现可以说是天壤之别,那么到底谁在体现社会价值,谁获取远超贡献的利益,不言自明。另一方面,对于消费者而言,参与互联网可以简单描述为“借助网络手段做事”,而这个“事”就是同样借助网络通讯基础设施的互联网企业的业务。就互联网企业服务性质和目的而言,相比一般企业,它天然具有更多社会属性更少私人性质——互联网的跨越物理空间的特点、人的趋众等特性以及现实中国际金融资本推动的快速扩张决定了互联网公司天然倾向垄断。从美国“网络中立”法规这样的案例我们能感受到大资本对政策法律的巨大影响,此外,美国政府以贸易制裁遏制不断高涨的“数字税”要求。这种新型的、实际更具歧视性的政策“剪刀差”反映的是垄断资本的利益,彰显了美国之垄断资产阶级的国家性质。注意,这里的垄断资本主要是能以特有的杠杆影响世界政治经济的金融资本,它的流变性使得可以如变色龙一般隐藏自身,对同样的事情(如垄断)采用不同说辞。因此,我们看到的行业“发展规律”很可能是人为的刻意安排,具有特定的制度属性,民族国家盲目效仿是有严重危害的。

  为互联网大企业快速鲸吞市场形成垄断进行辩护,一个是基于效率的理由。近日国家有关部门对滴滴打车公司实施网络安全审查,引起广泛议论。前媒体人和门户网站高管、现为某细分行业独角兽型社交网老板就在其平台发声:美团和滴滴是极为罕见的创造的社会价值远大于企业获得利润的企业,其社会价值体现为:提高了社会效率,创造了大量就业,促进财富有效再分配。这种辩解是虚假的。首先,典型的偷梁换柱,将技术进步和应用归因于商业企业及商业模式。进而倒因为果,仿佛离开这些高度资本化的企业技术就不再进步,社会效率就无法提升。其次,无视这些经济活动和市场早已存在,效率提高,财富再分配是以传统经济的毁灭、大量就业和财富损失而代价的。在金融深化背景下,互联网垄断公司的崛起,在全球范围内极大地加剧了社会财富的不平等。作为一个金融投资社交网CEO无视这样的常识,显然就不是无知而是价值立场使然。另外,这样的辩解十分滑稽。同样的以效率为理由,(国有)垄断企业被攻击的体无完肤,如今又以效率的名义为私人资本垄断辩护。个中奥秘就是以短期的(扩张期)、作为现象的效率提升当成长期的、作为本质的社会效益分析。至于新经济业态对信息安全、环保等社会价值的负外部性,过去一直被互联网企业、战略咨询业排除在视野之外。然而事关国家民族乃至人类生存,不能再等闲视之,必须将其纳入到总体评估中。

  为互联网资本主义垄断鸣锣开道的另一个理由更有蛊惑性,那就是鼓励创新。对此,我们既要避免肤浅的限于表面的印象,也需要从深刻的层面理解创新的价值。正如前面讨论的,通讯技术、互联网的发明应用首先来自国家的公共部门,其后它们与软件业的发展创新大量来自分散的民间。金融资本的介入改变了原有的格局,攫取了技术创新的成果,将分散创新的竞争变成资本的角力。为了实现这一目的,金融资本改变了商业游戏规则。利润、收入统统可以排除出互联网公司估值体系,成为以用户和流量为标的的烧钱竞赛。很明显这里并没有创新什么事,有的只是以资本衡量的权力!在推动内部创新、获取商业优势的同时,垄断资本实际上也扼杀了很多可能是更有社会价值的创新,甚至改变了创新技术的本质。比如,互联网的大众分享特性降格为商业化的便捷工具,自由软件在市场环境下很难获得长足的发展。这里的重点就是,技术进步在不同制度体系下可能有不同的评价甚至不同的技术路线和应用,但在全球资本主义推动下人们只能看到一个结果,即使民族国家也很难抗衡,由此这样的“因与果”难免被视为“规律”。自由市场鼓吹者坚持知识资产的专有性并视为创新的前提。进一步,又以创新为理由纵容资本无节制的竞争和扩张,直至垄断。自由市场经济鼓吹者张五常更是直言,垄断是公平竞争的结果,是常态也是合理的。对于自由市场理论而言,这本身就充满讽刺。其实质,不过是为金融垄断资本的机会主义式的代言。

  对于创新我们应有一个客观的认知。(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只是手段而非目的。既然作为工具和手段,它就具有多面性。唯创新论或将创新当做信仰并没有理性上的依据,相反我们可能因此变成无根之木无源之水。对此,我们从不同层面加以分析。对于资本垄断集团,利用创新无疑是它维护统治乃至征服世界的工具,既表现在资本的加速增值,更反映在对于新工具的控制权上。因此垄断资本对于创新的态度是看它是否有利于自身的目的,合其目的则可以不择手段加以利用。有人会说这是诛心论或阶级斗争理论的教条化,但无论如何不能排除有这么一群人抱着这样的目的和野心。众所周知的脸书起于盗取他人的构想和初创成果。Google也并非真正的创新,它更像是金融大资本看到了这一技术兴起及其应用领域的战略价值(如对信息和新闻传播的控制)进行的强势切入,只不过将成长和融资过程描绘成像一个童话故事。类似的“后发优势”情形在技术创新以及互联网领域实际上很多,大众眼里的创新和商业竞争,背后其实是资本的逻辑。创新变得无所谓(有钱就可以从头打造,模式不成功还有让人眼花缭乱的金融退出机制自保),顺之者昌逆之者亡才是真谛。当这样的故事一再呈现,意味着一个超国家人类利维坦已现雏形。

  对大量的从事技术进步和创新弄潮儿们来说,它意味着可以带来更多个人事业或商业成功的机会,是改变社会地位的台阶。对社会而言,阶层流动性的增加似乎是无害的,只有人文主义者常常发出感叹。如果仔细观察,我们能发现很多人醉心于变化的激情,与此同时,绝大部分的政治经济理论讨论社会公正问题则奇怪地是静态的。互联网独角兽们依靠非正常商业竞争的疯狂烧钱,使得无数小业主迅速倒闭、失业,这样导致的社会流动是合理的吗?笔者认为,无论从理性和人类恒久的情感,速度或时间变量应成为公正坐标系的一个维度。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这样的考量很难在单独的国家存续,因此它依赖普遍的国际政治协调与合作。今天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的提出正反映了大国责任和远见。

  对广大人民大众来说,技术进步与创新则可能是被大大高估的概念。这样的说法肯定会引来巨大争议。但这是并非从特定国家角度,而是从整个人类历史长河加以考察的结果。人类基本工作和生活需求与欲望的满足本应有不同权重,但在市场逻辑下却被错置地估价。事实上,技术进步或创新对于人类生活品质改善的边际影响是不断下降的。这本是个显而易见的结论,但与之相伴的关于技术进步和创新的赞美声浪却与日俱增。如果可以用更为抽象的人的幸福感进行评估,可能结果更加悲观。这提示我们,其一,技术进步和创新思维只是现代精英的意识形态。很多时候,技术成为撬开人性弱点的工具,如同新冠病毒那几个神秘基因片段打开人的细胞。于是他们得到他们“创造”出来的需求和财富,我们得到肤浅的愉悦、廉价的快乐。互联网让这样的图景更为逼真。哲学家谈论异化已经很久,但人与技术(工具)的对立从没像今天如此具象——技术与垄断资本结合的全球政治版图,还有它的反抗者:囹圄中的阿桑奇、流亡的斯诺登。其二,真正带给人类幸福的东西并没有被再创造、再生产,人们反而抛弃了它宝贵的源泉——那些在孔子、柏拉图时代被视为正统的价值。如果说,今天的社会主义可以被定义为追求大众福祉和社会恒久价值的思想和政治运动,那么它就是唯一与正义、与真善美相一致的人类理想。我们已经看到,技术越是发达、越倾向垄断,技术的社会属性就越丰富越重要。因此,互联网平台公司回归社会管控乃是社会主义的本分,也是当今民族国家生存与安全的保障。

  由此可以看出,被人们尊崇、艳羡的长袖善舞、风光无限的互联网大公司,实际上一头依靠主要来自纳税人和国家的扶持,另一头则紧抓全社会用户和消费者的眼球和口袋,两头抽血。中间则有两个通向国际金融资本的进出口,一个是所谓风险投资的进口,一个则是国际资本市场的退出机制。结果就是一个个虚拟网络世界的独角兽突破传统竞争法则而飞速壮大,金融垄断资本以造血的名义席卷了绝大部分既来自技术进步亦包含市场转型牺牲而产生的巨大的垄断利益。更重要的,获取了对于诸多重要领域的控制权。这些怪兽之怪,不仅在于商业上强大的侵略性,更在于其“生物基因”超乎寻常的变异,因而可能影响其政治经济属性。对它们已很难用传统的国家、民族甚至阶级的概念加以界定和分析。

  三、对策

  不应再回避一个事实,即美国本质上是金融垄断集团控制的特殊政治实体。“占领华尔街运动”已彰显这一判断,当今国际政治变化更明显表现出美国的世界霸权野心正是代表着垄断集团意志。这种意志和野心与所谓的西方文化无关,与政治意识形态仅有表面的、工具性的联系。它的侵略性除了暴力与颜色革命,更主要依赖借助软系统逐步侵蚀。依从它的规则卷入愈深,他者的机能就慢慢成为国际垄断集团的一部分。对此,必须有充分的认识和警觉。互联网经济影响巨大,但完全是按照美国制定的规则建立,从组织架构、投融资模式到实际的控制、管理。因此摆脱华尔街以及华尔街的规则应进入当下的严肃思考和计划中。在这方面,俄罗斯的经验值得参考学习。

  鉴于前苏联解体的惨痛教训以及其后方方面面的直接对抗性矛盾,俄罗斯较早地意识到互联网媒介的消极影响。以普京为核心的原强力机关官员和爱国实业家组成所谓的强力集团(siloviki)成功削弱了“新富”集团的影响力,首先从经济层面维护和发展了总统行政当局的权威。强力集团较早地控制了门户网站Mail.ru。其后通过资本运作,完全收购了著名的社交网站VK。以扎实守住自己基本盘应对开放的互联网,以独立、自信抗衡外部汹涌却虚妄的舆论攻击。给人一种深刻印象:有理走遍天下,但绝不允许将自家的地盘变成他人制造意识形态潜移默化影响和文化渗透的工具。

  中国的情况似乎有所不同。对外网有严格的管控,但在内部则高度市场化与国际资本一体化。我们已经注意到互联网巨头的私人垄断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但若仍然以间接管理而不是从产权层面进行矫正恐怕收效有限。如前面所述,互联网天然倾向垄断,它所提供的服务也成为人们的基础性活动所必需,因此它的社会性是显而易见的。将互联网通信网络与服务网络割裂开,认为前者是重要基础性设施,后者作为应用服务就是非重要的、非基础性质,显然并无依据。事实上,对于垄断以及社会属性总是以结果来论定的,尤其对于新生事物,产生如熊彼特推崇的创造性毁灭,既提供了动力也可能带来恶果。正因为对垄断的结果论,鼓励了创新的同时,又维护了国家安全和公众的利益。潜在的垄断裁决也有如一道安全刹,防止过度超速,减弱创新过程给市场带来的冲击和毁灭。对私人事业来讲,创新已足以致富,但不能借此揽权。问题在于,互联网的美国模式根本上说源自垄断资产阶级国家性质,盲目学习必然意味着国家与公众利益的巨大而持久的让步。就此而论,所谓美国的衰退只不过是美国人民的趋向贫弱而垄断资本控制力的进一步强化以及国际垄断势力的绝对增强。显然,唯美国马首是瞻是认识上的教条主义或缺乏政治分析能力的表现。

  当前对垄断或寡头互联网公司进行产权改革应进入议事日程。海外上市互联网寡头应拆除VIE架构,回归国内资本市场。让民族资本回归其本位。以自愿协商或立法形式国有化或混合经营,亦可考虑设立相应国有互联网平台创造竞争性环境。无论哪种形式都将以重置成本为考量依据。正本清源,实际上中国大多数互联网巨头都是因政府保护而成功的copy模式,它们理应反哺社会,要么就在国家模仿开发的后发优势下退出舞台。改革发展到今天,不能再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单纯理解为变革计划体制,对华尔街支配下的游戏规则的创新同样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一部分。尤其在技术与商业模式天然倾向垄断的领域,国家参与几乎就是它对人民的责任和义务。对社会大众有利,国进资退有何不可?

  回到本文着重讨论的互联网传媒和社交平台。随着互联网信息媒介影响力逐渐超越纸媒,国有资本的进入形成混合所有制对于改变互联网媒体和信息平台间接管理的弊端更有着特殊重要性。传统国有互联网平台很大程度代表官方喉舌,秉持持重风格是可以理解的。然而,对于广大的民间声音,以市场化尤其是以国际化的大资本主导的互联网为舆论窗口就产生了问题。间接化的管理逻辑事实上加剧了两极分化:泛左翼的乃至中道、客观理性、健康的中小网站和言论被边缘化。虚妄的言论、伪装的忠诚不断误导公众;自由主义借主流网络暗流涌动。。。。笔者认为,失衡的舆情将产生长期负面的重大影响,需要进行有效的政策调整。

  针对当前的问题,一个基本原则是政策张弛有别,目标是强化直接管理,言论管控权责高度对应,提高管理效能与责任感。可以根据资本规模、用户数、流量等指标实施分级管理。对大型平台和细分领域龙头推进国有化,从而达成直接管理的目标与合法性。对于中小型网站,直接管理意味着更多的个人言责个人自负,有效减轻网站管理责任。这样既与网站财力相匹配,也有利于网站推行实名制,恢复和发展网站功能和影响。在这方面要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民主和法治精神,展示大国自信、文化自信。同样本着张弛有别原则,对中小互联网传媒和文化网站应加强资金来源和财务监管,防范西方资本挂羊头卖狗肉进行文化入侵,从内部挖墙脚。同时,逐步放宽国际互联网管控,向世界展示开放、自信的国家形象。习主席提出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其内涵必然包含一个重要层面,即中国的文化、中国人的价值观与世界是相通的。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也只能在宽容与开放的信息文化传播环境中实现。

  另一个重要的认知在于,马克思主义认为,文化差异本身绝不是世界矛盾冲突的原因。从改革的观点看,基于对人类历史和现实的观察和反思,当今世界的根本矛盾在于国际垄断资产阶级试图将它们的世界秩序意志强加在全人类身上,是国际垄断集团与世界各国及各国人民的矛盾。互联网作为信息传播的新兴技术工具,垄断资产阶级确实捷足先登,在国际领域实现了对它一定程度的垄断,但中国、俄罗斯这样的大国同样有能力保护好属于自己的互联网舆论阵地。另一方面,互联网技术既有倾向垄断的特点(既因为客观上的效率,也常常与人性中消极的、盲从的、犬儒化等非理性一面相契合),又有分散与共享的技术性质,后者某种程度恰恰体现了互联网的人民(参与)性。人民越是理性自觉、越是行动主义,以实力国家为后盾,开放的互联网可能成为世界人民最终战胜垄断资本势力的有力工具。而如果没有人民(共和国)的新兴传媒垄断,那么人民将一盘散沙,沦为乌合之众,垄断资产阶级恐将不战而胜。这正是后者的主要策略。因此,互联网的开放与对抗是也只能是两种垄断对峙下的人民战争。谁将胜出,似已不言而喻。

  1.https://www.huxiu.com/article/109551.html?f=member_article

  http://news.idcquan.com/tx/64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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