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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飞:“解决”掉民众,就能化解危机?

2013-08-03 09:43:0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曾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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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民众就能化解危机?

曾飞


  近年来,官民终于有了难得的一次共识:政治危机!——出问题了,出大问题了,民众对执政不满意,官民频现暴力对抗。

  于是,“人民日报”等主流媒体急忙出声,喊叫加恫吓,以为先解决掉民众,就能缓解危机。而勇敢地忘记了问题的根源——官僚豪富无法无天,四出坑害老百姓,终于引发了政治危机;反而指责民众无法无天,要对政治危机负责任。

  先看喊叫——淡化官方暴力,渲染民众的“集体暴力”,倒果为因,指责民众。

  早在2010年05月15日,人民日报《“集体暴力抗争”一种值得高度关注的极端维权方式》:突发事件群体性事件理论。“集体暴力抗争”:一种值得高度关注的极端维权方式 ——对2008年“贵州瓮安”等三起群体性事件的考察分析。引人关注的是,在2008年这个“多事之秋”接连发生了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和甘肃“陇南事件”,一些看似微小的普通民事纠纷最终演变成公然打砸抢烧党政机关的大规模群体性事件,这三起“集体暴力抗争”事件已明显突破了“日常抵抗”、“依法抗争”和“以法抗争”的范畴,在深入考察的基础上对其进行比较分析无疑具有重大现实意义。细致考究,2008年我国发生的贵州“瓮安事件”、云南“孟连事件”和甘肃“陇南事件”,已呈现出一些值得高度关注的新特征和新趋向:一是事件最终爆发有相对较长时间的演变过程,蕴藏着本来可以回旋的关键环节。……二是参与者最终采取了打砸抢烧的方式,行为明显违法。……三是攻击对象直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目标取向单一。显然,就演变过程和诉求目标而言,“瓮安”、“孟连”、“陇南”这三起群体性事件既不同于2004年重庆“万州事件”和2005年安徽“池州事件”——它们均由偶发因素当天便迅速发展成为带有骚乱性质的群体性事件,一些“无关者”也莫名其妙地成为被攻击的对象;就方式手段而言,它们也不再属于“日常抵抗”、“依法抗争”或“以法抗争”的范畴。耐人寻味的是,近年来一些地方出现了以全新的“和平抗争”方式维护自身权益,最终改变政府决策的案例。如:由于担心 PX项目落户厦门带来污染,2007年6月1日数千市民连续两天走上街头“集体散步”,表达反对厦门建设该化工项目的意愿,最终这一已获国家相关部门批准、投资过百亿元的项目迁至漳州。(按:暗批厦门市民带了坏头。然而漳州PX的爆炸证实了厦门市民正义抗争的正确性与诉求的科学性)2008年1月12日,“沪杭磁悬浮项目上海机场联络线”规划地段附近上千居民,高呼反对污染的口号“集体散步”至人民广场,次日又有许多市民到南京路步行街“集体购物”以示抗议,后来上海市长韩正表示该项目线路选址尚需进一步听取各方意见。显然,“集体散步”和 “集体购物”的意愿表达方式也已不同以往。(按:不消除官僚暴力,如何消除暴力抗争?只关注“集体暴力抗争”,不关注官方暴力的蔓延,是不是刻意颠倒因果?2008年07月09日中国新闻周刊《瓮安事件调查:刑事案件如何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至少点到了一个问题:“事件中,有看上去纯情的少女,有看上去不良的青年,简单的溺水背后,与其说是对于真相的追究,不如说是一场关于民心的投票。”“警察的不作为,成了这种不安情绪的催化剂。”“最为明显的一个标志是,那两天,河边自发出现了募捐箱,往里面投入的票子从百元到毛票。”2009-12-06百度知道“贵州瓮安事件真相”:“真相就是当地政府办事不行,这是第一,第二,黑帮势力强大,和政府官员有勾结!警察滥用职权!我曾经进过公安局,进去了还没说一句话,就是一顿昏打!那个女生的死不过是这个事情的一个引子!最主要的是因为政府办事效率太低,滥用职权,拈轻怕重,欺软怕硬!后来,人民就不再相信政府说的话了,加上社会上的小混混很多,不明事的学生等……将事实歪曲.最后就发生了……以前的瓮安警察,比黑帮的人垃圾多了。人家指着骂他母亲他都不敢还口,学校经常发生打架,群殴。治安一向非常差。百姓是敢怒不敢言!”动荡的主因还不明白吗?政府官员太黑,百姓敢怒不敢言!终于由一个偶然因素而爆发。主要责任难道不在政府高官?能推给百姓吗?)

   2010年08月19日,《人民日报评近期暴力事件:就怕打人打出“文化”》:看新闻,常常能闻到一股浓烈的“功夫”气息。湖北武汉“打错门”犹未关上,湖北应城一个镇干部再次发威,打断了一位反映情况的农民两根肋骨。陕西西安、广东东莞、江门等地也传来“讨薪者被殴”的消息。最近某些公众人物和企业对记者大打出手,更是激起轩然大波。漫天挥舞的拳头,震痛着社会的神经,也引发了深深思考。……暴力方式就像一场传染病。(按:官方老鼠才是瘟疫的散布者)在社会这个命运共同体中,当“拳头就是硬道理”这样的打人文化、拳头哲学大行其道,每一个人的权利都是难以保障的。昨天落在别人头上的拳头,明天也可能无情地落在你我身上。当暴力行为如戾气般“转相染易”,社会心态也难免失衡,行为难免失控。君不见,有暴力维稳者,也有暴力上访者,有拳头公关者,也有暴力维权者。(按:就是看不见暴力执法者)若动粗闹事成为应对矛盾争端的“不二法门”,强者有力,挥拳向弱者;弱者无力,便会“抽刃向更弱者”,除了给社会造成悲剧与伤痛外,又会留下什么呢?歌德说过,有两种和平的“暴力”,那就是法律和礼节。这是药方,也是病根。反思暴力之狂,不也由于法治不彰,道德不明吗?所以,面对那些高高举起的拳头,我们要见招拆招,更高地举起道德和法律的旗帜,既“道之以政,齐之以刑”,又“道之以德,齐之以礼”,化解“拳头”的力道,消除“拳头”的影响,共同把一个信仰法律、崇尚道德的社会,推向和谐发展的轨道。(按:没有官方的干部发威打断农民两根肋骨之类的“拳头就是硬道理”这样的官方暴力“文化”,会有民众“集体暴力抗争”的普遍化吗?)

   2011年10月29日人民日报:地方干部暴力截访系“选择性治理”:基层“选择性治理”倾向的存在,既暴露了少数干部的私利之心,也反映了治理模式的某些欠缺。(按:怪哉!官方暴力截访仅仅是“欠缺”,是合法的“选择性治理”;民众抗争就是非法的骚乱!认定官正民邪,明目张胆颠倒黑白。)

  2012年02月17日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报《论暴力与群体性事件》郑重其事地界定“集体暴力”:打砸抢烧行为。这种行为方式在民间泄愤类的群体性事件中比较普遍,在利益诉求类的群体性事件中也时有发生。参与者打、砸、抢、烧的,不仅有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群体性事件的相对方的汽车、办公楼及其它财产,有时也会波及到与事件无任何关联的群体。当然还有其它的行为方式,在这里不再列举。对一起具体的群体性事件来说,参与者可能会采取一种或者多种行为方式。我们按照一般意义上理解的暴力定义来衡量这些行为方式,集体上访、静坐、游行、非法集会以及罢工、罢市、罢课尽管可以演化为暴力事件,但这种行为方式本身与暴力行为的关联度不高;堵塞交通、冲击政府及有关部门设立的警戒线、殴打政府或相对方有关人员、自残行为、打砸抢烧行为则属于暴力行为或与暴力行为密切相关。假若将群体性事件中参与者暴力行为进行分类,一般来说属于集体暴力。(按:“集体暴力”与“打砸抢烧”已经被说成一回事了。“暴力”与“群体性事件”密切挂钩?与官方暴力则无缘?)

  2013年07月22日人民日报《杜绝城管暴力需权责相称》:湖南临武城管与瓜农起纷争导致瓜农意外死亡,哈尔滨市道外区城管打伤瓜农……近期各地频发的城管暴力执法事件,再次引发舆论高度关注。 笔者认为,城管暴力执法的根本原因在于城管责任和权力的不匹配。责任过重,权力有限,城市不管不行,管,又没有足够的执法权。权威性不足,手段也有限,这就给暴力留下了空间。(按:难道给城管尚方宝剑的权威,可以有逮捕送劳教之类的权力,还给他们催泪弹、电棍、装甲车、直升机的镇暴手段,就没有了暴力的空间了?这样不思悔改,反而变本加厉地祈求扩大城管的暴力执法,后果会很严重的)

  2013年07月30日广州日报《买不起房被迫分手 相约殉情女死男伤》:去年12月14日,已失踪5天的小静(化名)被发现死在了出租屋的床上,躺在她身旁的是其男友王江勇,两人左胸均有被刀捅的口子。王江勇自称因买不起房子,恋情又遭到小静家人的反对,于是相约互捅殉情。结果一人丧命,一人因涉嫌故意杀人而身陷囹圄。(按:对草民绳之以法就不会再有殉情的暴力发生?)

  2013年08月02日京华时报《漳州PX项目闪燃追踪:试生产1月附近村民仍建房》:是“闪燃”还是爆炸?古雷PX项目原计划落户厦门,后因备受争议,迁至漳州。(按:暗暗指着厦门民众的和平抗争)该项目年产80万吨对二甲苯,总投资超百亿元。7月30日4时35分,漳州古雷PX项目一条加氢裂化管线在试压过程中,发生焊缝开裂“闪燃”。巨大的声响,将厂区附近村民从睡梦中惊醒,氢气闪燃的冲击波把多户村民家玻璃震碎,门窗损坏。事发企业腾龙芳烃(漳州)有限公司董事长黄耀智一再强调,此次事故是氢气泄漏产生闪燃,造成剧烈燃烧。并非一些人所说的爆炸,如果是爆炸,现场所有的设备应当都毁于一旦。(按:强词夺理,官方说“北京机场爆炸”,但这“爆炸”怎么就没“都毁于一旦”?怎么不改说北京机场闪燃?而漳州PX爆炸就突然变成“闪燃”?逻辑太混乱了)但在亲历事故的附近村民看来,事故造成的冲击波,与爆炸并无太多区别。(按:本来就是爆炸,爆炸与爆炸能有“太多区别”?说鬼话呢?将“爆炸”改成“闪燃”,“暴力执法”改成“选择性治理”,“暴力”成了“文化”天下就太平了?“失业”改“待业”,“贫穷”改“待富”,“剥削”改“盈利”,“强奸幼女”改“嫖宿幼女”,“色情”改“性文化”,“暴力”称“文化”,民众改称“一小撮”之类搅浑水的鬼把戏还没玩够啊?这样强词夺理算不算是官方的软暴力?)

  再看恫吓——极力渲染动荡惨象进行恐吓,还把责任强加给百姓,想镇住民众。

  2013年08月01日新华网署名“王小石”的文章《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恫吓说:微博上的天使、导师、公知们(按:正统!以前把民众叫做“一小撮”,现在创新叫做“天使、导师、公知们”,反正官方爱把民众贬斥成什么就是什么,绝对权威)天天造谣传谣制造社会负面新闻(按:砖家造谣就是“正面”,网民发声就属“负面”!强悍啊!中国官僚对人民就敢强悍,对美日呢?献媚巴结抛媚眼,说是夫妻情!弱毙了),营造一种中国即将崩溃的末世景象(按:危机不存在,竟然是民众“营造”的),诋毁现有的社会主义体制(按:茅于轼之类的精英可以公开攻击社会主义和马克思主义,百姓反而不可以揭发贪官污吏无法无天等社会乱象,否则就扣上“诋毁现有的社会主义体制”的大帽,好吓人!),宣扬欧美的资本主义宪政模式(按:宣扬“宪政”的是精英,而不是百姓)。在此过程中不断煽动民众怨恨现政权(按:官逼民反,民怨还需要煽动?),并痛骂中国人奴性十足(按:不是“中国人”奴性十足,而是你们这些中国精英奴性十足;是谁不断讨好美日,用催泪弹警棍镇压民众日反日示威的?是谁表白和美帝是夫妻的?这样的奴性不是十足,是百足万足吧!),赤裸裸地煽动民众当炮灰引发中国社会动荡。……如果中国走了苏联的老路,又没有那么多资源,中国老百姓吃什么?中国会惨几倍?你准备好棉衣了吗?你和你的家人,能撑过漫长的冬天吗?俄罗斯与中国的资源对比,石油储量是中国的40倍。天然气:193倍。煤炭:7倍。人均国土面积:17倍。请问,同样的崩塌,中国会惨多少倍?……冷眼看叫嚣推翻现体制的西奴公知,那些成天在网上忽悠的带路党们,你们诱使中国走向被人欺负、贫国弱兵、给米国人当狗、给中国带来耻辱的灾难时代。(按:倒打一耙。把精英干的丑事推给网民)……我父母需要安享晚年,我孩子正在茁壮成长(按:别担心,遭殃的是民众,不会是你们这群精英;精英们的老婆孩子在美国。美国人他爹统治着中国呢!),居心叵测的天使、导师、公知们,你们若想在中国通过掌控舆论煽动乱局(按:现实是主流媒体人民日报等“掌控舆论”,是不是他们在“煽动乱局”?你能说清楚点吗?),就必须在我身体上踩过去(按:百姓懒得踩你,太臭!),我若有一口气,都要让你们功败垂成!(按:相信。只有有一口气,中国精英就会与人民大众斗到底。富可敌国的利益诱惑啊!错的是你挡不住历史的车轮,贪官污吏必然灭亡,你救不了。)

  一句话,这显然是以动荡的惨象恫吓百姓不要评击政府高官的腐败,否则就是“诋毁现有的社会主义体制”,要负制造动荡的责任。只字不谈腐败官僚引发动荡的巨大危险和历史责任,一味恫吓百姓不许诋毁政府官员,把全部责任都推给老百姓!好个阴险的伪君子。

  《读王小石:中国若动荡,只会比苏联更惨》一文评论说:大概看了一下王先生的这篇文章,王先生指责了公知当带路党,然后肯定了斯大林对国家的贡献,把苏联解体后百姓的惨况描述给大家,景象的确非常可怕。但纵观全文,我觉得奇怪,为什么王先生的文章里只提百姓生活如何苦,对那些原苏联的官员在苏联解体后的结果,那些在治理苏联,对国家解体负有责任的官员们,他们的结果是什么样的,却少有提及?亡国之惨况真的只是吓百姓的么。难道只有百姓是亡国苦难的承受者?如果仅仅如此,那么,治理国家的官员们便是无任何责任者。任何人都要为自己的工作结果负责,工人要为自己产品的质量负责,农民要为自己的粮食质量负责,医生要为自己出没出医疗事故负责,而负责治理国家的官员们,真的无需对自己的行政结果负责么?……我们当然知道外边一群狼,百姓希望我们自己变成一头狮子,而腐败分子却把我们变成一头猪。我们应该怎么办?只提外边的是狼,不提把我们变成猪的腐败分子。谁会令我们亡国。人必自辱而后人辱之,国必自亡而后人亡之。在骂别人的同时,我们更应该骂我们中的这些败类。自强者,谁也灭不了我们。这才是关键。……现代的中国,如果乱了,决不应该给负有责任的人以这种机会,决不应该。只有让高层明白这个道理,他们才有可能与百姓同舟共济。否则,他们不会认为自己是与百姓在一条船上,船沉不沉与他何干。所以说,如果苏联人没让他们的官员为他们的行政恶果负过责任的话,那么从我们中国人开始,一定要让官员们为自己的行政成果负责。这才是真正避免苏联式结果的唯一方法,吓百姓不是正途,骂公知不是正途,昧着良心歌颂斯大林这个恶魔也不是正途,让官员为自己的行政成果真正负起责任来,这才是中国避免成为第二个苏联的唯一方法。王先生把因果完全弄颠倒了。不要用可怕的后果吓百姓,真正应该警醒一下的,是我们的官员。只要中国存在前苏联一样的可能,那么除奸队必须是一个选项。恶果决不能只让百姓来承担。

  如此恫吓当真就能化解危机,那官家喉舌所谓的“王小石”先生就是神仙了!殊不知,以惨象恫吓老百姓不要“集体暴力抗争”甚至不可“和平抗争”,不得把“攻击对象直指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根本无法平息民怨,化解官民矛盾,实现维稳。只要官僚对平民的暴力存在,有压迫就有反抗,不消除压迫的作用力,反抗的反作用力就无法消除。以惨象恫吓能吓住民众吗?历来的统治者早就远远超过这个界限,以死恫吓。但老子说:“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惧之。”如果听任腐败高官继续把草民逼上死路,而期望用欺骗误导他们,用惨象镇住他们,让他们乖乖忍受官方软硬暴力的欺凌而不反抗,那可能吗?譬如买不起房结婚而被逼上绝路的殉情男女?譬如没有了活路的陈水总?譬如被城管砸死(叫做突然死亡也一样)的瓜农等农民?譬如被官方强占失去了耕地而没有了活路的村民?譬如受官方百般推崇的XP的爆炸(叫做“闪燃”也一样)污染威胁的市民?除了脑残的政治家和流氓文人,都不会相信如此蠢招。

  一言蔽之,不消除官僚无法无天的暴力的始因,就无法消除社会动荡的结果,危机当然无以化解。明白装糊涂,幻想当现实,这样的政治家没有未来,这样的流氓文人只有耻辱。不要一遇到问题就习惯性地不去解决问题,而是先解决民众,这一套只能骗自己,骗不了百姓。老百姓不是阿斗,莫把自己当诸葛。诸葛亮自以为聪明绝世,但到头来还是误人误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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