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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思不解

2021-08-02 08:24:26  来源: 红旗文献   作者:莫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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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莫易

  "官"字,最早见于甲骨文,本意为临时驻扎的兵营,后引申为在政府担任职务的人。

  东汉古文字学家许慎著作的《学文解字》收录了9353个汉字,竟然没有把"官"字收进去。也不知这“官"字是有难言之隐,还是不可告人。

  不过,现代诗人、作家、编辑家臧克家先生1945年在重庆写的一篇题为《官》的杂文,倒是把"官"字刻画得鞭辟入里、淋漓尽致。笔者用大白话翻译了一下,以方便大家阅读:

  我庆幸自己有机会见过许许多多的“官”:大的,小的,老的,少的,肥的,瘦的,南边的,北边的,形形色色,各有千秋。但是,你要是透过外表看内在、透过现象看本质,你就会悟到一个真理:他们完全是一样的,像从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一样。

  他们有一样的 “腰” 。他们的 “腰” 是两用的,在上司面前点头哈腰,在下属面前则趾高气扬。他们有一样的 “脸” 。他们的“脸” 象六月的天,说变就变。有时风和日丽、眉开眼笑,有时阴云密布、怒目切齿。这得看在什么样的场合和对什么样的人。他们有一样的 “腿”。他们的 “腿”非常长,跟上司来往如梭,跟同僚来回如风,上蹿下跳、乐此不疲。

  但是,当老百姓来求见,或者穷亲贫友上门来的时候,他们往往踟蹰老半天,才拖着两条像刚刚长途跋涉过来的 “腿”慢悠悠的走出来,摆出一副为民请命而又有苦难言、慷慨大方而又无能为力的样子。倘若来的是下属,则露出一副正气凛然的面孔,劈头盖脸又是痛斥 、又是怒骂、又是摔椅子、又是拍桌子,然后方方正正的在沙发上坐下来,余怒未消地欣赏着属下们那战战兢兢、诚惶诚恐的可怜相。

  无论干哪一行都有干哪一行的套路,官场也不例外。在前清,做了官就得迈四方步,讲厅房腔,这一套不练习好,官味就不够,官做得再大也还美中不足。于今,虽然时代不同了,但这一套还没有落伍,只不过“厅房腔”进化成了新式“官腔” 。

  因为 “官”要是和平常人一样说人话、讲人腔,就不是 "官"了。至于四方步,因为没有粉底靴,迈起来不大方便。但官总是有官的步子,快慢急缓,得掐准节点、合乎身份。譬如:会客要准时,表示争分夺秒;开会要迟到早退,表示公务繁忙;对上办公室来找的朋友,要以不在为名让他多跑几趟,表示没有时间顾及私事;在办公室,要正襟危坐、不苟言笑,可着劲在堆积如山的公文上唰唰唰,表示为国为民鞠躬尽瘁,死而后已。

  中国的官,历来都有“官箴”之说。如果把这些“官箴”一条条详细排列起来,足以印成一本书,至少可以作成一张挂表,悬诸案头。

  我们现在来举一个明显的例子。开宗明义第一条就是:“官是人民的公仆”。孟子在两千多年前就说过“民为贵,君为轻”的话,于今已是中华民国了,人民已是国家的主人了。何况又到了口口声声的“人民的世纪”,"人民就更是国家的主人了。

  但话是这样说,说起来也堂而皇之、悦耳动听,实际上却有点不一样。甚至有很大的不一样,甚至于完全不一样,完全不一样到令人糊涂,且糊涂得不可开交:

  人民既然是“主人”了,为什么从来没听说过“主人”拿起鞭子向一些失职的、渎职的、贪赃枉法的“公仆”身上抽过一次?恰恰相反,“主人”被强捐、被勒索、被拉丁、被侮辱、被抽打、被砍头的时候,倒是年年有、月月有、日日有、时时有。

  难道只有在完粮纳税的场合上、在供驱使供利用的场合上、在被假借名义的场合上,人民才是“主人”吗?

  到底是“官”为贵呢?还是“民”为贵呢?我糊涂了三十五年,就是到了今天,我依然在糊涂中。

  第二条该轮到“清廉”了。“文不爱财,武不怕死”,这是"主人"对文武公仆,也是文武公仆对自己最起码的要求。抗战打了八年,不怕死的武官不能说没有,但不怕死的却没有弃城失地的多。而真真死在战场上的,却是那些士兵——那些穿上军装的"主人"。

  文官,清廉的也许有,但我没有见过。因为赈灾救济而一夜暴富的,倒是为数众多;因为贪污腐败上了报纸而臭名远扬的则多如牛毛——大到署长,小到押运员、仓库管理员。

  借清廉之名,行贪污之实,名不副实,是自古以来的风尚——或直接私吞,或间接捞钱。这年头的官,说上就上说下就下,不赶快狠狠地捞上一把,是要亏血本的。捞的手段高明的,甚至还可以得奖、升官。即便不幸东窗事发,就算是人神共愤的大贪污案,经过一审再审、一判再判,结果也能起死回生——判一个“无期徒刑”罢了。

  而这样的“无期徒刑”跟“长期休养” 没什么两样。过个一两年,或过个三年五载,便会落得身宽体胖、精神焕发,重新走进自由世界,大活动而特活动起来。

  第三条:为国家选拔人才。无一例外,“人才” 都是从亲戚朋友圈子里选拔出来的。要是有人问:“ 这个圈子以外就没有一个人才吗?"他们会理直气壮地回答:“那我也不认识呀。”就这样,“奴才” 变成了 “人才”,而真正的 人才被永远埋没在尘埃里。

  第四条:奉公守法;第五条:勤俭服务;第六条:负责任、第七条……唉,还是不再一条一条的排下去了吧。总之,所讲的恰恰不是所做的,所做的恰恰不是所讲的。岂止不是,而且还不折不扣地来一个恰恰相反。

  呜呼哀哉,这就是所谓的 “官” 者是也。

  1945年于重庆

  不知大家读了臧克家先生这篇揭露和抨击民国官僚主义的杂文有何感想?

  笔者的感想是:身临其境、身同感受。

  也难怪,自古以来,升官发财嘛。

  不过历史上有两个时代官字截然不同。

  一个是朱元璋时代。朱元璋农民出身,深知官字凶恶,深知百姓疾苦。开创大明基业后,朱元璋亲自编纂了一部主要针对官字的法典《大诰》,明文规定,官字只要贪污满60两银子,就斩立决,而且,连他自己的亲侄子和女婿也不例外。如此一来,那些做官的根本不敢有贪心,那些有贪心的根本不敢去做官。

  最令人叫绝的是,朱元璋将《大诰》颁发到了每家每户,并设乡学普及到妇孺皆知,每年的科举也必须考《大诰》。老百姓可以手执《大诰》举报贪官,也可以身背《大诰》进京申冤。且任何人不得拦截,谁敢拦截,斩立决。

  可以说,朱元璋以一部《大诰》成就了历史上经济最发达、文化最丰富、军事最强盛的空前盛世。

  另一个不说,大家也知道是毛主席时代。

  如果说洪武清明,朱元璋靠的是严刑酷法,那前三十年朗朗乾坤,毛主席主要靠率先垂范。

  毛主席身为统帅却跟士兵一样吃穿,身为导师却跟学生一样谦虚,身为领袖却跟百姓一样生活,谁还好意思妄自尊大呢?毛主席一生清贫、两袖清风,他既无房产,又无存款,还尽最大的能力资助他人,还从来不搞半点特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谁又好意思贪欢逐乐呢?

  况且,毛主席还铁面无私,七次指令七声枪响打掉了七只大老虎,并三令五申:“谁要是搞腐败那一套,我毛泽东就割谁的脑袋;我毛泽东要是搞腐败,人民就割我毛泽东的脑袋。"

  有这样的元首,谁还敢腐败呢?

  官字说到这里,不禁想起一个段子:

  一地标酒店,半夜三更陆陆续续有人跳楼。当晚既无119警报,也无110行动,只不过有一个叫季伟的汉子从外面喝醉酒回酒店找不到自己的房间而到处敲门。

  外面有人敲门,里面的人当然要问“你是谁?"

  里面有人问"你是谁",醉汉当然要回答"我是季伟"。

  一个冒冒失失的醉汉敲门而已,里面的人,咋就一个个去跳楼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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