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文章中心 > 工农家园 > 公益慈善

江西省网络信访平台为什么形同虚设?

2024-02-25 09:44:4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抚州棚改烂尾人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今看到同城一网友微博《江西省网络信访平台难道形同虚设吗》,内心深感震撼。没想到,江西省网络信访平台真是形同虚设,对于该网友的信访件,竟然层层转发后,未作任何处理和答复,就直接结案了之!不知其它省的网络信访情况是否同样如此。详情如下:

  这位网友曾在2023年12月26日通过江西省委民声通道,通过录音证据对其信访处理意见书的内容提出质疑(参见:http://www.mstd.gov.cn/MSTD/person/toCityLoad.action?areaCode=362500&itemCode=202312272830&searchCode=782871)

  该网友对江西省委民声通道上面的草率处理结果非常不满,认为其根本没有履行职责。故此又在2024年2月22日在江西省网络信访平台上,对江西省委民声通道这一没有认真履责的行政行为进行了投诉。从网友博文所贴的信访办理流程截图看,该信访件被江西省信访局转送到江西省办公厅,同时抄送到抚州市信访局。然后就由抚州市信访局抄送到抚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理。次日,该信访件在没有得到调查核实,也没有任何单位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的情况下,竟然直接结案了!

  而《信访工作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各级机关、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办理信访事项,应当恪尽职守、秉公办事,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加强教育疏导,及时妥善处理,不得推诿、敷衍、拖延。各级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与信访事项或者信访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九条规定:对信访人反映的情况、提出的建议意见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认真研究论证。对科学合理、具有现实可行性的,应当采纳或者部分采纳,并予以回复。

  第三十一条规定:对信访人提出的申诉求决类事项,有权处理的机关、单位应当区分情况,分别按照下列方式办理:(六)不属于以上情形的,应当听取信访人陈述事实和理由,并调查核实,出具信访处理意见书。对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可以举行听证。

  ​ 对照上述《信访工作条例》规定,江西省网络信访平台完全形同虚设,相关单位和部门在上面的所作所为似乎根为没有受到《信访工作条例》相关规定约束,甚至可以为说是为所欲为!这样的网络信访平台,难道不是在作秀吗?国家有必要花费巨资打造这种作秀的平台吗?!恐怕他们所依仗的,就是信访者根本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对他们的所作所为进行追责吧!

  友网微博参见:https://weibo.com/ttarticle/p/show?id=2309405004546979266816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