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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说文解字:“哥”与“仔”

2018-10-08 17:18:0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方进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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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曾经被热议的“昆山反杀案”已经沉寂。但是,持刀杀人反被杀的“烂仔”刘海龙,被媒体和网民几无例外地尊称为“龙哥”,却令笔者对此违背中华伦理道德的异常之举颇有微词。

  在五千年璀灿的中华文明中,伦理道德是其核心内函。据史料记载,中国传统伦理道德规范,创始于尧舜时代,发展于商周时期,成形于春秋战国。以孔子、老子、墨子为代表的三大哲学体系,诸子百家争鸣的繁荣局面,形成了全面系统的中华道德思想。在中国人的词典里,“哥”是兄长、老大,“仔”是儿子、小子,尊卑有序不可僭越,数以千年亘古不变,形成根深蒂固的民风民俗。

  广东人把街头上那些不务正业、专事鸡鸣狗盗的混混蔑称为“烂仔”。福州话也称地痞流氓为“歹仔”,流氓团伙为“歹仔帮”。新中国成立后,黑恶势力被扫荡殆尽。但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始,黑恶势力开始死灰复燃。当时深圳就有许多帮派,横行在社会各个角落。黑社会头子被尊称为“大哥”,黑社会骨干也有了“X哥”的头衔。笔者曾耳闻目睹某黑帮头目当众宣称“有一百多个马仔”,可见一般的黑社会分子只能称“仔”而不能称“哥”。

张学友扮演的烂仔蒼蝇

 

  “昆山命案”中的杀人反被杀的流氓刘海龙,无论是广东人还是福州人都只能称之为“龙仔”。因为媒体并无曝料刘海龙是某一个帮派的头目,连网传的“天X社”也否认系其成员。况且江苏省检察院公告确认,反击杀人者的于海明属于“正当防卫”。显然,刘海龙是一个死不足惜的小流氓,只能算“烂仔”或“歹仔”一个。

  为什么许多人偏偏把一个挥刀杀人、死不足惜的小流氓尊为“龙哥”?对于普罗大众来说,主要还是“恐惧”二字。黑道人士动辄喊打喊杀,手段残忍,谁都不愿意逞口舌之快而惹祸上身,明哲保身不失为安身立命之上策。山西黑社会老大陈鸿志,公然掌掴“父母官”县委书记,而这位县委书记因有贪腐把柄抓在陈鸿志手里,吞声忍气不加惩处。一个大权在握的县委书记如此,更遑论一般干部群众了。

  与山西黑老大陈鸿志要狭县委书记不同的是,某些手握大权的地方官员与黑恶势力称兄道弟,甚至充当保护伞,与黑恶势力深度勾兑,形成“利益共同体”。如原东莞市委书记、广东省原副省长刘志庚,落马后被查出有存款370亿(约56.7亿美元),以及价值510亿(约78.2亿美元)的债券,此外还有大量的房产、汽车、金银以及外汇等等,总资产破900亿。据网传,刘志庚妻子操控东莞娱乐场所消防许可证;刘志庚外甥女婿,经营东莞贵族王朝夜总会。黑色产业链成为刘志庚家族鲸吞社会财富的“管道”,黑恶势力成为贪腐官员的“马仔”。

  多年来,全国各地发生多起杀人放火的恶性案件,其中总有“社会人士”、“黑衣青年”的身影。2014年3月21日山东平度征地血案,有“6 辆轿车拉了 20多名年轻男子来到施工地门口”,对护地农民的帐篷泼汽油纵火,活活烧死守地农民耿福林,烧伤3人。2013年8月16日四川蓬溪县蓬南镇砍断村民李志彬双腿的,也是雇佣黑社会“乘三辆驾车,拿着砍刀的二十几个人”。房地产开发商们几乎都“养”了若干流氓打手,或者同项目所在地的黑帮“挂钩”,以备“不时之用”。六十年代电影《哥俩好》歌颂革命战友的情谊,如今竟然被某些官、商、黑一体的“哥仔好”所取代,真是世道无常啊。

  上世纪九十年代,笔者曾经把某些“亦商亦黑”的企业主定义为“流氓企业家”。有的私企老板,原本就是地痞流氓,趁改革开放之机办厂经商,或坑蒙拐骗、或巧取豪夺敛聚钱财。也有原本善良的私企老板,受到“无商不奸”邪恶风气的熏淘,逐步染上恶习。“昆山命案”中的流氓刘海龙,无证经营“聚业典当行”,从事放高利贷、追债、收保护费等不法勾当,是典型的涉黑企业。自2001年至2014年,“五进宫”刑期累计达九年半的恶徒刘海龙,至死都没能合法成为“老板”,自然也称不上大哥,盖棺论定的身份仍然是“烂仔”。

  近日中国纪检监察报《黑老大违规减刑:监狱内开单间设小灶 玩电脑用手机》(2018-9-28 06:26)曝料:山西省围绕黑恶势力头目“四小毛”(任爱军)减刑案件,发生一起监狱、法院、检察、公安系统和“黑”律师交织的司法腐败窝案。省监狱管理系统从监狱管理局局长、副局长、重要部门负责人到监狱长、监区长、监狱管教民警,竞相为判处无期徒刑的黑社会头目减刑效力。90余名公职人员堕落为“烂仔头”的“马仔”,真令人拍案惊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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