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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一年,改变在身边

2019-03-25 09:06:50  来源: 中国纪检监察报   作者: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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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大战略举措。2018年3月23日,国家监察委员会正式揭牌。转眼一年过去了,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带来了哪些变化?让我们从地方市委书记、基层群众、监察对象和转隶干部的讲述中探寻答案。

  1、用心尽责当好‘施工队长’

  

  四川省内江市委书记马波

  中央作出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重大决策部署以来,内江市县两级党委书记坚持在把方向、抓关键、强保障、求实效等方面用心尽责当好“施工队长”,确保改革有力推进。

  坚定政治站位,把牢“施工”方向。把抓实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践行“两个维护”的重大政治检验,改革初期推行“一天一报告、一天一汇总、一天一调度”。市县党委书记既挂帅又出征,及时解决人员编制、办公场地、经费保障和制度建设等问题,确保落实中央决策部署不跑偏、不走样。

  扭住关键环节,抓实“施工”重点。精心推动转隶融合,市县党委书记深入研究班子配备、编制划转、机构组建等问题,从事监督执纪、审查调查的人员增加114%。全面构建监督体系,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和巡察监督为基础,整合财政、审计、组织人事等监管职能,推动监督全覆盖到学校、到医院、到国企、到乡村。

  精心组织协调,强化“施工”保障。始终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谋划推动改革,抓具体、具体抓。旗帜鲜明支持深化“三转”、正风肃纪、惩贪治腐,2018年以来市委专题研究相关工作80余次,听取研究重要问题线索处置、重大案件查办工作162次。全覆盖多形式培训干部2000余人次,61.9%的转隶干部晋升了职务职级。

  着力效能释放,务求“施工”实效。坚持重实干、求实效,加快将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做深做实正风肃纪,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违纪违规问题同比增长79.5%,立案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比增长41.8%,党风廉政建设社会评价指数持续上升。监督效应持续放大,全市处置问题线索数超过信访举报数近3倍。做深做实惩贪治腐,立案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问题同比增长31.5%,县处级同比增长52.4%。做深做实标本兼治,狠抓审查调查“后半篇文章”,开展惩防衔接项目53个。做深做实严管厚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3586人次,回访教育受处分干部1564名,为356名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推动全市干部新时代有新担当新作为。

  2、村干部也要受监督,啥事都得按规矩办

  

  湖南省澧县金罗镇新开村村民赵永生

  我今年栽了10多亩特早熟橘柚,预计丰产期亩均可达5000元。这样一算,一年至少能有5万元收入,和老婆一商量,我们决定不外出打工了。

  过去常年在外打工,也是被逼无奈。前些年,村里沟渠排水堵塞,加之道路坑坑洼洼农产品运不出村,十年九赔,所以,我们两口子一直在长沙冷冻厂做搬运工。去年年底回家,我们惊讶地发现村里路通了,自来水有了,村民也有了合作社,在家门口也能谋份好营生。大伙儿都说:“如今,村干部也要受监督,啥事都得按规矩办!”

  我们新开村过去是全镇唯一一个党组织软弱涣散村,村干部不作为、乱作为的事不老少,大伙儿怨声载道。去年5月,几名党员把举报信送到县纪委监委信访室,上面满是村民的红指印。领头的说:“纪委同志,现在村干部成了法定监察对象,我们要举报村支书黄泽银等村组干部的问题。”举报很快就被受理了。

  两个月后,部分村干部虚报数字、套取大户补贴资金的问题浮出水面。支部书记黄泽银套取补贴9900元,副书记施劲松套取补贴11496元。接下来,村组干部履职不力、失职失责的问题也被调查组查了个水落石出。

  去年10月,镇党委对黄泽银、施劲松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免去了他俩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职务,还同意黄泽银辞去村委会主任职务,其他涉案村干部也受到处理,款项全部被追缴。大家打心眼里高兴,纷纷叫好。

  新上任的党支部书记万红有句话老是挂在嘴边,“以前村干部既不是国家干部,更不是‘官’,上级监督太远。现在不同了,村干部、小组长行使的也是公权力,同样要受监督,绝不能任性用权。”

  万红上任后,带领新班子筹措资金,给3条主干道做了水泥硬化,老百姓再也不用担心农产品运不出村了。去冬今春,大家发展产业的积极性高涨,仅栽种特早熟橘柚新品种就达1100亩。目前,村“两委”正在争取项目资金对堰塘沟渠进行一次彻底整修、清淤,让农田旱涝保收。

  3、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

  

  天津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胡浩

  作为一名国有企业管理人员,这一年,我的的确确感受到了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带来的转变。遵规守纪意识不断提升,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的担当作为劲头不断提升,国有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活力不断提升,纪法衔接质量不断提升,我在自豪的同时,更看到了美好的未来。

  监察体制改革以来,企业领导人员通过组织学习监察法、党纪处分条例等一系列专题培训,带动全公司干部职工不断强化规矩和法律意识,进一步明确不能触碰的“红线”和不可逾越的“底线”,放开手脚、理直气壮地做优、做强、做大国有企业,努力把国有企业打造成为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力量。

  监察法颁布实施一年来,可以说“监察全覆盖,一个没落下”。随着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向基层延伸,国有企业人员特别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不能把国有企业作为“法外之地”“纪外之地”,不能抱有“国有企业特殊论”这种幻想,要习惯在监督下工作和生活,有的自觉向纪检监察干部咨询政策,有的主动报备个人有关事项。前两天,还有一名即将退休的副总到纪委监委咨询退休后再就业相关规定。

  深化监察体制改革及国有企业改革,让国有企业从业人员看到了中央对我们的高度关注,看到了广阔的发展前景,大家的担当劲头、拼搏动力不断提升,更注重把个人“小我”的发展融入到国有企业“大我”的发展。

  随着党中央系列改革措施出台,释放了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活力。尤其是集中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2019年作为“基层减负年”,为国有企业的改革发展提供了诸多利好,让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可以放开手脚,从很多无谓的事务中解脱出来,聚焦主责主业。

  随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深入,纪法衔接的质量也越来越高。针对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的监察对象,国有企业纪委在初步核实后,可及时向相关监察机关移交,由监察机关进行监察调查。在此过程中,国有企业纪委全力配合,共同查清问题,实现国家监察全覆盖,监督实效必将越发显现出来。

  4、争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

  

  广东省惠州市纪委监委干部何娟

  没有一种经历,比置身于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这场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之中,更让人感到光荣和自豪;没有一种梦想,比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换来海晏河清、朗朗乾坤”更为恢弘壮丽。能成为这场伟大改革的亲历者、见证者,我何其有幸。

  这一年,作为转隶人员,我的关键词自然离不开“转变”二字。无论是政治站位上的转变、思想认识上的转变,还是办案理念上的转变、履职角色上的转变,都让我收获满满、无悔无憾。

  通过充分的融合和学习培训,我深刻认识到纪检监察机关是政治机关,是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机关,与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有着很大的区别。纪检监察机关在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上担负着特殊历史使命和重大政治责任,任何时候都不能模糊、动摇、放松。

  还记得转隶之初,我简单地把监委组建、人员转隶等同于改革,对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理解得不深不透,通过不断深入学习,我认识到改革不是简单的职能叠加,“依托纪检、拓展监察、衔接司法”不是简单的口号,更是重要的方法论。

  那时候,一接到问题线索,我的第一反应就是查职务犯罪的情况,但办理了几宗留置案件后,我发现,纪检监察干部不能只查职务犯罪,还要查违纪违法行为;要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办案中要转变对抗式监督和调查方式,认识到纪检监察工作做的是人的工作,是触动人的思想和灵魂的工作,要做到纪法约束有硬度、批评教育有力度、组织关怀有温度。

  这一年,我实现了由单一的执法者向既执纪又执法者的转变。工作中,我按照中央纪委国家监委以及省市纪委监委要求,加强对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的学习,克服纪法不够贯通的短板,发扬法法衔接顺畅的长处,争做政治过硬、本领高强的纪检监察干部。

  这是一个快速发展的时代,监察体制改革的浪潮将我们推向时代前沿,我们唯有不忘初心踏实干、忠诚履职再出发,用自己的实际行动为纪检监察工作作出应有的贡献,才算无悔青春、不负韶华!

  国家监委一年间

  2018年3月1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修正案在第三章“国家机构”中新增“监察委员会”一节。

  2018年3月18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第六次全体会议选举杨晓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8年3月20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闭幕会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国家主席习近平签署第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3月21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任命国家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

  2018年3月23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在北京揭牌,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纪委副书记、国家监察委员会主任杨晓渡主持。

  2018年3月28日

  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机构改革情况的报告》。

  2018年5月26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监察委员会机关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2018年10月21日

  经党中央同意,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

  2018年10月26日

  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表决通过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的决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国家主席习近平分别签署第十号、第十三号主席令予以公布施行。

  2018年11月2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赵乐际出席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并讲话。

  2019年1月11日至13日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在北京举行,赵乐际作工作报告。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合署办公,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工作报告也是国家监委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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