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对我国当前贪腐案件的主要类型及其根源的分析》一文(红歌会网11月3日刊发,以下简称《分析》)中指出:腐败的发生与社会生产方式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密切相关,私有制是社会发生腐败现象的总根源,在封建社会权钱交易表现为典型的权力寻租,在实行市场经济的社会则更多地表现为金钱对权力的收买。因此,要想彻底根除腐败就必须消灭私有制。
目前我国实行市场经济,而市场经济是以资本私有制为基础的,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是无法根除腐败的。其原因我也在《分析》一文中说过:由于市场竞争是按照优胜劣汰的规律进行的,因此就必然具有你死我活的特点。各个市场主体为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占据有利地位,在其逐利天性的驱动之下,必然会产生收买公权力的冲动。其结果,对于执政的共产党来说,市场经济就会每天都自发地产生出大批的“不拿抢的敌人”,所以这些年来在我国,用金钱收买权力越来越成为权钱交易的主要形式,资本围猎官员也越来越猖獗。
此外,市场经济天然滋生的拜金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也不断地毒化社会风气,渗透进社会的各个领域,加上一些领域公权力运作的透明度低,这就使得中国古代传统型的权力寻租式贪腐手段如买官卖官等死灰复燃。另一方面,新入党和新进入国家公职人员队伍的人员,整体上政治素质不高,许多人一开始就是抱着当官发财的目的而来的,也就很容易走上贪腐道路。
那么,在实行市场经济条件下,如何防止腐败发生呢?我认为,必须采取的一条非常重要的措施就是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其中的道理很简单,既然暂时无法消灭腐败的根源——私有制,那么就必须加强对公权力的制约和监督,最大限度地消除权钱交益的运作空间。
例如,世界上许多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各级政府首脑(如总统、省长)通过全民选举产生的,政府各部门主要官员的任命也要经过议会审查同意,议会对有贪腐行为的在职官员还有弹劾权。民选和议会审查同意的过程都是公开的,政府首脑候选人和拟任命的各部门主要官员名单一经公布,马上就会被社会特别是新闻媒体把他们的底细翻了个底朝天,这种办法有利于防止贪腐官员掌握公权力,是防止腐败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值得我们借鉴。
也许有人会说,我们是社会主义国家,决不能学资本主义三权分立的那一套。那么我要回答他:我是坚决反对在中国实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但是现在既然实行了市场经济,又为什么不能暂时借鉴一下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防腐败的制度措施呢?
现在我国腐败问题多发,其中一条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社会经济基础变了,从公有制和计划经济变成以私有制为主要经济成分的市场经济,而上层建筑还是在实行公有制和计划经济时期建立起来的,那时候基本不存在产生腐败的经济基础和运作空间。而现在产生腐败的经济基础——以私有制为主要经济成分的市场经济出现了,如果还是沿用过去的管理办法,必然会给权钱交易留下不小的运作空间。
例如,据最高人民法院官网公布的消息,今年1月至10月27日,全国法院共对43名犯有贪腐罪的中管干部进行了一审宣判。在这43人中,贪腐时间最短的12年,最长的长达32年(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宋朝华)。其中不满20年的有16人,20年至29年的有24人,30年以上的有3人;20年以上的共27人,占总数的62.8%。为什么有那么多的贪官贪腐长达二三十年才被查处,还能边腐边升?我认为,现行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有缺陷是一个重要原因。如果在干部由厅局级提拔到省部级,省部级提拔到国家级时,也像提拔厅局级干部那样进行任前公示,边腐边升现象就会大大减少。
最后再次申明:我是坚决反对在中国实行资本主义经济和政治制度的,只是认为现在既然实行了市场经济,可以暂时借鉴一下西方市场经济国家预防腐败的制度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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