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警身份,是法治社会的信任基石,是百姓遭遇侵害时最可靠的依靠。近期两起性质恶劣、同为冒充警察实施加害的案件接连进入公众视野,一桩是山西运城17岁少年报警维权后,被施暴者找人冒充民警诱骗下楼,围殴羞辱、逼迫下跪磕头,留下严重心理创伤;另一桩是反诈博主徽剑,因持续举报境外电诈团伙,被凶手冒充警察跨省劫持、持续殴打致死。两案殊途同归,都把“警察身份”当成行凶作恶的外衣,危害远不止普通暴力犯罪,重拳惩治冒充警察行凶,已经刻不容缓。
山西运城一案里,少年第一次受害之后选择报警,本是依法维权、寄希望于公权力护佑自己。可施暴者怀恨报复,指使他人冒充民警,借传唤的名义骗取少年走出家门,埋伏施暴,强迫下跪、言语折辱,同伴还在一旁拍摄施暴视频。经鉴定,被害人构成轻伤二级,事后确诊中度焦虑、抑郁。这场犯罪最可怕之处,是加害者吃透了普通人对警察的信赖:只要一句“我是警察,跟我走一趟”,受害者就容易放下戒备,落入圈套。加害者用假冒警务身份,封堵了受害者自我防范、求救的通道,这早已不是青少年之间简单的打闹冲突,而是借公权外衣实施的报复欺凌,消耗的是群众对公安执法的公信力。
徽剑被害一案,恶性程度更是触目惊心。徽剑长期曝光、举报盘踞东南亚的电诈犯罪集团,触碰到黑恶团伙的利益,境外幕后人员出资百万买凶,凶手团伙同样采取冒充警察的手段,在惠州将徽剑强行掳走,跨省转移、持续殴打,最终致其死亡。东南亚电诈集团早已不是单纯网络诈骗,绑架、虐待、性侵、非法拘禁、武装管控等暴行层出不穷,形同暴力恐怖团伙。他们把黑手伸到国内,雇佣歹徒、披上假警外衣,对敢于发声的反诈吹哨人实施定点清除。当反诈人士仅仅因为揭发犯罪,就要面临被假警劫持、夺人性命的风险,每一个敢于站出来揭露黑恶的公民,都会陷入深深的不安。
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本身就是刑法明确打击的招摇撞骗犯罪;若借假警身份,实施殴打、拘禁、杀人等严重暴力行为,属于情节加重,应当从重惩处。冒充警察行凶,有双重危害:一方面直接侵害被害人的生命、健康、人格尊严,给当事人和家庭带来毁灭性伤害;另一方面,它在撕裂社会信任。一旦“警察上门”不再等于保护,反而有可能是陷阱,民众面对陌生传唤、盘查,会心生猜忌,正常执法工作也会受到无形干扰,法治根基随之受损。
两起案件,一个针对求助的未成年人,一个针对反诈的吹哨人,作案手段高度相似,警示意义相同:假警作恶,绝不能从轻降格处理。运城冒充警察欺凌案现已开庭,三名被告人认罪认罚,尚未宣判;徽剑案主犯最终判处死缓,判决结果引发广泛讨论,不少民众忧虑,境外黑恶势力花钱在境内买凶杀人、借假警身份实施暗杀,惩戒力度是否足以震慑同类犯罪。
法律固然有宽宥、教育、挽救的功能,但这份温情不能用在假借公权身份施暴的恶性案件上。对这类犯罪,裁判应当充分考量冒充警察、蓄意报复、针对维权者、团伙作案、拍摄施暴视频、造成严重精神或者死亡后果这些从重情节,守住惩戒底线。对于电诈产业链上下游、幕后出资买凶的组织者,同样应当一追到底,全链条打击,不能只处理动手的执行者,放过幕后黑手。
信任来之不易,损毁却只需要一次假冒行凶。警察的公信力不容犯罪分子肆意盗用,公民的人身安全不容假警肆意践踏。从严打击冒充警察实施暴力犯罪,不只是为了抚慰受害者,更是守护全社会对法治的信心。期待司法机关对两案依法作出经得起社会审视的裁判,明确传递一条清晰底线:谁胆敢冒用警察身份行凶作恶,必将付出沉重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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