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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请律师,天塌不下来!

2021-04-02 09:07:16  来源: 旗帜时评   作者:吴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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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女辅警许艳,把灌南县一帮官吏(“受害人”)骗上了床,以色相引诱公仆,腐蚀干部,可谓罪大恶极。2020年12月29日,江苏省灌南县法院一审判决许艳13年徒刑,罚款500万,为官除害,真是大快人心!

  20天前,判决书被曝光,一则“连云港女辅警敲诈勒索”的惊天性丑闻火遍了大江南北后,却发生了中国法制史上前所未有的奇观:没有人同情“受害者”,全国人民齐救“施害者”!甚至,许多律师自愿免费做“施害者”许艳的律师。

  3月15日,京衡律师上海事务所副主任、曾获评新浪司法2017年度“十大优秀法律人”、新浪微博2018年度“法治中国影响力人物”,曾为张扣扣案辩诉的知名刑辩律师邓学平和杜家迁律师,受许艳之父许志华的委托,成为许艳的辩护律师。

  然而,3月17日深夜,女辅警的舅舅在网上发文:目前家属面临最大的阻力,是法院指定了当地2名“援助律师”,家属委托的律师就不给介入,这样一来上诉还有什么意义?

  无论原告、被告,无论受害者、施害者,都有申请律师的权利,法院为什么非要强行指定“法援律师”?何况女辅警案不是普通的案件,而是社会影响巨大的特别案件,连我这个法盲都清楚,堂堂法院不会不知道轻重,没准这位“女辅警的舅舅”是假的。所以,我并没有信。

  可是,3月28日下午,实名认证为“女辅警许某家属”的微博账号贴出了邓学平律师的声明:因为不能阅卷、不能会见许艳、无法开展实质工作,邓学平决定退出女辅警许艳的辩护工作。

  28日晚,邓学平对大白新闻披露:法院称许艳不接受家属委托律师,要由法援律师辩护。我们要求到看守所和许艳核实。如果许艳不愿意接受我们辩护,我们立即自行退出。但法院不同意。

  法院不许邓学平律师会见许艳。为了弄清楚许艳的意愿,邓学平退而求其次,要求家属写一封家信,将家属请了律师的情况告诉许艳,并不涉及案情,让法官拿着信件,去给许艳看一下,看她怎么决定。但法院也不同意。

  许艳案自从曝光后,奇怪的是,吴钩发现有些人非常害怕。先是有人疯狂删帖,随后立即从《裁判文书网》撤下了判决书。现在许艳被关在看守所,她的父亲为她聘请了知名律师,法院却坚持指定“法援律师”,怕什么?

  既然口口声声“许艳不接受其父委托律师”,为什么法官不允许邓学平面见许艳核实?即使要求家属写一封并不涉及案情的家信,让法官拿着信件去给许艳,让许艳决定也不行。这不行,那不许,怕什么?

  也许,许艳真不愿意家属委托律师。可是,许艳不服一审判决要上诉,到了二审,她突然不要家属请的知名律师,而是要“法律援助律师”。许艳居然不信父亲委托的律师,反而相信法官为她指定的“法律援助律师”,许艳怕什么?

  许艳案举国关注,已经成为了影响巨大的社会事件,14亿人都在盯着灌南县,许案本身代表着公众对依法治国的疑惑。如果有人以“法律援助”之名,剥夺了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倒霉的不仅仅是许艳,还有孱弱的法治。

  让当事人请律师,天塌不下来,反而会让法治的天空逐渐明朗。邓学平律师说的好:“应对舆情关注的最好方式,是以看得见的方式实现公平正义。”执法者什么都怕,不敢直面阳光,许艳案二审还有什么意义!

  执法者什么都怕,这种事态才真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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