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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公社的是与非(上)

2023-08-14 15:05:5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学与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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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公社与“大跃进”是“GK”时代广泛批评的两件事,可是有多少人知道人民公社是如何产生的,大跃进是如何发生的呢?

  从根本上说,人民公社与“大跃进”都是在56年提前完成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基础上产生的。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制定拖得比较长——几经修改,计划认定从五三年开始执行,到57年结束。结果是到56年就提前实现了预订的目标。57年的统计资料显示:

  1957年生产钢 535万吨,原煤 1.3亿吨,粮食1.95亿吨。

  社会总产值(GDP)平均每年增长11.3%,工农业产值平均每年增长11.1%,农业为4.5%,工业为 18%(其中轻工业12.9%,重工业25.4%)。

  在工农业总产值中,工业总产值的比重由1949年的30%上升到1957年的56.7%,经济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为中国工业化奠定了初步基础。

  五年中,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2.1%,农业劳动生产率增长11.9%,国民收入平均每年增长8.9%。全国城乡居民消费水平平均每年增长4.2%,其中,农民3.2%,职工4.9%。

  同时,在全国范围内基本上完成了对农业、手工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为生产力发展创造了更有利的条件。

  所谓对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是指用合作化农业取代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业。这样做的目的有三个:第一,用规模经营和多种经营提高农业生产率;第二,通过集体化农业兴办“社办工业”逐步消除工农差别和城乡差别;第三,防止个体农业必然造成的贫富分化和新地主阶级、新资产阶级的产生。

  按照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消灭工农差别、城乡差别、“脑体差别”是实现共产主义必须完成的社会改造任务。

  前苏联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采取了“一步到位”的做法。他们不仅没收了地主、富农的土地,而且没收了所有农民的土地;把在集中起来的土地上生活的所有人组织进集体农庄,对集体农庄实行工厂化管理。他们就这样消灭了工农差别。苏联的做法不仅遭到地主、富农阶级的强烈反抗,也遭到部分农民的反对。用强制手段把小私有者的农民变成一无所有的无产者超出了农民的接受能力。所以在苏联的集体农庄历史的初期,怠工和破坏是难免的。

  毛主席首创的以农村包围城市的工农革命战略的主力军是农民,因而毛主席制定的政策从来都是建立在农民可以理解并愿意接受的基础之上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的政策也不例外。

  毛主席充分了解中国农民对土地的依赖与感情,所以他的革命战略的第一目标是“耕者有其田”。“打土豪,分田地”是发动广大贫苦农民参加革命战争最有效的政策。除了在抗日统一战线期间实行的“减租减息”外,在土地革命战争和解放战争中都是实行“打土豪,分田地”的——“土改”——政策。

  但是,把土地分给农民的“土改”并不是社会主义道路的最终目的,最终目的是通过合作化道路消灭工农差别,消灭城乡差别。把土地分给农民只是针对中国农民的现实思想水平为将来的农业社会主义改造所做的“铺垫”。所以,在“土改”之后两三年就开始了引导农民逐步走上合作化道路的工作。

  农业合作化组织最初产生于革命战争年代的解放区。那时的主要合作形式是“互助组”。也就是在家庭私有农业的基础上,农民自由结合,换工、互助的的一种松散组织。一个互助组通常由几户、十几户构成。互助组与纯粹的单干比有其优越性。但是互助组的力量太弱,无法从事改土、造田、兴修水利的任务。互助组的另一个不足是,出于自私的传统思想,往往富户不愿与穷户合作,往往是富户帮富户,穷户帮穷户,两极分化仍然不能避免。

  土改后仅两三年,农村的贫富分化已经很明显了,重新坠入贫困的农民对党和政府开始不满。同时,个别地方的农民已经自发地“升格”了互助组,他们将土地与大牲畜合并起来,归集体使用,大家共同劳动,按“出资”与劳动的多少分配。所谓“出资”是指提供给集体使用的土地与大牲畜。这就是初级社的雏形。毛主席和党中央及时发现与推广了农民的这个创造,农业合作化进入初级社的阶段。

  初级社提高了农民的生产力,可是不仅生产能力与多样性仍然不足,且仍然不能抑制农民的贫富分化。那些拥有较多、较好土地,拥有较多大牲畜的富户仍然在加速致富;而土地不足、不好,缺少大牲畜,人口负担重的穷户则仍然难以摆脱贫困。与此同时,全国范围的工商业、手工业改造已经完成,私有经济基本上“全军覆没”。于是进一步提高农业的集体化的程度,扩大农业集体经济的规模,取消“出资”分红的高级社很快取代了出现不过一、两年的初级社。

  高级社不仅是个农业生产组织,而且也是农村基层政府。因为高级社通常是以村为单位构成的。只有当相邻的几个村庄都比较小时,才将几个临近村庄结合起来组成一个高级社。所以,高级社通常拥有几十至几百户农户。

  那时,制约农业大发展的主要因素是农机、化肥,与水利。农机、化肥靠工业,水利则只能靠农民自己。毛主席提出了“水利是农业的命脉”的口号,一个大兴水利的运动在全国蓬勃展开。

  小流域治理、兴修水库,往往涉及十几甚至几十个村庄。为了进行水利建设,必须同时动员、协调十几甚至几十个高级社的力量和利益。这种状况无疑增加了水利建设的难度。突破高级社局部利益的限制成为迫切的需要。

  1956年高级社在全国普及,碰巧连续两年全国风调雨顺,农业生产取得了令人振奋的成绩。更重要的是,五七年是我国一个五年计划完成的一年,我国工业经济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与此同时,社会主义阵营也都欣欣向荣,各社会主义国家纷纷提出赶超帝国主义国家的目标——苏联要赶超美国,中国要赶超英国。全党、全军、全国人民的社会主义热情空前高涨。多、快、好、省地建设社会主义成为当时党的中心工作。“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成为一个时髦的口号。

  无需否认,由于社会主义理论尚不完善,由于共产党缺乏社会主义建设的经验,在大好的经济形势面前党内高层普遍产生思想上的“过热”,多数人认为“跑步进入共产主义”是可能的。毕竟社会主义——一个全新的社会形态——才刚刚在学习“走路”,其幼稚与笨拙是难免的。

  正是在上述理论不完善和思想“过热”的政治背景之下,在大好的经济形势背景之下,正是大兴水利的需求,催生了人民公社。可见,人民公社不是哪个人的空想、妄想,实实在在是社会主义政治与经济发展中自然产生的事物。

  农业合作化运动从开始到人民公社不过短短七、八年时间。这样的制度演变缺乏通过实践不断完善的时间,许多不足与弊端在充分暴露之前就已经在全国推广了,因此缺点与错误是难免的。再加上来自党内左的、右的干扰,人民公社在其约二十年的历程中一直走的不能令人满意。

  在社会主义建设高潮中诞生的人民公社一开始就受到了“跑步进入共产主义”的干扰,受到了“共产风”、“平调风”、“浮夸风”、“官僚主义”、“强迫命令”等错误的严重伤害,摔了个大跟头。尽管毛主席发现并批评了这些错误,但是在当时主持中央工作的刘少奇等人鼓励下形成的“共产主义热情”一时之间很难降温。再加上“老天爷的不满”——三年波及全国大部分地区的旱灾,农业大幅度减产,“共产风”彻底破产了,基层干部与群众对人民公社的热情和信心也严重受挫。

  毛主席总结了人民公社头两年的经验与教训,提出人民公社要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基本制度。并且强调这种制度将在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适用。

  按照毛主席的设想,所谓“三级所有”,是指生产资料和集体财富分为:公社所有,生产队(大队)所有,和生产小队所有三部分。我不了解以牧、渔业为主的人民公社的情况,只说说以农业为主的人民公社的三级所有的大致情况。先从生产小队说起。

  生产小队是从事农业生产的基本单位,通常由几十户农户组成。小队拥有的资产主要是土地、大牲畜、小农机具,和机井之类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东西。生产小队的管理由一个小队长、一个会计、一个记工员承担。

  生产大队通常由十几个至几十个生产小队,外加一些专业队、小工厂、小作坊组成。生产大队除了组织跨小队的生产活动——如修路、改造小流域、修建小水库等——以外,还有林业队、畜牧队、渔业队、运输队、机修厂、面粉房、油坊等小型生产单位。管理成员也稍多一些,有正副队长,会计、出纳等等。这表明,大队除了对生产小队的管理与协调外,还承担着小型工业、运输业生产,承担着副业生产和某些公社分配的工作的任务。当然,在人民公社的初期,大队所属的小工业、副业、林牧渔诸业尚未充分发展。甚至在一些比较落后的地区,大队所属的经济部门直到公社解体也没有得到充分发展,——这与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以及领导人的水平有关。

  公社通常由十几个至几十个生产大队,外加农机修造厂、小型化肥厂和其它中小规模的工厂、种子站、化肥站、病虫害防治站、农技推广站、水库与干渠管理处、车队、医院、学校等机构组成。显然公社兼有生产、组织大规模生产活动(如水利工程、修建公路)、生产服务和社会服务四重功能。用当时流行的一句话说,人民公社是“工农兵学商,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这里需要解释的是“兵、学、商”。“兵”指民兵,“学”指教育、文化、医疗事业,“商”指金融与贸易。

  当年中国是“全民皆兵”,民兵组织遍及各行各业。全国的青壮年几乎全部都参加了民兵组织,其中的青年则构成“基干民兵”。民兵在社会生活中的作用与如今的解放军相似。当国家、社会需要集中一批力量投入无偿的工作,如兴修水利,修建公路,抢险救灾时,基干民兵总是最主要的力量之一,其总体作用还在解放军之上!可是如今的青年们还能从汶川大地震中看到民兵的影子吗?你们看不到了,你们失去了一个实际观察人民公社的优越性之一的机会。

  解放前,农村的文化教育与医疗服务十分落后。解放后国家在农村兴建了大批中、小学。可是文化事业、医疗卫生的发展则相对滞后,原因很简单——国家底子太薄,工业化急需的资金尚且难以满足,确实没有财力投入农村的文化与医疗建设。人民公社成立之后,人民公社的建设重点不是工业而是社会服务,所以文化与医疗事业得以快速发展。文化事业包括公社的一些小型剧团、电影放映队、公社、大队的图书室、大队的文艺队等等。医疗机构则主要由公社卫生院和大队的卫生室、“赤脚医生”构成。那时的公社社员的业余文化生活比较丰富,人们通过一起参加文化活动增进了友谊,缓解了矛盾。那时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公社,只有危重病人才需要“进城”看病。现在在农村还可以看到中、小学,可是已经很难看到文化事业和“赤脚医生”了。

  人民公社也为农村“自力更生” 发展商贸提供了条件。由于国家财力有限,农村的商贸在建国后的几年中几乎没有发展。而人民公社成立后,在公社的组织下,建立起了农民自己的银行体系——农村合作信用社,建立起了农民自己的供销体系——农村合作供销社。信用社的“细胞”和供销社的“细胞”几乎遍及所有大队。特别值得一提的是供销社。它不仅是为农村提供生活、生产所需的商品的机构,还是收购农民自留地产品统一外销的机构,有效地改善了社员们的生产和生活条件。

  公社的管理实际上就是乡级政府管理加乡级经济管理。公社的管理机构就是一级政府,公社所属的经济实体类似于城市里的“大集体”企业。

  不难看出,人民公社体系是实现“农业工业化”,“农村城镇化”的实验体系。不难理解,毛主席设想的人民公社的三级所制是与当时的生产力和生产方式,以及社会主义的发展目标——“消灭三大差别”——相适应的。

  (待续)

  【文/学与思,本文为作者投稿红歌会网的原创稿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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