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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青报曹林歪说专政,是有意还是无知?

2014-11-18 10:50:2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戴旭网络义勇军伍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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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派公知、中青报记者曹林

 

  曹林一篇题《告别斗争与专政,用法治逻辑凝聚改革共识》的文章.请问下曹林,告别了阶级斗争与人民民主专政,法治才会有逻辑吗?什么是斗争与专政?且不论你内容如何,仅将阶级斗争与专政视为法治之外之物,就是一种无知.

 

  阶级自人类组有社会,分等级以来,它就存在,斗争也时刻存在.阶级斗争是思想与行为的交集,它的体现不会以一个固定的形态存在。也就是说文革运动的停止,并不意味着阶级斗争这自然存的东西就停止了,他们之间的斗争不会以某个人的意志为转移或消除,就算资产阶级的生产资料全被取缔了,但人在思想在,至少思想上所导致的斗争依然会存在,因此不是有人认为阶级斗争没了它就没.而阶级斗争的消失,是人类斗争至剥削思想弱化而消失,也就是共产主义社会的到来,现阶段来说还是任重道远的事.

 

  人民民主专政,首要的是人民的定义。我国现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的定义除了工农兵无产者,知识分子,为社会服务,为党政的工作者外,还包括小资产者,手工业者,小商贩,和传统上的资产阶级,或一些再生新生的,而这些资产阶级是守法的,拥护社会主义建设,愿意接受社会主义改造的,这些与工农等享有同等的社会权利.而现在社会主义社会阶段的专政主要针对封建主义者,官僚资本主义者,反对社会主义制度者以及帝国主义和买办阶级(买办现称外国代理人),这些人非人民..

 

  专政是什么?专政就是一个阶级对另一个反对阶级的专制、独裁,手段就是严控,取缔,制裁惩处.资本主义社会的专政是对人民的专政,社会主义国家的专政对象是想推翻人民专政的人及团体,社会主义国家的专政是仿资本主义国家专政而来,专政就是阶级斗争的体现,其是保障制度的避魔圈,也是专政对象日夜想推翻的东西,告别了这个,就意味着现国家的制度与它的执政党已经不存在.

 

  专政,顾名思义,专为专向的,政就是政策,法规.而这些专向的政策与法规,就是针对想颠覆它的人、团体之行为或言语文书的处理,它本身就是依法治国之部分.随着社会的成熟,专政就从原来的单项逐一运动,到从宪法全面的意识形态细化到各种固定的律法中去.专政就是律法部分,如有关国家安全的法则,律法、规章中的各项禁令等.

 

  法律分民事与专政部分,有关民事律法是属解决人民内部矛盾的,民事部分针对的是以具体事态结果为依据才可处理,被专政对象是不得享有这些民主权利的。而专政针对的,一旦反国家反社会的现象出现,则如高压线一样,一碰就会立即严控,取缔,制裁惩处为处理,不存在去等待它的结果..

 

  我们的专政是对付要颠覆国家,反制度人最厉害的武器,所以当前一些疑似将被专政的对象,国家一提起专政,他们就燥动不安,慌忙提出不要专政,要法治的口号,实质上是想把自己当作人民,到时要享用民事民主的法律权利,为自己的丑行解脱,意思上他们就想忽悠为“如果你们说我反国家,反社会主义,卖国,那你得等我反出有了结果,卖出了结果,有了结果依据你才能说我真的做了,这才符合民主,依法治国”如此可继续他们的颠覆行为.也因此,他们把阶级斗争与人民专政别有用心地当作是法外之物,不承认专政是法治,给与抹黑,要拆除,于是他们的“依法治国”也喊得震天响,走狗大V公知们也跟一起起哄.而这跟起哄的公知中,一部分是真的别有用心的,一部分是真的是法盲无知.曹林是哪种呢?还不得知,但从他这篇文章把阶级斗争与专政理解成法治之障物,还自称是学者,那就是无知了.让我更好奇的是,中青报是党的机关报,对于什么是阶级斗争,什么是人民专政,应该连守大门的大叔都可以倒过来背,而它的编委却请了个基本知识都不知的人来当?实是让人费解,如果说不是,难道说曹某是别有用心的?中青报能作答吗?

 

  (本文参考《论人民民主专政.毛泽东》)

 

附文:

    曹林:告别斗争与专政,用法治逻辑凝聚改革共识

  http://blog.ifeng.com/article/34273103.html

 

链接: 污蔑爱国者的曹林还配留任中青报编委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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