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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俊杰:文字狱之辨

2023-09-13 15:15:50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陈俊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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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中国人大网公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修订草案)》(下称“修订草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第34条第2项与第3项引起了广泛的争论:“在公共场所或强制他人在公共场所穿着、佩戴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服饰、标志的”;“制作、传播、宣扬、散布有损中华民族精神、伤害中华民族感情的物品或言论的”。对上述行为的行政处罚是:“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或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这是不是文字狱要死灰复燃了?

  《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执法机构是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有裁定与执法权力,也就是它既是裁判又是执行。这就好比某个家族企业的出纳与会计是同一个人,从财务管控的角度来看不可能起到互相牵制与相互监督的作用,非常容易被心术不正者钻空子,比如某些财务人员的监守自盗,最终是相关企业要蒙受巨大的经济损失与严重的经营风险。该草案中实施损害民族精神处罚的执法机构仅为公安机关,独此一家,权力放大,很有可能形成“一言堂”的现象,也容易滋生腐败、冤假错案的发生。即使有行政复议等法律补救措施,但鉴于实际操作困难重重且时间耗费较久等现实原因,最终成功率较低且付出的人力、物力、财力的代价颇大。

  梁晓声曾说:“公检法方面的腐败,随时可能使每一个人直接成为双重的受害者。说‘随时可能’,这一点也不夸张。”对损害中华民族精神涉及的服饰、标志、物品等事宜,是否有必要明细化与明晰化。该草案仅仅给出原则性的规定,但没有具体的明细约定,很容易造成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现象发生。法律的更能就在于明确的指引而不是仅仅提供模糊的方向,严肃、权威而不允许有一星半点的纰漏,否则运用到现实中,就会轻易造成不公平的裁定。鼎鼎有名的大连日本风情街,当地政府斥巨资60亿打造重点的文旅项目,主要为了发展当地旅游经济,带动旅游人群在当地的人文消费。初营业时,因为消费者的猎奇心理与当地媒体宣传的广泛性,来旅游度假的外地人络绎不绝,到处充斥着精致的日本小商品,更不乏街上时不时涌现身着和服的美女小姐姐,让我们恍惚进入了异国他乡。但不久就有学者质疑在东北这样有特殊历史意义的城市,建设这么一条街是损害民族精情感的,所以遭到越来越多的抵制。

  看待同一件事,由于角度不同、地位不同、教育文化水平不同等原因,不同的见证者有可能得出不同的结论。目前草案中只是提供原则性的约定,这事很难公平的执行。正如之前的大连日本风情街的例子,那其他地区有类似的异国风情街或小店或餐饮等等,是否我们都要抵制呢?更甚者要罚款、拘留呢?对是否将损害民族精神这一行为制定相应的法律,网友们也是众说纷纭。有学者认为,立法者应将精力更多地放在民生安全方面,有学者认为民族大义在心中无需文字约束,有学者认为文字狱的历史经验证明任何事上纲上线未必都能达到最初想要的那个结果。不管怎么样,我们努力奋斗才会国家富强,才会全民有民族自豪感,对损害民族精神的行为的法律制裁要有严谨且求全的科学态度与明确清晰的文字表述。

  毋庸讳言,文字狱的推行严重阻碍了思想、学术的发展与进步。《汉语大词典》如是定义文字狱:“旧时谓统治者为迫害知识分子,故意从其著作中摘取字句,罗织成罪”。西汉杨恽因《报孙会宗书》中的表述触怒汉宣帝刘询而遭腰斩开文字狱之先河,顾颉刚认为“清代三百年,文献不存,文字狱祸尚有可考见者乎?曰:有之,然其严酷莫甚于清初。”文字狱在清代而不是元代泛滥成灾?清先世曾臣服于明朝,受官袭爵,闻命即从。入主中原之后,清廷对此段史事讳莫如深。因此,不仅将有关史籍刊削、禁毁,而且对凡继续编写乃至收藏者,动辄以“大逆”之罪滥加诛戮。庄廷鑨《明史》案即属此类之最典型者,死于该案者有七十多个,庄氏于案发前故世,犹遭剖棺戮尸。清初的反清斗争经过近四十年的武力镇压趋于沉寂,但反清思想却久久不能消弭。汉族士大夫眷恋故明,宣扬夷夏之防一类专制正统思想与狭隘民族意识,对清廷巩固其统治尤为不利。为了强化满洲贵族的统治地位,对反清思想势必就要用暴力去加以打击,戴名世《南山集》案与吕留良、曾静案都可视做出于此类需要而制造文字狱的典型事例。《南山集》案,戴名世以翰林院编修而被处死,桐城文派开派宗师方苞亦牵连下狱。而吕、曾一案,吕留良故世多年,同样殃及枯骨,吕氏后人皆流徙东北,曾静只是被免死一时,乾隆初年被找借口杀了。第三,康、雍之际,清皇族中权力角逐空前激化,史称夺嫡之争。清世宗即位之后,为了巩固既已取得的胜利,除戕杀夺嫡诸王外,亦借助于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雍正四年的汪景祺《西征随笔》案、钱名世投诗案、查嗣庭乡试命题案,以及雍正七年的谢济世注《大学》案、陆生楠《通鉴论》案等等,尽管所加罪名不一,但借以打击异己这一目的,则始终如一。至乾隆朝,朋党积习未除,清高宗也效法其父,以文字狱来惩治朋党,整饬吏治。

  乾隆中叶以后,清廷以访求遗籍、纂修《四库全书》为名,寓禁于征,多方罗织,以致从1774年到1783年十年间文字冤狱无年不有而遍于国中。嘉庆、道光间,国家多故,世变日亟,时局已非文化高压所能控制,于是文网趋于松弛。严酷的文字狱,钳制思想,践踏学术,是阻碍历史进步的因素。文字狱是统治者为了禁锢思想巩固统治犯下的泯灭人性的罪行,尤其是清朝文字狱在文学人士中造成了极大的恐慌。他们不敢发表任何阐述,生怕一不当心跌入文字狱的深渊。在满清残酷的文化压迫下,文化遭到了残暴的催残与扭曲。文人学士为了避免灾害,不敢议论时政。他们丢掉气节,只会呆板凝滞的读书。清朝文官,他们最有可能成为文字狱的烟灰,但他们又是文字狱的爪牙,因此只能一味服从谕旨,没有思想没有节操。同时文字狱烧毁了大批名贵的历史文化典籍。乾隆年间,以修正《四库全书》为由,大肆搜捕名贵的历史文化典籍并起步烧毁,以至于现在能读到的《四库全书》都是经过纂改的,清朝文字狱影响极其恶劣,清朝文字狱造成了大范围的屠杀,对当时社会带来了极大的恐慌。清朝统治者对文化的统治是非常残酷的,他们应用了非常极端的手腕,消除异己统治言论,以巩固自己的专制正统位置。文字狱的各种不良因素严重导致了中国社会的落伍,阻碍了社会的发展。

  18世纪初欧洲摆脱了封建统治,政治、经济、科技文化等方面走上了迅速发展的轨道,而中国由于清朝文字狱影响,最终在19世纪末沦为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任由西方列强宰割。清朝文字狱的伤害不仅限于当时,那些名贵的历史文化典籍受到了严重摧残,导致现在所读的许多名著是经过补撰的,对我国的历史文化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与无法填补的缺憾。对文字狱的刑罚,更是残暴,一旦被定罪,无论是死是活都会遭到酷刑,最轻的也要被杖责,就连稍有关系的局外人也难免遭到牵连。清朝文字狱禁锢知识分子的思想,践踏知识分子的身心,学术界人人自危而万马齐喑。文字狱在19世纪末期与其他不良因素混杂起来恶性膨胀,造成中国被西方列强肆意宰割的全方位被动的局面。

  中国早期的文字狱规模不大,涉案人数也不是很多,规模比较小;但到了北宋,文字狱迅速发展起来。历史上最有名的文字狱乌台诗案正是发生在北宋。乌台诗案发生于元丰二年,御史弹劾苏东坡,向皇上上奏说苏轼所作的《湖州谢上表》中有言论暗藏讽刺朝廷的意思。紧接着就有国子博士李宜之、御史中丞李定历数苏轼的罪行,说苏轼“初无学术,滥得时名,偶中异科,遂叨儒馆。”最终苏轼因此被贬到黄州,穷困潦倒;他的好友也多受牵连。文字狱可能始于春秋,持续时间之长,影响之大,令人发指,充分体现了专制政权的种种弊端。文字狱在清朝走到极端,顺治年间至乾隆年间大兴文字狱一百六十多次,其中单单是乾隆皇帝就乾隆帝兴文字狱130多次,期间遭迫害的文人墨客数不胜数。清朝的文字狱起于顺治,从此清朝诞生了一个独特的官职:言论检查官,主要职责是言论出版的审查。此后文字狱愈演愈烈,到了乾隆年间达到文字狱顶峰。乾隆年间共发生一百三十余案,其中四十七案的案犯被处死,更有连坐、诛九族等残忍的刑罚。更可怕的是文字狱都是断章取义或捕风捉影造成的,所以刀下冤魂不计其数。值得注意的是,乾隆刚刚继位时曾下令“今后凡告发旁人诗文书札等悖逆讥刺的,如审无实迹,一律照诬告反坐。”但1751年乾隆皇帝出尔反尔,文字狱死灰复燃。乾隆年间的文字狱起于伪孙嘉淦奏稿案,由于这桩案子,乾隆皇帝一改之前崇尚言论自由的作风,大兴文字狱。乾隆又以修四库之书的名义查办禁书,很多珍贵的书籍在这个时期灰飞烟灭。

  清朝为何会成为文字狱顶峰?清朝初年反清思想大范围存在于民间,朝廷用文字狱来堵住悠悠之口;清朝皇族争斗激化,皇帝们用文字狱来打击党附诸王的势力。文字狱在乾隆年间达到高潮后趋于平息,但它给中国古代文学造成了不可弥补的创伤。有学者认为元朝没有文字狱,所以元代中原的汉文化的开辟更加容易继承,元朝思维变化、创作拓广的广阔宏伟的源泉离不开茅山诗祸;有学者认为茅山诗祸是元朝弃绝文字狱的一个标志性事件,但元朝之前就有文字狱的,元朝抛弃文字狱是因为当时的文学作品越来越关注现实社会、重视现实主义精神。据史料记载,元朝刚打下天下时,汉人的反抗情绪非常激烈,赵显是这些反抗者的精神领袖,忽必烈却没有杀掉赵显以彻底的断绝暴乱的后患,而是给了赵显一大笔钱,还送赵显去西藏萨迦寺出家了。忽必烈此举当然有利于巩固其统治地位,也能保全了赵显的姓名。但1323年宋恭帝因为怀念宋朝而写了几句诗:“寄语林和靖,梅花几度开?黄金台下客,应是不归来。”他的诗句触怒元朝统治的合法性,所以被忽必烈赐死了。文字狱确实是盛行于明代,此前即便有也是寥寥无几。文字狱是统治者为了自身的统治,限制知识分子的思想的冤狱。文字狱最严重的便是清朝康雍乾年间。那时,和尚函可因携带了一本记录抗清悲壮事迹的史稿,因为被清军查获的走到严刑折磨,一年后被流放到沈阳。

  文字狱给社会的文化与风气带来了严重的恶劣影响。绝大多数文人是因为生计问题才选择写书,读书做文章容易惹来杀身之祸,为保全性命,身为读书人的他们只能泯灭自己的思想,苦读背诵《四书》、《五经》,导致人才凋零,文治废弛。文字狱的危害还体现它败坏了满清的官场风气,清朝的官员绝大多数是通过科举考入的,而文人最容易沦为文字狱的牺牲品,官员要与统治者一同迫害下层的文人,他们既不愿自己去触犯法律导致自己家破人亡,也不愿因为没有彻底贯彻皇上的盛誉而获罪,所以他们只能向着谨小慎微没有思想的方向发展,由此可见,文字狱的危害有多大。文字狱最严重的时期销毁了无数珍藏的历史文化典籍,这也是文字狱的危害之一。文字狱严重影响了中国的进步,尤其是造成了中国学术界的落后。当然,文字狱在其他国家也有不同程度的发展,归根到底是因为统治者的既得利益需要使然,但其专制程度与其迷恋文字狱的程度成正比。

  2006年8月15日,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科员秦中飞发出的《沁园春.彭水》的短信引发轰动一时的“彭水诗案”。公安机关认为,短信前三句嵌进了前任县委书记马平、现任县委书记蓝庆华与县长周伟的姓名而语含讥刺,于是以涉嫌“诽谤罪”对他刑事拘留29天。民警报告局领导后,局领导又报告县委领导。当时,县委领导认为目前是换届敏感期与抗旱关键时期,有些心术不正者有可能乘机“跳出来”,为了防止事态扩大,同意对此事展开调查。蓝庆华是博士,周伟是硕士,制造如此荒唐的文字狱,相煎何太急?9月10日,重庆市委干部考察工作组要进驻彭水县,如果这当口出了乱子就极有可能危及其政绩评价,因此他们欲借处理“彭水诗案”整肃人文环境,化解不良影响,这是他们批准公安机关调查秦中飞的主要动机。秦中飞的律师李纲认为,秦的词没有直接故意损害他人的人格与名誉,反映的都是彭水县客观存在的一些现实,短信传播人数仅数十人,根本就不该立案。周明光承认,公安机关是抱着一种“老汉儿(父亲)被打了,儿子岂能不管”的心理办案的。

  作为公诉案件,公安局没有把握住立案、报请批捕等几个关键环节,而寄希望于检察院与法院把关。他作为领导,过分相信下面人员的办案水平。另外,此案如此敏感,县公安局却没有向重庆市公安局请示,在县主要领导不知情的前提下就报给检察院。群众“诤言”何以被打压?“彭水诗案”发生后,在县城街头,几乎每个受访群众都认为县领导动用国家公器打压秦中飞是压制民间舆论的荒唐之举。调查中,彭水县一些领导至今仍认为秦中飞写的词有问题。有的领导认为,秦写这首词肯定没有犯罪,但词的内容是错误的。公安机关这次没有抓到他在危害国家安全方面的罪证,这是因为侦查手段与能力不足,否则秦不会这么幸运。但记者采访群众期间发现,引起公愤的恰恰不是秦中飞,而是制造冤假错案的执法者。秦中飞说,那首词写的都是大家经常在一起议论的事,并非个人观点。据记者调查,《沁园春·彭水》涉及的负面现象都有根据。街头群众认为,尽管彭水发展较快,但老百姓没有得到多少实惠,公职人员收入过低。县领导本该把那首词当成促进工作的诤言,认识到老百姓积极参政、渴望彭水健康发展的热情,他们却反其道而行之,这是民主法治时代压制言论自由的一种严重的倒退。

  如何避免文字狱死灰复燃以让民意诉求畅通无阻?全国人大代表、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院长陈忠林教授认为,秦中飞用短信传播的词实际是一种群众意见的表达形式,而在“彭水诗案”中,彭水县有关领导对待群众意见随意上纲上线,甚至轻易动用司法权对提意见的群众打击报复,为党纪国法所不容。《刑法》对领导干部滥用职权有明确规定,彭水县有关领导的这种行为已构成犯罪。此事件也反映出部分基层政府领导干部不能正确对待群众意见,不敢批评与自我批评。“彭水诗案”中,百姓只是对县委书记与县长批评两句就被定为犯罪,还有四十多人被传讯,这是封建王朝的文字狱中才有的情节。有关学者认为,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保障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畅通民意诉求与沟通渠道,及时化解社会矛盾。“彭水诗案”表明,我国民意诉求表达渠道不畅、公共政治言论空间缺失的局面亟待扭转。秦中飞短信原文如下:“马儿跑远,伟哥滋阴,华仔脓胞。看今日彭水,满眼瘴气,官民冲突,不可开交。城建打人,公安辱尸,竟向百姓放空炮。更哪堪,痛移民难移,徒增苦恼。官场月黑风高,抓人权财权有绝招。叹白云中学,空中楼阁,生源痛失,老师外跑。虎口宾馆,竟落虎口,留得沙沱彩虹桥。俱往矣,当痛定思痛,不要骚搞。”

  “百家讲坛”名嘴易中天经历过一个听起来特别像假新闻的事件:他在公共场合谈到有关清朝时说乾隆皇帝没有什么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政绩,所以是个“王八蛋”。因为“王八蛋”这三个字,易中天被爱新觉罗的一位后裔投诉了。这个有点好笑的新闻立刻引发了社会热议,有观众认为公开骂人家老祖宗太损了,但乾隆皇帝属于一个历史人物,就算他本人诈尸,名誉权诉讼案也打不赢,所以这位乾隆后人的心眼未免太小了。吃瓜群众对乾隆皇帝的评价争议并不大,史学界普遍认为他能力平庸守旧,消耗了祖父与父亲两代人打下来的好底子。乾隆最不能被后人原谅的罪过是大兴文字狱,在位六十年掏空了清朝的国库。“王八蛋”这个词说重了吗?要是看“错过世界潮流”这个最严重的罪过来看,其实还算骂轻了,争议在于易中天是一个专家学者、公共人物,发表“王八蛋”的场合也是比较正规的场合,在经济专家研讨活动中发表这个言论的前提是记者提问他对中国错失大航海时代有何看法。易中天认为错过大航海时代是中国严重的损失,所以对乾隆很有意见。很多同行认为易中天此举属于《百家讲坛》模式后遗症,因为这里就是这么轻松诙谐接地气,对历史人物以一种比较欢快的方式去解读。易中天在《百家讲坛》说乾隆是个“王八蛋”的问题不大,因为大家都明白那是个学术节目而不是权威路线,专家们也是各抒己见而未必全对。但这个经济论坛不一样,易中天站在台上代表的就是一个“权威”,观众希望在这个场合得到一个客观的评价。易中天也许能说乾隆不是一个好皇帝,但“王八蛋”这个词出自受邀而来的专家口中显然不合适。到什么场合说什么话,这属于基本礼仪,对公众人物来说尤其如此。易中天从大航海时代,扯到了他对乾隆的个人评价就很不合适了,而且他基于“乾隆没干过好事”得出了一个骂人的结论,犯了历史虚无主义的毛病。

  后人评判历史事件的第一出发点就是个人喜好,以至于“一千个人眼里有一千个哈姆雷特”,就算秦皇汉武唐宗宋祖,也是褒贬不一,何况乾隆?但学者专家存在的意义正是在于从五花八门的观点里找到共识,赋予历史人物一个公正的评价,而不是武断地下结论。就像乾隆这个皇帝,他治国无道,这是客观存在的,但他是个一无是处的废物吗?当然不是。史学界批判他在位期间经济滑坡、文字狱能弊病,但也肯定乾隆对中国版图扩大做出的贡献。如果按“乾隆什么好事都没干”这个论点来说,牵扯到的不是乾隆自己的名誉,而是事关国家大事。易中天这类名人说出这种不甚严谨的言论,有的观众一笑而过,但也有观众乘机拿去大做文章。就像近年来有好事者借网友对“割地赔款”的不满煽动反清言论让不少学者跳进了陷阱,但即使清朝再不好,我们现在继承的就是清朝的领土,彻底把清朝否认掉意味着什么不言而喻。正因这样爱做文章的读者太多,易中天这个发言就显得过于草率,可能这是一次无心之失,但作为一个公众人物注定要在有光环与财富的同时谨言慎行,不然如何成为表率呢?投诉易中天的爱新觉罗·焘赤强调:“易中天歪曲历史人物……破坏民族和谐、挑拨是非……”投诉信公开后罕有公众支持,反而让很多观众选择了站在易中天这一边,何以然?大众苦投诉久矣!

  近年来文艺工作者创作的条条框框越来越多,与投诉之风脱不了关系。投诉本来是合理诉求,但很多投诉并不是完全客观的,而是凭着自己的一腔不满。焘赤不是认为易中天在学术上有问题,而是因为易中天侮辱了他的老祖宗。易中天的话不完全对,但还没到焘赤所言的那种地步,“破坏民族和谐”这一条帽子扣得太重了。易中天从头到尾并没有提过满汉之分,只用“明清”指代而没提到有关民族问题的观点。易中天没有故意挑起民族纠纷,倒是焘赤借着民族问题去投诉,所以有网友挖苦“不愧是乾隆后人,很会搞文字狱”。文字狱在乾隆年间登峰造极,一个字写不对就有可能被杀头。清朝统治者这样做是要控制老百姓的思想,尤其是不能让学术界的思想自由危及皇权。中国特色专制政权到了乾隆年间加速走向末路,而越是这样,专制统治者就越是要加强对思想的控制。但现在的中国不是封建王朝,人民当家作主,哪怕观点不对也不该随意投诉,我们要有货真价实的“文化自信”。这个啼笑皆非的事件牵扯的社会问题很多,这一次文化辩论的两个主角都有错误。我们要做的不是批判,而是让这样“好笑”的新闻不再发生。学术更要严谨,环境更要自由,不同学派一起进步才是我们反思之后应有的收获。比如,学术界能不能公开评价薄熙来等“红二代”?

  读书人一戴上乌纱帽就能借口“妄议中央”大兴文字狱?“指环王”的“魔戒”有何寓意?“与戴王冠,必承其重”,权力的合法性与其破坏力成反比。

  【文/陈俊杰,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原创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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