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全球知名科技企业,先裁超140人,再要求全体员工将劳动合同转签至一家注册资本仅为其1/18的全资子公司。577名员工中近九成拒绝签字,部分员工社保已显示"暂停参保"。法律怎么说?如果你也遇到类似情况,该怎么办?
事件回顾
2026年4月起,TP-LINK(普联技术)深圳总部先裁超140人,随后于5月28日要求全体在职员工将劳动合同从母公司"普联技术"(注册资本5.49亿元)转签至全资子公司"思码逻辑"(注册资本仅3000万元,约为母公司的1/18)。
员工梳理出新合同六大隐患:工龄继承未承诺、子公司独立法人且偿付能力薄弱、无固定期限合同年限重算、公司可单方调薪调岗、年终奖不予承诺、离职证明显示子公司名称影响职业背景。此外,部分员工社保已显示"暂停参保"状态,公司登记状态变更为"迁出",传言将迁往杭州。
一份577人的内部投票显示:明确"不签"217人,"观望"198人,已签仅50人,拒签比例近九成。
这场争议涉及三个核心法律问题,司法实践已有明确答案:
第一,工龄能不能清零?不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规定,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的,工龄应合并计算。最高法司法解释进一步明确,工作场所和岗位不变、仅换合同主体的,属于"非因本人原因"。换句话说,工龄连续计算是法定强制义务,合同写不写都不影响。
第二,员工拒签,公司能不能开除?不能。劳动合同主体变更属于重大变更,须双方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35条)。员工拒签是行使法定权利,公司若因此解除合同构成违法解除,须支付2N赔偿金。
第三,母公司能不能"甩锅"给子公司?不一定。若母公司仍实际管理子公司员工的工作审批、工资发放等,构成"混同用工",母公司须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记住三句话
工龄不因转签而清零——法律强制连续计算,不因合同不写而失效;
拒签不等于离职——拒绝转签是法定权利,公司无权因此解雇;
换壳不等于免责——混同用工下母公司须承担连带责任。
哪些条款可以拒绝?
类似"换壳式转签"并非孤例。如果你也收到转签通知,重点审查以下几类条款:[2][6]
1. 工龄连续计算条款缺失或模糊。新合同如果对"原单位工作年限是否合并计算"只字不提,属于重大瑕疵。虽然法律上工龄仍应连续计算,但合同模糊处理会误导员工、增加维权举证难度。应要求公司明确写上"员工在原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入新单位"。
2. 单方调岗调薪条款。类似"公司有权根据经营需要调整岗位、工作地点、工资待遇"的表述,属于排除劳动者主要权利的格式条款。调岗调薪是劳动合同核心要素变更,必须协商一致(《劳动合同法》第35条),企业不能通过合同条款预先获得单方变更权。
3. 年终奖/绩效奖金免责条款。如果过往年度持续发放、已写入录用通知书或薪酬确认书的年终奖,已构成工资的固定组成部分。公司不能通过新合同一纸声明"不予承诺"就单方取消。
4. 无固定期限合同年限重置。工龄既然连续计算,签订无固定期限合同的年限条件自然延续。借转签重新起算,属于规避法定义务。
一句话判断标准:凡是试图通过格式条款单方扩大企业权利、缩减员工核心劳动保障的内容,在司法实践中大概率会被认定无效。企业不能通过合同约定架空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遇到转签,应该保留哪些证据?
维权的关键是证据。从收到转签通知那一刻起,系统性地保存以下材料:[6]
第一,劳动关系与工龄证据。原劳动合同、录用通知书、入职登记表、历年工资条或银行流水、社保缴费记录、工牌。这些是证明你工作年限和经济补偿计算基数的核心材料。
第二,转签全过程记录。公司下发的转签通知(纸质或电子版)、新合同完整文本、与HR的沟通记录(邮件、企业微信截图、当面沟通录音)。特别注意保存能证明"公司要求转签"而非"员工主动申请"的证据。
第三,混同用工证据。转签后如果母公司仍在审批你的工作、发放你的工资,注意截取审批流程截图、工资发放记录(看付款方是谁)、工作安排的聊天记录。这些可以证明母子公司构成"用工共同体",母公司须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社保状态证据。如果发现社保账户显示"暂停参保",立即截图保存。这是企业行政违规的直接证据,也是你主张被迫离职的有力武器。
关键一步:书面发函
不要只在口头上跟HR争论。通过公司邮箱或纸质文件发送《关于不同意变更劳动合同主体的函》,写明:不同意主体变更、愿意在原合同框架下继续工作、要求确认工龄连续计算和薪酬不变。
这封函件的目的是防止公司事后主张"员工默示同意转签",是仲裁时的核心证据。
维权途径和方法
基本原则:"三不"
不签、不辞、不旷工。不签有问题的合同;不主动辞职(主动辞职通常放弃经济补偿请求权,除非依据第38条被迫离职);保持正常出勤打卡,防止被以"旷工"为由合法解除。
根据公司的动作,选择对应路径
公司以拒签为由解除合同——这是违法解除,申请劳动仲裁主张2N赔偿金(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2N的经济利益明显大于N,所以与其主动走,不如等公司动手。
公司单方面降薪调岗——先书面提出异议(邮件即可,留存记录),不默认接受,然后申请仲裁要求恢复原薪酬和岗位。
社保断缴——向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要求责令补缴并加收滞纳金(每日万分之五)。这是行政途径,不受劳动仲裁一年时效的限制。
公司存在未缴社保等法定过错——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8条主动提出被迫离职,并主张N经济补偿金。这条路适合不愿继续耗下去、且公司确实存在社保或工资方面过错的情形。
集体维权效果更好
转签往往涉及多名员工。可以推选代表,统一委托律师,提交集体仲裁申请,降低个人时间和经济成本,也让企业更难逐个击破。
最后提醒:劳动仲裁时效一般为一年,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建议尽早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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