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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胜君:南中国海,中华民族最早经略

2023-04-08 17:55:53  来源: 红色文化网   作者:卢胜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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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下,汹涛恶浪、舰机云集的南海,中华民族最早经略。

  回溯历史,素有“涨海崎头、千里长沙、万里石塘”美誉的南中国海,早在3000年前殷周时代,南海沿岸的土著“骆越族”就与中原地区开始往来。从那时起,中国渔民便最先发现且常年不断地在南海航行和从事捕捞作业。汉代纳入中华版图以来,纵向贯通的2000多年时间里,中华民族延续了最早发现和命名、最早开发和经营,且经过连续不断管辖的历史变迁。

  一、南海诸岛,中国人民最早发现和命名

  自先秦以来,中国就对南海诸岛有了最早发现和命名记载。先秦时期,海南岛与南海诸岛属百越地。《汉书·地理志》注引臣瓒曰:“自交趾至会稽七八千里,百越杂处,各有种姓。”[《海南民族的历史》,海南省人民政府,2017-12-26。]

  进入秦代,公元前221年,秦始皇一统天下,把全国分为三十六郡,其中在岭南地区设置了南海郡、桂林郡和象郡。据《史记·秦始皇本纪》记载,这三郡所辖之地,大都濒临今南海的北部和西部海域,也就是东沙群岛和西沙群岛海域。1992年,中国学者在南沙群岛最大岛屿-太平岛上,发现了秦汉米字压印纹硬陶片,表明上古时代中国人最早发现南沙群岛。[《中国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历史与现状》,科学网,2017-08-30。]

  自汉代开始,中国对南海诸岛有了更为清晰凿实的发现和命名。公元前111年,西汉武帝派伏波将军路博德、楼船将军杨仆平定南粤之后,在其地设立了儋耳、朱崖、南海、苍梧、玉林、合浦、交趾、九真、日南九郡,直属中央管辖,其中,儋耳、朱崖两郡在海南省。素有“珠玑、犀、玳瑁、果、布之凑”的珠江三角洲的通商都会番禹(今广州市)、琼州海峡的徐闻、北部湾沿岸的合浦、日南成为南方沿海的主要港口,为中国发展南海航运业奠定了历史基础,开辟了中国大陆经南海至印度半岛的海上丝绸之路,开始利用南海。东汉杨孚《异物志》中记载:“涨海崎头,水浅而多磁石,徼外大舟,锢以铁叶,值之多拔。”其中“涨海”为我国古代对包括南海诸岛在内的南中国海之称谓,“崎头”为古代对海中的礁屿、浅滩的称呼。“涨海崎头”即泛指南海诸岛礁滩。[参见韩振华,《我国南海诸岛史料汇编》,东方出版社,1988年版,第23页。]东汉建武十八年(公元42年),伏波将军马援南征时曾至“千里长沙”(即西沙群岛)。在1973年出土于长沙马王堆汉墓的文物资料,南海海域被第一次标注在中国地形图上。

  三国时期,万震所著《南州异物志》中记载:“句椎,去典游(狲)八百里,有江口,西南向,东北行。极大崎头,出涨海,中浅而多磁石”。这里的崎头就是指南海诸岛。此外,康泰《扶南传》中也把包括南海诸岛在内的南中国海称为“涨海”、“珊瑚洲”。

  晋代,西晋裴渊《广州记》记载了南海的全日潮和半日潮。东晋南海郡太守鲍靓定期巡视南海和南海诸岛。

  南朝,沈怀远的《南越志》、鲍照的《芜城赋》等都对“涨海”有着清楚的记载。其中宋国的谢灵运在《武帝诔》中记载,大约在公元410年和411年,宋武帝刘裕“虎骑骛隰,舟师涨海”,与卢循进行了一场战斗,其主战场即在其所辖的南海诸岛。

  隋代时期,“焦石山”一名的出现,标志着中国人民对南海的发现进一步深入。《隋书》记载,公元607年至610年,隋炀帝派常骏、王君政出使赤土国(今马来半岛泰国东南一带),航程经西沙群岛的“焦石山”和南沙群岛西侧。“礁石山”即礁石,从其航程来看确指西沙群岛无疑。

  唐代时期,出现了专指南沙群岛的古地名,如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万里长沙等,大量文献均有记载。王象之在《舆地纪胜》中引宋《琼管志》的记载,“吉阳,地多高山……,其外则乌里苏密吉浪之洲,而与占坡相对,西则真腊、交趾,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上下渺茫,千里—色,舟舶往来,飞鸟附其颠颈而不惊。”

  宋代随着航海事业的发展,中国人民对南海诸岛的认识逐渐具体和深化,并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把南海不同地区、不同群岛加以区别命名。《宋会要》是将南海诸岛命名为“石塘”的最早史籍,第一次以“石塘”之名泛指南海诸岛。当时除中国以外的许多国家和地区,受航海技术限制,根本无法到达南海诸岛这样的“九幽”险地。《宋会要》蕃夷四之六九载1018年(北宋天禧二年),地处今越南中部的占城国遣使入贡宋朝,途中航行失误,使者有的只能到达广州,有的随“风漂船至石堂[塘](按即今中沙群岛)”。诸如此类记载,足以见得当时其他几国并不具备相当的航海技术水平,包括越、菲、马等近邻国家。周去非《岭外代答》,《琼管志》及王象之《舆地纪胜》、赵汝适《诸蕃志》、祝穆《方舆胜览》等也都有大致相同记载。从航线记载考证,宋代史籍中长沙多指今西沙群岛,而石塘多指今南沙群岛。

  元代时期,汪大渊在《岛夷志略》中记载:“古者昆仑山,又名军屯山。山高而方,根盘几百里,截然乎瀛海之中,与占城西竺鼎峙而相望,下有昆仑洋,因是名也。舶贩西洋者,必掠之,顺风七昼夜可渡。谚云:上有七洲,下有昆仑。”这里所说的昆仑山,即指南沙群岛;而昆仑洋是指南沙群岛及其航海危险区。周达观在《真腊风土记》中对中国到真腊的海上航线有详细记载,而航线经过的七洲洋就是承袭前人对今天西沙群岛的称谓。此外,《元史》、《琼海方舆志》中也有“万里石塘”的记载,万里石塘即今南沙。

  到了明代,对南海诸岛的发现与命名较之前代有了更大发展,在延续前代发现与命名的基础上,对整个南海的认识愈加深入,其范围已完全涵盖了今天南海诸岛中的四个群岛。1405年-1433年,郑和七下西洋,绘制了著名的《郑和航海图》,明确标出南海500个地名,其中属于我国的约200个,将南海诸岛分别标为“石塘”、“万生石塘屿”、“石星石塘”。“石塘”指西沙群岛,“万生石塘屿”指南沙群岛,“石星石塘”指中沙群岛。此外,费信的《星槎胜览》等均以“七洲洋”和“昆仑洋”来区分西沙和南沙群岛;慎懋赏的《海国广记》、严从简的《殊域周咨录》、黄佐的《广东通志》等文献中,在记载1441年吴惠奉命前往占城一事时,都不约而同地提到了这一航线的“巨洲”“巨周”和“琅琊山”。其中“琅琊山”即指今西沙、中沙群岛及其附近的航海危险区;“巨洲”或“巨周”指今天的西沙和中沙群岛。

  清代对南海诸岛的认识有了更进一步的发展,由于航海技术的提高以及航线的开拓,对南海诸岛的记载骤多,名称变化不一,所指亦有所不同。石塘、长沙多见于地图或附图,在史籍中较为少见,主要有《四海总图》《皇朝内府舆地图》。清代官修广东地方志,自省志至府志,皆言万州有石塘海、长沙海,并说万州石塘海有万里石塘(指西沙海域),万州长沙海有千里长沙(指南沙海域),以蒋廷锡《古今图书集成》记载为最早,见于郝玉麟《广东通志》、胡端书《万州志》、明谊《琼州志》。千里石塘(即南沙)、万里长沙(即中沙)以陈伦炯《海国闻见录》、周凯《厦门志》等叙述为详。万里长沙(指今南沙)、万里石塘(指今西沙可能包括中沙)见于《指南正法》。另见于《大清中外天下全图》分图中的《天下总舆图》。乾隆时代地图明确将南海诸岛分为四个岛群,即绘有南澳气(东沙)、七洲洋(西沙)、万里长沙(中沙)、万里石塘(南沙)。此外,流传于民间的《更路簿》,又称《水路薄》,记录了渔民在南海诸岛的作业路线以及对西、南沙各岛、礁、滩、洲所取地名大约有120个,更路即航线有200余条,其中对南海诸岛地名的命名,广泛采用了当地渔民的专门用词和习惯名称,称岛和沙洲为“峙”,称暗沙为”沙排”,还以“线”“门”“孔”“石”“仔”等来指称不同类型的暗礁。《更路簿》深刻反映了我国渔民长期生产活动对南海诸岛的认识,是我国人民发现和命名南海诸岛的有力见证。

  近代以后,外国人擅闯南海诸岛时,已有中国人居住在一些岛礁上,外国航海者了解到渔民使用的地名,并将其按照海南岛方言语音拼写成英文或其他文字标记于海图,长期沿用下来。现在西方称西沙群岛为“帕拉塞尔”(Pracel)一词,源于葡萄牙语,意为“暗礁”或“石礁”,就是从我国古籍中石塘一词意译过去的。直到近代他们才涉足南海,远比中国人民晚了2000年之久,对南海诸岛的称谓基本上沿用了中国人的命名,已不具备任何发现意义。

  民国时期,核定复位南沙群岛名称的工作逐步展开,1933年6月7日,由民国政府内政部召集参谋部、外交部、海军司令部、教育部、蒙藏委员会正式成立了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第25次会议(1934年12月21日召开)审定了中国南沙各岛礁中英岛名,并公布《关于我国南海诸岛各岛屿中英地名对照表》,详细地罗列了南海诸岛132个岛礁滩洲的名称,其中“南沙”系今中沙群岛,“团沙”系今南沙群岛,是中国历史上认定南海诸岛地名、规范南海诸岛地名,第一次真正意义的政府行为。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出版了《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这是民国政府公开出版的第一份具有官方性质的南海专类地图,图中较为详细地绘出了南海诸岛,其中各岛、礁、沙、滩的名称仍如先前公布的中英对照名称。1947年4月12日,国民政府内政部致函广东省政府,为纪念收复南海诸岛,将西沙群岛的武德岛改名为“永兴岛”,将南沙群岛的长岛改名为“太平岛”。12月1日内政部更新审定东、西、中、南四沙群岛及其所属各岛、礁、沙、滩的名称,正式公布了《南海诸岛新旧地名对照表》,其中包括东沙群岛3个、西沙群岛33个、中沙群岛29个、南沙群岛102个,合计167个岛礁沙滩洲。较之1935年公布的地名,此次公布的地名进一步规范了南海诸岛4个海域及岛、礁、沙、滩、洲的名称,并附以中外旧名。

  新中国成立后,对南海群岛的地名工作尤为重视,多次核定各岛礁的地名。1983年4月24日,中国地名委员会授权公布了我国南海诸岛部分标准地名。总之,中国人民对南沙群岛的认识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各时期名称虽有变化,但名称却有一定的连续性,不论其具体所指有怎样的变化,并未置于其他地区,只是认识上有所不同而已,已勾勒出了南海海区范围。外国人的非法活动,引起了南沙地名在互译中的一些混乱,致使人们误认为有些岛礁是外国人所命名,实为谬误。中国人千百年来的居住、使用这些岛屿,已对南海诸岛有了“原始性权利”。与此同时,我们没有发现其他任何国家有关南海的记载,我们有足够的理由和确凿的依据,中国人民而且惟有中国人民最早发现、最早命名了南海诸岛。这是不可辩驳的史实。

  二、南海诸岛,中国最早开发且经过持续不断的经营

  中国早期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和经营活动,是在发现和命名基础上展开的。随着对南海海域范围的发现日益扩大,认识的加深,开发和经营活动日渐活跃。

  早在汉代,中国即已在南海开辟了一条经过西沙和南沙群岛通向东南亚各国的航行路线,它被人们誉为“海上丝绸之路”,如前引三国时万震《南州异物志》中记述,可清楚地了解从马来半岛到中国大陆的航线。自汉代开辟经过南沙群岛通往东南亚各国的航路,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仅有中国船只行驶。东汉杨孚在《异物志》中记载:“玳瑁如龟,产南海……背上有鳞。鳞大如扇,有文章,将作品,则煮其鳞,如柔皮。”[《广韵》卷四,引“四海丛书”本。]晋张勃在《吴录》中记载:“涨海中,戏眉如龟而大。”[[宋]李昉《太平御览》卷八百七·珠宝部六·玳瑁条。]晋裴渊在《广州记》中说:“珊瑚洲,在(东莞)县南五百里,昔人于海中捕鱼,得珊瑚。”[[宋]乐史《太平寰宇记》卷一百五十六·岭南道一。]上述史籍对南海物产的记载,是我国人民开发南海的真实记录和反映。

  此外,《隋书》中《赤土传》和《通典》中《边防四·南蛮下·赤土》记载常骏出使航程,《广州通海夷道》记载了中国至南洋的海上航道。唐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由僧一行等人主持的子午线测量,南至范围达南海及南海诸岛。[《中国南海诸岛主权归属的历史与现状》,科学网,2017-08-30。]

  《宋会要·番夷》也记载了真理富国(今柬埔寨西南)至中国航海路线,《元史》《史弼传》中也记述了史弼率师征伐爪哇国到南海的航线。元代汪大渊《岛夷志略》记载万里石塘(即今东沙、西沙、中沙、南沙在内的南海)时,指出:“一脉至爪哇,一脉至渤泥及古里地闷,一脉至西洋遐昆仑之地。盖紫阳朱子谓海外之地与中原地脉相连者,其以是欤。观夫海洋,泛无涘涯,中匿石塘,孰得而明之,避之则吉,遇之则凶。”[[元]汪大渊《岛夷志略·万里石塘》,雪堂丛刻本。]表明当时人们了解南海的海上活动具有危险性。明代费信《星槎胜览》中记载:“与占城(今越南中部)及东西竺(按指今北纳土纳和南纳土纳二群岛,在南沙群岛南邻)鼎峙相望……凡往西洋商贩之舶,必待顺风七昼夜而过”。[[明]费信《星槎胜览·昆仑山》,见冯承均《星槎胜览校注》,中华书局,1954年版,第8页。]可见明代以前,中国商船对包括南沙群岛在内的海域地理、潮汐与风向航行已有相当的了解。

  到了明清,我国沿海渔民前往南海从事生产活动的人数日益增多,许多渔民在岛上种植树木、开垦荒地、建房屋、庙宇、水井等。明代王佐《琼台外纪》中记述:“(万)州东长沙、石塘,环海之地,每遏铁飓挟潮,漫屋淹田,利害于中民矣”。可以看出,明清乃至明清以前,在西沙和南沙部分岛上,已有中国人常住生活。这时期,在外国航海家和殖民侵略者的著述和记载中也可找到中国人民开发南海的证据。1894年至1904年法国的《插图本新拉劳斯百科辞典》中记载:“帕拉塞尔(群岛),中国海的礁岛群,在海南岛东南。中国渔民来该处寻找燕窝和龟壳。”

  民国时期,我国人民在南沙群岛的生活、经营同样屡见不鲜。“该岛渔利,琼崖渔民每年春季必有数十只捕鱼帆船,自琼崖出发到岛捕鱼,及至残秋,乃满载而归”。有些渔民去世后,还安葬在岛上,南沙群岛北子岛上两座墓碑载明同治十一年(1872年)和同治十三年(1874年)立,这是我国人民在南海诸岛生产生活的重要见证。这一时期外国也有清晰的记录。1918年,日本小仓卯之助《暴风之岛》记载他来到双子岛时,遇到已在此居住的三名中国人。1923年英国海军测绘局编《中国海指南》记载,1889年英国船驶入南沙群岛时,在安波沙洲发现有中国人的“陋屋之遗迹”;“地萨岛(即今郑和群礁),海南渔民,以捕取海参、贝壳为活。各岛都有其足迹,亦有久居岩礁间者”。[李国强,《南中国海研究:历史与现状》,黑龙江教育出版社,2003年版,第140页。]1933年法国《殖民地世界》杂志记述:1930年法国炮舰“马里休士”号测量南威岛时,岛上即有中国居民3人;1933年4月法国侵占南沙九岛时,亦见各岛居民全是中国人。当时南子礁有7人,中业岛有5人,南威岛有4人,南钥岛有中国人留下的茅屋、水井、神庙等。1933年8月28日,香港《南华早报》转载法国人一篇文章(“法国新岛屿”):“帝都岛(即中业岛)和双岛(即双子礁)有不少中国人居住着,他们都是从海南岛来的。帆船每年运来食用物品,供给他们,而运去龟肉和晒干的海参”。[参见吴士存,《南沙争端的起源与发展》,中国经济出版社,2010年版,第45、46页。]1933年,日本朝日新闻社派人到南沙海域进行活动,在若林修史、平田末治所著《新南群岛之今昔》一书中,记载了他们登上北二子岛之前,那里就居住着中国人。此外,日本人所著《新南群岛概况》一书中也记载了中业岛、北子礁有中国渔民生产生活的房屋等遗迹。从这些外国人著述记载中得知,在他们到达南海诸岛之前,已有中国人(而且只有中国人)长期在那里居住和生产活动。1946年中国接收南沙群岛后,中国政府责令海军总司令部及广东省政府,对从事捕捞作业的渔民予以保护,并发放国旗,提供运输通讯等便利,开发经营活动体现了官方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对南海诸岛的开发和建设进入了全新的时代,是以往不能比拟的。海南岛解放后,广东省水产厅和海南行政区先后组织人员,对西沙群岛等南海海域进行科学考察,海南岛文吕、琼海、陵水等县组织大批渔民,赴西沙和南沙开展渔业生产及磷矿开采,建立西沙气象站,在永兴岛设立中心站,开办供销合作社、卫生所、俱乐部、发电站等民用生活设施,成立了西沙水产收购站和西沙渔业生产指挥部。20世纪70年代后,国家海洋局分乘“向阳红5号”和“向阳红14号”,先后执行6次调查任务,3次赴曾母暗沙考察,对南通礁作了实地考察,竖立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地质矿产部‘海洋四号’船”调查纪念碑。90年代后,国家测绘局、地震局和海洋局联合对南沙部分岛礁进行精确定位测量,将覆盖全国陆地的天文大地控制网扩展到了南沙群岛上。先后与法国、英国、美国等10余个国家近50家石油公司,对珠江口、莺歌海、北部湾在内的中国海域进行地球物理勘探。加紧南海石油勘探、渔业资源开发及考古工作。考古学家、中央民族大学王恒杰教授,多次赴西沙和南沙,发现重要古代遗物:其中包括宋元时期的瓷片、明清的青花瓷残片和“开元通宝”等。这些事实说明,我国人民早已在南海诸岛进行了长期持续的开发和经营。任何有一点历史常识的人都不可否认,中国人民的发现与命名、开发与经营是一脉相承的,是符合客观实际和历史发展逻辑的。

  三、南海诸岛,中国最早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

  从历史发展进程看,中国对南海诸岛的持续管辖主要分为四个阶段。

  (一)拥有管辖事实的阶段

  中国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管辖事实可追溯至两汉时期。中国人民发现和开发南海诸岛后,就以国家名义对南海诸岛进行管辖和行使主权。西汉武帝元封元年(公元前17年),海南始置珠崖、儋耳郡,标志着中央政权对海南岛及南海诸岛统治的开始。此后,随着生产发展和航海技术的进步,我国人民经常航行于南海之上,并在西沙和南沙一带居住生产,历代统治者对南海和南海诸岛的认识管理不断加深。

  南北朝时期的南朝宋代,南海诸岛已在中国海军巡逻之内。谢灵运《武帝诔》记载的“舟师涨海”便是佐证。

  (二)列入行政版图的阶段

  中国设置管辖南海诸岛始于唐代。《旧唐书·地理志》记载:振州(今海南省三亚市)的疆域“西南至大海三千里”,显然已包括西沙群岛。《韩昌黎集》卷21记载了唐穆宗时岭南节度使所管辖的四至范围,其曰:“隶府之州远者至三千里,悬隔山海……多洲岛。”表明在唐代南海诸岛不仅已经成为振州行政区划的一部分,而且岭南节度使还对南海诸岛实施行政管理。唐朝贞元五年(公元789年)设琼州府,根据宋朝赵汝适《诸蕃志》记载:“贞元五年,以琼为督府,今因之,至吉阳,乃海之极,亡复陆涂。南对占城,西望真腊,东则千里长沙,万里石塘。渺茫无际,天水一色,舟船来往惟以指南针为则,昼夜守视唯谨,毫厘之差,生死系焉。四郡凡十一县,悉隶广南西路”。可见,唐代已将南海诸岛的千里长沙、万里石塘列入中国版图,划归琼州府管辖。

  宋代承袭隋唐行政建制,开始派遣水师巡视南海诸岛。北宋曾公亮所著军事制度和国防大事的《武经总要》将九乳螺洲(西沙群岛)归属宋代海疆,记载了中国水师巡视西沙群岛海域的历史事实,“命王师出戍,置巡海水师营垒,……从屯门山用东风西南行,七日至九乳螺州。”南宋《宋史纪事本末》记载,南宋景炎二年(公元1277年)十二月丙子日,南宋端宗皇帝曾驻驿西沙群岛(七洲洋)。《诸藩图》中也绘载中国在南海界限。北宋时,在南海设置巡海水师营垒。南宋时期,南海诸岛则属于广南西路琼管(即琼管安抚都监)管辖,列入琼管四州军之一的吉阳昌化军的巡视范围。南宋在沿海地区设立水师建制,以保证国家主权在南海以及沿海地区的行使。

  元朝,中国地方政府继续对南海诸岛进行管理。蔡微《琼海方舆志》中记载,“外匝大海,接乌里苏密吉浪之洲,南则占城,西则真腊、交趾,东则长沙、万里石塘,东北远接广东、闽、浙,近至钦、廉、高、化,开洋四日到广州,九日夜达福建,十五日至浙江。”[(明)唐胄:《正德琼台志》,卷二十一,海道,海境,引《方舆志》,第8页。上海古籍书店1964年6月据宁波天一阁藏明正德残本影印。]至元十六年(1279年),根据元世祖的命令,派出著名的天文学家、同知太史院事郭守敬到南海进行测量并建立天文据点,即为“四海测验”。其行程“南逾朱崖”,最后“测得南海北极出地一十五度”。还派元将史弼曾到万里石塘巡视。这是元代在南海行使管辖权的体现。相关史事诗,如陈志岁《三沙市》曰:“古国神疆在,先民事迹多。宣威南海上,万里镇尘波。”(《载敬堂集·江南靖士诗稿》)至大四年至延佑七年(1311~1320),朱思本绘、罗洪先增补的《广舆图》绘有千里长沙(西沙群岛)、万里石塘(南沙群岛),说明元朝依旧将南海诸岛列入版图。

  明朝对海洋管辖控制超出了元代,尤其是郑和七下西洋将中国的海上丝绸之路推向了鼎盛。当时南海诸岛归万州管辖,列为水师巡防范围,所有的记载中,均将南海诸岛视为海防的门户,以此划分中外之界。官修的《广东通志》《琼州府志》《万州志》《琼台外记》《正德琼台志》及《海语》等,都在“疆域”或“舆地山川”条目中记载:“万州有千里长沙、万里石塘”,说明在明代南沙群岛就是广东省海南万州的一部分。琼山县志记载,明代海南卫统兵万余,巡逻海道几万里。

  清朝已有十几幅官方地图,绘有南沙群岛(石塘)的概略位置。据清朝官方的《广东通志》《泉州府志》《同安县志》记载,南沙群岛仍属万州辖治。康熙49年至51年间,派清朝水师巡视我国南海诸岛中的七洲洋,黄任《泉州府志》记载广东水师副将吴升巡治“七州洋”。外国海船在南海诸岛海域遇难,中国地方主管机构救济遣返,也是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行使主权的一种行动。乾隆二十年“没来由国难番连得利共六十名……被风飘至万州九州岛洋面击碎。……经该州查明,周给口粮。”[见北京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馆档案。]这里的万州九州岛洋是七州洋的别名,正是今天西沙群岛一带海域。光绪九年(1883年)德国曾对西沙、南沙群岛进行调查测量,清政府提出抗议,德国最终停止调查。清宣统元年四月两广总督张人骏派遣水师提督李准前往西沙群岛视察,逐岛巡视查勘命名,升旗鸣炮重申我国南海诸岛主权。1909年广东水师李准巡视西沙群岛的史实,“水师提督李准、广东补用道李哲浚、罢赤溪协付将吴敬荣……测绘员生随从十二名。”[陈天锡《西沙岛东沙岛成案汇编》,1928年,《西沙岛成案汇编》部分,第9-12页。]总之,清代后期,中国政府把南海诸岛纳入海防范围、在南海诸岛行使军事守卫的职责,已经逐步成为我国政府管辖海洋的惯例。

  (三)强化主权管辖的阶段

  民国时期,中国对南海诸岛的管辖具体划归到了地方政府。1911年,广东省政府宣布把西沙群岛划归海南崖县(今三亚市)管辖。1916-1927年间,中国政府和广东地方政府多次批准商人承办开采西沙群岛的磷矿和进行垦植,并对商人征收赋税,一有违法,则取消商人的经营权。1931年,我国政府出台海洋政策,正式宣布3海里“领海”界线和12海里的特别反走私区。

  1933年,中国政府设立了由参谋本部、内政部、外交部、海军部、教育部和蒙藏委员会共同组成的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全国各地出版的水陆地图。该委员会分别于1932年12月和1935年3月,举行两次会议,专门审定中国南海各岛屿、沙洲、暗礁、暗沙和暗滩等名称共132个,分属西沙、中沙(当时称南沙)东沙和南沙(当时称团沙)群岛管辖。[见《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会刊》第一期,第61-69页,1935年1月。]1935年4月,水陆地图审查委员会编印《中国南海各岛屿图》详细标明南海诸岛各岛礁的具体名称。1936年,中国政府根据1930年香港远东气象会议的决议,在西沙群岛建成气象台、无线电台和灯塔等,当时的无线电台,远及新加坡、辽宁等地皆可通报,并经常与海防、马尼拉、厦门等电台联络,指示海上航行船舶。1945年8月,日本战败投降。中国政府根据《开罗宣言》和《波茨坦公告》精神,于1946年11至12月间,由内政部会同海军部和广东省政府委派肖次尹和麦蕴瑜分别为西沙群岛和南沙群岛专员,分乘永兴、中建、太平和中业四舰前往接收,重竖主权碑,碑文分别为“海军收复西沙群岛纪念碑”和“南沙群岛太平岛”,这些主权碑至今仍在永兴岛和太平岛上,可作为重要历史见证。[参见国家海洋局海洋发展战略研究所,《南海诸岛学术讨论会论文选编》,林金枝“中国人民最早发现、经营和对南海诸岛行使管辖的历史”,1992年3月,第193页。]从1946年派兵至今驻守在南沙最大岛屿太平岛上。1946年后,中国政府将南海诸岛重新划归广东省管辖。1946年7月间,当时广东省政府曾奉行政院命令接收团沙群岛,但因“该岛离海岸甚远,水急礁多”,广东省政府向行政院请求派军舰协助接收。同年8月1日,行政院训令“广东省政府进行接收东沙、西沙、团沙(按即南沙群岛)”。9月13日,内政、外交、国防和海军总司令部代表开会讨论接收事项。9月25日上午,内政部召集外交部(沈默)、国防部(马定波)、海军总司令部(姚汝钰)和内政部本部(傅角今)四方代表出席的协商会议,征求各方意见,讨论与接收中有关的问题。会议决定,南海诸岛的接收范围即依内政部拟制的《南海诸岛位置图》所示范围接收,呈行政院核定后令广东省政府遵照执行。于是由内政部、国防部、海军总司令部、空军总司令部、后勤部和广东省政府的代表组成了接收西、南沙群岛的代表团,由海军总司令部派林遵为进驻西、南沙群岛舰队的指挥官,率领“太平”、“永兴”两舰官兵护送上述人员前往南沙群岛进行接收。随同前往的还有测量、农业、水产、气象和石匠等技术人员。12月12日,接收人员登上南沙群岛的主岛太平岛,随后又巡视了南钥岛、中业岛、双子岛、南极岛等地。1947年1月,中国国防部召集西、南沙建设实施会议,遵照会议决定,南沙群岛行政“目前暂由海军管理”,“候海南岛行政特别区奉准成立,即归该区统辖”。1947年4月,中国内政部以发文方字第0434号公函通知广东省政府,南沙领土最南至曾母暗沙,“此项范围抗战前我国政府机关学校及书局出版物,均以此为准,并曾经内政部呈奉有案,仍照原案不变”。1947年12月,中国内政部方域司印制《南海诸岛位置图》,其中标绘了一条由11段线组成的“南海断续线”,线内标有东、西、中、南沙群岛,并标出曾母暗沙及大部分岛礁名称。1948年3月,中国海军官兵一百多人,前往西沙、南沙和东沙群岛进行换防。1948年出版的《海军进驻后的南海诸岛》一书记载当时的接收情况写道:“先遣小艇装载武装之前哨部队登陆,探悉岛上无敌人后,始将物资源源搬上,派人驻守,然后举行接收典礼,高悬国旗,并鸣炮致敬。一面并在各岛命以新名,或立碑记”。

  由此可见,辛亥革命以后至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民国时期,中国政府继续在政治、经济、军事、内政和外交诸方面,采取了种种行动和具体措施,进行了大量的有效工作,行使对南海诸岛的主权,维护了南海诸岛主权领土的完整,留下了许多值得肯定的政绩。

  (四)实施全面管辖的阶段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政府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全面的主权管辖。1958年9月4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发表关于领海的声明,其中第一、第四两条明确规定,东沙群岛、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和南沙群岛是属于中国的岛屿。此外,声明中还确定了领海基线的划法,即直线基线划法,并宣布南海各岛礁领海宽度为12海里。1959年3月,中国在西沙永兴岛设置“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组织开发建设工作,加强对西沙、中沙和南沙群岛及其附近海域的行政管辖。1969年3月,该办事处改称“广东省西沙、中沙、南沙群岛革命委员会”,并在西沙群岛设立人民武装部、公安派出所,管理工作更加健全和完善。1974年1月15日至19日,南越西贡当局出动军队侵犯我西沙群岛,中国人民解放军和民兵进行自卫还击,赶走了南越军队侵占的部分岛屿,捍卫了中国主权。1979年7月,台湾当局将东沙群岛连同南沙群岛划归高雄市管辖,由“海岸巡防署”管理,并成立了区公所[许浩、杨珍奇,《民国时期维护南海主权是中国管辖权的延续》,《太平洋学报》,2013-12-15。],而中国大陆则将此地划归广东省汕尾市陆丰市碣石镇。1981年7月,经国务院批准,在永兴岛重设“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作为广东省人民政府派出的相当于县级的办事机构,由海南行政公署直接领导。1983年4月,中国政府对南海诸岛进行第四次命名,对外公布了287个部分标准地名。1984年5月31日,第六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通过关于设立海南行政区政府的决定,再次明确规定海南行政区政府统一管辖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1986年1月1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耀邦和刘华清、张重进一行到西沙永兴岛视察,胡耀邦在西沙博物馆和西沙工委会议室题词:“为了祖国安全,敢斗狂风恶浪!”“开发七洲洋,保卫南海疆!”1988年1至3月间,我海军先后进驻南沙永暑礁、华阳礁、南熏礁、东门礁、赤瓜礁和渚碧礁。1988年3月14日,在南沙赤瓜礁海域,越南舰船向我执行考察任务的舰艇和人员进行挑衅,我被迫自卫还击,用实际行动捍卫了南海诸岛主权。1988年海南建省,管辖范围包括海南岛内19个市、县和西沙、南沙、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南海海域。1988年9月,将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更名为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沿袭相当于县一级派出机构的行政体制,办事处仍驻西沙群岛永兴岛。为加强主权管辖,1992年2月25日,我国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该法第二条明确规定南海诸岛主权属于中国,规定我南海诸岛领海和毗连区的宽度为12海里及在领海和毗连区所享有的权利。1996年5月,我国批准《联合国海洋法公约》,发表了四点声明,重申对1992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领海及毗连区法》第二条所列各群岛及岛屿的主权,再次宣示东沙、西沙、中沙、南沙群岛自古以来就是中国领土,主权属于中国。此外,还发布《关于领海基线的声明》,宣布了西沙群岛的领海基线。1998年6月,我国政府又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属经济区和大陆架法》,其中第十四条声明本法的规定不影响我国享有的历史性权利。2009年12月,我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岛保护法》,对海岛、海域生态系统及资源保护做出了具体法律规定。2012年6月21日,经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批准,撤销海南省西沙群岛、南沙群岛、中沙群岛办事处,设立地级三沙市,管辖西沙群岛、中沙群岛、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三沙市人民政府驻西沙永兴岛。2020年4月18日,经国务院批准,海南省三沙市设立西沙区、南沙区。三沙市西沙区管辖西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代管中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西沙区人民政府驻永兴岛。三沙市南沙区管辖南沙群岛的岛礁及其海域,南沙区人民政府驻永暑礁。

  总之,上述有关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活动,纵向历史贯通,充分彰显我国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行使主权的铁的事实,严正昭告世界,南海诸岛自古以来主权属于中国。至今,中国政府、军队、科学工作者和渔民,对南海诸岛及其附近海域的管辖、维权、考察和生产活动等,一直持续,从未间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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