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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

2026-01-04 08:24:05  来源: 马列研学社微信公众号   作者:马列研学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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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日战争期间中国共产党同国民党顽固派斗争的原则之一。这句话的精髓在于,它将“自卫”的正当性与“反击”的坚决性完美结合,如今,这个原则已经演变为中国外交和国防政策的一项核心指导原则。

  当时国共合作抗日,但国民党内部的反共势力不断制造军事摩擦,袭击八路军、新四军。

  1939年,毛泽东在《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中指出:“‘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现在许多人的文章上常常有一句话,说是‘无使亲痛仇快’。这句话出于东汉时刘秀的一位将军叫朱浮的,……朱浮这句话提出了一个明确的政治原则,我们千万不可忘记。“

  ”但是,我和共产党人则更进一步,我们的原则是: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对于顽固派的军事进攻,必须坚决、彻底、干净、全部消灭之。只有这样,才能限制顽固派实施反动政策的范围,保存革命势力,避免大规模内战的发生。”

  中国共产党用这个原则表明态度:我们以民族大义为重,力求团结,绝不主动挑起争端;但若对方主动进犯,我们也绝不软弱,必定坚决予以回击。

  抗日战争胜利后,中国共产党为制止、粉碎蒋介石发动内战,在军事上仍采取了这个自卫原则,以革命的自卫战争,粉碎美蒋反动派向解放区的武装进攻,自卫原则使我们赢得了政治上的主动和军事上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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