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网友杂谈

贺济中:假如枪杀黑人布朗的案件发生在中国?

2014-12-01 22:45:1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贺济中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据媒体报道:8月9日正午12点时,布朗和友人多里安·约翰逊(Dorian Johnson)前往布朗的祖母家中。弗格森警员达伦·威尔逊(Darren Wilson)在他们两个人身边停下并要求二人走到人行道上。结果布朗及约翰逊与警员威尔逊发生争执,威尔逊持其队友的枪在警车内向二人开枪,两人连忙奔逃。 但威尔逊并未停止射击,而是离开警车继续追逐二人,并多次朝两人开枪,给布朗造成致命伤害。布朗在距离警车35英尺(11米)的甘菲尔德路(Canfield Drive)2009区倒地死亡。 根据CNN记者安娜·卡布雷拉(Ana Cabrera)报道,这个事件从警员与布朗相遇到布朗死亡不超过三分钟。

  根据警察局长汤姆·杰克逊(Tom Jackson)所述,警员在遇到布朗时是在执行关于一家便利店的“严重武装抢劫”(strong arm robbery)的任务。杰克逊还说警员开始并不认为布朗是劫匪,但是因为遇到布朗时后者正走在交通阻断的大街中央,而且手持雪茄,因此认为布朗“可能是劫匪”。 同时根据警察局的记录,布朗恰似在商店抢了价值50美元雪茄的嫌犯。

  布朗的母亲哭诉说,布朗是一个品德良好的孩子,案发时,他去弗格森看望祖母。“他没给任何人添麻烦,”她说,“他们告诉我孩子挨了8枪。”

  布朗死亡后,其家人聘请了纽约市前任首席验尸官迈克尔·巴登法医进行尸检。巴登的独立尸检报告显示,布朗身上至少中了六枪,其中头部两枪,右手臂四枪。其中有一颗子弹贯穿布朗颅骨顶部,显示他当时在身负致命伤情况下躬身前倾,因而头顶中弹。这颗子弹打烂了布朗右眼,贯穿面部,从下颚穿出,再进入锁骨。他的尸体上没有任何迹象显示他曾经和警员发生过肢体冲突,他的身体上也没有任何火药残留,表明布朗在遭受枪击的时候和警员之间的距离“至少有几英尺”。布朗家属的律师帕克斯认为,尸检报告表明,布朗在试图低头投降时头部顶端中枪。

  三个多月后,美国圣路易斯大陪审团当地时间11月24日晚终于就是否控告弗格森枪杀黑人青年布朗的白人警察威尔逊提出控告做出决定:不起诉。

  威尔逊9月向大陪审团作证时表示,事发时他正驾驶警车,获悉弗格森镇一家超市发生抢劫案后,前往查看,途中遇上布朗及其友人约翰逊在马路中央步行,于是驾车上前叫两人返回人行道,但未获理会。当他再次说话时,布朗向他爆出粗口。

  威尔逊称,他这时注意到布朗手拿香烟,怀疑是超市失窃物品,两人衣着也与嫌犯吻合,于是试图用警车截停两人。他打算开门下车时,被布朗挡住车门。威尔逊称,他曾要求布朗退后并尝试打开车门,但布朗并未理会,还挥拳打中威尔逊脸部。

  之后,威尔逊和布朗隔着车门打斗。威尔逊称他多次被推撞、拉扯和拳击。威尔逊还称,他拔枪并警告会开枪。布朗反讽“你这胆小鬼才不敢开枪”,还伸手企图抢枪,一度把枪口移向威尔逊的腰部。两人拉扯之间,威尔逊两度开枪,布朗大吃一惊,拔腿就跑。

  威尔逊随即向警局要求增援,然后下车追捕。他称布朗逃走时突然停下转身面向自己,他立即要求布朗趴在地上,但对方却朝他冲来。他随即连开数枪,但未能阻止布朗,于是再开数枪,其中一枪打中布朗头部,布朗倒地,约15至20秒后便有警车赶到,之后他在上司陪同下返回警局。

  大陪审团成员,是电脑随机抽选的普通公民。他们没有经过专业的法律训练,甚至不懂法律条文,只是根据自己看到的、听到的证据,做出常人的判断。大陪审团最后决定不起诉,是因为许多证人的说法,特别是在开枪的环节,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证不符。

  这就是美国的法律,这就是中国的公知们所歌颂的美国的《民主与法制》社会。

  美国陪审团制度,几乎是和这个国家一同诞生的,至今已有200多年历史。美国人常说,收买12个人,总要比收买一个法官困难。表面看起来美国的陪审团制度是公正的,可是由于美国长期以来的种族歧视政策已经在美国白人心中根深蒂固,白人警察枪杀黑人的案件时有发生,白人警察枪杀黑人从来没有被起诉过,从来不属犯罪。

  按照美国人的说法收买12个人对一个普通的人和家庭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但对一个大资本家甚至是一个大财团巨头来说,收买12个人哪怕是12万人都是轻而易举的事,美国的选举就是资本家用金钱收买选票的有力证据。也就是说,美国的白人资本家因为拥有美国大多数财富,可以用来保护(收买)所有白人在美国的利益,保护美国白人的种族歧视政策。在美国只要有钱就可以主宰法律,主宰一切,行贿受贿在美国不是犯罪,应该说美国不是“民主” 而是“钱主”,因为民不可以作主钱可以作主;不是“法治”而是“钱治”,因为资本主义国家法是保护有钱人的利益的,法律是为“钱”服务的。有钱就是“法”,有钱就有“理”是资本主义国家“法制”的根本。

  新闻报道中没有说到威尔孙开枪杀死布朗时身边还有其他同仁,说明威尔逊当时是一个人在执法。威尔逊在布朗身边停车要求他们走到人行道上时的态度和语气是否友善?如果友善,布朗他们可能与其发生争执吗?威尔逊一个人在执法时有没有出示自己的证件?更没有视频录象记录威尔逊遇到布朗袭警有生命危险而采取自卫的证据,布朗袭警完全是由白人警察威尔逊和美国当地警察局认定的。证据中只有因为“根据警察局的记录,布朗恰似在商店抢了价值50美元雪茄的嫌犯。”警方的说法矛盾得很,既然是“严重武装抢劫”(strong arm robbery)为什么又怀疑布朗只是抢了50美元的嫌犯?就算是事实成立,难道一个抢了50元美元雪茄的嫌犯就可以任意用枪击毙,抢劫50美元雪茄能称得上“严重武装抢劫”吗?更何况还只是怀疑。这岂不是“指奸为奸,指盗为盗”的“强盗执法”么?

  在这种情况下本应该由威尔逊举出布朗袭警他采取自卫的证据,而不应该是由受害方举证证明威尔逊违法枪杀布朗的证据,尤其是当布朗被枪击受伤失去了反抗能力后,威尔逊没有采取任何抢救措施,而是继续连开数枪,直到对方死亡。

  如果按照威尔逊的口供:对方“伸手企图抢枪,一度把枪口移向威尔逊的腰部。两人拉扯之间,威尔逊两度开枪,布朗大吃一惊,拔腿就跑。”威尔逊完全可以在布朗逃跑的情况下用枪击伤布朗的双腿。如果说在枪杀事件出现在威尔逊所说的“推撞、拉扯和拳击”情况下,可以理解为自卫,最多也只是防卫过当而已。可是在布朗放弃“推撞、拉扯和拳击”逃跑后威尔逊不是击伤对方而是连开数枪击毙对方,这难道不是过度执法甚至是知法犯法故意杀人?

  大陪审团最后决定不起诉,是因为许多证人的说法,特别是在开枪的环节,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证不符,这就是美国法律保护白人警察犯罪的铁证。

  既然开枪环节相互矛盾,前后不一致,有的和物证不符,那么按照“疑罪将无”的原则证明布朗袭警的罪名不能成立。天天标榜自己是“自由民主”的国家,只知道指责别的国家没有“人权”没有“民主”,“民主”的政府怎么可以用“有罪推断”来判定布朗袭警呢?就算是“袭警”成立,有没有鸣枪示警?当布朗逃跑时,法律上应该说是“犯罪中止”,也没有必要击毙罪犯吧?布朗是在距离威尔逊11米远的地上连中数枪被击毙的,威尔逊完全可以在这样近的距离中把布朗击伤后停止开枪,为什么威尔逊一定要连发数枪杀死黑人布朗呢?这不正是美国的“种族歧视”在这个白人警察的内心作怪吗?请教那些崇尚美国法律的公知法律党们,你们认为威尔逊开枪杀死黑人布朗合法吗?

  我不知道威尔逊枪杀布朗在美国是不是合法,从陪审团作出的决定来看,也许在美国是合法的,因为美国法律保护的只是少数人的利益而不顾多数人的利益,是不正义的。没有正义可言的法律也只有在美国可行,没有正义的法律是不受人民群众所拥护的。美国时间11月24日晚上,90个城市因威尔孙枪杀黑人布朗一案发生骚乱;第二天,骚乱城市数量增加到130个左右;到第三天,骚乱城市数量已超过170个。弗格森大骚乱正在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势席卷美国全国。事实上,事情还不止于此,骚乱已波及英国,据媒体报道,英国伦敦有5000多人参加示威游行。

  崇拜美国的公知们天天高喊着要在中国全面西化,不管做什么都必须按照美国的标准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中国制定政策的依据。中国政府内的某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们利用手中的权力不根据中国的实际国情,为了个人利益和家庭、小团体利益,偏听偏信这些大洋彼岸走狗们的意见,推崇中国改革开放的目标就是美国模式的神话,导致中国人民话语权丧失,他们不懂得盲目的崇洋媚外会给中国人民带来极大的灾难。这也是中国政府没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的具体表现。

  自从威尔逊杀害黑人布朗的案件发生三个多月以来,中国政府的官员和公知、专假、叫兽、金蝇们既没有表态支持美国警察杀害黑人布朗的“壮举”,也没有愤怒声讨美国法律的罪恶,突然偃旗息鼓,变得无声无息进入冬眠状态了,这是为什么?如果这一案件发生在中国。中国的公知和中国政府又将如何面对呢?美国政府和所有西方世界又将会如何指责中国政府没有“人权”没有“民主和法制”?他们会说这是中国内部的事而不进行干涉吗?

  看看中国对警察开枪打死普通老百姓是怎样处理的:

  2009年2月13日,云南警察吉忠春仅仅因为与他人倒车产生摩擦,厮打过程中拔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射击三枪,致对方当场死亡。

  2012年7月1日晚,深圳市公安局龙岗分局龙新派出所警察李才坤因口角产生私人恩怨,设套制造假抢劫案现场,开枪将班某射杀。随后李才坤向派出所值班领导汇报,称刚刚击毙一名抢劫犯罪嫌疑人。

  2009年2月13日,云南省蒙自县公安局警察吉忠春醉酒驾车,因倒车琐事与潘俊发生争吵,继而相互扭打,吉忠春拔枪朝潘俊射击三枪,致其当场死亡。

  2004年11月10日晚9时,云南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砚山县维末乡派出所警察陆熊,骑着摩托车带着所长史泽刚途经维末乡政府门口时,摩托车剐到了正在行走的村民左维,引起争执。随后左维找来朋友蒋善维等向陆熊质问。在推搡中,陆熊连开4枪,导致左维、蒋善维当场死亡。

  2010年1月12日,贵州关岭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坡贡镇两名村民被派出所警察张磊开枪打死。官方通报称,警察在执行公务时遭遇暴力袭击,警察鸣枪示警,当事人抢夺枪支,两名村民后被子弹击中死亡。而多家媒体的独立采访中,目击者无一证实“袭警抢枪”的情节。

  ……

  以上是中国警察使用枪支杀害老百姓的案例,都被处以不同的刑罚,尤其是贵州关岭的案件与美国威尔逊枪杀布朗的案件很相似,受害人也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也是以“袭警抢枪”为由,可是中国的处理和美国截然不同。中国的汉族同胞不会象美国的白人歧视美国黑人那样歧视中国少数民族同胞,中国办案不会只听警方一面之词,中国的案件处理要比美国公平得多。

  2003年“公安部五条禁令”中规定:违反枪支管理使用规定者,予以纪律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民警违反规定使用枪支致人死亡,或者持枪犯罪的,对所在单位直接领导、主要领导予以撤职;情节恶劣、后果严重的,上一级单位分管领导、主要领导应引咎辞职或者予以撤职。对违反上述禁令的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包庇袒护的,一经发现,从严追究有关领导责任。

  从美国的法律和中国的公安部的“禁令”来看,美国的所谓“民主自由”和“人权”是虚伪的,美国的“普世价值观”和“宪政民主”是被大洋彼岸收买的为他们服务的走狗们吹捧起来的神话。黑人青年布朗被杀害一案证明在美国的普通老百姓是根本没有任何“民主自由”和“人权”可言的,美国只有资本家和有钱人的民主自由而没有穷人享有的民主自由,只有资本主义的民主自由没有社会主义的民主自由,只有资产阶级的言论自由没有无产阶级的言论自由。美国的“普世价值”就是资本家可以剥削工人,有钱人可以任何欺侮普通老百姓的等级观念。连象布朗这样“一个品德良好”的黑人孩子去看望祖母的路上都随时有可能被美国白人警察击毙的危险,而且法律判定击毙他的白人警察是无罪的,可见美国的法律是什么货色。美国的法律不是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而中国的“禁令”才是真正为中国老百姓着想。鲁迅说过:“比较是医治受骗的好方子”,只有通过中美两国的法律比较才能认清法律为人民服务的真伪,只有在真正愿意和能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政府治理下,才能让人民群众拥有真正民主和自由的社会。

  如果听信那些大洋彼岸走狗们的话按照美国的法律来中国进行《依法治国》的话,中国将成为象美国一样的资产阶级专政国家,中国的警察也将如同美国的警察一样拥有任意对普通老百姓开枪的权利。美国的白人歧视黑人,白人警察可以任意找一个理由以袭警为名枪杀黑人。中国也将会出现由于富人歧视穷人,官员歧视百姓,警察也可以任意找一个袭警的理由来枪杀穷人?在改革开放后,中国政府中的走资派因为学习美国法律,对中国普通老百姓实行的资产阶级专政中执行强拆镇压和计划生育抄家,乱抓“三无人员”关押致死,上访……这样的冤案还少吗?如果中国的警察在办案时不分青红皀白对一个过路的群众凶巴巴的态度,这是人民警察是在文明执法吗?也许这个群众也会恶语相向甚至争吵,这难道就是警察开枪的理由?警察可以任意开枪打伤或者打死普通群众,这也是只有在美国这样的国家和社会才会出现的惨案。美国的警察是为资本家服务的,中国的警察应该是为人民服务的,这是两个性质截然不同的社会服务群体。如果中国政府套用美国的法律为依据来进行“依法治国”,中国的警察以美国的警察为榜样,这样,有权者就可以任意指示警察以袭警为借口开枪杀死自己想置于死地的人;有钱的人也完全可以用钱贿赂警察中的败类以执法为名达到自己要消灭对方的目的,大多数普通老百姓则成了这个弱肉强食社会的殉葬品。

 

  结束语:

  黑人布朗已经死去三个多月了,美国人民进行反对种族歧视的斗争也进行了三个多月,美国政府的暴力镇压使美国人民饱受灾难。1968年4月,马丁·路德·金前往孟菲斯市,领导工人罢工后,被人刺杀,年仅39岁。当年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发了《 支持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声明》。如今美国人民的抗暴斗争如火如荼,如果毛主席还健在,一定会勇敢地站出来支持国际正义,抗击美国政府暴力镇压黑人的斗争!

  抬头望见北斗星,心中想念毛泽东……

  歌声飘荡在人间,在心中……

 

 

 

  附:

  支持美国黑人抗暴斗争的声明

  (一九六八年四月十六日)

  ——毛泽东——

 

 

  最近,美国黑人牧师马丁•路德•金突然被美帝国主义者暗杀。马丁•路德•金是一个非暴力主义者,但美帝国主义者并没有因此对他宽容,而是使用反革命的暴力,对他进行血腥的镇压。这一件事,深刻地教训了美国的广大黑人群众,激起了他们抗暴斗争的新风暴,席卷了美国一百几十个城市,是美国历史上前所未有的。它显示了在两千多万美国黑人中,蕴藏着极其强大的革命力量。

 

  这场黑人的斗争风暴发生在美国国内,是美帝国主义当前整个政治危机和经济危机的一个突出表现。它给陷于内外交困的美帝国主义以沉重的打击。美国黑人的斗争,不仅是被剥削、被压迫的黑人争取自由解放的斗争,而且是整个被剥削、被压迫的美国人民反对垄断资产阶级残暴统治的新号角。它对于全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斗争,对于越南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斗争,是一个巨大的支援和鼓舞。我代表中国人民,对美国黑人的正义斗争,表示坚决的支持。美国的种族歧视,是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制度的产物。美国广大黑人同美国统治集团之间的矛盾,是阶级矛盾。只有推翻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反动统治,摧毁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制度,美国黑人才能够取得彻底解放。美国广大黑人同美国白人中的广大劳动人民,有着共同的利益和共同的斗争目标。因此,美国黑人的斗争正在获得越来越多的美国白色人种中的劳动人民和进步人士的同情和支持。美国黑人斗争必将同美国工人运动相结合,最终结束美国垄断资产阶级的罪恶统治。

 

  我在一九六三年《支持美国黑人反对美帝国主义种族歧视的正义斗争的声明》中说过:“万恶的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制度是随着奴役和贩卖黑人而兴盛起来的,它也必将随着黑色人种的彻底解放而告终。”我现在仍然坚持这个观点。当前,世界革命进入了一个伟大的新时代。美国黑人争取解放的斗争,是全世界人民反对美帝国主义的总斗争的一个组成部分,是当代世界革命的一个组成部分。我呼吁:世界各国的工人、农民、革命知识分子和一切愿意反对美帝国主义的人们,行动起来,给予美国黑人的斗争以强大的声援!全世界人民更紧密地团结起来,向着我们的共同敌人美帝国主义及其帮凶们发动持久的猛烈的进攻! 可以肯定,殖民主义、帝国主义和一切剥削制度的彻底崩溃,世界上一切被压迫人民、被压迫民族的彻底翻身,已经为期不远了。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