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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锡良:崔永元疯了?法律死了?

2018-06-01 07:45:15  来源: 孙锡良的博客   作者:孙锡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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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为演艺事,却牵出大国法。崔永元先生以其一惯的勇敢曝光了某明星“大小合同”的真相。出场4天时间,公开收入1000万,实际收入6000万。

  这还不算完,他说先暂透一点,还有一抽屉的类似合同在那收着,真杠上了,走着瞧!

  这件事在网络世界引起的震动真不亚于“马蓉通奸”,就其后续影响而言会大很多。

  针对这次风波,网友表现较为对立,也许是因为某明星的影响力太大,支持女星的比例似乎更高一点(6月3日后完全逆转了,崔先生完全占据上风),支持的理由大致有几点:骂崔永元挑动仇富;骂崔永元由精神分裂变成疯子,讲话已不正常;骂崔永元破坏商业规则,违法曝光合同;骂崔永元不懂装懂反转基因。

  我细细想了一下,大概这几条都不成立。

  比明星更富的人多得是,某冰冰也算不上顶级富人,由她来挑动仇富好象没选准点,崔先生是个很聪明的人,他应该不会犯这样的错误。

  骂崔永元精神有问题,恐怕涉嫌人身攻击。每个人都可能有自己精神上负面的部分,只是在于你承不承认而已,有些人表现得更为突出一点。可控的精神问题不影响自己做出聪明的判断。从崔先生的表现看,他的每一步都很严密,没有分裂症状。

  骂崔永元违法破坏商业规则,看似也不可能,因为崔先生还是做了掩藏,并没有全曝光,能隐的也隐了,现在还处于“对号入座”的认领态,因为他怼了某人,因而大家就把合同对准了某人。事实上,要从法律上对崔进行诉讼,未必能赢。

  骂崔先生不懂装懂反转基因,那就更不搭调了,一事归一事,反转基因对不对,由公众另题讨论,用不着放到此事上面纠缠。

  我个人对这件事有以下看法:

  其一、这件事已经跳出了演艺界,不管事件起因是什么,现在,已经进入了法律界,任何人都不要有“私下和解”的想法,大家必须要求法律勇敢地站出来,并且要比崔先生站得更高更快更强。该控告崔永元的,也应该告崔永元,由法律来当裁判。

  其二、大家要思考一下,“明星腐败”与“官员腐败”是不是互为一体?简单看,“大小合同”涉及的只是逃税问题,而这背后是否又涉及到洗钱问题?这条途径的洗钱,除了洗商业黑钱之外,是否还将官员的黑钱一并放进来洗?

  其三、“大小合同”(或者说阴阳合同)并不是新鲜事,据说在娱乐演艺圈流行已久,人所皆知。如果真是这样,我就要问:我们的法律去哪儿了?崔先生能装一抽屉合同,税务局就找不着一张证据?你信,我是不信的。如果“大小合同”普遍性长期存在的真相确立,我认为,国家税务总局的几任领导都应该承担责任,甚至不排除犯上了渎职罪。

  其四、中国演艺圈是不是已经成为中国金融业的一个新通道?三年前,某位当红女星刚成立公司不到半月,就估值超10亿,因为该公司与某准备上市的公司有母子关系。后来,突传出大公司违法被查,此次“估值”便黄了。再联系到“小燕子”一系列高明的运作及其与某巨富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我怀疑中国娱乐演艺圈已经成为中国金融的一个新通道,只待未来验证。还有多少明星潜藏在上市公司里面?

  令我非常失望的是,这一公开事件并没有打开税务部门和法律部门的金口,它们并没有意识到全社会都在等着它们发声,它们并没有意识到自己有义务有责任向社会发声,它们仍然把“逃税案”视为“名人撕逼”。(发稿后,看到了国税总局于3日下午责令江苏地方调查。但是,我仍然是不满意的,我对个案不是很感兴趣,我希望看到的是国家对演艺界逃税问题进行系统性调查,个案再大,不过是石片入水)

  下面,我们不妨也学学法律。

  什么是逃税罪?逃税罪是指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扣缴义务人采取欺骗、隐瞒等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或者因逃税受到两次行政处罚又逃税的行为。

  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10%%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30%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根据以上法律,崔先生曝光的那份合同当事双方是否构成了犯罪?达到了哪一级的判刑标准?希望法律人士能公开讨论一下。

  有关逃税罪(过去叫偷税漏税罪),我们应该记得刘晓庆这位女星,她曾经就因这个罪坐了牢,虽然她当时极具盛名,但法律没有放过她。现在,“依法治国”的呼声感觉比过去更动听了,明星们难道更不受法律约束了?

  有关个人交税,我还有个切身小感受,每到年底,税务局同志都要坐到单位来,盯住每一位职工的年终绩效,生怕单位给职工少交一分钱税,对于年收入高于12万的职工,还要额外填表报税,单位为了不出事,反复下文和发通知,要求大家报税,搞得好象老师们都是大富豪似的。

  交税,当然是公民义务,严管本身并没有错。但是,这个“严”不应该有选择性,靠拿呆工资的人,你再严,也挤不出太多油星,能挤得出一大桶油的人,你却睁只眼闭只眼,实在说不过去。

  法律,我想跟你说说自己的想法:该你严管的,你管不着,管不好;你能管得好的,全是普通老实人。

  如果,演艺界“大小合同”的黑盖头还不被全面掀开,还不把逃税的批量明星绳之以法,我就讲一句话:不是崔永元疯了,是法律死了。

  写于2018年6月3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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