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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街头艺术少不了“艺术”

2023-10-20 08:59:51  来源: 浙江宣传   作者:之江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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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转角遇见一只用落叶拼搭起来的巨型萌兔、西湖边偶遇装扮古典精致的挑花郎和卖花姑娘、秋夜的广场上民谣弹唱带着人们一起摇摆……当我们不经意间和街头艺术“撞个满怀”时,心中总是不自觉地泛起某种美好情感。

  城市之美,既美在都市风光,也美在艺术人文。近年来,在不少城市中,民间文艺像星星之火越发活泛了起来,点亮了街头巷尾,也擦亮了城市的文化名片。

  不禁要问,生活在城市中的人们为何需要街头艺术?我们又应该如何有“艺术”地规范引导街头艺术?

  

  有人说:“一个棱角柔和的城市,远远比一个坚硬冰冷的城市更幸福、美好。”温柔的城市都有一些共同点,拥有便捷的城市生活、优美的城市环境,但如果要获得精神上的富足,则需要人文艺术气息的装点。

  当艺术走进了市井街头,城市的文艺气息便体现得淋漓尽致。比如,提到北京天桥,涌入脑海的便是“酒旗戏鼓天桥市,多少游人不忆家”的场景,三教九流、五行八作的表演在此汇集,带来浓浓的人间烟火气。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上世纪80年代,一些摇滚乐手走上人头攒动的城市街头,更是唤醒了一座座城市的摇滚之魂。北京街头,青涩的崔健唱着一首《南泥湾》,成了多少人的美好记忆;石家庄街头,摇滚音乐氛围逐渐浓厚,一批批音乐人涌入,摇滚乐自此成为独特的文化现象,扎根于这座城市之中。

  放眼世界,很多城市的街头艺术也早已成为城市风景的一部分。巴塞罗那布兰拉大道被人们赞誉“光鲜夺目,绝招纷呈”,得益于街上时不时总会有五光十色的街头表演;伦敦作为全球金融中心,同样因艺术而变得多彩,著名的考文特花园成为街头艺术表演的天堂。

  相比剧场、荧幕、舞台艺术的“阳春白雪”,出生“草根”的街头艺术,通过在城市的墙壁、街道、小巷等处,展现艺术家的才华和独特的创作风格,带给人们全然不同的感受。

  它给人以“转角遇见爱”式的惊艳。有人说,街头艺术最重要的意义就是“被看见”,人们可以随时随地得到美的享受和思想的震撼,看见一座城市的多样或者特色。无论是行色匆匆的路人,还是初来乍到的游人,与一曲悠扬乐曲或一抹明丽色彩的不期“巷”遇,都能够瞬间引发共鸣、点亮心情。

  它体现着城市的表达与审美。丰富美好的街头艺术,体现了一座城市的多元和包容。街头艺术,无论是动态的表演艺术还是静态的装置艺术,都始终呈现一种与时代、环境和公众互动的姿态,从而展现出属于每座城市的独特气质。

  比如,歌曲《成都》的创作者赵雷就曾是一位“地下通道”歌手,在他的作品中,“玉林路”“小酒馆”都是最能体现成都市井风情的地方。有网友感叹,“赵雷果然是最会用音乐讲故事、展示城市特色的人。”

  

  街头是城市重要的公共空间,不仅具有经济价值、交通功能,也是孕育文化、成就梦想的地方。街头艺术对提升城市人文环境发挥了重要作用,也为艺术爱好者提供了自我展示和事业发展的平台。

  但笔者观察到,当下街头艺术的发展依然面临着一些困境,一定程度上存在着“街头之土”难以滋养“艺术之水”的情况。

  比如,氛围缺失。有些地方投入巨资建设大剧院等公共文化设施,仅仅用于张罗几次大型文艺活动,大街小巷的文化艺术氛围却不够浓。城市文化供给,不应只有大剧场的“阳春白雪”,而没有马路边的“民间高手”。市民和游客的文化需求是多元的,一座真正有文化的城市,应该是目之所及皆能散发出文化味、弥漫着文艺范。

  比如,管理不善。街头艺术为街头增加“文化味”,但如果管理不善,也可能造成不良影响。有的地方“严防死守”,对表演地点、内容、人员“一刀切”式限制,缺失了人情味、烟火气;有的地方则放任不管,任由艺人不分时段、不分场合表演,干扰了城市正常秩序、影响周围群众生活。

  再如,观念错位。有的地方为了刻意打造文艺范“人设”,不定时邀请个别艺人走上街头表演,却不能与城市氛围很好地融入;有些地方“醉翁之意不在酒”,打着发展街头艺术的幌子,实质却是为了给商业街区制造“人气”、招揽客人,有了商业味儿,少了文艺味。这些做法既不可持续,也背离了群众文艺的初衷,导致街头艺术失去吸引力与生命力。

  

  “公共秩序”与“街头艺术”并非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而是相互促进、相得益彰的关系。实现城市管理、文艺发展、文化需求等多目标动态平衡,是一门“艺术”,需要人文情怀,也考验治理智慧。

  如何让艺术更好滋养城市,又让城市更好涵养艺术?笔者想到以下几点。

  “有所作为”。对于街头艺术,城市管理者要用“艺术”的手段来管理。不能为了图省事,而一禁了之、一赶了之,当然也不能无所作为,任由艺人想唱啥就唱啥,想在哪儿唱就在哪儿唱。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因时因地、分级分类对待街头艺术,多一些绣花般的细心、耐心、巧心,才是可取之道。对于积极有益的街头艺术,应保护、鼓励、引导,激发艺术活力;对一些影响百姓生活和社会秩序的行为,应予以打击取缔。

  这两年,上海、成都、厦门等城市给街头艺人颁发演出证,实施“持证上岗”,让街头艺人从“东躲西藏”变为“正大光明”。比如上海,每位艺人需要签订“不定价、不销售、不乞讨、不扰民”等上岗守则,遵循“定点、定时、定人、定事”原则,如有违规行为,将被取消表演资格,不失为一种有益探索。

  “有所不为”。给艺术多一些包容和支持,是城市人文素养的重要体现。街头艺术从某种程度而言,具有先锋文化的特质,超前一些、大胆一点无可厚非。但这不等于过度放飞自我、破坏公共秩序、扰乱正常生活,街头艺人更应遵守法规、遵循规范。

  一些全球知名的“艺术”街区和城市,都在严规之下日渐繁荣。比如,艺术气息浓厚的巴塞罗那布兰拉大道,规定表演音量不得超过65分贝,效果为人称道。

  “有容乃大”。“高手在民间”,文艺总是从泥土里开出花来的。不吝掌声和赞美,鼓励街头艺人进行创新,允许街头艺人打开琴盒、接受打赏,才能为追梦之人培植善意的土壤,搭建展示的舞台。一座文艺感拉满的城市,会让更多艺术家、文艺青年和游客心向往之,也更容易诞生经久不衰的文艺作品。

  当前,很多地方都期盼“忽如一夜神曲来”,能有一首像《早安隆回》一样“唱响”城市的歌。但“神曲”不会从天上“砸”下来。像隆回,就是“人人善唱,出口成歌”的好生态孕育了一首好歌。相信,给予街头艺术一个优质的发展氛围,将有更多惊喜值得期待。

  文化犹如阳光雨露,在它的滋养下,城市才能迸发出源源不断的可能性和持久蓬勃的生命力。有一天,当我们漫步城市街头,转角与艺术邂逅,看快意拨弦、听歌声悠扬,该是何等酣畅美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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