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资讯中心 > 时事财经

胡锡进:一疑似国企员工痛批超长加班引共鸣,落实劳动法任重道远

2023-04-05 15:04:43  来源: 胡锡进观察   作者:胡锡进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网上热传一段微信群聊天记录,疑似是中国电科(CETC)成都区软件开发事业部一名陈姓员工因被安排清明节加班而暴怒,用激烈语言痛批部门领导长期安排员工加班,自己却按时下班,压榨员工讨好上司。因为超长加班目前有相当普遍性,被人们深恶痛绝,很多人怕丢饭碗又不敢抵制,陈的怒骂引起广泛共鸣。

  作为一名媒体人,老胡主张国企领导要高度重视这起事件。前几年互联网平台的“996”引发强烈不满,很多民营企业做了调整。国企因为工作相对稳定,很多员工对表达意见更有顾虑,一些管理人员有意无意将此当成了在加班等问题上压员工服从的筹码,致使有些国企的加班问题比民营企业还要严重。

  在不少国企里,员工的身份不同,有些是有编制的员工,也就是俗称的“铁饭碗”,另一类则是合同工。身份的不同对应着不一样的福利待遇,会让内部管理变得复杂,有些有编制的员工产生了优越感,也会让无编制者产生怨气。换句话说,国企内部的潜在冲突点并不比民企少。

  不少国企受官僚主义形式主义所困,开会多,各种事情的请示汇报和批准传达等程序性事情大大多于民营企业,挤占了单位内部的很多工作时间,只好用加班加点完成正常的业务工作,这也是国企加班越来越多的重要原因之一。而那些形式主义的东西非常枯燥繁琐,增加了人们的疲倦感,加重了人们对超长加班的厌倦。

  中国电科的事件主人公在微信群里说话激烈、粗糙,但有些地方应当说属于话糙理不糙。他质问自己与公司“签的是劳动合同还是卖身契”,指责公司让他们“从早八点干到晚上十一点”,并且“加到凌晨一两点都是常有的事”,严重违反劳动法,这些在道理上都是站得住脚的。

  老胡认为,所有国有单位都应当努力执行好劳动法,即使做不了正面示范,也不应带破坏劳动法的头,更不应该用工作稳定做杠杆,压员工在超长加班问题上忍气吞声。一些国有基层单位搞形式主义的东西占用员工的时间,要求员工超负荷工作,遇到问题和矛盾只敢向下压,不敢向上级领导提意见,都是不对的。无论国企还是民企,都应尊重劳动者,领导要和员工打成一片,与大家同呼吸共命运,让大家的利益真正绑到一起,这是企业兴旺的人和之本。在这当中,尊重劳动法不应是上限,而应是底线。

  超长加班真的要不得,在有的地方,政府官员就宣扬自己的部门“5+2,白加黑”,并以此为荣,这也是要不得的。人不能被工具化,我们的社会要在努力奋斗和保障人们的休息这一基础人权之间实现平衡。

  以上所说应是中国电科员工事件引起网上巨大共鸣的社会原因,至于那名员工平时在单位的表现如何,这起事件是否还有公众不了解的其他环节,这是另一回事。中国电科已经表示将核实情况,之后有统一回复。关于此事的具体是非,我们不妨等待更多信息,形成进一步的价值判断。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