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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打赢的几次劳动争议官司(三)之二

2024-01-13 16:01:58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陶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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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把时尚元素纳入中华老字号

  美编晓晓21岁,北京理工大学工商管理系200届本科毕业,曾经做过时尚设计。因为我想把“老字号品牌”杂志版式设计纳入时尚元素——我认为老字号应当面向80后、90后,这样中华老字号才有未来!

  我觉得老字号杂志应该搞得时尚一点吸引年轻人看啊,所以呢,晓晓的设计正符合我的心愿。

  晓晓设计的老字号杂志版式,我是认可的,但遭到保守势力排斥。

  晓晓小丫头有点自由散漫、起床困难户,上班赶不到点的,经常十点、十一点才来办公室。她夜猫子、晚上熬夜玩,但她设计东西确实有一些新意,我就比较包容她,希望给她一个宽松环境。

  但社长刘某他们不太能接受,晓晓有两次上班姗姗来迟,都被刘某碰到——刘家在石家庄,经常是周一周二过来北京、周四周五就回去石家庄了。即使那样她都碰到晓晓两次“迟到”,她当时心有不悦,嘴里无声,但过后单独跟我说:“你也别太迁就她啦!……”盛某在办公室的时候比刘某多,知道晓晓经常晚到,但从不发声。后来一天,盛某把我叫到他住的次卧(平时也在里面办公)悄悄跟我说,他们(包括社长刘某、总编刘某和丁某)觉得晓晓设计的东西不太符合杂志的要求,加上她不遵守劳动纪律,所以决定辞退她。我一听他们事先不和我商量、搞我突然袭击、但感觉事情已经无法挽救,可我依然不愿意让晓晓离开。盛某见状就说,如果你不便开口辞退她,我去跟她说。我一想,事情至此还是我自己去说吧,他们去说估计通过挑毛病赶人走、肯定很伤害晓晓(我会心疼的、我就把她当女儿看待)。我就自己去把晓晓叫到主卧办公室跟她说了,结果小姑娘感到委屈、一下就哭了……

  晓晓走后,她和父亲也姓丁(也在商业媒体供职)不服气地跟我打电话,质问为什么开除她女儿,我顶不住只好和盘托出是社长刘某要开她,她父亲又打电话找刘某,最后还当面找了总经理丁某,丁面对本家虚情假意、嘴里说着要给补偿,但最后雷声大雨点小,没给多少钱。

  为这个事,晓晓父亲对我也产生不满,甚至后来在丁某那里当我面毫无根据地贬损我不懂出版业务,我没和他争辩,但感到很无语和郁闷!

  我记得晓晓后来过来领工资时,我把她送出去,她很可爱地要跟我“私奔”——她说我们去找一家杂志一起应聘过去吧,我听了觉得她太天真可爱了,哪有辣么凑巧同时招聘主编美编且同时聘上的啊?

  因为晓晓父亲给社长刘某打过电话,刘某怕被人记恨她,后来告诉我是总编刘某没看上晓晓设计的版式,才让她走人的。

  但后来我获得的真实信息是,晓晓无意间得罪了地方小大学教师、总编刘某,遭到报复。为什么呢?晓晓刚上班的时候,我就跟她说,这个地方除了我给你安排的工作之外,其他人安排的事情,你都可以拒绝!我之所以这样说是因为小杂志人手不够,经常叫其他部门的人帮忙、打杂——我不愿意晓晓干其他事耽误一心一意设计创刊号版式。晓晓平时知道社长刘某、顾问盛某是领导,所以不会拒绝他们的指派,但因为总编刘某很少来,我也忽略了跟晓晓说,结果有一次刘某给晓晓一个优盘让她帮忙打印东西(当时我不在),遭到晓晓拒绝,结果驳了总编的面子,因此被刘某怀恨在心,所以后来找茬开除晓晓。

  当然,晓晓的设计也不被他们认可,但我觉得不是晓晓的问题,而是他们一众人观念实在落伍。

  过了前村没有后店

  晓晓走后,没有美编,盛某曾经把杂志设计拿给他儿子做——他儿子搞了个设计室就在从事这方面业务。盛某儿子长得很帅、彬彬有礼,也很阳光,设计的杂志其实可以说是精品。但是呢,就跟盛某写的东西一样,有些过于传统,显得理念老化(估计受盛某制约)。五十年代出生的盛某国学功底不错,写的文章也是有板有眼、中规中矩的,字词句篇中没有一点毛病,美中不足的就是观念有些老化、陈旧。所以呢,他们还是停留在传统文化层面去理解、把握中华老字号,而没有更多思考中华老字号的推陈出新与面向未来,没有考虑老字号杂志的受众与老字号产品一样,都应该面向年轻一代。所以,他们更没有想到更不能接受时尚元素纳入老字号杂志。盛某还在杂志上加了一个封套,古色古香那种风格。但我跟社长刘某都觉得有点古板、落后时代,所以,给他否掉了——盛某跟社长刘某是师生关系,我刚去上班时,刘某就悄悄跟我说盛某观念比较老旧,有些事情我要独自决断、不要听他的。因此,有些是刘某不同意的东西(我也不认可),她碍着面子不好反对,就拿我当挡箭牌,否掉盛某意见——盛某对我的决定是尊重的,他的稿子从来都是豁达地听凭我处理,我也基本不动。

  不过,盛某人品极为烂贱。一天,我发现洗手间地上放了一个漱口杯,觉得奇怪为什么辣么不讲卫生放地上,就问盛某:“那杯子是你的吗?”他说是,然后说:“你要用就用吧!”我说:“我不用!”我心想,我怎么会用别人杯子,何况还放在卫生间地上,多么的恶心啊!然后我好奇,就问他那杯子是干什么用的?绝想不到的是,他的回答:“那是我洗生殖器用的。”我当时听了直觉恶心,也蓦然升腾起对他的无比厌恶与嗤鼻!什么玩意?垃圾货色!

  4月底,我又招了个美编张某,但这个女孩成教大专,排版凑合——薪酬待遇与办公条件差、不好招人,只好她了。

  第三个美编张某设计的版式,跟美编晓晓相比,水准泾渭分明。

  张某来吧,我给她承诺了4000块钱工资,因为我只有这个权限,结果这个工资没有完全兑现,她几次问我签合同上社保的事(我也头疼没有呢),我也给她反映了,结果没有兑现。可能张某认为我忽悠了她,再加上可能别人挑拨离间,反正后来张某跟我搞得很不愉快,甚至言行举止没有教养!这个白眼狼女子对工作也不敬业(待遇不到位可以理解),曾造成版式错位,导致印刷质量出现疵点,可她却利用我辞职后人不在,诬赖是我审核疏漏没有发现她的错误造成的。

  魑魅魍魉 庙小神灵大

  丁某亲口告诉我,是盛某、社长刘某和总编刘某合伙欺骗她,让她投资80万改杂志刊名后说刊号属于她拥有。但她投资改刊名后,发现刊号依然属于盛某、刘某他们报业集团,而她只有使用权。但小老板丁某同样重利忘义、毫无诚信!

  作为国家商务部老字号专家的丁某曾经带着我采访了北京一些知名老字号企业,比如张一元等等,但实际上她趁机推销她杭州的商务合作项目,可这事背着社长刘某——我也没跟刘某讲,否则她们又要发生新的冲突。在这之后不到两个月,我的采写报道出刊后,我们杂志社广告部主任就找我要张一元老总的手机号,我当时没给——我觉得刚刚采访了人家就去要钱,不太妥当——后来社长刘某质问我为什么不给张一元老总手机号?最后广告部后来找张一元要了一些钱作为品牌推广活动费用。

  上一次社长刘某曾带我和兼职记者张某去央视拜访田导演,后来有一次田导演给我打电话时,说起他们曾经在浙江拍了个老字号系列纪录片,但是这个纪录是不跟企业收费的,“但丁总却跟企业收了费……”。其实田导演只知道丁某在央视拍摄最初跟企业收了费——在田导演说明不需要收费后,丁某依然偷偷跟后续参加拍摄的企业收了费——这是我在跟田导演通话后从丁某身边的人那里获悉的。

  那次田导演跟我通话本来是想了解一下杂志运作情况,因为她想来接手这个杂志(带着投资),可听我说起这个杂志内部矛盾冲突、各种利益纷争以后,她觉得不能来趟这池浑水了——估计当时丁某、刘某等知道我“坏”了她们好事,会气得吐血的,哈哈哈哈哈

  社长刘某则不止一次跟丁某索要管理费等等吵架,丁某因为使用刊号每月要给报业集团管理费十几万,但发生拖欠。报业集团敦促社长刘某索要,她压力山大,完不成任务难以交代。每次挂掉手机,刘某就恨之入骨、咬牙切齿地骂丁某:“不要脸!真不要脸!”然后冲盛某说,“把我气得,血压都升高了……”

  可是她没想想,刊号作为国家出版免费资源,他们报业集团私下倒卖出去本身就违法。

  丁某跟总编刘某也有过节,丁有一个杭州老字号企业合作项目,请刘去帮她协调,结果刘某去了以后独自拦下该项目自己运作挣了五十万,丁某对此耿耿于怀。刘对丁也没有好感,甚至贬损她从英国留学回来的女儿,“长得那么胖,谁要啊?嫁不出去!……”

  其实,我在杭州开会时见过丁某女儿,我觉得长得挺好的,圆圆的脸、斯斯文文的。刘对丁有意见可以理解,但你不应该诋毁人家女儿啊?你不是也有女儿吗?那人家说你女儿不好,你怎么想?就没口德!

  总编刘某这个人吧,其实我也看不上他,他非常自以为是跟我说,唉呀,在北京一年挣不到50万怎么活啊?尼玛,你明知哥收入严重拖祖国后腿还要来挤兑,你特么也太狠毒了吧?这还不算,还拿出个小铁盒子很神秘地跟我说:“我每天要吃三种保健药……”据说他一年挣50万,可他一到北京来,晚上住宿居然是在杂志编辑部打地铺——因为主卧住着社长刘某、次卧住着盛某(周末除外)我对小富豪的他睡地铺感到莫名惊诧!后来获知他离异后还要补偿前妻的钱款、还房贷和供养女儿国外留学,所以余粮不多,只能节俭睡地铺。不过既然如此,何必打肿脸冲胖子装逼干嘛?这个人生活习惯不太好,大夏天的,我上班去办公室,赫然发现一张桌上放着一个硕大残缺啃了一小半的西瓜,感觉非常不好——办公室不是家里面,太不讲武德了!

  总编刘某身材高大挺拔、五官轮廓分明,他跟社长刘某关系不错,一天上班时间,社长刘某从外面进来,满脸桃花、春风荡漾,宛如十八岁少女般的无邪,她兴冲冲地捏着一根垂涎欲滴的………………棒冰,各个房间找寻并柔声呼唤:“刘嚼馊(教廋)……刘嚼馊……”好不温情脉脉、体贴入微——我当时忍不住一笑,刘某看我笑她也跟着笑了,哈哈哈哈哈哈

  鸡鸣狗盗 池浅王八多

  跟某酒广告签订后,刘某从石家庄带着一个财务账户兴冲冲赶来,要某酒公司把广告款打入这个户头、不给丁某获利——这显然不合常规、实际上是违法的——简直就是强盗打劫行为。这是他们几个的合谋,事先并未跟我透气。但盛某在征求我的意见时,我明知不对,但不想表态——我说了没用,同时不想卷入他们的劳什子事情。更重要的是,盛某老奸巨猾、你以为他在征求你意见啊?他是在给你挖坑,如果你同意他们的劣行,出事后他们就会让你背锅——我们是按照陶勇意见办的……

  总编刘某、社长刘某和盛某、沆瀣一气,不过,他们也叫来兼职记者张某,没想到张某持反对意见,但社长刘某执迷不悟,张为此告诫:“这样子会惹麻烦……”社长刘某鬼迷心窍,竟然施与脸色回绝张某。再后来,他们征求广告部主任意见,遭到反对后才作罢,只好让某酒打款到文化公司。

  但从此,社长刘某对某酒的合作态度消极——因为无法获利(我有奖励),所以,借故不让我到贵州采访某酒公司,我只好根据他们资料编写稿件。对此,我毫无办法,也不便向丁某透露,刘某给我的工作任务安排丝毫不因为承担某酒专题稿件写作而减少,完全不管不顾。

  我回京后既要撰写报道老字号大会的稿件,还要撰写现场采访企业家的稿件,同时还要编辑盛某、总编刘某和兼职记者张某等人的稿件以及其他来稿——张某这次稿件写得不错。事实上,我当这个主编,他们很省心,我采写的稿子、编辑的稿子二刘与盛某他们所谓的三个领导就过一眼,可以说不需要修改,因为他们的文字功底都没有我好,他们的媒体从业经验也没有我丰富……

  但是,屋漏偏遭连夜雨,由于我赴贵州采访某酒企终未成行,酒总赖某极为不满。据说“嫌”我稿子写的“不好”,扬言要扔到废纸篓里去,呜呜呜呜呜呜呜,尼玛大哥,不带酱紫欺负银捏!

  这个广告做成了,我有两万多元的提成,这尼玛比在这破杂志半年月的工资都更多,哥捉鸡鸭!正好,丁某在中华民族园那边老字号商城有个办公室,她每月都会来几天处理相关业务,因此还带着我采访北京一些老字号企业,我便让她敦促刘某让我去贵州采访某酒,同时,我顺便也告诉了社长刘某他们曾试图拦截广告款一事——我既然可以告知她,当然不在乎社长刘等人知道,但还是嘱咐她保密。不过,丁某正好抓刘等人把柄,也是便违背对我的承诺诘问社长刘某等人、也顺便破坏我与刘某等人的关系——对丁某有利啊。所以,后来一天上班时,社长刘某进办公室后恶狠狠地盯了我一眼,我就知道怎么一回事了。哈哈哈哈哈

  始料未及的是,社长刘某出于报复居然背着我让总编刘某去贵州采访某酒公司,这是严重损害我的利益之做法,当然激起我对社长刘某的强烈不满。

  总编刘某去后,某酒感到满意,毕竟刘某顶着“总编”的名头。刘某亲临现场采写的稿件显然胜过我仅用资料“闭门造车”的文章,加上他热情歌颂、赞扬的内容也令赖某开心满意——作为时政、财经主流新闻媒体记者出身、哥依然恪守客观严谨的报道风格,自然没有主观捧场、热情讴歌的内容,这也是文章不够拔高,难以令酒企赖某欣悦的原因……

  总编刘某参与采写某酒软文呢,对这个广告有贡献,结果他就该绩效分成了。开始我让丁某决定分成比例,但丁让我们自己商量。总编刘某来编辑部后“很客气”地说让丁总决定吧!我告诉他丁的意见后,他依然“很客气”(害得老子狠感动)让我决定——其实按我意思的话,这个提成我应该70%,他30%足够了,但是我还是出于大度吧,就说我们各分50%吧?没想到他居然臭不要脸地露出不服气的表情反问我说:“各分一半?”令我大感意外!我说你认为该怎么分呢?他就不说话了,我再说那你跟丁总商量吧!

  后来我跟丁某说,提成分配比例看刘某的意思,我尊重他的意见——我很大度很大方的!丁某为此表扬我大气,哈哈,我这样做的目的是以退为进,我看他刘某好不好意思多分提成,因为我跟丁某强调各分一半的话,刘某如果不服,可能还要找丁某讨论分配比例,我干脆大方一点,这样刘某会不好意思的,呵呵。

  最后,我六月辞职走时,仅仅得到奖金五千多元,原定奖励我13瓶酒,结果只给了六瓶,一瓶酒价值四百八十多元。也就是说,我仅仅获得约八千元奖励,至于总编刘总得到多少,不得而知,应该比我多。

  我把老板红人赶走了!

  丁某跟我说,她要荐一个畅销书作家杨某(确实小有名气)来当编辑来,我当时心里就有些嘀咕,畅销书作家来这个小杂志当编辑,不嫌屈才吗?我有几分预感,丁某也许可能要用他替代我,因为我跟她始终保持距离,仅仅工作交流,不加入她的派系。

  4月份(晓晓走后),地方大学中文系毕业的杨某来上班,因为他有过记者编辑经历,我很高兴有了工作伙伴。上班伊始,他信心满满地跟我说,我们俩好好配合,把这个杂志做起来——哥一听这话马上心里不淡定鸟——卧榻之侧岂容他人鼾睡——他却酣然入睡——第一天中午我饭后回来,发现他居然捷足先登、占据主卧午睡,你就不能去次卧吗?平时没人我就在主卧躺椅上午休,这下可好,他来第一天就鹊巢鸠占,长期以往岂不喧宾夺主吗?你一个编辑,特么刚来就和主编分庭抗礼,你当你谁鸭?就他这言行埋下了我后来赶走他的伏笔,哈哈哈哈哈

  杨某每天上班都不赶点,基本十点前后、有时中午快12点才来,我也不管他,我都比较宽松对待,加上是老板朋友啊。有个插曲,杨某上班后,总经理丁某叫我和杨某搬进编辑部所在民居主卧与次卧,说免费住宿,叫我们一人住一间——实际上就是想把社长刘某、顾问盛某和来打地铺的总编刘某他们驱逐走——其时丁可能已经打算跟刘某等人分道扬镳。

  我之所以没有搬呢,首先是如果我搬到编辑部这个房子来住的话,那丁某一天24小时随时都可以因为工作上的事找我,超级996、太不爽了,对吧?

  第二个呢,她让我们搬进来纯粹是为渊驱鱼、帮她把二刘和盛赶走——那个时候我还没意识到她已经产生了跟他们“分家”的念头,我更没想到她后来要开除社长刘某,但觉得自己不能给人当枪使!再说我跟他们三个抬头不见低头见对吧?我也不能够去做这种落井下石的事——但是杨某还真想搬进来,他还问我什么时候搬?

  第三呢,丁某这人势利小人、重利忘义还言而无信,她说免费住宿,开始几个月可能不出房租,但以后绝对让你自己承担房租,问题让我要租房子的话干嘛道这个偏僻地方?我当时还住在北京舞蹈学院旁边,那里生活等很方便。

  我跟杨某约好他写一两篇稿子,但大概一周后他拿不出来。我说不是定好了今天搞交稿吗?结果他反而说:你还这么认真那?我听了真的很不爽,编辑出版有一个流程对吧?什么时候截稿你不是不知道,而且你来得晚走得早我也没卡点啊,你是老板推荐过来的,难道你不该帮老板用心工作吗?

  他和我商量宽限一两天,我也同意了,结果到时候交的稿子很粗糙、根本不能用——我既生气又喜出望外——觉得他烂稿子也正好授人以柄,于是果断让他走人——虽然他是老板推荐的!他不称职我有权力不给他安排工作!

  我就告诉他因为稿子质量不合格、工作不称职,不适合留在这儿上班,他不是特别服气,很委婉地表示好像我没有权力辞退他。我就说我 不是辞退你,但是呢,我有权力不给你安排工作、不给你打考勤。从明天开始,我不给你安排工作,也不给你打考勤——编辑部考勤我负责,每月发工资前要统计上报,公司再根据这个发工资。

  他没办法,第二天就没来了,然后我就给老板丁某发邮件解释让他走人的理由、并附上他的烂稿子——我以事实说话。据悉丁某后来把他安排到经营部行政那边办公室上班,但他也没去、应该不好意思。后来,我6月底辞职以后他才回来上班,接替我当主编,哈哈哈哈哈哈

  “陶勇,你不能辞退杨X啊!你没有这个权限啊?……”社长刘某居然气急败坏地打电话给我——我强调我没有辞退他,我只是认为他还有必在编辑部工作,我不给他打考勤罢了……这事比较搞怪啊!奇葩之处在于,我把老板红人赶走了,老板丁某都没说什么、也没跟我打电话,刘某居然来嚷嚷。

  社长刘某“开除”不了我!

  更怪异的是,5月份的一天,在办公室里,社长刘某为了“帮助”我认清丁某的为人,就对我披露:当初杨某来上班时丁某告诉她:“我物色到了一个能力比陶勇强的人,让他先到编辑部当编辑,等以后熟悉业务后把陶勇替换掉!(事实上是老子不当家丁遭到排斥嫌弃)” 我听了没啃声——我虽然不太怀疑刘某的说辞,但我心里却想:“你当时打电话阻止我开除杨某又是为啥?”

  有一天中午,我正在吃饭,丁某在北京老字号商城办公室打电话叫我去她那里开会,她说头天通知盛某、社长刘某要他们和我一起开会,结果盛某、社长刘某去了,说不用叫陶勇参加都行,我才知道他们开始排斥我了,于是,我告诉丁某我不想跟他们一起开会,有事我单独过去找她就行。

  5月份,某酒广告款到后(实物酒还没运到),公司决定我跟刘某各分一半提成,不过,要等酒到了才拿提成(现金与酒)。我本该有2万多元钱份额提成,因为社长刘某作怪导致我损失一半收入,所以,我心里痛恨她!

  记不清是什么原因了,反正之后跟社长刘某在短信上吵起架来,最后呢,我辱骂了她(文骂),她虽然是河北大学中文系毕业的,但依然不是同样学中文的我之对手,呵呵。结果她忿恨交加、恼羞成怒,一路气急败坏、风驰电掣地从石家庄赶来北京,要召开“老字号品牌”杂志全社职工大会,高调宣布开除我——接下来就是丁惠敏后来告诉我当时她俩对话的情形。

  老板丁某说那天她在门口碰到了社长刘某,看她怒气冲冲的就问她:淑慧,什么事情让你这么生气啊?然后她就告诉丁某,我跟她在短信上怎么吵架,我怎么辱骂了她。现在,她要召开杂志社全体员工大会,宣布开除陶勇的决定!这个时候丁某就跟她说:“淑慧,你还是暂时先不要开会宣布开除陶勇!”刘某不解地问:“为什么?”丁某就说:“如果你开会宣布开除了他,但万一他又没有走成,那你怎么办?那你不是下不了台啦吗?”刘某一听丁某说这个话,一下子就像泄了气的皮球,没辙了。因为她这个时候明白了,丁某的意思实际是不同意开除我,所以她即使开会宣布开除我也没用——事实上我敢辱骂她,就因为她实际上已经成为傀儡社长,在她的造次下,我跟丁某无形中“结盟”,把她完全架空了。呵哈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后来的一天,我上班时正好碰到社长刘某从办公室出来,她看见我,居然打肿脸充胖子地质问我:“你来干什么?”我当时没想到她会这样,不假思索地说:“我上班!”话音刚落,我旋即明白过来,但我没再理她,知道她死不要脸,就直接进办公室去了。

  【文/陶勇,本文为作者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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