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昔阳公安权力大,依法访权被剥夺

2023-03-02 18:09:49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史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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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八旬高龄的老教师于2021年发生车祸致残,昔阳县交警队枉法认定,当即申请晋中市交警队复核,市队认为其事实不清、违反法定程序,责令重新认定。昔阳县交警队一方面以‘赔偿’欺骗老教师,一方面又维持原非法认定。由于老教师依法当面申辩,交警队撤走《认定书》后又施“赔偿”欺骗,却至今没有给出任何合理合法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证明,致使不能诉讼维权。老教师多次给昔阳县公安局去信反映无果,故进行信访。2022年9月25日收到昔阳县公安局的第三次《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上面除了作假就是以权代法,甚至炮制虚假法律依据,老教师不能接受,依法多次向晋中市公安局提起复查申请,无回复后于同年11月30日向国家信访网提起信访,11月22日,晋中市公安局在国家信访网上出具《受理通知》,承诺在12月31前给予书面答复,但至今渺无音讯。

  21023年2月10日,老教师发现国家信访网上有了晋中市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下载后却是昔阳县公安局的答复,并非晋中市公安局的意见。

  其意见非法阻止上访,且偏离法律与法定程序,故老教师表示不予接受。笔者认为:

  一、不服昔阳县公安局的信访事项处理意见,提交晋中市公安局复查,该局已于2022年11月22日出具《信访事项受理告知书》,承诺于2022年12月31日前书面答复。但至今没有作出答复,有违《信访工作条例》关于复核之规定。法律不是儿戏,认为不妥就不应该受理,既然受理就应该履职。

  二、申请解决昔阳县公安局的问题,晋中市公安局受理后不予处理,而是由被信访单位昔阳县公安局逾期出具答复意见。有违《信访工作条例》“不得将信访人的检举、揭发材料以及有关情况透露或者转给被检举、揭发的人员或者单位。”之规定,且不符合法定程序。

  三、昔阳县公安局的《答复意见书》,更是以权代法,剥夺公民权利

  昔阳县公安局曾经三次出具《信访事项处理意见书》,每次都告知老教师:“如不服本处理意见,可自收到本处理意见书起30日内向昔阳县人民政府或晋中市公安局提出复查申请”。老教师按照要求向晋中市公安局提起复查申请后,昔阳县公安局又出尔反尔作出“不能进入复查程序”之答复,执法为何如此随便?向上级申请复查是公民的权利,为何被无理剥夺?

  昔阳县公安局在《答复意见书》中说“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对事故认定结论有异议,可以……提出书面复核申请”。事实上,老教师已经向晋中市交警队提出过复核申请,且该支队也作出结论。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七十一条规定,申请复核只有一次,故此程序已经走完。昔阳县公安局对法律断章取义,让已经走完程序再走,明显知法犯法。其目的在于通过滥用法律,用不能再次办理的程序骗阻老教师不能依法上访。

  昔阳县公安局在《答复意见书》中说“根据《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您在信件中反映的诉求为您对昔阳县公安局交警队对您发生的事故认定存在疑问,由此可以通过公安机关法律程序处理……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定程序处理。”

  首先说,老教师的诉求不是对事故认定存在疑问,而是依法认为交警队枉法认定,还有县公安局非法庇护交警队等问题,需要还法律和社会一个公道。其次,《信访工作条例》第三十一条规定都是解决问题之渠道,并没有“不能进入复查程序”之规定。事实上,老教师已经多次向昔阳县公安局提出解决问题请求,昔阳县公安局也作出三次《处理意见》,但其意见不合法合理。其否认交警大队违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工作规范》再次作出枉法《复核意见书》,且存在违反规定未送达双方当事人等非法行为,甚至炮制“左下肢缺失可以驾驶机动车(这里是摩托车)”的虚假法律依据,对于在认定书上面签字的交警还否认其参与复核过程等。这样的公安机关已经不能依法处理问题,不找市公安局找谁?难道市公安局就不是公安机关吗?再者,老教师一直期待按照《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相关法定程序处理,但昔阳县公安机关不依法执法,致使规定不能落实,已经是个法纪问题,法纪问题能够通过《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解决吗?县公安局不依法解决的问题,为什么不能按照法定程序申请市公安局复查?

  事实胜于雄辩,该走的程序,老教师已经依法走完。所谓“不能进入复查程序”,就是不让受害者向上反映问题,让问题不了了之。

  昔阳县公安局先多次以“赔偿”骗哄老教师,未果就拿出硬的手段,限制你不能逃出县公安局的掌心。如果没有亏心事,何须如此?

  老教师不能维权诉讼、不能行政诉讼、不能申请复查,昔阳县公安局又不讲理讲法,还有什么渠道可走?

  罪犯都可以上诉,老教师并没有犯法,为什么政治权利没有了?

  老教师年高致残,就应该忍气吞声被欺负吗?就可以被剥夺权利吗?

  我们实在为老教师的处境表示忧虑与担心。

  昔阳县公安局的权力也太大了,竟然代理了市公安局的权力,竟然可以毫无理由地借口法律限制公民的上访权利,究竟是向法律挑战还是向老教师示威?

  诚请昔阳县公安局拿出一个不能进入复查程序的法律规定来!诚请上级有关部门介入调查处理!诚请广大网友参与发声!

  【文/史鉴,本文为作者向红歌会网投稿,真实性由作者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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