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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岁少女遭强奸并产下女婴,说明啥?

2022-08-18 11:01:3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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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8月5日,湖南新化县公安局接到报警称槎溪镇一名13岁女学生小花(化名)遭强奸,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8日,受害人小花(化名)生下一名女婴。12日,公安机关经侦查将有重大作案嫌疑的村民邹某某抓获。经本人供述和DNA比对,13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依法将其刑事拘留。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查中。(新京报网8月16日)

  看到这样的新闻报道,相信大家非常气愤。如果这个被强奸的少女是我们的亲人,那就会让我们忍无可忍,并拼上老命和强奸者算账。但仔细一想,拼了老命,我们会输的更惨。要想避免悲剧发生,还得依靠上上下下完备的国家法律体系。如果执法者缺位,悲剧就会周而复始,让人防不胜防。

  不管强奸者是什么犯罪动机,公安机关都要一查到底,并将其绳之以法。而且,湖南新化县检察机关也应当提高办案效率,尽快依法将犯罪嫌疑人公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法官要尽快依法立案,并依法抓紧审判,不能让犯罪分子逍遥法外。

  面对不该发生的悲剧,当地政法机关应当在广大农村实施巡回普法教育活动,并进行以案说法,加强城乡公民的法治观念迫在眉尖,刻不容缓。而且,这绝不仅仅是湖南新化县政法机关应当做的工作,更是全国各级政法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与义务。

  要降低违法犯罪案件的发生率,那就必须在普法教育上面下功夫。只有把预防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国家法律权威才能在全社会得到敬畏,并使得广大城乡居民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与自觉行动。

  而且,政法机关应当对广大农村的留守儿童实施真正意义上的依法保护;而且,政法机关对留守儿童的依法保护必须有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进行严格考核,不能搞形式主义。只有把法普法教育与政绩考核挂钩,才能让政法机关不敢光说不做,才能让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基本国策认真贯彻落实到位,才能让广大农村留守儿童依法拥有受保护的尊严和权利。

  而且,政法机关的普法教育工作政绩需要由各级纪检监察委实施监督考核。只有用党纪国法形成联动机制,普法教育和预防各种违法犯罪才不会变成标语和口号,留守在农村的少女才不会受到强奸并产下女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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