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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自强:否定土改就是否定新民主主义革命

2022-07-16 08:57:45  来源: 红色文化网   作者:刘自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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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的历史功绩不容玷污

刘自强

 

  近年来,历史虚无主义思潮在我国沉渣泛起,而且不断隐形变异,具有极大的欺骗性。作为一种反马克思主义思潮,它迎合了西方势力对我国和平演变的战略以及国内反社会主义势力的现实需要,其核心是借用“重新评价历史”来歪曲历史事实,目的是通过否定马克思主义来否定我们党的领袖、否定我们党的领导、否定社会主义道路。这种错误的政治思潮得以在理论界引起了一定的影响,最关键的是它对青年人的历史观、价值观进行了错误的引导,从而达到和平演变的目的。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古人说:‘灭人之国,必先去其史。国内外敌对势力往往就是拿中国革命史、新中国历史来做文章,竭力攻击、丑化、污蔑之能事,根本目的就是要搞乱人心。苏联为什么解体?苏共为什么垮台?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意识形态领域的斗争十分激烈,全面否定苏联历史、苏共历史、否定列宁、否定斯大林,搞历史虚无主义,思想搞乱了,各级党组织几乎没任何作用了,军队都不在党的领导之下了。最后苏联共产党偌大一个党就作鸟兽散了,苏联偌大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就分崩离析了。这是前车之鉴啊。”

  这一论述深刻阐明了正确对待历史的重要性。从历史的功能来看,学习历史能够以史为鉴,指导未来和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信心;从历史的受益者(国家和个人)来看,历史其实就是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善加处理,为我所用,无论是个人、企业还是国家,都必将受益无穷。但是,近年来随着新媒体时代的发展,人们获取信息的途径多样化、便利化,历史虚无主义思潮欲通过多种形式消解和降低人们对主流意识形态的认同,扰乱人们的思想;它借用社会发展中的个别不和谐现象来全面否定社会主义道路,企图阻挠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对此,我们一定要保持高度警惕,立场坚定、旗帜鲜明地给予批判。

  一、个别所谓的学者专家,夸大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的失误,歪曲丑化晋绥干部的形象,妖魔化我们党的领导

  历史虚无主义借“重新评价”历史、揭露事实真相来否定中国革命、否定社会主义道路,否定中华民族的革命精神,主张改良资本主义,歪曲历史真相、鼓吹妥协投降,在历史支流中寻找负面影响,坚持错误的唯心史观。我省社科院一位“智”姓作家,创作了一部以晋绥土地改革为题材的纪实性小说《刘少奇与晋绥土改》,在海外出版发行,其中部分章节散发于境内各种报刊杂志,极尽歪曲污蔑之能事,把晋绥土改描写成充满血腥、恐惧、黑暗的“历史错误”。

  2016年初,由全国最具影响力的文学期刊和出版社巨力推出了颠覆历史、丑化控诉土地改革,为在土地改革中被推翻的封建地主阶级喊冤叫屈,进行翻案,对土地改革的正义性和合法性进行颠覆的长篇小说《软埋》。这部匪夷所思的小说竟然获得“第三届路遥文学奖”,一位颇有影响力的教授评价到,“《软埋》是一部结实、厚重并启人深思的现实主义力作。小说以精致的结构呈现了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让批判性与文学性达到了很高程度的融合”,不得不惊掉各位的下巴。所谓“软埋”就是指人死后不具棺椁,直接埋在土里。民间说法是,软埋者不能转世,没有来生。所以选择软埋的人,心是很硬的,他们是“带怒含冤而死”的人,显示了一种绝决。这部小说记述了建国之初的1952年春,在川东地区的土地改革中,大地主、“大善人”陆子樵为了免于被批斗而死,为了不受其辱,由他下令全家男女老少十多口人自愿,在大宅院里自己给自己挖下坟坑,然后喝砒霜自尽。为了给陆家留下根,让暂时回到同样是地主娘家的儿媳妇丁子桃(胡黛云)使用苦肉计,在斗争会上强忍巨辱佯装与家庭划清界限,亲手打了即将被枪毙的父母亲,得到工作队信任后由胡家回到陆家,由她埋葬了已经躺在坑中死去的所有人。

  本来是反映四川土地改革的小说,与千里之外的晋绥没有什么牵扯。但作者说了,晋绥干部把在晋绥土改的“极左”做法复制到了四川,致使四川的土改仍然“惨无人道”。类似的还有一位重庆某大学教授,写了一部《血红的土地》海外出版,现在成为西方和平演变的走狗,令人不齿。

  二、土地改革的历史进程不容抹黑,善恶是非不容颠倒

  为此,中组部前部长张全景同志发表了《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一文。文章指出,《软埋》这本书的出现不是偶然的,它是新形势下意识形态领域阶级斗争的反映,是对我们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的反攻倒算。这篇小说以及其他不好的作品的出现,证明文艺界在贯彻习近平同志在文艺工作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方面还有很多问题,还很不到位。有人说土改好,有人说土改很糟、很坏,对这个问题必须进行阶级分析。如果你是站在封建地主阶级的立场上,必定会认为土改很糟、很坏,因为他们失去了作威作福的天堂啊!如果你是站在广大贫苦农民的立场上,必定会认为土改很好,是翻天覆地的大好事,几千年来从未有过的大好事。

  中国人民解放军国防大学前政治委员赵可铭上将撰文指出,身为湖北省作协主席的方方女士,竟冒天下之大不违,站在已被消灭的地主阶级立场上,用假造的历史,对土地改革进行了全面清算和控诉,正如有的读者所说,当年“地主还乡团”是以刀枪为武器,对翻身的农民进行反攻倒算,夺回全部财产,疯狂屠杀迫害分田分地的农民;今天《软埋》这本书则是以笔为刀枪,向土地改革分田分地的广大贫下中农进行政治上、道德上、人性上的控诉与清算,这实在是匪夷所思。

  苏联解体十年后,俄罗斯学者专门写有一书进行反思,名为《第三次世界大战——信息心理战》,分析西方如何以信息为武器进行渗透,对苏联展开心理战,通过抹黑苏共历史在意识形态领域撕开缺口,最终操纵了公众意识,导致苏联走向自我毁灭。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我国是拥有14亿多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我们党是拥有9514万余名党员的执政党,这样一个大国大党,人心一旦散乱,就会成一盘散沙、自乱阵脚,就会出大事。全国一盘棋、集中力量办大事是我国突出的政治优势,而要保持这一优势,就必须做到统一思想、凝聚共识。中央一再号召全党全体人民坚定“四个自信”,而历史自信是文化自信的题中应有之意。100多年来,一代代共产党人慷慨高歌壮怀激烈,带领人民不懈探索与奋斗,继走出中国革命新路后,又成功开辟并拓展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这条新路,进而从根本上改变了国家、民族和人民的前途命运,迎来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前所未有的光明前景。“青山遮不住,毕竟东流去。”事实胜于雄辩,历史不容歪曲。对于这段峥嵘岁月、光辉历史,我们要始终怀有敬畏之心。正如习近平同志所说:“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辉煌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历史虚无主义者颠覆历史、抹黑英雄的行径,其实质就是对现实的质疑和否定。

  三、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经验教训值得记取,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的历史功绩不容玷污

  毛泽东主席1948年4月1日《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指出:

  “晋绥的党组织纠正了在工作中发生的几个“左”的偏向。这主要地是三个偏向。第一,在划分阶级成分中,在许多地方把许多并无封建剥削或者只有轻微剥削的劳动人民错误地划到地主富农的圈子里去,错误地扩大了打击面,忘记了我们在土地改革工作中可能和必须团结农村中户数百分之九十二左右,人数百分之九十左右,即全体农村劳动人民,建立反对封建制度的统一战线这样一个极端重要的战略方针。现在,这项偏向已经纠正了。这样,就大大地安定了人心,巩固了革命统一战线。第二,在土地改革工作中侵犯了属于地主富农所有的工商业;在清查经济反革命的斗争中,超出了应当清查的范围;以及在税收政策中,打击了工商业。这些,都是属于对待工商业方面的‘左’的偏向。现在,这些偏向也已纠正,使工商业获得了恢复和发展的可能。第三,在过去一年的激烈的土地改革斗争中,晋绥的党组织没有能够明确地坚持我党严禁乱打乱杀的方针,以致在某些地方的土地改革中不必要地处死了一些地主富农分子,并给农村中的坏分子以乘机报复的可能,由他们罪恶地杀死了若干劳动人民。我们认为,经过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对于那些积极地并严重地反对人民民主革命和破坏土地改革工作的重要的犯罪分子,即那些罪大恶极的反革命分子和恶霸分子,判处死刑,是完全必要和正当的。不如此,就不能建立民主秩序。但是,对于一切站在国民党方面的普通人员,一般的地主富农分子,或犯罪较轻的分子,则必须禁止乱杀。同时,在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审讯工作时,必须禁止使用肉刑。过去一年中,晋绥在这方面曾经发生的偏向,现在也已纠正了。”

  晋绥革命根据地的创始人之一,晋绥土地改革的亲历者、受害者牛荫冠同志在1987年11月8日晋绥党史座谈会上的发言指出,在全国抗日战争胜利之后,党中央于1946年左右发表了关于土地改革的《五·四指示》,接着又召开了土地改革会议,1947年在解放区进行了土地改革。这场伟大的土地改革运动,除有些具体问题还有争论外,从总的方面说,党中央制定的土改方针、政策都是正确的。晋绥党在具体执行中没有按照党中央的指示办事,犯了左倾错误。这次左倾错误虽是晋绥局部地区,但其做法和恶果确是很严重的。晋绥党的左倾错误,从指导思想上来说,是康生、陈伯达直接指挥的,晋绥分局的个别领导同志直接地执行了康生、陈伯达那一套极左的东西。

  新中国新闻事业的泰斗级人物,《晋绥日报》老报人甘惜分教授在回忆反思晋绥土改时指出,“晋绥地区之所以最后在革命转折关头跌了这一跤,归根结底,是不善于掌握党的政策,或者说,对马列主义知之甚少所致。排斥中农的“贫雇农路线”,“群众要怎样办就怎样办”的自发论,划分阶级的标准到底是什么,什么是封建主义,什么是资本主义,什么是新民主主义;什么是应当消灭的,什么是应当保护的;看问题首先看主流,还是看支流。所有这些,那时不少人都有点昏昏然。”

  在回忆毛泽东主席《在晋绥干部大会上的讲话》时,甘老感慨到:“我们这些人原以为毛主席一定会严厉批评因我们的错误所造成的损失,但是他却着重地表扬了晋绥的工作。他从两个方面论述这个问题:第一,晋绥在过去一年中发动了群众,完成了土改和整党;第二,已经纠正了土改中“左”的偏向,这也是一个成绩。毛主席把纠正错误也当作成绩,这样看问题的方法对我们是很重要的启发,他表达了革命领袖对下属部门的领导在工作方法和思想作风上所犯错误所持的宽大胸怀。”

  晋绥根据地人民勤劳善良、无私奉献,晋绥根据地领导干部对党忠诚、敢于斗争。适时开展土地改革,是中国民主革命的一项基本任务,是实现“耕者有其田”得必然选择。1937年全面抗战爆发以后,八路军挺进山西,120师创建了晋绥根据地。特别是1940年晋西事变之后,八路军与阎锡山国民政府达成了以太军公路为界和平分治的协议。共产党八路军对晋西北根据地达到了完全的社会治理。经过7年多的“四大动员”、减租减息、回赎土地、清算斗争、公粮缴纳等农村经济政策,使得地主转移出了一大部分土地,多数农民程度不同地得到了土地。可地主保留的土地,不但质量好,就数量来说仍比贫雇农多一倍,无地缺地户仍然占到30%以上,所以,按照中央的安排,在晋绥根据地适时开展土地改革,不仅有其必要性和迫切性,而且具有稳妥地进行的可能性。在这样一场翻天覆地的伟大变革中,不但地主的土地要拿出来与无地少地的贫雇农平分,富农的土地也同样要按全行政村人口平均计算,多余的土地也要拿出来平分,可见其伴随的暴风骤雨般的激烈冲突和你死我活的无情斗争。我们不可否认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中,由于种种原因造成的“左倾”错误,继而发展到乱打乱杀、失去人性的可悲惨状,但与整个土地改革的伟大成就相比,只能是奔腾向前的历史潮流中的一段逆流,晋绥土改的历史性胜利是第一位的。

  晋绥革命根据地在存续的12年艰苦岁月中,全面建设构建了新中国的雏形。晋绥抗日根据地全面进行军事、政治、经济、文化建设,推进政权建设和党的建设,进行了制度、法制创设。其政权是抗日民族统一战线的性质,贯彻“三三制”原则,人员组成共产党员、非党左派进步分子、中间派各占1/3。政权结构包括立法、行政和司法机关,边区和县参议会既是民意机关,也是权力机关。政府机关设边区、县、乡三级,并有边区政府派出的专员公署,县政府以下设区公所。开展“村选”运动民主选举普遍建立了村政权。根据地依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参照《陕甘宁边区抗战时期施政纲领》,结合实际制定颁布了施政纲领及各种法规、条例。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为解决战争和生活需要进行的,主要是发展农业生产,同时发展工业生产和对内对外贸易,并建立银行,发行自己的货币。调节各抗日阶级的利益,实行合理负担,在农村实行减租减息的土地政策,在工业生产中规定了调整劳资关系的办法,并发展公营工业。实行一系列鼓励生产、财政税制、征收公粮等政策。根据地的文化事业,包括宣传新闻出版事业、学校教育和社会教育事业、文艺事业、医疗卫生事业等。在教育方面,各根据地创办了“抗大”分校等一批干部学校,还创办了大量的中、小学校,培养了大批干部和文化人才。

  为全力配合八路军创建晋西北抗日根据地,华北党组织在1937年9月初决定:在晋西北首先创办一个由共产党直接领导的银行,并决定由刘少白同志负责全权筹建工作。刘少白根据党组织的指示返回家乡,创办了兴县农民银行。发行我党最早抗币。1940年5月10日,在原兴县农民银行的基础上扩建成为西北农民银行,1947年,陕甘宁边区与晋绥边区统一为西北解放区,陕甘宁边区银行并入西北农民银行,统称为西北农民银行,原陕甘宁边区银行钞票停止发行。这时的西北农民银行已真正成为我国大西北地区根据地的银行,西农币也已成为整个西北解放区的本位币,到1948年12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正式成立时,西北农民银行作为中国人民银行的原始发起行,成为新中国人民银行的三大基石之一。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土地改革运动,是实现其改造农村,进而改造中国社会的革命性内容之一,是“涉及一场根本性的权力和地位的再分配以及原先存在于地主和农民之间的基本社会关系的重新安排”。“土地制度的改革是中国民主革命基本内容之一。不废除地主的土地所有制,便没有彻底的反封建可言,也没有中国的现代化可言”。晋绥革命根据地的土地改革,总体上分为三个阶段。从1946年5月到1947年7月为“平稳发展期”;1947年7月到1948年1月“狂飙猛进期”;1948年1月至1948年6月“纠偏整改期”。

  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标志着中国共产党对抗日战争期间实施的减租减息政策进行了重大的调整。为了在新的形势下完成“五四指示”提出的新任务,晋绥分局于1946年6月召开高干会议,及时对贯彻落实“五四”指示进行动员部署,为如何把减祖减息转变为土地改革做了比较实事求是工作安排。这种“温和的土改”,就其实际出发点而言,是将“五四指示”与本地区实际情况相结合的产物。考虑到同时期陕甘宁边区进行的通过赎买政策来实现“和平土地”的试点工作,可以说晋绥分局的这种行动是基于“和平土改”思想的一种实践。但就其实际效果而言,在其还处于运动部署阶段,就由于社会整体环境的变化和内战的爆发而被迫终止。

  晋绥土改的“左倾”转折点源于中央工作团的到来。1947年3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康生率土改工作团到达所选定的土改试点村临县五区郝家坡。陈伯达率领工作团先在兴县木兰岗指导工作,后到静乐县潘家庄蹲点。这两位中央大员实际上主导了晋绥根据地的土改。第二个推力来自于刘少奇对晋绥分局的批评。1947年4月,刘少奇率领中央工委东渡黄河,路经晋绥根据地前往河北西柏坡。通过一路调查了解,给晋绥根据地领导同志写了一封措施严厉的信,对晋绥根据地的土地改革提出批评。第三个推力就是1947年7月至9月在西柏坡召开的全国土地会议,颁发了《中国土地法大纲》。把晋绥土地改革推向了“极左”的深渊。

  晋绥土地改革的纠偏始于1947年“十二月会议”。转战陕北的毛主席发现了晋绥的这些左倾错误作法,对晋绥分局当时的领导同志发了很大脾气。毛主席说:“这样重大的政策问题,你不和我联系一下就自行决定了。咱们两个,我在陕甘宁,你在晋绥,一河之隔,为什么就不联系一下,就自行决定了呢?!希特勒与斯大林还互通情报嘛!为什么,你就不和我通通情报。”1947年9月中下旬,毛主席委托任弼时修改全国土地会议通过的《全国土地法大纲》,任弼时一度集中精力于土改工作,为纠正土改运动中出现的“左”倾偏向做了重要工作。11月29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重发“怎样分析阶级”等两文件的指示》。这对中央关于土改政策的完善,对于正在广大解放区兴起的土改运动,沿着正确的发展方向推进起了重要作用。1948年1月12日,任弼时在西北野战军前线委员会扩大会议上作了题为《土地改革中的几个问题》著名演说,对中共中央和毛主席关于土地改革路线、方针、政策的有关原则,对土改运动中所发生的主要问题,都给予正确的阐述、解释和发挥,对土改政策的完善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1948年1、2月间晋绥分局先后颁发了7个纠编文件。1948年4月1日毛泽东主席《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用鼓励的口气批评了晋绥党。此后,毛主席和中央其他负责同志路经晋西北到达西柏坡,了解更多实际情况后,于1948年5月8日和1948年6月28日两次发出《中央关于晋绥整党工作指示》,进一步矫正了晋绥根据地土地改革“左倾”做法,总结了老区、半老区的经验教训,有力地指导了全国土地改革沿着正确的轨道前进。土改运动从根本上推翻了封建剥削制度,改变了旧社会对劳动人民及劳动的观念,“劳动光荣,封建剥削可耻”的观念深入人心。这是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胜利。

  晋绥这一块“共和国的试验田”,默默无闻地完成着党安排的各项任务,有如黄河般宽广的胸怀容纳一切,又如吕梁山的脊梁坚韧挺拔,这里的成功、这里的探索对对中国革命,对新中国的建立和建设都是十分重要的。

  (作者单位系吕梁学院吕梁精神研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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