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网友杂谈

用遗产税调节贫富差距只是美丽的童话

2021-06-22 15:22:07  来源: 张捷财经观察   作者:张捷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美国等西方国家有大量的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大多以各类研究、公共服务、慈善活动为目标而运作。对这些基金会,需要通过表面看到它们的本质:很多基金会名义上是属于全社会所有,但实际上控制在私人手中;基金会的核心利益在于保持家族的长久控制;基金会是富豪和国家共赢的博弈;基金会是各种势力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我们的立法和对境外组织的管理,一定要对他们的背景和性质有深刻的认识。中国在依法治国的大背景下,我们的司法体系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给这些势力留下缝隙,要在维护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制定有利于我们的规则。

  基金会是各种势力的载体

  美国等西方国家有大量的基金会,这些基金会大多以各类研究、公共服务、慈善活动为目标而运作,这些基金会掌握了巨大的社会财富和经济力量,影响无所不在。这些基金会实际上是西方各种势力博弈的经济载体。如果说贵族小集团作为载体还是一个模糊的维系,那么基金会作为各种势力的载体,就是一个极其紧密的,由法律、经济和国家武力保障的核心机构了。

  报端时常可以看到西方的顶级富豪把财产全部捐献给了以自己名字命名的基金会云云,他们将资产捐给基金会而不留给子孙的行为,曾经让国内很多人称赞不已。后来有人提出他们这样做是为了逃避遗产税,西方的遗产税是非常高昂的,可以超过遗产数额的一半。当然避税的说法实际上也只是说到了一点皮毛,避税只是基金会的一项功能。我们知道捐赠是可以免税的,而富豪所捐赠的都不是现金,而是他们持有的股份等实物资产,这些资产变现要缴纳高额的所得税,比如当初设立公司可能只投资了10万美元,现在股票价值10亿美元,一旦股票变现,所得收入基本都要大额纳税,而这些资产转入基金会却是免税,避税利益经常超过各种慈善的支出。

  基金会的核心利益在于保持家族的长久控制

  对于各类基金会,核心问题是基金会的所有者是谁呢?在西方私有制社会,基金会的所有权不属于国家,还是在私人手里,虽然很多基金会名义上是属于全社会所有的,但是基金会章程等是保密的,基金会实际的所有人就是在基金会担任实际职务的人,基金会所有人的产生过程有秘密的程序不为外界所知,外人也没法参与。富豪捐助基金会的实际结果是基金会掌握在这些富豪的后代手里,而避税只是最直接表面的好处,核心利益不在这里,而在于保持家族的长久控制。历史上耳熟能详的著名富豪们,都留下了以他们名字命名的基金会。

  如果将巨额财富直接留作遗产,继承人怎样处置遗产难以干涉和限制,而且继承人经常有纨绔子弟把财产败光,子孙越多导致家族财产被分割得越分散,最后家族的竞争力极大下降。设立基金会及其运作规则,一方面限制了后代对于遗产的使用,使得他们必须遵守一定的规则;另一方面也相当于建立了一个家族公社,后代的各项花销可以在基金会名下支付,给子孙们建立了一个“共产主义社会”,而所有子孙的社会影响力也给基金会的势力添砖加瓦,基金会还可以聘请最好的职业经理人操盘以达到利益最大化。因此基金会这样的机构就是把家族的利益长久凝聚在一起,看似为了公益事业实际上巩固保持了家族利益,使得西方的富豪家族势力突破中国富不过五代的瓶颈,家族的财富不会被分散,而且家族的所有成员都必须围绕这个基金会发挥自己的力量,使得西方的贵族家族可以有长期的影响力。

  基金会是富豪和国家共赢的博弈

  基金会的规则是保密的,资产数量也是保密的,基金会对外公布的资产数量一般都被低估了很多,因为基金会大量的资产是以取得成本记账的,比如基金会拥有的大量文物和艺术品等在当今拍卖市场上都是价值连城,可是这些文物和艺术品等当年都是以很低廉的价格获得的,在账面上计算的价值很低,而对于各种公司、产业的投资也是如此处理的。因此这些家族基金会的实力从来不公开,我们在富豪榜上所见到的富豪们,相对于这些势力只能算是小小的“暴发户”,金融危机就是真正主宰世界的强大势力对暴发户“剪羊毛”。我们都知道,各种金融、经济的博弈都是“零和博弈”,有一方输了就有一方赚,在金融危机中大家都亏损,是谁赚取了大家损失的财富呢?就是这些保密的基金会。

  基金会不是上市公司,其资产和经营行为本身不需要对公众说明;西方保护个人隐私的规则,也保护了基金会的幕后秘密规则。西方的媒体虽然是有言论自由,但是这样的“言论自由”是西方的势力集团制定的,西方媒体没有侵犯他们“隐私”的权利,西方的言论自由是建立在不得侵犯公民隐私和商业秘密的基础上,各类基金会的运作就属于“隐私”和“商业秘密”。

  西方社会通过遗产税调节社会财富只是一个美好的童话,西方富豪们捐献所有资产用于慈善和服务百姓也是一个美好的童话。试想在一个移民非常方便的社会,如果对于富豪们的遗产税收掠夺过重,还有谁会在这样的国家投资和定居,如果真是那样肯定会资本外逃,特别是移民国家,往往还会有优惠政策来吸引新移民,吸引外来富豪移民是他们立国的国策!西方遗产税政策的真实目的,是通过制定规则要西方富豪们都建立基金会这样的机构,这些机构在本国设立,受到本国的管辖和控制,而设立它的富豪死后,基金会很多规则是不可更改的,也不可能再迁往国外;这些机构只要在国内,就是该国的财富,成为国家富强的经济基础。一方面,富豪在该国建立自己家族的基金会,需要这个国家的强大;另一方面,国家以法律和规则保障富豪的资产和子孙,也是富豪们需要的。这样一来,富豪们的财富受国家的保护,反之他们也要影响国家的政权和维护国家的长期强势,这是一个追求共赢的博弈。

  这里西方的法律体系也给基金会的做法特别的保护,比如西方的信托法的思维,富豪的财富被信托以后,名义上就不属于富豪的私人财富了,富豪破产的话,其信托受益人的身份是不能被剥夺的,信托资产是不能被执行的,这背后就是等于有了法治层面下对私人财富的免死金牌和丹书铁卷了,他们的子孙就是破产了,其享有的这些财富受益利益还是可以不断传下去,私人财富凌驾于法律之上了。这对西方国家的好处,就是信托的法律形式,让这些私人财富再也不能随着私人的移民而流动,永久地固化到这个国家了。

  基金会是各种势力参与政治的一种方式

  在西方国家,“以捐抵税”是一项基本政策。各个基金会捐款、筹款用于各类公益事业,不但分担了政府的工作,管理成本也比政府小。同时,这样的做法也让各种势力参与到国内政治中来,基金会从事慈善行为也是西方各种势力博弈政治资本的游戏规则之一,西方的基金会通过慈善渗透教育、医疗、社会福利等各个方面,影响了西方社会的主流意识,决定了民主选举的方向和规则,把势力渗透到社会的方方面面。

  慈善的背后是什么?这样的慈善渗透社会就真的好吗?如果我们翻开中国的历史,知道了田氏代齐,就知道中国为何不接受慈善了,而且给明太祖捐款修筑城墙的沈万三反而要因此而死了!你当富豪本来该交税的,却不交税把税款部分行善,为何不是政府收你的税收后去行善呢?你等于是不仅不尽纳税义务,还把政府收买人心的好事揽到自己头上做了,等于你分享了政府的权利!基金会这样的行善行为,实际上就是分享政权的一种方式,是资本在幕后统治的一种方式,如果放任这个权力给富豪,富豪获得政权的田氏代齐早晚是会发生的。想明白这背后深刻的政治背景,你就可以理解为何富豪们在西方那么热衷于慈善!如果中国的富豪有对政权田氏代齐的机会,我相信他们也会与西方富豪一样热衷慈善的。

  认清这个慈善是分享政权的性质,就能够理解为何西方各方均热衷于基金会了。在西方,不仅仅是富豪热衷于设立基金会,政党也设立各类基金会作为政党的经济来源和重要实体,各个政治领袖也利用个人政治魅力,建立自己的基金会,因此形成来源于政治贵族和利益集团的各种带有政治倾向的基金会;西方宗教组织更是号召教众奉献资产支持教会的慈善基金会,这是宗教以其精神影响力合法占有教徒财产的方式,也是宗教活动的经济来源和宗教影响力的经济基础。总而言之,决定西方社会的各方博弈力量都建立了代表自己利益的基金会等经济博弈实体,掌握经济力量,各种势力就找到了一个在民主竞选中政治博弈平台之外的一个经济博弈的平台。

  操纵基金会的贵族家族之间也是广泛的联姻和联盟,使得各个历史贵族、富豪所建立的基金会之间紧密联系,成为一个决定世界的群体,也就是幕后决定世界的小集团,他们与政治精英、宗教领袖等也建立广泛的社会联系,而且西方世界这样的幕后群体是跨越国界的,东方的新兴国家如果没有人能够进入这个圈子,实际上就没有真正融入西方的世界,与他们永远是隔着一道玻璃天花板。当今中国的崛起不在他们的规则之内,所以他们要一致遏制,这个世界以财富决定为基础,一切都是为了利益在博弈。

  而这些基金会在国际上也就起到了超越民族国家政权的政治作用,是资本全球化、金融国际化的结果,这些全球流动的资本,需要能够参与各国的政治,需要的就是这些基金会模式的国际组织(NGO),竞争性的国家不便直接出面干预他国政治,也假手于这些NGO性质的组织,它们的作用在全球化的今天变得更大,是金融资本参与国际政治的载体,他们分享了国际政治的权利,因此对NGO组织的性质和能力,我们是需要重新认识的。因此中国对NGO组织在华活动的管理和立法,就变得非常及时,对相关细节的制定和后续的博弈,还需要更深入地研究。

  所以对于西方的各个基金会,我们不但要知道其在西方世界的强大经济实力,也要认识到与它们捆绑的各种政治势力和人群的力量,它们是各种势力博弈的一个经济平台,每一个强大的基金会背后均有真正影响整个国家和社会的强大势力。基金会是金融资本、政客集团和宗教的经济载体,承载了金融资本、主权国家和宗教势力等多方面的博弈,是这个世界幕后决定体系的重要载体。而中国的崛起,与之的博弈是不可避免的,我们的立法和对境外组织的管理,一定要对它们的背景和性质有深刻的认识。中国依法治国,而中国的司法体系不能简单照搬西方,给这些势力留下缝隙,要在维护国家民族根本利益的高度,制定有利于我们的规则。而我们是否能够允许一些人、一些机构、一些外部势力,借助慈善、信托、基金会搞田氏代齐式的改变颜色的和平演变,是我们需要防微杜渐的地方。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