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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49年的细节不能遗忘,更不能重犯

2022-11-27 17:42:37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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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们常说“细节决定成败”,可是细节没法叙事,因此注定进入不了历史话语,特别是1949年革命这样的宏大叙事;我们习惯了“唯物主义”思维的人们,确实很难从成千上万次发生着的细节中推演出革命的必然性。1949年革命存在着必然性,这个至少在大陆是很少异议的,在共产党人同情者中是很少异议的,那边情况不甚明了,情况发生了巨变,今天海那边的意识形态怎么个情况说不清楚;可既使在大陆,在哪种“必然性”上也是如此的看法对立,愈往后对立会愈强烈,总括来说有传说中的“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我看轻描淡写了――甚至连“为什么要如此‘轻描淡写’”本身也值得怀疑我看愈往后其中的所以然也会愈加暴露清晰。

  我是爱因斯坦主义者,承认“必然性”,相信“隐变量”,不认为“上帝在掷骰子”,至于通向必然性之“门”在哪?那些爱氏“隐变量”究竟在哪?人类一直在寻寻觅觅;我不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中寻找逻辑,恰恰相反,而是从他们的内在一致性中寻找,我在诸论坛是把他纳入治乱循环“周期律”叙事的。至于怎么个叙事法,这正是我今天展开一下的――也即“细节决定成败”。

  1949年革命的宏大叙事中我注意到一个细节:解放军方面进行大规模军事行动前,总要进行一番思想动员,除了热热闹闹写决心书,还要进行战前“诉苦会”。这种“诉苦会”不象我们今天排场很大的动辄千万人那样的报告会,而是以连、排为单位,大都是那些曾经朝夕相处明天也许阴阳相隔的普通士兵聚拢一起。革命输出地苏联却不曾见到一例这种战前动员会,怪事一桩,这种不同一定存在根本的内在原因。

  诉什么苦?我们这代人没经历过,不得其详,也是从后来零零碎碎的文艺叙事中串联起来――这就是我今天所指的“细节”。我记得上世纪七十年代有个著名演员,他名字好像叫汪洋的――《火红的年代》中饰演过钢铁工人,《大浪淘沙》中饰演大哥,他在自述中经常谈起自己沿街乞讨,后来解放军路过收留了他,后来加入解放军文艺部队。

  记得当时曾浮想联翩,象他这样身材魁伟,样貌俊朗的男人也曾沿街乞讨,可见那个社会是多么的不合理,难怪乎振臂一呼应者云集,人们要重塑社会。进攻太原城,密密麻麻蚂蚁般爬城墙的士兵,未必都有汪洋那般沿街乞讨经历,但一定都有相似的故事“细节”,涌动而云集成一股天下大势,心中之恨――誓死推翻那个社会,重建那个社会。

  众多“细节”中最著名的恐怕就是《白毛女的故事》:据说笑星陈佩斯的父亲陈强饰演剧中角色,演出进行时竟被士兵拔枪射击,射瞎了眼睛。这事不知真假,也许表演过于逼真,勾连起士兵的心中之恨――要怎样的恨才能如此失去理智,将表演当真了;一个如此年轻漂亮的同龄女孩被这样的霸占凌辱,结局如此凄惨,要知密密麻麻攻城的年轻士兵胸中聚集了多少这样的恨。

  可是这样的“细节”怎样关联到1949年革命那样的宏大叙事中去――那个宏大叙事比如我们熟知的“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

  这绝非多此一问,记得78年高考时上海考区一篇范文流传,叫做《大光明下不光明》。“大光明”是指上海的“大光明影剧院”,就在南京路――这里的“大光明”显然是一语双关,既指那个影剧院,也有更丰富的寓意。七十年代的中国虽然光明,但也有不少不如人意,既使在繁华都市大上海,哪里仍有不少沿街乞讨者,无家可归者,卷缩在大光明影剧院门口,向进进出出的人们乞讨。

  那篇范文写的很好,也许是上一年高考的作文题,今年拿来做范文,也许某位同学写的好,老师拿来做推荐,也许我记忆有误,那曾经是一次社会热议事件,我把他与高考关联了……。反正是,这样的作文虽然写的好,思想性很强,但是拿来做范文肯定是误导,拿不了高分的,甚至还引来热议。记得当时《文汇报》、《解放日报》等几大报纸(当时《新民晚报》好像还没复刊)进行了讨论。一个结论性意见是:同学们的出发点是值得肯定的,不应该受到打压,但是应该辩证的看问题,辩证的看待我们社会在发展和进步,不能片面机械的看问题。

  是吧?绝非多此一问,今天的同学们还会如此之问吗?辨证法肯定比以前强多了,这是不用多问的。我今天提出这个话题,包括“沿街乞讨”、“霸占白毛女”这样的“细节”无数复无数,汇流聚集成1949年那场革命的大“势”,可怎样关联到1949年革命那样的宏大叙事中去,向后人交待,以较为简短、逻辑、可信的方式向后代交待?我们今天的“辨证法”显然还有待开发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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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天为什么又谈起这个话题?

  几天前因为防疫执法纠纷,广州俩女子被反绑跪地,此事闹得沸沸扬扬,昨天我也写了一篇《将人反绑跪地是重罪》(请编辑加个链接),原本还有个副标题17年以上死刑(枪决)以下》,发表时编辑给删除了。可见我对这事的胸中之恨,编辑也看出来了,过于强烈可能降低文章的可读性,把他删除了。其实这篇文章并无多少情绪色彩,主要集中在两个话题:

  1)“双漆跪表示臣服”在欧亚大陆是共同的文化现象,那么他究竟是文化交流的产物?或者是各自封闭发展,但在共同规律作用下的必然产物?

  2)“双漆跪具有羞辱的含义”在欧亚大陆也是共同的文化现象和文化心理,但在欧洲并不过于显式的表现出来――似乎总会受到某种更强势文化的压制,而在中国却经常强烈而显式的表现出来,一点小事就把人捆绑、下跪、示众。

  抱着这俩疑惑写了那篇文章,其实也可看作过于愤恨反而让人冷静理智,仿佛大搏杀之前士兵的冷静,此文本身并无多少情绪。这在中国相当普遍现象,一点小事就羞辱他人人格,而受到的制裁和惩罚是如此轻微、不对等,又进一步助长了这种文化;今天再写一篇,依旧“大搏杀之前的冷静”风格,把他纳入1949年革命宏观叙事进入不了的“细节”中去。

  逻辑上有啥不妥吗?解放战争太原攻城战中,密密麻麻的攻城的年轻士兵中,难道不也有无数这样的士兵,他们对动辄将人捆绑、下跪、示众的社会极度愤概,誓死将其推翻重建!逻辑上难道有啥不妥?我们对1949年革命的叙事大都是宏观的,诸如“新民主主义革命”,诸如“社会主义革命”,而诸如汪洋的“沿街乞讨”,“白毛女的故事”等等只是纳入“小说”,艺术之流,怎样将宏观叙事与“细节”结合起来?我今天只是将“动辄将人捆绑下跪”看做一个实例加入进来而已。

  有个时期这块土地上的官民对立是非常弥漫而又强烈的,我想执政者们也许看到了这点。大家是否注意到一个细节:上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各大城市开始进入“下岗”期,那时还没进入这个阶段,但各大工厂机关都存在所谓“富裕人员”,这些“富裕人员”不能下岗但又要寻找出路,当时社会管理机构比如警察队伍恰又需要大规模充实人员,但又种种限制,于是两者一拍即合,“富裕人员”大量充实到这些执法机构,他们在原单位拿基本工资,在上班单位拿些微薄津贴,他们或者穿执法机构制服执勤,或者穿平民制服执勤――比如夜间巡逻之类,也算不突破当时体制的最好办法了。

  但我总是怀疑,这样的“两全其美”可能掩盖了其中一个不愿为人捅破的小秘密:那批人当时有个统一称呼“联防队员”――他可能就是我们今天“城管”的前身。当时他们既解决了实际问题(比如巡逻需要大量人员)而不至突破体制,在执法过程中一旦发生冲突,又可降低官民对立的意识,减少政治事件,因为这批人被视作“市民自治”力量,当时包括警察队伍往往被视作“国家专政”力量――甚至连穿戴大盖帽制服的消防队员也被看作这种力量,“联防队员”或者“城管”的充实也许可以淡化这些观念,在执法冲突期间可以淡化一些尴尬。

  确实我总是在怀疑,究竟“两全其美”的解决办法呢?还是以他做障眼法,来掩盖某种尴尬的对立。确实我总在怀疑,在各论坛不断写,一有机会就表达这个怀疑。这个怀疑并非空穴来风捕风捉影,几十年来大量社会事件证明了我的怀疑,“城管队员”与执法对象一旦发生冲突,主管机构就会出来致辞:他们不是我们的正式员工,只是临时聘用人员。

  如真有后一种动机,这类致辞虽妙,但解决不了真实,遮掩得了一时解决不了长治。只要存在“国家专政”与“公民自治”分野而其界线如此模糊,那么这类积蓄何时爆发,那真是个值得全体思考的问题。事实上我们国家1949年建立就是人民的国家,警察也叫做“人民警察”,哪有“国家专政”与“公民自治”分野之说。

  当然我今天思考立论不在此,而是归入“细节”,怎样将1949年革命的诸多细节与宏观叙事统一起来。难道不是?这样的细节无数复无数,隐藏在人们心间,每天都会传来,

  网上流传几张群聊截图,说的是武汉某知名985高校内,一名学生因睡过头错过了核酸,导致楼栋长动了真怒,宣布整栋楼的学生“中午饭停止发放。”――我们论坛今天也在传说着这则故事。

  我们小区做核酸,下楼时听闻隔壁小区一楼道有阳性给封了,我拿手机核酸扫码时向那位白大褂志愿者打探一下,他先说了一句“请把口罩戴好”――这也说的对,我在与他说话时确实下意识的将口罩鼻下移了下,差不多嘴巴都露出来了;可后面一句话让我滋味翻腾,让我有与今天的思绪联系起来的冲动,他说“人家的事阿拉(我们)别管,侬(你)自己管好自己少出门就可以了”。

  这句话多么正确,没有啥可挑剔的,无论最新二十条,还是十九条,十八条都是这么说的,可我滋味翻腾,特别他那言语的口气,让我有与1949年诸多联想的哲学冲动,而不是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对立中寻找逻辑。或曰:如此小事竟有如此冲动!我说是的,正是我今天写一篇的动因,写什么呢?就写“细节”。

  千万不能让那位白大褂志愿者知道我今天写了他了,知道了会难受的,事实上他就是你我他中一员;六点一刻核酸检测结束,他会和你我一样站在弄口东张西望,闲聊侃大山,平平常常过着日子。

  ………………………………………………………………………………………

  这无数复无数的“细节”诉说着我们人民心中的那些隐秘,他确实不能也不该上升到“国家与人民”这类宏观叙事,但又不得不正视的“细节”。

  还有,我在昨天那篇《将人反绑跪地是重罪》稍微谈起过:

  1)将人“捆绑下跪”这类严重侮辱人格事件大都发生在强势人员与弱势人员之间――比如妇女就是弱势人员;

  2)广东等南方地区是近代华人先进意识的发祥地,可是我长期观察注意到,这类严重侮辱人格事件,华南地区发生频率大大高于华北地区。

  这是为何?华北地区发生这类严重人格侮辱事件,往往伴随着更强烈对抗事件――比如今年八月份唐山一群流氓欺凌妇女,被欺凌者的反抗是如此强烈;事实上我们读历史哪怕只是小说之类“艺术”作品,也能发现,北方妇女遭受如此侮辱,大都伴随着激烈的反抗,哪会这次俩广州妇女乖乖跪着,竟然没有下文。

  中国北方妇女的刚烈是世界著名的,中国北方妇女的温柔也是世界著名的,这个巨大的反差恰恰统一在一个躯壳;我还注意到:明清以来“礼教杀人”事件大都发生在华南,在华北要以此借口杀一个妇女还是不太那么容易的,在华南以此借口杀一个女人就象杀一只鸡那么容易――这话我又没法说得太透,说得太透大有“地域歧见”之嫌,于是乎假借哲学(比如“阴阳论”)口吻去说。

  这种事我是绝对支持反抗的,当时我在场,恰又年轻十几岁,又有凶器在身的话,也许会捅翻他几个,那些参与者会捅翻他几个――这也是我昨天撰写《将人反绑跪地是重罪――17年以上死刑(枪决)以下》时的心情。

  事实上我是理智冷静的,希望我们的人民不能淡忘1949年革命中那些被称作“细节”的东西,更不能重犯;侮辱白毛女,我们的士兵是如此的愤慨激越,涌动起1949年革命的巨大洪流,将妇女捆绑,镜头下的乖乖下跪,难道整个社会可以默不作声,或者不痛不痒嘘嘘几声?

  如果中国南北社会真的存在道一人时常怀疑的民风民俗差别,那绝不是地域、文化、种族上的差别,而是背后有只无形的手在指使;华南人民应该明白这点,应向华北人民学习,对此类严重侮辱人格事件进行反抗,扇他的脸,打断他的脊梁,就象八月份那几位勇敢的唐山妇女――管他打着什么旗号,诸如“执法越位”之类。没有这类对等反抗和制约,社会就难以进步,某些情况下“以刚对刚”、“以烈对烈”的血性是社会存在和进步的必然法则。

  末了,我还是重申:那虽是“细节”,没法上升到“国家与人民”这类宏观叙事,但必须牢记,更不能重犯。

  【文/道一人,红歌会网专栏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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