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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今朝 余红阳:对社会生产方式的本体论再认识

2023-04-01 08:28:08  来源: 昆仑策网   作者:王今朝 余红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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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是关于社会、经济的最基础、最重要的理论。围绕生产方式的概念却众说纷纭,莫衷一是。所谓生产方式,顾名思义,就是生产人们所需要的产品的方式。有时,人们在长达数千年的时间里生产同一种产品(如粮食),但使用不同的方式,有时,人们在不过短短的几十年里使用不同的方式生产不同的产品(如农业国的工业化)。因此,生产方式不仅包括投入(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和社会关系),包括产出(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社会关系),而且包括投入和产出的对应关系。根据这一理解,生产方式不过是不同生产资料、生活资料的对立统一,统治阶级和被统治阶级的对立统一和这两大阶级各自内部的对立统一。

  一、引 言

  生产方式概念是历史唯物主义的核心概念,生产方式理论是马克思讨论社会革命、人类前途的基本理论,因为“物质生活的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过程。”[1]马克思认为,应当“根据生产资料的进步和已达到的状况”以及实行生产资料与劳动者的结合的特殊方式和方法,来划分和说明“历史上划时代的一切阶段”和“各个不同的经济时期。”[2]在1859年的《〈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马克思总结道:“大体说来,亚细亚的、古代的、封建的和现代资产阶级的生产方式可以看作是社会经济形态演进的几个时代。”[3]根据这个原则,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分析了不同形态的社会的变迁。晚年的马克思,由于发现以俄国、中国等国为代表的东方社会所具有的和西方社会极为不同的亚细亚生产方式,把突破资本主义、跨越资本主义的“卡夫丁峡谷”的希望寄托于东方。[4]

  然而,由于生产方式概念自身的复杂性,也由于生产方式变革的复杂性,一方面,作为哲学大师、文字圣手的马克思、恩格斯实际上在其涉猎广泛的研究中以信手拈来的(eclectic)方式来使用生产方式概念,比如,马克思批判资本主义和构建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无疑把社会生产方式作为关注的焦点,但也不无其它生产方式概念,如物质生产方式(手工业、工场手工业和机器大工业等)、亚细亚生产方式、商品生产方式、自给自足的生产方式。[5]马克思在表述和运用社会生产方式概念时,有时把它与生产关系对立起来,有时又似乎把它们等同起来。对此,博托莫尔总结道,“马克思并没有从任何单纯的、一贯的意义上使用过这一术语”。[6]恩格斯也曾以一种灵活的方式使用生产方式的概念。比如,他在《反杜林论》中说:“关于地租的理论是经济学中带有英国特色的部分,这所以是这样,是因为只有在英国才存在着这样一种生产方式,在这种生产方式下,地租事实上也是同利润和利息分开的”。[7]这种信手拈来和灵活运用就使得后人对于马克思的理论可能给出完全不同的解读,从而使得至今为止关于马克思的生产方式理论都陷入一种迷雾之中。[8]另一方面,作为初创者的马克思由于精力有限,也由于实践的局限,只是主要对资本主义这种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进行了系统的研究,揭示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独特的商品拜物教性质,[9]而不可能系统地阐述生产方式理论,不可能将它形式化、条理化,也不可能产生关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系统理论。而正是这一点蕴含了马克思主义生产方式理论自身的开放本质。比如,当金融变得十分重要时,就需要一种金融生产方式理论。[10]当然,这种开放本质拒绝对马克思本人生产方式理论的随意性解释和发展。随意性解释和发展只能意味着背叛!

  斯大林在总结概括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的观点的基础上明确提出:“生产、生产方式既包括社会生产力,也包括人们的生产关系,而体现着两者在物质资料生产过程中的统一”。[11] “社会发展史首先便是生产的发展史,是各种生产方式在许多世纪过程中依次更迭的历史,是生产力和人们生产关系的发展史”,[12]是“原始公社制的,奴隶制的,封建制的,资本主义制的,社会主义的”这样五种基本生产关系更迭的历史。不仅苏联广泛接受了斯大林对生产方式的这种一义性、总括性的理论总结,《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也认为,“从一般意义上说,生产方式可以定义为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某一具体组合”,[13]这可以看作是西方学者对斯大林定义的认同。20世纪六七十年代的拉美学者也接受了斯大林的定义。[14]中国老一辈学者如胡钧、吴宣恭、奚兆永、赵家祥等老一辈学者至今都坚持斯大林的社会五形态理论和生产方式理论。[15]然而,也不乏学者对斯大林的总结概括加以否定,认为这一总结概括是教条化的。[16]与这样的认识不无联系,就社会形态而言,有人提出,“贡赋制”、“以个人自己劳动为基础的私有制”、封建领主制等生产方式的概念。[17]就生产方式的定义而言,有学者,如吴易风教授1997年提出,生产方式是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的中介,生产力决定生产方式,生产关系要与生产方式相适应,[18]并认为这是马克思的真正意思,“最符合马克思逻辑思路”,[19]是对马克思生产方式理论的澄清。确实,马克思本人的文本也有这样的清晰的表达。值得注意的是,吴易风教授所谓“既不能将马克思‘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以及和它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和交换关系’中的‘生产方式’解释成生产关系或广义生产关系,也不能解释成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似乎仅仅确认了,在马克思的某些文本中,生产方式不能如斯大林那样理解,而没有否定,在马克思的其它文本中,生产方式可以如斯大林那样理解。当然,吴易风教授是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那篇论文旨在谈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可能没有注意到这个问题。

  究竟如何理解社会生产方式的概念和理论,关系到如何理解和把握历史唯物主义,关系到如何理解和把握一个社会的发展方向。[20]本文基于马克思恩格斯和斯大林的社会五形态理论,对社会生产方式理论加以本体论的总结。这种基于精确定义和聚焦事物关系的总结足以澄清文本分析所引起的混乱,[21]足以还原斯大林生产方式定义的理论思路。在资本主义与社会主义的斗争变得尤其激烈的今天,这种本体论总结尤其重要。这种总结还表明,那种把生产方式视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中介的观点实际上是由于关注社会生产的方方面面才产生的。这种中介论对于深入到生产方式内部丰富生产方式理论、考察社会的局部变迁,考察经济的某些方面,如考察信息技术带来的经济社会变化,是有益的,但相对斯大林的总括论,它对于把握社会形态的进步方向是不足的,甚至可能是有害的。为了讲清楚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而拘泥于具体的细节的生产方式进步可能使人们只见树木,不见森林,使人们只注意具体意义上的生产方式的进步,而忽视卫星上天红旗落地那样的生产方式退步。[22]要从社会形态、社会发展方向的高度来把握生产方式,斯大林的生产方式定义和五形态理论依然是最恰当的。本文的分析将指向这样一种可能,即生活是灰色的,而马克思主义理论之树常青!

  二、生产方式的定义和分类

  定义是对一个概念的内涵和外延的确切而简要的说明。然而,不仅研究的目的不同,定义就不同,而且研究方法的不同,定义也会不同。就我们所见,已有的关于生产方式的定义都是文字性的,有的甚至是狭义的,基于数学概念的关于生产方式的一般性、通用性定义似乎尚未出现。

  马克思说:“不论生产的社会形式如何,劳动者和生产资料始终是生产的因素。但是,二者在彼此分离的情况下只在可能性上是生产的因素。凡是进行生产,就必须使它们结合起来。”[23]之所以存在结合(即统一)的必要性,乃是由于劳动者与生产资料的对立,以及劳动者与生产资料所有者的对立。从数学上看,顾名思义,生产方式可以定义为从投入(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和社会关系)到产出(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社会关系)的映射的规则。就社会存在和发展来说,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都是社会赖以存续和发展的物质。这个意义上的物质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必须在一定的生产关系下生产出来。社会基于已有的生产资料并在一定的社会关系结合中来生产新的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由数学可知,定义域(投入)不同或值域不同(产出),映射的规则就不同;即使定义域、值域都相同,作为多维变量的映射规则也可能不同。这样,定义域不同、值域不同或映射规则不同,就意味着不同的生产方式,即不同的生产的方法和形式。

  根据这种数学定义,仅仅把生产方式定义为社会生产物质和社会关系的技术方式和社会方式的总和,还是一种较为狭义的观点,而把生产方式仅仅定义为“劳动者和生产资料相结合以生产人们所需要的物质资料的特殊方式”就更狭隘了。一种一般性、通用性的生产方式的定义应该能够适用于各种情况,即既能适用于考察社会形态的变化,又能适用于考察社会形态不变时,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这样,必然就有两种生产方式概念:抽象层次较高的生产方式和抽象层次较低的生产方式。因而可以分别被叫作抽象生产方式和具体生产方式。这种数学定义在内涵上可以容纳这样两种意义的生产方式。对它们的一分为二、二分为三、二分为四的应用使得这种由数学定义的生产方式的外延可以对应一切可能的生产方式概念。

  抽象生产方式是抽象掉许多具体因素而得出的生产方式概念。历史唯物主义强调了物质(生产工具、生产资料)的重要性。使用这里关于生产方式的数学式定义所容纳的抽象生产方式概念,很容易理解任何社会形态的和任何特点社会形态所对应的生产方式的历史性。从社会形态的角度看,某种意义下的不同的物质产生不同的社会形态,从而必然是不同的生产方式。当马克思说“手推磨产生的是封建主的社会,蒸汽磨产生的是工业资本家的社会”时,就是在强调物质对于生产方式的重要性。仅仅强调物质对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是一种最抽象的思维,因为不同的物质产生不同的生产方式,但它既可能产生不同的社会形态,也可能不产生新的社会形态。比如,正是大机器生产方式把资本主义社会与封建社会区别开来,大机器的产生使得对大机器的所有权出现了,并且变得越来越比土地的所有权重要,这代表一种在封建社会不存在的社会关系。但从苏联历史看,大机器的生产既可能是社会主义存在的物质基础,也可能是资本主义存在的物质基础。而且,中国成为社会主义国家时,物质基础要比资本主义国家的物质基础弱得多。

  仅仅强调物质决定作用不仅抽象掉了不同物质之间的某些差别(马克思的大机器概念包含了从蒸汽机、发电机、机床、发动机、计算机等诸多不同的机器),也抽象掉了人的因素。实际上,即使从五大社会形态的进化看,人的因素也是不可或缺的,物质对生产方式的决定作用必须以人为先导,以人为中介,以人为主体。任何新的生产资料都是由某些人做出来的。蒸汽机是瓦特在前人的基础上在封建社会里改进的。新的生产方式往往是通过人们进行长期的斗争、战争和革命才得以建立起来。是人在对既有生产方式的社会后果(如中国奴隶社会的战国时代;封建社会的殖民化或半封建半殖民地化;西方资本主义的企业倒闭、金融危机、经济危机、生态危机、社会危机等)做出反应,从而推动生产方式的发展。既定历史条件下人们反应的可能性空间,决定了生产方式发展的可能方向。生产方式的实际的发展则取决于人们的实际的反应。不同阶级的人会倾向于做出符合其阶级要求的行为。资产阶级通过劳动的社会化,即劳动者共同使用生产资料和集中劳动,根本否定了封建的以土地为生产资料、以农业为主要产业、以分散劳动为主要特征的生产方式。在资本主义劳动社会化的条件下,科学也可以得到相比封建生产方式及以前社会的生产方式下更好的发展。无产阶级以一种更有效的社会化方式取代那种以追求私利为最终目的而不计私人成本以外的任何代价的资本主义。这就使得作为个体和作为阶级而存在的人成为物质决定社会形态进步的先导因素、中介因素和主体因素。当引入人的因素后,抽象生产方式概念必然同时包含体现在物质上的技术关系和体现在人与人的关系上的社会关系。这样,就很容易理解,在一种社会形态的内部,即为了维持一种社会形态自身,生产方式的运动必须是封闭的,即所产出的必须与所投入的保持一致,就像一种定义域经过一种函数作用之后,必须还落在这一定义域所在的某一大类空间上一样,就如实数的加减乘除(除法要排除0为除数)还是实数一样。无论一个社会形态内部生产方式多么复杂多样,生产方式在一定时期、一定限度内的自我强化趋势保证了生产方式运动的封闭性。比如,股份化并没有改变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本质。

  抽象生产方式虽然抽象掉许多因素,但也足够丰富了。就如一种数的集合可以配以某种代数结构一样,社会形态的历史在物的集合上配以了某种独特的所有制结构。如封建社会的生产资料本体主要是土地和铁质农具,而资本主义社会生产资料的本体主要是机器设备,土地降低到次要位置。所有阶级社会都实行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权,都让大量的劳动者与自己所使用的生产资料分离了。由于这种分离,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得以以地租、利息、利润的形式占有劳动者所创造出的剩余价值,使得剥削性的生产方式得以存在,得以延续。在奴隶社会,奴隶主占有奴隶和奴隶所生产的全部产品。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虽然在法律上赋予了劳动者以某种人身的自由,但既然劳动者的生产资料所有权无法得到保障,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自由。在经济上,阶级社会的劳动者必然经常地处于水深火热之中。至今为止的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生产资料的本体上是相同的,但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安排不同。资本主义是“以资本为基础的生产方式”,社会主义则排除了作为社会关系的资本,留下了作为物的资本。也就是说,抽象生产方式的概念足以让我们如斯大林那样看到生产资料所有制这个生产方式的本质问题。

  具体生产方式是在抽象生产方式基础上引入更多次级变量所形成的概念。在数学中,函数的形式是复杂多样的,一个社会形态内部的生产方式也是复杂多样的。引入不同性质的次级变量,就会产生不同的具体生产方式概念。如亚细亚生产方式、商品生产方式、完全竞争生产方式、垄断生产方式、金融化、信息化等等。引入越多的变量,意味着形成越具体的生产方式概念,如福特主义(生产线方式)、新福特主义、后福特主义[24]、丰田生产方式、农业生产方式、小农生产方式等等。亚细亚生产方式是引入了财政和权力因素,商品生产方式的概念是引入交换因素,完全竞争生产方式是引入了资本主义企业的同质性。很显然,每一种生产方式本身都要求一定的劳动力与它相适应。但这些种种具体生产方式的概念都不意味着抽象意义上的封建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改变,而只意味着抽象意义上的封建或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和社会形态的多样化。或者说,它都意味着抽象生产方式的量变,而不是质变。这种量变本身也可能具有重大的意义。比如,列宁的《帝国主义论》研究的就是资本主义从完全竞争的生产方式向垄断生产方式的过渡。这种研究开辟了人类的新纪元!

  “社会生产方式的变革,生产资料改革的这一必然产物,是在各种错综复杂的过渡形式中完成的”。[25]由于具体生产方式的变化更为人们所了解,从具体生产方式概念很容易理解生产方式过渡问题。但比具体生产方式过渡更重要的是抽象生产方式的过渡,即与社会形态变化相联系的过渡。当一种社会形态向另一种社会形态过渡时,既有的生产方式就对其它生产方式开放了,就如对2开平方就从有理数得到无理数或对一个负有理数开平方得到复数一样。在过渡时期,不仅前后相继的不同生产方式可能共存,而且新的生产方式遭遇旧的生产方式的反抗也屡见不鲜。这是因为旧的生产方式还具有一定的能量。比如,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封建社会内部萌芽,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封建社会生产方式共存着,斗争着,直到分出二者的胜负,期间不乏封建社会的复辟。社会主义社会生产方式也是脱胎于资本主义内部或脱胎于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内部,它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共存着,斗争着,直到分出二者的胜负,苏联解体表明,社会主义生产方式也可能遭遇资本主义的生产方式的反抗。这种反抗主要不是生产资料本体领域的变化,而主要和首先是生产资料所有制的变化。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胜负还没有得到最后的解决。但最终,更具效率的生产方式对于社会形态的演变具有决定性作用。

  马克思的著述实际上同时包含着这两种意义的生产方式的概念的使用,而且对后者的运用屡见不鲜。这是因为当他分析人类历史发展规律时,他不得不用抽象生产方式的概念,当他着重于分析资本主义这一社会形态时,他不得不用显微镜来观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不得不用更具体的概念来呈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方方面面。这显示,研究目的不同,就需要用不同的概念。

  三、生产方式的唯物辩证结构

  仅仅精确定义生产方式还不足以准确理解生产方式本体。对于生产方式这样的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概念,还必须以对立统一的方法阐明其内部的结构。至今为止,虽然大量文献对生产方式做了探讨,但我们还没有见到一种文献有意识地来做这一工作。基于把握当下中国生产方式的运动的目的而言,我们可以用新旧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两大阶级的对立统一(生产资料所有权、分配制度、劳动制度、管理制度)、阶级内部的对立统一(如交换制度)来界定生产方式的结构。这种贯通人类历史的界定既有各国生产方式结构的共性,又有中国生产方式结构的特性;既包含抽象生产方式的结构,又包含具体生产方式的结构;既包括物的方面,又包括人的方面,可以作为对当下世界的一个最具根本性的总结。马克思的《资本论》也正是以这样的基本结构来分析分析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

  (一)新旧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

  生产资料包括劳动资料(土地、生产工具、劳动场所、交通工具和手段)和劳动对象(原材料、中间产品)。在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以前,任何一种生产方式都有自己的与其它生产方式的生产资料相对立的生产资料。在劳动资料中,生产工具起决定性作用。生产工具的改进要么扩大劳动对象的范围,要么提高处理劳动对象的速度,从而决定了人类征服、改造自然的广度和深度。原始人使用的主要是石制生产工具,因而原始社会也称为石器时代(打制石头成为粗糙的石器)、新石器(制造和使用磨制过的石器)时代。奴隶社会使用的主要是青铜工具,所以,也称为青铜时代。封建社会主要使用铁质工具,所以也称铁器时代。从原始社会到封建社会,劳动对象一般都局限于农业、畜牧业范围之内,少量涉及手工业。资本主义社会使用的主要是把各种工具有机组合起来形成的机器,所以也称为机器时代,劳动对象的范围扩展到了人类的劳动产品。马克思说:“各种经济时代的区别,不在于生产什么,而在于怎样生产,用什么劳动资料生产。劳动资料不仅是人类劳动力发展的测量器,而且是劳动借以进行的社会关系的指示器。”确实,在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之前,每种社会形态都有其特殊的生产工具。只有社会主义社会,在包括生产工具在内的劳动资料和劳动对象上与资本主义还没有什么差别。在近百年的时间里,在生产力落后基础上建立了社会主义的国家在生产资料方面几乎还是重走资本主义之路,即引进和发展机器生产。只是在最近,中国第一次在5G技术领域领先了资本主义国家。5G技术处于正在形成的未来技术和工业世界的中心,毫无疑问,中国在5G上的技术攻势对美国构成了前所未有的挑战。这种挑战不仅仅涉及巨大的经济机会、未来生产方式发展(机器人技术、物联网、自动驾驶车辆、3D打印、纳米技术、生物技术、材料科学、储能和量子计算)、生活方式发展、中国经济的强大、信息安全,[26]而且可能代表着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在生产资料上的根本差异。

  在现代社会的具体生产方式上,新旧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则起先表现为手工工具和机器设备的对立统一,相应地,在生产组织形式上表现为手工工场与现代工厂的对立统一。在解决了这个对立统一后(如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通过计划经济逐渐由手工生产转变为机器生产),又表现为劳动密集型的机器设备与资本密集型的机器、设备的对立统一,进而又表现为资本密集型的机器、设备与知识与技术密集型的机器、设备的对立统一。在每一种对立统一中,都有相应的原材料、辅助材料状况、科技状况、教育状况等与它对立统一。

  (二)两大阶级在生产方式上的对立统一

  任何阶级社会的生产方式都蕴含着至少两个阶级的对立统一。其中一个阶级被称作统治阶级或剥削阶级,一个阶级被称作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当然,在实际的社会生活中,有一些人群既受剥削,又剥削他人,因而既不属于典型的统治阶级,又不属于典型的被统治阶级,可以被称为中间阶级。在社会主义社会出现以前,总是这个中间阶级的地位上升,成为新社会形态下的统治阶级。它使得原来的被统治阶级发生转化,在新的条件下被统治,被剥削。比如,资本主义的兴起就是所谓的第三等级取代地主阶级的统治,把原来的农民转化为工人而实现的。

  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存在必须以生产资料和生产资料的所有权为基础。在奴隶社会、封建社会,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控制了大量土地的所有权(必然排除奴隶和农民的土地所有权),并通过这种所有权得到远远超过奴隶、农民的经济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通过控制机器、设备、厂房、自然资源的所有权(必然排除工人对这些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得到远远超过工人收入的经济剩余。正是在生产资料的所有权的争夺上,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产生了最为基本的对立。正是在进行生产和通过生产取得生活资料上,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形成了暂时的统一。阶级社会在生产方式上的这种两大阶级的对立统一是通过包括法律制度、军队在内的暴力机器以及包括理论、舆论、意识在内的思想机器来维系的。但如果暴力机器和思想机器使得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对立激化,它们也就无法维系统治阶级、剥削阶级与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的统一了。当对立激化到一定程度(比如,由于发生了生产工具的革命),旧的阶级对立就消失了,新的阶级对立和新的暂时性的统一就形成了,或者最终,阶级的根本对立就消亡了。新的阶级对立形成意味着新的生产资料所有权的形成,阶级根本对立的消亡只能意味着生产资料所有权的社会化,即全体人民无差别地拥有生产资料的所有权。

  阶级社会生产资料所有权决定着统治阶级、剥削阶级能够获得巨大的经济剩余。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每一个成员都依据各自的政治经济地位通过迫使大量的数量不同的劳动者与他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来进行生产,都依据一定的分配规则来分配最终产品。相比奴隶社会的奴隶,封建社会里的劳动者在人身自由和经济状况上有了质的改善。相比封建社会的农民,资本主义社会里的劳动者在人身自由和经济状况上有了质的改善。但当大量的劳动者(农民、工人)竞争性地获取与统治阶级、剥削阶级所拥有的生产资料相结合的机会时,他们就压低了自己的收入,抬高了后者的剩余。这种劳动者收入与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剩余的巨大差异使得马克思把资本主义社会的工人称为“工资奴隶”。当社会的进步使得普通劳动者摆脱了奴隶社会那种奴隶地位以后,竞争关系又出现了。通过这种基于个体利益的竞争关系,封建社会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可以在经济上对劳动者分而治之。少数劳动者可以通过个人努力、机遇来获得高于普通劳动者的收入,甚至可以跻身于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之列,就如中国封建社会的寒门弟子可以通过科举制获得功名和官职一样,但大多数劳动者如果不团结起来采取集体的行动,就不可能根本性改变自己的经济状况,就不可能获得本来可以获得的人身自由。即使由于特殊的社会状况(如西欧中世纪的黑死病和20世纪两次世界大战前后),普通劳动者的经济状况有所改善,也只能是暂时的。美国曾经一度引以为傲的中产阶级在过去几十年中出现了幻灭。[27]

  分配不仅包括收入分配,而且包括生产资料所有权分配。后者优先于前者,并且是后者主要地决定着前者。马克思指出:“分配的结构完全决定于生产的结构。分配本身是生产的产物,不仅就对象说是如此,而且就形式说也是如此。就对象说,能分配的只是生产的成果,就形式说,参与生产的一定方式决定分配的特殊形式,决定参与分配的形式”。[28]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决定了谁能得到经济剩余,在现代社会,即决定了谁能得到利润、利息、租金,谁只能得到工资,甚至通过劳动力市场决定了谁能够有劳动的权利。通过这种决定,一个社会的收入分配格局就决定了。一个社会生产资料私有制越普遍,其收入分配就越不均等。这种决定还进而大致决定了谁有投资的权利。一般而言,只有拥有大量剩余的人才有条件进行投资,也才有条件从银行、股票市场、债券市场得到投资所需要的资金。投资又形成生产资料,又形成生产资料的所有权,又进一步维系和加强原来的分配格局。这样,一个现代社会的生产方式闭环和一种阶级的固化就产生了。这种生产方式的闭环和阶级的固化是无法通过税收政策来打破的。而且,现实中许多税收政策不是削弱这种固化而是加强这种固化。如1980年至今美国频频祭出的减税政策就使得美国的收入分配极大地恶化了。

  一种生产方式中的阶级的对立和统一不仅表现在生产资料所有制及其所决定的收入分配上,而且表现在劳动制度和管理制度上。在劳动制度上,首先,在阶级社会里,对于任何一个单个劳动者,其劳动权利是无法保证的。它决定于他试图服务的剥削阶级中的个体的利益,在资本主义社会就是决定于资本的利益。许多劳动者被资本排除在劳动市场之外。在一个私人企业工作几十年即将退休的劳动者也可能被解雇,因为在资本家眼里,他对资本增殖造成了损害。其次,在工作场所里,阶级社会的劳动者很难对工作的性质和方向有发言权。即使一种企业的经营对社会是有害的,劳动者通常也是敢怒而不敢言。第三,即使有能力的劳动者对企业有较大的贡献,也难以得到公平的报酬,也难以得到提拔;相反,许多高级的管理者被提拔,并不是因为能力,而是因为其所处的阶级,即使并不称职,也依然享受着一般劳动者无法享受的收入,即使出现巨大的过错,也往往可以逃脱惩罚。有时,不仅可以逃脱惩罚,甚至还以离职补偿金的形式得到奖赏。很显然,只有消灭了阶级对立,建立了公有(全社会所有)、共有(集体所有)的生产资料所有制,才可能建立起平等而有效的劳动制度。

  在管理制度上,首先,阶级社会的生产单位的设立一般都是身处统治阶级、剥削阶级的个人的私事,一般都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制度。“资产阶级在它不到一百年的阶级统治中所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一切世代创造的还要多,还要大”,但这主要是由于生产工具的改进,而不是由于管理。其次,随着工人阶级的反抗、垄断的发展、信息技术的进步、国际市场的开拓,资本主义的企业管理已经经历了若干时代,但其服务于榨取剩余价值的本质没有减弱。不仅没有减弱,甚至还因为金融业的兴起而变本加厉。资本主义企业经常暴露出的丑闻、危机说明资产阶级所建立起的管理设施(无论是会计制度、金融制度还是信用评级制度)是多么地脆弱!第三,资本主义企业间的竞争使得资本主义企业管理在相当程度上成为一种内耗。在资本主义社会,企业之间的竞争是激烈的,是你死我活的。基于知识产权的现代企业制度使得企业之间竞争更加激烈。第四,剥削阶级的个人一般都反对国家的干预,反对国家向生产单位征收哪怕是适当数量的税赋。在封建社会里,地主阶级很少纳税,甚至不纳税。这往往使得国家的税源枯竭。一些试图对此进行改革的政治家(如王安石、张居正)往往因为侵犯剥削阶级的利益而遭到改革的失败。它显示,面对既定生产方式所形成的利益格局,仅仅是少数有识之士的努力,而不动员社会的广泛参与是无法成功的。在资本主义社会,资产阶级也很少纳税。资产阶级不仅逃税,而且善于避税,善于转嫁税收,善于降低税率。即使资本主义国家在一定的历史时期成功地扩大了税基,提高了税率,当条件变化后,资产阶级就会逆转这一方向。这使得当代资本主义国家普遍面临财政困难,甚至财政危机。而这又限制了、削弱了国家管理经济的功能。只有打破生产资料的私人所有制,人类才有可能摆脱这种恶性循环。只有在社会主义公有制下实行类似中国鞍钢宪法的现代管理,两大阶级在生产方式上的对立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三)阶级内部在生产方式上的对立统一

  在阶级社会里,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内部也是既对立又统一的。由于他们在人数上属于少数,他们必须限制自己的内部矛盾,必须团结起来对抗被统治阶级和被剥削阶级,必须把作为大多数人的劳动者分而治之,即使他们对立起来,不能有效地形成组织,才能维护自己在生产方式中的地位。他们按照大致同样的规则来进行生产管理、获得收入,他们具有相似的或相同的意识形态。即使他们之间出现严重的你死我活的冲突,在冲突结束以后,获胜的一方依然要回到原来的生产方式中去,除非既有的生产方式已经无法维系下去(如中国古代的商鞅变法、日本的明治维新等等)。

  在封建社会里,当一个朝代建立以后,土地会逐渐地由于兼并而集中起来。这种集中既包含大地主兼并小地主的土地,也包括大地主兼并自耕农的土地。只有通过战争、瘟疫才能实现土地分配的某种再平衡。在资本主义社会里,企业也由完全竞争发展到垄断,由实业的垄断发展到银行垄断,由银行垄断发展到金融垄断。即使在金融垄断的时代,企业之间的兼并也并未停止。与封建社会不同的是,资本主义社会的交换要发达得多。无论是完全竞争阶段还是垄断阶段,企业与企业之间(也就是这个资本家与那个资本家之间)是通过资本、货币与产品的交换来连接起来的,尽管这种交换可能远非等价交换。一个企业的兴亡、一个产业的兴衰是由其所生产的产品是否能够获得足够的交换价值来决定的。当一个企业无法在国内实现其交换价值或难以获得令人满意的价值时,它会通过商品流动或资本流动,在国外销售产品或直接在国外投资设厂。危机往往是资本主义垄断发展的条件,而不是打破垄断的条件。一个行业的垄断只有在这个行业进入到夕阳阶段(或者由于国内市场的饱和,或者由于来自国外的激烈竞争)时才趋于没落。

  在现代社会,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内部统一尤其表现在它的国内财政货币政策和对外经济政策上。虽然资产阶级一向主张小政府,但随着经济社会化的发展,资本主义国家也逐渐建立起全国统一的财政体系和货币体系,以加强它的宏观经济管理。在不同的时期,资本主义国家也可能实行完全相反的财政和货币政策。比如,英美在财政收支上曾经长期实施平衡预算的政策,而在凯恩斯革命后,它们就开始实施赤字财政的政策了。英美在银行领域曾经长期实行自由银行制度,但反复发生的经济危机让它们建立了中央银行制度。在对外经济政策上,英美自重商主义之后,长期在它们内部实行较为自由的贸易政策,而对落后国家采取殖民主义、帝国主义的掠夺政策。在落后国家独立和经济上逐渐发展后,资本主义小国对资本主义大国在许多政策上采取了一种马首是瞻的策略。各种国际机构就是它们协调立场和对外政策的一种平台。

  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内部的对立上演着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悲喜剧。这种悲喜剧构成西方经济学许多分支学科研究的主题。相比两大阶级的对立统一,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内部的对立或统一都是次要的。当两大阶级的对立激化、决战的时刻来临时,统治阶级和剥削阶级的内部的对立或统一就更不重要了。

  四、结 论

  抽象地说,生产方式是人类取得生活资料的方式。然而,不同的社会形态和同一社会形态的生产方式既有一定的共性,也有根本的不同。不同作者由于研究目的、研究视角等方面的不同给出了多种不同的生产方式定义。综合这些不同的定义,可以运用数学概念给出一个普适性的定义:生产方式是指从投入(包括生产资料、劳动力和社会关系)到产出(包括生产资料、生活资料和社会关系)的映射。根据这种定义,很容易理解不同的社会形态,很容易理解马克思对生产方式概念的信手拈来的使用,很容易理解斯大林关于生产方式的定义,很容易理解那种把生产方式作为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中介的定义,也很容易理解抽象生产方式和具体生产方式的差别以及各种具体生产方式的概念。

  历史地看,在物质方面,任何生产方式都是以新旧生产工具为主要内容的新旧生产资料的对立统一。在马克思主义诞生之前的历史中,新生产工具对旧生产工具的替代确实起到了推动社会形态革命的根本性作用。而在马克思主义诞生后,这并不排除中国革命和建设所表现出的,社会革命所推动的所有制变革(土地革命、没收帝国主义资本和官僚资本、赎买民族资本)也可能成为独立于生产工具变革的社会形态变革的主要推动力。

  在人的因素和劳动力与生产资料的结合方面,在阶级社会中,任何生产方式都是拥有生产资料的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不拥有生产资料的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的对立统一。当二者的统一起主要作用时,与这种生产方式相适应的社会形态就会出现,就会存续。然而,随着某种关键性生产工具的革命,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不拥有生产资料的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之间的对立终将起到主导性作用。这样,一个既有的社会形态就逐渐瓦解了。而在这种瓦解之中,一般是由从统治阶级、剥削阶级和被统治阶级、被剥削阶级中分化出来而形成的一个新的阶级成为新的统治阶级、剥削阶级。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兴起就是一个原来被称为第三等级的人群取得了经济和政治统治地位。社会主义由于是无产阶级的彻底解放,所以,不可能出现这样一种第三等级。

  社会主义的生产方式在世界已有百年历史了。在这百年中,社会主义生产方式的建立和发展也是曲曲折折。然而,当人类面临生产工具自动化、智能化的发展趋势时,当世界痛感收入分配不均、痛感企业科层制的弊端、痛感市场经济的无序时,社会主义生产方式无论就必然性而言,还是就它所凝聚的社会共识而言,都将是不言而喻的了。

  注释:

  [1]《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8页。

  [2]许健康:《〈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拜物教性质》,《黑龙江社会科学》2006年第3期。

  [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3卷,第9页)

  [4]涂成林:《亚细亚生产方式类型与东方发展道路》,《哲学研究》2014年第5期。

  [5]关于马克思所使用的不同生产方式概念,参见王峰明:《马克思“生产方式”范畴考释——以〈资本论〉及其手稿为语境》,《马克思主义与现实》2014年第4期。

  [6]汤姆·博托莫尔等编:《马克思主义思想词典》,郑州: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408页。

  [7]《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年,第605-606页。

  [8]王艳:《马克思“三种社会形态”理论与“五种生产方式”理论的关系》,《理论月刊》2015年第9期。

  [9]许健康:《〈资本论〉的研究对象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商品拜物教性质》。

  [10]参见洛仁·戈尔德纳:《当前金融危机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历史性衰落(上)》,《国外理论动态》2009年第9期。

  [11]《斯大林选集》,下册,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3页。

  [12]《斯大林选集》,下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9年第443页。

  [13]《新帕尔格雷夫经济学大词典》第3卷,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第525-528页。

  [14]颜娟:《国外学术界关于拉美生产方式问题争论的评述》,《国外理论动态》2019年第5期。

  [15]吴宣恭:《论作为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方式范畴》,《当代经济研究》2013年第3期;赵家祥:《生产方式概念含义的演变》,《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7年第5期。

  [16]胡世祯:《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中的生产方式》,《当代经济研究》1999年第6期。

  [17]关于中国为什么要坚持斯大林所总结的社会五形态中的封建社会的概念,参见邱士杰:《近代中国社会性质理论史的“法权分析”阶段——以“所有权与使用权”定义的“半封建”概念史为中心(1927-1930)》,《经济思想史研究》,第二辑,经济科学出版社,2020年。

  [18]参见吴易风:《论政治经济学或经济学的研究对象》,《中国社会科学》1997年第2期。郭冠清:《回到马克思:对生产力——生产方式——生产关系原理再解读》,《当代经济研究》2020年第3期。

  [19]高峰:《论“生产方式”》,《政治经济学评论》2012年第2期。

  [20]参见关锋:《生产方式的政治解读与“政治马克思主义”——析伍德对历史唯物主义的“重建”》,《南京大学学报(哲学·人文科学·社会科学)》2016年第4期;高放:《社会主义是不是一个独立的社会形态?》,《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2018年第4期。

  [21]文本分析已经导致对马克思的重要观点出现两种或多种不同甚至是完全相反的解释,且每种解释都分别“被大量对其著作的直接引用和推理所支撑”。参见王峰明:《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二重性及其正义悖论——从马克思<资本论>及其手稿看围绕“塔克-伍德命题”的讨论》,《哲学研究》2018年第8期。

  [22]许多学者强调生产关系或某种具体的生产方式(特别是社会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拒绝把生产力作为研究对象。而其实,今天的政治经济学不能不对生产力做些研究。对生产力做些研究,有些表述并不妨碍生产关系作为政治经济学的研究对象。

  [23]《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72年,第44页。

  [24]参见谢富胜、黄蕾:《福特主义、新福特主义和后福特主义——兼论当代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生产方式的演变》,《教学与研究》2005年第8期。

  [25]《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北京:人民出版社,第518页。

  [26]《美国司法部长巴尔在智库发言:美国为什么必须绞杀华为?》,http://it.gmw.cn/2020-05/18/content_33838985.htm,2020年5月18日。

  [27]王立阳:《生命危机与阶层危机——对美国中镇一个中产阶级家庭的个案研究》,《美国研究》2020年第2期;吴茜、窦宇楠:《所谓美国中产阶级衰落与特朗普政权的性质》,《世界社会主义研究》2020年第1期;孙寿涛:《中产阶级理论的破产与“美国梦”的破裂》,《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3年第9期。

  [28]《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年,第13页。

  (作者:王今朝,武汉大学经济发展研究中心教授、博导,昆仑策研究院高级研究员;余红阳,博士研究生。来源:昆仑策网【原创】修订稿,原文刊于《经济纵横》2022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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