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文章中心 > 纵论天下 > 学者观点

赵磊谈“邓相超事件”:党纪国法不处理难道非得由民众来揍他?

2017-01-08 09:13:1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赵磊
点击:    评论: (查看) 字体: / /

    核心提要:邓教授已经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者的起码资格,已经不能“为人师表”。因此,将其从教育战线清除出去,以儆效尤,我以为应当是处理邓相超事件合理合法的做法。或云:把一个教授、副院长、省政协常委请出教育工作者的队伍,是不是太过严厉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处理邓相超事件呢?当邓相超肆意侮辱革命领袖、革命先烈、革命历史的时候,难道任何党纪国法都奈何不了他么? 是不是非要“揍他gouri的”,才是广大民众的唯一选择?

 

怎样处理“邓相超事件”?

赵 磊

  (西南财经大学《财经科学》编辑部)

  在毛泽东诞辰123周年之际,山东建筑大学教授,艺术学院副院长邓相超跳将出来,用几近滚刀肉的精神转发了多条帖子,恶毒攻击、肆意辱骂中国人民的伟大领袖毛主席(帖子的内容实在是过于下流无耻,我就不上传了)。这再次印验了我之前的预测:“未来将会有更多的王长江出来挑事,不断形成各种‘事件’,并继续检验马克思主义的‘中看不中用’”。(注1)

  网上的舆情愤怒已经达到了沸点。对于长期以来肆意侮辱人民领袖、人民英雄的丑恶行径而未能得到有效惩治的社会生态,民众似乎越来越失去了耐心。有人说:“这种人zha若不掌掴拍砖,就不足以震撼其肮脏的灵魂”。为什么民众会如此激愤?因为能否及时严肃处理邓相超事件,大家好像并不抱太大希望(注2)。

  既然“依法治国”,那么国有国法,党有党纪,做人有做人的规矩。所以,如何处理邓相超事件,是值得讨论的一个案例。

  邓相超不是中共党员,自然不能用中共党员的标准来要求他、处理他。据媒体报道,邓相超属于民主党派之一的民进委员,还是省政协常委。我不知道,一个省政协常委是否享有肆意侮辱毛泽东而不被追究的特权?我也不知道,民主党派是否可以容忍、默认自己的成员肆意侮辱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袖?既然我不知道,当然就不能妄议。但是我想,既然邓相超是一个成年人,那么是否可以用“爷们儿”的标准来要求、约束他,应该是可以“议一议”的吧。

  什么是“爷们儿”?“爷们儿”是北方方言,就是指敢做敢为有担当的人。需要说明,爷们儿的要义并不在于性别上的指认(巾帼英雄也被称之为爷们儿),而是在于:是你自己说的话、做的事,你就得认账;哪怕是一泡屎,你也得把它吃下去。

  据网上披露,邓相超长期以来坚持反共反人民的立场,其死缠烂打的精神与泼皮牛二有得一比。可是胆儿却比汴京城那个牛二小多了,敢做却不敢当。在其恶行引起了广大人民的强烈愤怒之后,邓教授赶紧出来发文声辩,说自己的围脖儿“被人盗用”,打死也不敢认领自己的大便,完全没有“确权”的自信。

  看来,按纯爷们儿的标准要求邓,指望他把自己拉出来的屎吃下去,基本上不可能。这让我想起了在“两学一做”的民主评议会上,某海归党员大言不惭地标榜自己历来坚持“独立之精神,自由之思想”,如何“鄙视意识形态”,坚决远离“政治”云云。那气势,就是一个打入敌营的孤胆英雄,大有自己生就不随俗、历来很勇敢、永远是爷们儿的悲壮。当这位发誓要“远离政治”的孤胆英雄和大家一起站在党旗下面,并大声宣誓“愿为共产主义奋斗终生”的时候,我就忍不住要想:既然你如此反感政治,如此鄙视意识形态,你就应当主动退出你所在的这个政治组织,从此远离你所厌恶的“意识形态”,去弘扬你的“自由之精神”好了。干嘛非要赖在共产党这个政治组织里面跟自己过不去呢,这还是“爷们儿”么?

  奇葩在于,贺卫方不是(注3),王长江不是(注4),这位海龟党员亦不是。进而言之,如果推墙派都不是什么纯爷们儿,你就别指望能跟他们讲道理了;哪怕按所谓“普世价值”来要求他们,那也只能是一种奢侈。

  或云:用“纯爷们儿”的标准来要求一个教授,是不是不够严肃?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用教育工作者的标准来要求邓教授,应当是比较严肃的吧?教育工作者的基本标准,我就不重复了。问题是,邓教授符合一个教育工作者的起码要求吗?我说了不算,看看教育部长陈宝生同志是怎么说的:

  ——“他们用这样一种特殊文体(网络语言——赵注),来攻击我们党的一些理论。用历史虚无主义的东西,来抹黑我们党的奋斗史、革命史。” “教育战线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基础。从社会情势来看,很多意识形态的错误东西都出自教育战线。”“教育系统是我们党意识形态工作的前沿阵地。”“敌对势力对我们的渗透首先选定的是我们教育系统,是校园。总书记讲,赢得青年就赢得未来。从另外一个角度出发,搞乱你的未来,首先搞乱你的学校。前沿阵地,斗争非常激烈。”“所以就教育战线的意识形态工作来说,不容许发生颠覆性问题,而这个地方发生颠覆性问题的可能性最大。”(注5)

  对照以上说法,邓教授已经丧失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工作者的起码资格,已经不能“为人师表”。因此,将其从教育战线清除出去,以儆效尤,我以为应当是处理邓相超事件合理合法的做法。

  或云:把一个教授、副院长、省政协常委请出教育工作者的队伍,是不是太过严厉了?如果是这样的话,那么请问:我们究竟应该怎样处理邓相超事件呢?当邓相超肆意侮辱革命领袖、革命先烈、革命历史的时候,难道任何党纪国法都奈何不了他么?

  是不是非要“揍他gouri的”,才是广大民众的唯一选择?


  注1:见拙文《不中用的马克思预言了王长江事件》,《赵磊新浪博客》2016-8-2。

  注2:这几天我的学生在微信群里讨论如何处理邓相超事件,或认为应当掌掴,或认为应该拍砖。我批评他们:“可以理解,但不提倡。应该用舆论方式教育更多人才是。”后来我想了一晚上,终于也失去了耐性:“或许只有一个法子:揍他gourui的!”

  注3:贺卫方一边指认他所在的党“是非法组织”,一边高呼“就不退党,你奈我何?”

  注4:王长江一边嘲讽马克思主义“中看不中用”,一边赖着就不退党——难道,这就是他自诩的“骨头很硬”么?

  注5:陈宝生:《切实加强党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2016年12月10日。

  更多文章请进入赵磊的博客:http://blog.sina.com.cn/zhaolei1957

「 支持红色网站!」

红歌会网 SZHGH.COM

感谢您的支持与鼓励!
您的打赏将用于红歌会网日常运行与维护。
帮助我们办好网站,宣传红色文化。
传播正能量,促进公平正义!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