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演角色与演自己:当下中国影视演员与古代中国巫傩是同一拨人

2019-10-28 09:16:1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道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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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文艺界有将“演员”这个称谓泛化的倾向,只是用前置定语将不同艺术门类区隔开来,比如相声演员、话剧演员、戏曲演员、舞蹈演员、影视演员。百度百科“演员”【是指专职演出,或在表演艺术中扮演某个角色的人物】。就此理解,影视演员才算得上“演员”本意,包括电影演员和电视剧演员,这也是一般通常理解。我这篇短文没有特别说明的话,所说的演员专指影视剧演员,按照百度百科定义,他们“在表演艺术中扮演某个角色的人物”,一句话:他们的工作是演角色,你的工作是驾驶汽车、售楼或者农耕,都是一种职业。

  然而某个名词一旦进入中国很可能走样,名不副实。最近本坛读了一则《辽宁王忠新:利用拍影视剧“洗钱”的黑幕惊人!》联想开去。“演员”是个职业幌子,真正从事着不法勾当;更多的演员,他们看似演角色,其实是在演自己。早有耳闻:导演专为某个演员设计剧本和剧情,这叫“本色演员”。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提出。文艺为工农兵服务,那么演员的角色应该是工农兵,演自己是本末倒置。

  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是我们今天演艺界的“法统”,然而究竟有多少人践行这个法统?他们舞台上哪儿为工农兵服务,而是假借角色演自己,收获无数粉丝,以此为进阶,或不法“洗钱”,或为己建立偶像以收获更多崇拜,或冒充贵族践踏他人尊严,或王者自居居高临下……。

  演员张铁林在舞台上出演帝王专业户,索性假戏真做,舞台下也把自己想像成高于他人的圣人,前些年传坐床成为活佛,自称法王弟子,自己是白马铁林,是转世灵童,是XYZ转世……。

  演员田朴珺以王石二婚获得巨大资本支持,在她的访谈《三代才能培养一个贵族》中大谈英国的贵族气质,觉得中国人缺乏贵族精神,她说,“在今天的中国,无论对人还是对物,我们太缺少尊重了”。

  香港籍演员成龙更是狂言“中国人是要被管的”。

  这些都是例子,他们假借角色为自己博得名声,转身就凌驾社会之上。去年“小崔一怒”被搞得灰头土脸的范冰冰和冯小刚更是如此。冯小刚借影视出名后动辄以政治精英指东说西、凌驾社会之上;范冰冰被授予“国家精神造就者荣誉”奖,多年前演员倪萍获“共和国脊梁”荣誉引起哗然。

  这些事例在演员这个职业行当中极为普遍,这些并不是一般的获取荣誉证书或奖励,而是高于社会的企图,凌驾社会之上的企图。这与“演员”这个特殊职业的性质有关,演角色与演自己的本末倒置,做木匠或裁缝等其他行业则不可能。

  演角色与演自己的本末倒置,很可能与中国文化传统有关,我在红坛发表了许多类似看法。早期中国与古代世界是一致的,都是有神论世界。有神论的具体形态虽然各不相同、大相异趣,但相同相通的地方是,都存在神界与人界。两界需要沟通就出现了宗教职业和组织――比如西方的“神甫”和教会组织,中国的“巫”、“傩”、“萨满”;据研究最早的“儒”也属于宗教职业,但是“儒”没有独立出一个独立组织而是依附于皇权,仿佛肌体与寄生虫的伴生关系。

  “神甫”、“巫”、“傩”、“萨满”、“儒”,他们本身不是神,与我们一样的普通人,只是职业特殊,专门服务于沟通“神”与“人”。然而中国形态化的“神”始终未能完成建立,周以后逐渐走向“无神论”文明。“巫”、“傩”、“萨满”和“儒”这个古代职业也渐趋消亡,融入山、医、命、相、卜等其他专门职业,但是类似“人神沟通”古老习俗并未随着文明进化而消亡,而是变换形式出现,实际效果是不再沟通神和人,他们将自己变成了“神”――儒家热衷称“圣”,多半这个原因。

  作为比较我们再来看西方,他们最终完成了宗教的形态化建立,最高“神”的存在,神甫和教会这个职业和组织也就存在。然而在行使沟通人神的职业过程中,以人僭神,演角色转化为演自己的倾向也是存在的,只因于最高“神”压着,他们没法明火执仗的遂愿,而是表现为一种倾向、现象。这种倾向和现象一旦搞大,就会引发社会革命,基督教新教的产生就是这个原因:导火索是教会售卖“赎罪券”,真实的原因是天主教教会以人代神,社会矛盾长期积累。这种倾向和现象搞大从而引发社会革命,这在西方文化中是周而复始的,他与华土的“周期律”很类似,并不仅仅马丁路德的基督教新教革命,某种意义上的马克思主义思想与列宁的“十月革命”,就政治和经济形态上是社会主义运动,而就宗教意义上也可视作马丁路德的宗教革命,反对教会“以人代神”专制的革命。我在红坛上一直表达这样的观点。只要有神论宗教存在一天,“以人代神”的现象就会存在一天,宗教革命的可能就会存在一天;不知道的是未来以哪种形式呈现,正如马丁路德的基督教新教反对天主教革命时期,并未想到几百年后马克思主义与列宁会以更猛烈和决绝的形式对有神论开火。

  大家是否注意到,中国理论界存在着以“文艺”代“宗教”的思辨,1949年以前这样,1949年后仍然。以西方“宗教”这个词汇代入我们这里的文艺,完全可以一一对应的理解――无论是“目的”、“功能”、“效应”、“形式”,只不过西方的宗教存在一个最高“神”压着,我们这儿没有最高“神”压着,于是论者们不知不觉往往把自己看作那个最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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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上我们通过东西方文化比较指出一个观点:以人代神、演角色变为演自己,作为一种倾向和现象,东西方是相同相通的,只不过由于文明演化各自走向不同的道路,在西方这种倾向和现象很难遂愿,宗教职业从业者们很难将自己神圣化;中国没有最高“神”,于是“巫”、“傩”、“萨满”和“儒”就将自己变成“神”和“圣”。1949年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将“巫”、“傩”、“萨满”和“儒”这些社会垃圾全都赶了出去,然而这个文化遗存却以另类方式延续了下来,以另类文化现象表现出来,我们今天所说的“演员”就是这么回事。

  那么接下来就要思考,在无神论的中国当下环境,怎样应对“演角色变为演自己”现象?我想第一思考是遵行法统,也即践行“1942年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文艺为工农兵服务,不允许演员演自己;接下来第二、第三……思考,怎么办?

  那是一系列复杂的实践过程,望有识之士共同努力,我今天只是理论务虚,事因《辽宁王忠新:利用拍影视剧“洗钱”的黑幕惊人!》联想而来。中国的影视界并不仅仅“洗钱”之类不法其中,而是合法与非法共同参与,黑道白道齐聚一堂,物质与精神比翼双飞,不象西方那样形态清晰各归各,法律应对工具齐备。演员这个职业是西方文化舶来品。然而屑小们利用中国文化形态不分的特点获取利益,这是我们需要强化认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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