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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裂无声》:一部被严重高估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

2019-08-18 15:41:53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酣高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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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姜文、宋洋等主演的电影《暴裂无声》口碑不错,某些影片网站的评分也很高。因为这部电影的题材非常具有现实主义的冲击力,而且影片的结局也非常悲惨、揪心。

  同时,在拍摄手法上,该片有很多的隐喻,比如有热心影迷指出:主人公张保民的儿子张磊,一出场就在磊石头玩儿,后来石头堆塌了,这便暗示了这个孩子的命运。还有,姜文饰演的弘场矿业的老板昌万年,其公司所在的楼层是24层,24谐音是“儿死”等等……

  

  可是,假如我们对这部电影细加品味,却发现很多令人尴尬的事情:昌万年作为一个民营矿业公司的老板,他到底有多大罪恶?

  首先,他生活奢靡?也就是爱吃涮羊肉而已,同时有一个自己的射箭室,可这些对于一个老板来说也不算罪恶啊!

  其次,他的公司在开矿过程当中,对当地的地下水造成了污染。以至于村子里有条件的人,比如村长,常年使用瓶装的矿泉水来过日子。可是,假如开矿公司是国有企业,难道就没有污染了吗?或者说,新世纪以来,随着经济的迅猛发展,环境污染问题也越来越突出,但这一切都是民营企业造成的吗?

  其三,他在盛怒之下用烟灰缸把手下打了个半死。可是主人公张保民不也把别人的眼睛扎瞎了吗?哪个比哪个道德呢?

  

  其四,昌万年之前的确是涉嫌非法采矿了。但是,这种事情相比于当年半卖半送的国有企业改制浪潮,恐怕也不显得那么突兀吧!

  最后,昌万年事实上是误杀了张保民的儿子张磊,随后藏匿了尸体。但是,民间发生的交通肇事致人死亡而后逃逸的事件也不少啊!所以昌万年摊上这事儿,只能说是自己倒霉。当然了,他还有一桩绑架未遂的罪过……

  也就是说,昌万年作为一个私营采矿老板,他的“原罪”似乎不是那么令人震惊,相反他不管出于什么心理动机,他还做过给小学捐款的善事。

  假如影片在刻画这个人物时,多表现一些这样的事情,或许就合理了,比如:发生矿难,他毫不在乎,认为多赔几个钱就是了,然后继续扩大生产规模。同时为了开矿,全然不顾机器的轰鸣声、扬尘等等对小学校教学环境的干扰。

  

  还比如:对于地下水的污染,他也毫不在乎,而且还对反对的村民采用暴力打压的手段……

  毕竟,这些做法是国有开矿公司做不出来的。

  因此,在影片最后,我们尴尬地发现:其实片中最可恨的人物不是昌万年,而是那个衣冠楚楚的徐律师:张保民事实上救了他的女儿,但他还是隐瞒了张保民儿子死亡的真相!

  另外,昌万年采用胁迫手段强行收购了另外一个老板李总的金泉矿业,然后紧接着他就派人把原来的工人轰走。这就比较奇怪了,难道他买下的这个矿场不需要工人吗?这个矿场的原班人马不是比新来的工人更加熟悉这个矿场的生产情况吗?

  当然了,也许会有人说,工人们说了:他们被拖欠了好几个月工资了,所以他们不走。那么被拖欠的工资毫无疑问应该由那个李总支付。或者说,拖欠工资的事情,应该发生在该矿场被昌万年收购之前。因为,昌万年强行收购了这座矿场后,肯定是第一时间就去清场,不太可能等几个月再去。

  

  但是,轰原来的工人走,不如改成命令他们抓紧时间开工更合理一些。工人们不愿意开工,要求把原来拖欠的工资支付了再干活儿。但昌万年肯定不支付这笔钱,因为这不是他欠的,是李总欠的。而那个李总,肯定“惹不起但躲得起”——早就跑了。这样也能发生冲突,剧情也能往下推动。

  那么说到这个李总,我总觉得他身上有故事,为什么这么说呢?最初,张保民不签赔偿协议,他为什么不签?影片没有交代,这其实是一个可以深度挖掘的话题:

  张保民无疑是一个很爱打架而且很能打的人,一开场他就在打架。不打架对不起宋洋这个一向在徐浩峰的电影中扮演武林高手的演员。

  也许,张保民认为自己家被占用的土地比别人家的肥沃,所以要求的赔偿金额高,但矿业公司的老板能答应吗?当然不能,这个口子一开,全体村民就没完没了了,谁家也有理由提价对吧!但最终的局面就是:全体村民除了张保民,都签了字了。

  

  但很大一块土地,就是中间有一家不签字,人家矿业公司没法开工啊!没法开工也就没法支付村民们的赔偿金。于是,矛盾产生了、钉子户产生了、强拆强推产生了……在这里我想说:假如农村土地没有被分割为家庭联产承包还会有这样的问题吗?关于这个问题,更不要胡扯什么假如中国也可以持枪就不会有强拆了!你有枪人家大老板有坦克,有用吗?

  好了,不跑题了,还说这部电影,张保民迟迟不签字,所以某些村民请张保民到“老丁羊肉馆”请他吃饭,劝说他签字。所以才有老丁这样的话:肉也吃了,酒也喝了,今天这事儿要是没个结果,你别想走。可张保民酒也喝了、肉也吃了,还是不想签字,不然为什么会打起来呢?这可就……

  最终在冲突过程中,老丁的眼睛被张保民用羊骨头扎瞎,那么问题来了:张保民这算正当防卫吗?个人认为算不上,老丁没想弄死他,只是把他摁在桌子上用啤酒浇他。因此个人认为张保民属于防卫过当。

  

  但无论怎么算,把人家眼睛扎瞎了,这两个人之间的梁子算结下了吧!可后来两个人的关系居然还不错!成了独眼龙的老丁后来还帮张保民躲过了昌万年手下的追捕,真是匪夷所思!所以,相比后来徐律师的忘恩负义,影片剧情这样设计实在不合理,不是一句:仗义多从屠狗辈、负心多是读书人,所能掩盖的。

  因此,如果当时他们俩打斗,张保民只是把老丁脑袋打了个口子,缝了几针,那么事后他们还是有可能和好的。冯巩主演的《没事儿偷着乐》就有类似桥段。

  

  还说那个赔偿协议,张保民事后到底签了没有?我的理解是:签了。因为后来村长还给过他补贴,他也接了。那么问题来了,张保民因为什么改变主意同意签字了?

  因为他闯祸了,把人打成重伤,他面临(巨额)医疗赔偿金甚至刑事责任,这个时候矿业老板悄悄出面了,开出条件:只要你肯尽快签字,我帮你支付医疗赔偿金,并保证你不用负刑事责任。因为这种打架斗殴致人受伤的事儿,怎么说呢?可大可小……而在这件事上,李总出血过多,导致他后来拖欠工人工资……

  

  所以,张保民答应了,至于瞎了一只眼睛的老丁一家为啥能够接受,可能是因为这件事他的所得,远远超出预期吧!不过,我们还是觉得瞎一只眼不如受点儿其他的伤合理。

  那么还有一个问题:这个从中斡旋的矿业老板是谁?是昌万年吗?其实不是,有个镜头一闪而过,就是村长拿着协议要张保民签字,协议上写得是:金泉矿业有限公司!不是昌万年的弘昌矿业!也就是说:这个矿业老板不是昌万年,而是那个李总!

  也就是说,随着剧情的推进,我们观众最初以为是独眼龙绑架了孩子,因为他们两家有仇啊!而后又认为是昌万年,因为张保民不签字啊!而且昌万年的种种做派,让人认为这事儿如果不是他干的都对不起国家、对不起人民……可惜都不是!当时张保民不签字根本影响不到昌万年的开矿生意!和昌万年没有一毛钱的关系!而且最终我们发现昌万年甚至都算不上最令人痛恨的人!

  

  这个时候,作为观众的我们,有没有一种被玩弄的感觉?所以我们说:观众的情绪可以调动,但不可以玩弄啊!本来一个很有现实意义的题材,被弄成了一派故弄玄虚。本来可以指向经济发展模式、制度以及人性的深刻探讨,被转化成了对某位缺德律师的道德批判。真是可惜了那几位演技高超的演员了。

  因此我们说:《暴裂无声》是一部被严重高估的现实主义题材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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