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褚红:《软埋》所还原的“历史真相”是真相吗?

2018-02-07 14:12:12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褚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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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软埋》所还原的“历史真相”是真相吗?

 

——读一部为土地改革翻案的小说

褚 红

  昆仑策研究院 2017-07-11 10:33

  《软埋》面世后,其作者也满血复活,一时间作者与作品都声名鹊起,没有家喻户晓也几乎众人皆知,其社会效果是让读者震动,让人们以为“土改的真相的确残酷”,“运动过火,杀人随意”,其小说伪造的主人公是穿过被打入的十八层地狱,一层又一层地揭示了几个地主家庭遭遇的残酷“灭门”的恐怖和血淋淋的悲惨过程。使中国共产党为建立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导的土地改革被这样妖魔化,将中国共产党描绘成制造十八层地狱的罪恶魔鬼。小说还反复示意读者,对于这段历史“我们不要软埋”,“不要选择遗忘”,要“牢记真相”。小说中还借旁观者刘小川的嘴说:“伤害之深,时时要报仇”。然而,《软埋》所打捞的“历史真相”是“真相”吗?

  小说尽管是经过虚构的一种语言艺术,不是对社会现实生活的照搬照抄,但是其宏观历史大局,重大历史背景等必须符合历史本质的真实和历史的真相。如果出现“关公战秦琼”和不着边界的“戏说”,这样的小说艺术性越强对历史的颠倒和对读者的误导就越大。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那场土地改革刚刚过去六十多年,许多当事人还健在,许多实物实录档案还有据可查,多方编撰出版的历史文献更可加以佐证。

  我的家乡山西吕梁山山区,1947年春天开始的土地改革,是中共中央土改工作团的试点地区之一,也是晋绥边区最早进行土改的地方。

  政策依据是1946年5月4日中共中央发出的《关于土地问题的指示》(即《五四指示》)。指示决定将老解放区实行的减租减息政策,改变为实现“耕者有其田”,规定:除没收和分配极少数大汉奸的土地之外,主要通过清算、减租、减息和献地等方法,使农民从地主手中获得土地;对于抗日军人及抗日干部的家属属于豪绅地主成分者,应该谨慎处理,适当照顾;要给汉奸、豪绅、恶霸留下能维持生活所需土地。

  这些政策合情合理具有进步意义,但因为落实政策没有先例的经验。在运动初起确实有过划分地主富农扩大化和个别地方对极少数人的乱打乱杀现象,需要指出的是被打被杀主要对象不是地主,更没有出现“灭门”现象,而群众的矛头主要是对准了一些被认为“欺压群众”的共产党的干部,当时被错整和被错杀的也主要是这种人。

  这种状况很快就得到了纠正,1947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公布了《中国土地法大纲》,至此老解放区的土地改开始依法进行,《土地法大纲》不仅有制定了进行土改的详细条款,而且规定成立人民法庭,违抗本法的罪犯由人民法庭予以审判及处分。

  1948年1月,毛泽东批转了西北局书记习仲勋的《关于土改中一些问题的报告》。1948年4月1日毛泽东《在晋绥干部会议上的讲话》中再三强调在土改中“必须禁止乱杀。同时,在人民法庭和民主政府进行对于犯罪分子的审讯工作时,必须禁止使用肉刑”。为此,晋绥边区对过去土改工作中的“扩大化”和“乱打乱杀”错误进行了认真的纠正,即“纠偏工作”。必须指出的是:当时抗战刚刚结束,国民党军随时正向解放区进攻,人民政权还没有得到巩固,在土地改革进行的同时,人民政府和人民法庭确实依法镇压过一批曾勾结日寇欠下人民血债的汉奸、国民党派进解放区捣乱的特务、以及用暴力手段对抗土地改革的刑事犯罪分子。

  后来有人写文章把被处决的这部分人的数字也算在土地改革“乱杀人”的账上,还有人利用文学作品虚构情节,歪曲真相,美化其人,企图为这部分人翻案,给土地改革抹黑。比如对于一些妻妾成群的地主,按照解放区一夫一妻的政策,令其只留一妻,其余离婚后动员她们在自愿的前提下嫁给贫农和退伍军人的事情也确实有过。但后来被一些人写成“将地主的女人作为胜利果实配给穷人”。

  1949年10月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1950年6月全国政协一届二次会议(在全国人大成立以前,行使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责)审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草案)》,经修改补充后,6月30日,由国家主席毛泽东签署命令,正式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改革法》,作为在全国新解放区实行土地改革的法律依据。之前的1949年10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成立,全国县以上各级人民法院也相继成立。此后,包括小说《软埋》中所说的1952年春川东新解放区在内的土地改革都是在此背景下进行的。

  新中国成立后,杀人的权限已由县以上人民政府和法庭提升为省以上人民法院,五十年代初又一律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如果说,在抗战刚刚胜利后的老解放区的土改中,由于没有规范的法规和经验,群众有过一些极个别的过激行为是可能的,但也没有过对地主全家灭门事件,并且很快就得到了纠正。在建国后有法可依有执法机关行使权力的情况下,在土改中绝对不可能出现“农民运动的过火和失控,土改领导者缺乏经验”的现象,更不可能出现由群众随意杀人、随意将地主全家灭门,这些绝对不是历史的“真相”。

  在《软埋》这本虚构的艺术世界中,它的那些由作者虚构伪造的主人公在建国后五十年代初川东土地改革中惨遭被灭门的厄运,绝对不是对他们的生活原型所经历那个历史年代“真相的还原”。

  诚然,建国初期在新解放区开展的土地改革是与为巩固新生的共和国人民政权所进行的抗美援朝、剿匪斗争、打击反动会道门和镇压反革命运动同步进行并相互配合的。不可否认,在这些特殊斗争中,对一些与人民和共和国人民政府为敌、同国内外敌对势力遥相呼应进行破坏捣乱和刑事犯罪的敌对分子,在当时是进行过坚决镇压的,也确实有一人集地主、土匪、流寇、反革命分子为一体,多重身份、多种面孔的人物。

  如果将在巩固新生的共和国人民政权的斗争中被处决的“犯罪分子”与土改中的地主混为一谈,那只能是对建国初期那些正义斗争的丑化。如果将这些“犯罪分子”虚构美化成“开明绅士”,说他的对革命立过功、对解放军帮过忙等等,那是既违背了历史的真相,也违背了艺术创作源于生活真实的创作原则。如前面所说,在土地改革中个别地方出现个别“过火”失误,那也是可能的。

  但《软埋》作者说:“非但她家,我自己的父母家、我诸多的朋友家,以及我四周很多邻居家人,无数无数的,也都共同经历过。”

  这就说明《软埋》控诉和否定的是整个土地改革。即使是整个土地改革,被划成地主的家庭也是少数,所谓:“无数”,既是一种夸张,也有可能包括了在土改期间被政府处理的上述土匪、反动会道门、反革命分子等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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