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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树松:令人厌恶的“丑书”

2018-01-09 12:02:25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朱树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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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大多数人都有喜美恶丑的心理,大都喜欢赏心悦目的东西,没有谁愿意把丑陋的东西视为“美好”的。真若如此,会被认为犯了邪,发了昏。可如今,本来是端庄正气的书坛,被一种怪异的声音,搅和地热闹起来。这声音硬是把丑陋的东西赞成美的,把本来端庄优美的中国文字,故意弄得歪七扭八,胡涂乱抹,甚至不得认识,还喊出了一个极富时尚的“现代性”的名字,曰“丑书”。

  我听说“丑书”之名后,大惑,心生自咎落于时代,赶快索读了几篇推崇丑书的文章后,方才略知一二。原来,这是一个中国书法发展的必然规律。因传统的书法都是中国人成年论辈子一个调的写的,传承下来没有什么变化,太俗了,已失去了欣赏价值,它必须随着时代的潮流去改变。于是,眼下当务之急,就是要借助“西方现代美学”来评判中国人对中国文字的艺术书写,来指导书法艺术了。所以,丑书就应运而生。这倒刺激了我一头雾水的大脑,回忆起了一桩往事。在几年前的一次书画活动中,一位在当地小有影响的年轻书法家,用大号抓笔蘸饱稀墨,在一张六尺宣上紧贴着纸边云山雾罩地画了几个塌肩缩背、歪七扭八的所谓大字。他后退几步,念念有词的自我端详后,用刀子把纸四边往深处一裁,悬在墙上。我抬眼看去,横竖也弄不清,点勾也分不明,不是外国字,却也不像中国字,我怎么也没辨认出来。而他却津津有味地给看的人讲述着“创新”的深层含义,口中带着浓重的地方音,一会儿普通话,一会儿外语。当时,我只听懂了几个字,是说什么“残缺美”。我听后,唯叹自己太落伍了。现在想来,那也可能就是丑书了。

  我到底是孤陋寡闻,真弄不清楚那些以字母为文字的“西方现代美学”是如何识透中国文字的,更不知道它对世界独有的中国文字书法的指导性在哪里。我从小就生活在神州大地上,只晓得几千年前,由于先贤发明了中国文字,能光大传播中华民族的文化和历史文明,能使人通过文字的“形、声(音)、义(意)”,辨清了天下的美、丑、人、鬼,以至于出现了“天雨粟,鬼夜哭”(《淮南子·本经》)的现象(传说)。“依类象形,故谓之文;其后形声相益,即谓之字。”(《说文序》)由此而知,中国文字的内涵是厚实而深邃,意义深远的。鲁迅先生在《汉文学史纲要》中说得好:“意美以感心,一也;音美以感耳,二也;形美以感目,三也。”这中国文字的“三美”,互融互联,以其“义”为主线,除了通过“声”的表述交流,书法艺术便是展示与交流中国文字的首要和最美的形式。为什么这么说,是因为书法在文字“三美”的基础上又赋予了文字艺术因素,使文字“三美”通过书法笔墨的艺术变化,达到高度升华,富有了充沛的、活跃的、恒久的艺术生命力。那些以字母为文的西人,尤其是“西方现代美学”能理解中国文字的深邃奥理吗?能明白中国书法艺术的生命力所在吗?而如今,却真的把它搬了过来,而且,成了某些人指导书写中国文字书法艺术的规则了。

  “西方现代美学”到底是个什么东西,我没有专门去探讨过。但我在平时的生活里,尤其是在社会艺术活动中,却明显感觉出来。那些怪诞、荒谬、鄙异、丑陋、失理、粗野、暴力、反叛、肉欲、颓废等等,似乎是正道以外的所谓艺术品,大多是冠以“西方现代美学”“崇高”“创新”的“桂冠”的。用这样的东西来指导基于中华传统和民族文化的中国书法艺术,前景会是个什么样子,无须多说。我倒觉得,这“西方现代美学”倒像是扼杀中国书法艺术的“鬼头刀”。

  书法是书写中国文字的形式,书者在“吃透”文字内容后,将其融于心中,遂化于情,把自身的情愫,通过书法形式来表现文字所表述的内容。即让人明白文字内容的同时,又让人认识了书者,还让人观赏到书法文字内涵的艺术之美。书者用书法的表现和文字内涵有机的结合在一起,形成整体“内秀外美”的艺术作品。

  那些推崇丑书的人,不顾中国文字形成的初衷,以西方所谓现代美学把中国字画得(摆布)七零八落,就像一个五官不正、或有残疾的面貌一样,既不让人识得,也很不美观,却说是丑到极至便是美。只去重视表面罗列,以此来冲击自以为是的视觉感官,达到自我个性的满足。硬把傅山的“四宁四毋”和刘熙载针对书法借喻赞美怪石自然美的句子说成是现代“丑书”的依据。对此,我已在《傅山、刘熙载丑书论辩》(2015年10月27日《中国书法报》)一文中阐明了我的看法,不赘。有的文章里还把“丑书”的立论上溯到宋代,把苏东坡、黄山谷、米鹿门赞美“丑石”的诗文摘句列举出来,以证明从宋代就开始了崇“丑”的创新运动,以至书法领域。我觉得这一点,有些牵强附会。众所周知,苏、黄、米所处的时代是赏石文化的兴盛时期,那个时期对于石艺的欣赏,已经形成了较为系统的论说,而苏、黄、米又是赏石的名家。苏、米胜黄,米又胜苏。米的“相石法”流传至今,仍为通则,米被后人称为“石圣”。这个论说只是针对千奇百怪石头的,所崇尚的是石头天造地设的淳朴自然奇异之美,与书法并不沾边。再说以其古人赏石的论调,随便拈来用于书法,有点风马牛不相及了。石头就是石头,和书法是两个概念,对石头的审美有专门法则,石头的审美和书法是有根本区别的。当然可以借鉴,但是,那并不是苏、黄、米来借喻书法的。更可笑的是,还把苏东坡题《琴鹤图》画境诗中有“丑石”二字句拉出来,也成了推丑运动的依据。这就像原来民俗一样,给孩子起个宠爱的小名叫“丑蛋”,就得认为那个孩子的长辈就是喜欢孩子长得丑才好。这样的生拉强搬丑书的依据,只能道出丑书理论支撑的无力与苍白。如果草率的把“丑石”说和书法混为一谈,就像是把上相的巴哥模样和人比一样,非要把人的面貌说的和巴哥一样才叫个美,行吗?崇尚丑书的人还把苏、黄、米的书法拉出来为丑书捧场,以示他们的书法开启了当时书法丑书的时代,这真让人忍俊不禁。就说苏东坡的“我书意造本无法,点画信手烦推求”诗句吧。因为,苏一生喜书,从不辍笔,且又生性孤傲狂骄,不屈世俗。所以他的书法个性明显,正能表现出“书如其人”的风貌。句中“意造”,并非是随便,而是早就胸有成竹,一任心灵的流淌。“本无法”之“无”字,是因娴熟于胸,好似忘却法的束缚一样。所以才有了下句心手相应的“信手”,一个“烦”字,却表明了真义,书法不能过于的追求雕琢摆布。要有意境,要重“意”,“意”勃而“形”出。而今丑书却正是与其相左,只重所谓的“形”,根本无“意”可谈,其推崇者却把这句诗当作苏的丑书观,南辕北辙,让人捧腹喷饭。还有,把黄庭坚的“凡书要拙多于巧”中的“拙”字解释为“丑”,真是有些贻笑大方了,这才是地地道道的“臆造”。这个“拙”,是针对“巧”而言的,指的是书法的古拙。是书法日久,功力达到了很高的厚重、干练、捷当、老成、炉火纯青的程度之后,所出现的古雅质朴之美,是书法功力精髓、气度、神韵的体现,并非是硬说的“丑”样。再说,这个“巧”,是指书法过用心机点缀,稚嫩不实的浮滑,好似“新妇子妆梳,百种点缀”,油头粉面的雕琢修饰,让人感觉轻飘不稳。并非是与“丑”相对的“美”。纵观苏、黄、米的书法,无论张收奇正枯润,都是习古不泥,具筋骨血肉神韵,标新立异而独树一帜。不论他们是怎样显示个性,都没有脱离中国文字的初衷,更没有背弃书法的艺术宗旨,正是基于传统的飞跃,怎能和西方现代美学指导的丑书挂上钩呢?我看苏东坡的“出新意于法度之中,寄妙理于豪放之外”的文学观,以及他的诗句“退笔如山未足珍,读书万卷始通神”,却正是他们三人书法的真实写照。而后两句诗,还实实在在地道出了书法必须经过“退笔如山”苦寂的、长久的静心专注磨练,和坚实的、丰厚的传统文化支撑,才能达到“通神”的地步,不是随便一蹴而就的。其中的奥妙,是“西方现代美学”所不能理解的,也是“丑书”者做不到的。

  说句调侃的话,繁体丑字,酉鬼组合,酉为西方,见鬼为丑。拿着“西方现代美学”的观点套论中国书法,岂不是说“鬼”话吗。难怪有人把“丑书”称为“鬼画符”,果不其然也。书法,表现的是中国文字,是写出来的,不是画出来的。看丑书,哪有写的味道,看不出笔路,怎谈笔法。分不清结构,怎谈字法。弄不懂墨化,怎谈墨法。三法皆无,何谈书法!窃以为,倒不如把丑书列入一门“创新”的现代“新艺派”,冠上一个时髦的丑名,我看也未尝不可。不要非拽着古人“垫背”,又不那么贴切,岂不是冤枉了不能辩解的古人。而自己也为了给“丑书”寻根找据,“驴唇不对马嘴”的丢人,不但浪费了时光而又太煞费心机,何苦。如以所谓新艺派论,哪管它是中是西,倒也没有了什么书法界的争论之扰。“天马行空,独往独来”,我看很好,只是不知那些推崇丑书的人意下如何。

  我从不反感,也不反对借鉴西方美好的东西,我赞成“洋为中用”,化西为中。我觉得,借鉴是有底线的,是为了发展、光大、充实、“营养”自己民族的文化传统,使之更加活力充沛,去为新的时代服务。但不能把中国传统的东西西化,以失去中国自身特有的文化意义为代价,弄得不伦不类,连个“混血儿”都不像。甚至还以自残的行为自绝传统,更是令人不能接受的。

  中国的文字,首要用中国传统的书法艺术来表现才合辙。那些崇拜西方,拿“西方现代美学”来说事,在中国的土壤里,企图用“洋味”来“改造”中国书法的人,我看再怎么鼓吹也成不了“丑书”的大气候,不过是一时之快,为世人添一笑料罢了。

  “丑书”,究如敝履,终被舍弃,悲乎哀哉!

  (朱树松·写于2015年11月10日,原题《我说“丑书”》,刊于中国网·专家博客;2018年1月7日重新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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