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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谦贵:邓力群对汪清县合作社样本的理论辨析

2017-03-06 15:18:46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郭谦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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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49年3月,邓力群综合各种调查资料,完成了近2万字的《汪清合作社的研究》一文。在全国即将解放的历史背景下,系统总结、深入研究汪清合作社的经验教训,对于解决土地改革后农村生产发展中存在的各种问题,应对当时出现的各种挑战,具有很高的理论参考价值和咨询决策价值。

  1949年汪清县行政区划是,共设六个区,每个区都有了区级合作社,而且在全县81个行政村、270个自然屯中,已经有了72个村或屯的合作社,社员达到了34600多人,占全县人口的33.5%。汪清县的合作社坚持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得到了广大群众的拥护,做出了很大的成绩。当然,在发展的过程中,也出现过问题,经受过考验,有些重要的教训。里面有值得提炼和总结的宝贵财富,合作社经济方面的研究同时也具有非常突出的理论价值、咨询价值、应用价值。

  一、邓力群研究了合作社经营的商业原则——高价收购农产品,微利销售必需品。供销合作社不以赢利和分红为目的,既是合作社的立足点,也是合作社经营的商业原则。“首先,由供销到生产,由解决农民供销困难到组织农村生产。群众,特别是农民群众是现实主义者,贵和贱就是农民的‘经济学’,人人都应有一个小算盘,稍差一点就来或不来,高兴或反对;合作社初成立时主要不应以赢利和分红为目的,农民向合作社平时卖东西多卖钱,买东西多省钱,这对农民却是大事。只要这点掌握住,就是说为群众减轻了商人的中间剥削,群众就一定会把合作社当成中间的,爱护它、赞成它,这样,群众的一切必需品都向你买,一切生产品都向你卖,合作社就站得住。取得了群众的信任,就可生产足够的力量,使合作社由供销问题的解决及时进到生产的组织。”

  二、邓力群研究了合作社的中心环节——供销问题的解决。在组织生产时,汪清的经验,又是从组织副业然后进到扶助农业。“副业搞起来了合作社就必须进一步的扶助农业,一方面解决农民春耕夏锄中种子、农具、牲畜、肥料、人吃、马喂的供给困难,另一方面又解决农民农业产品的推销要求。汪清的一切经验证明,即使是组织副业也好,扶助农业也好,合作社应当掌握的中心环节仍是供销问题的解决。”农产品的销路和农村必需品的供应,始终是最紧要和最关键的核心问题。

  三、邓力群研究了合作社的金融需求问题——发展农村信用合作社。金融是经济的血脉。农民在生产生活中有迫切的资金需求。满足农民金融需求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也应运而生。“为着解决农民在发展副业与农业中的资金困难,合作社的信用合作事业也发展起来。”“合作社供销事业与生产事业的发展,当然也就跟着要求运输合作事业的发展。总之,汪清合作社的发展因为遵循了由供销到生产的发展规律,因为供销困难的解决,大大的刺激了生产的发展,所以合作社就能很快地向着运输、信用、卫生、文化等人民需要的各方面发展起来,而使自己成为综合性的合作社。”

  四、邓力群研究了合作社的地位作用——人民经济与国营经济的桥梁和纽带。人民经济也指家庭经营的自产自销的小商品经济。国营经济则指国有企业经济。这两者的沟通和流转需要一种经济形式或组织形式,而合作社就成了当时最理想的经济形式。合作社经济既是历史的选择,也是人民的选择。邓力群明确地提出了合作社经济的地位是桥梁和纽带。“由群众经济生活的组织进到使人民经济与国营经济结合起来,使合作社逐渐成为国营经济的有力助手,逐渐成为人民经济与国营经济联系的桥梁和纽带。”明确地提出了合作社经济的作用。“只有经过合作社,才能真正把人民经济与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国营经济只有经过合作社,才能把分散的个体的农民小生产者小商品经济和自己联系起来,并接受自己的领导,克服小商品经济的散漫性、无组织性。而合作社为了更好地起国营经济与人民经济之间的桥梁作用,则必须把自己的工作从解决群众当前的要求入手,及时与国营经济相联系,换句话说,合作社必须善于在使群众当前利益和国家利益结合起来的根本前提下,来进行自己的工作。”

  五、邓力群研究了如何推进合作社的发展问题。合作社的发展不能任其自生自灭,必须加强领导和指导,把握和运用好合作社发展的规律。“汪清县委对合作社的领导,因为大体上适应了这些规律,或者说在摸索过程中逐渐地掌握了这些规律,所以他能随着合作社工作的发展,及时地提出问题,解决问题,克服偏向,巩固成绩,使他们的工作能在逐渐增强自觉性的基础上去进行。所以能很快地把罗兴塘合作社点的成功,胜利地推向面的展开,能成功地(虽然也经过了曲折)使合作社的规模和力量,由小到大,使合作社的业务由简单到复杂,由无计划到有计划了。”

  六、邓力群研究了有关合作社争论的焦点——是以供销为重点,还是以生产为重点。合作社的经济链条上,一头联着生产,一头又联着供销。应该以什么为重点,争论激烈。“汪清合作社已经走过的过程,是否为今后发展合作社必经的过程?汪清合作社发展的规律,是否应成为各地合作社普遍遵循的规律?汪清县委领导合作社成功的经验,是否应成为各地领导上在展开合作社工作时必须充分考虑的经验?有的同志提出了怀疑,有的同志则提出了反对。他们不同意合作社的发展道路要遵守从‘供销到生产’的规律;他们不同意的正是‘为了发展生产,就必须首先解决农民小生产者的供销困难’的看法;他们认为当前农民小生产者的要求不是供销要求,而是生产要求;他们说合作社如果开始只搞供销(或消费),合作社就会同私人商业没区别,就难于使合作社的商业行为与农业生产相结合;因此他们主张,合作社必须从组织生产开始,以好的互助组作基础,发展到综合性的合作社。”邓力群认为合作社有两种类型。一类是把农民小生产者组织成劳动互助组一类的农业生产合作社。这种合作社必须严格根据自愿和两利的原则,鼓励其继续发展。另一类是把农民小生产者组织成供销合作社(进一步发展成综合性的合作社)。不能把两种类型的合作社进行混淆。把两件事当成一件事。正确对待“集体互助的农业生产合作社”与“综合性合作社”。两者不能彼此否定,各有其生存发展的空间和需要。这也是一些同志产生怀疑的一个原因。邓力群认为产生怀疑和反对的最主要原因,则是由于对供销合作社在今后经济建设中的严重意义缺乏了解,因此,他们很害怕合作社只搞供销性的“商业行为”’,害怕合作社“做买卖”,因此他们不敢正视农民当前迫切的供销要求,而这又是根源于他们对当前的经济情况缺乏了解而来的。

  七、邓力群研究了供销合作社在经济运行中的重大作用。邓力群从商品经济的流通入手,分析了发展供销合作社的经济作用。“我们必须了解:只有生产合作社(或农业生产合作社),而没有供销合作社,则在小生产者(主要为农民)与国家中间,还缺少一条经济的桥梁和一根经济的纽带,把小生产者与国家在经济上结合起来,把小生产者的合作社与国家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反之,如果我们在农村中或城市中普遍地有了供销合作社,国家就可以经过这种合作社去和小生产者在经济上直接结合起来。国营经济生产的工业品,可以经过合作社合理地销售给小生产者,农民小生产者的生产品和原料,也可以经过供销合作社去有计划的收买,然后由国家分配给各工厂或出卖出口。这样,国家经济可以得到丰富的原料与粮食,掌握充足的物质,去进行生产分配与出口,去同各种破坏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投机操纵作斗争;而小生产者又可有计划地出卖他们的生产品,用他们的生产品去合理地交换他们所需用的各种必需品,免除私人资本家的中间剥削。经过供销合作社,国家同小生产者的这种经济结合,自然会刺激小生产的生产积极性,因而就能进一步地推进农民和小手工业者的生产合作社的发展。这在汪清县是得到了充分实施的证明的。”

  八、邓力群研究了忽视供销合作社的危害性。如果不重视供销合作社的发展,不加强对千千万万小生产者经济的领导,党和政府势必在经济领域会处于不利局面,就无法避免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的投机操纵。“所以,忽视供销合作社的意义,害怕合作社大力经营供销事业,实际上就是有意无意地砍断小生产者和国家经济联系的桥梁,不论其主观愿望与主观认识如何,其结果都将使小生产者与国营经济隔离开来。这样,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国家,就无法在经济上对于千百万散漫的小生产者实行有力的领导,就不能顺利地进行新民主主义国家的国民经济建设。实际上就是把无产阶级对千百万的小生产者小商品经济的领导权,送交给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就是允许长期保留私人商业资本家对农民的中间剥削,就将使私人资本经济的投机操纵无法克服,而最后私人资本主义经济则将把新民主主义经济转化为旧资本主义经济,把千百万小生产者领上资本主义社会的老路。”

  九、邓力群研究了供销合作社国营经济的性质。供销合作社是国营经济,是社员集体合作出资、股份分红的经济模式。用公司的有关理论来判断,当年的供销合作社符合股份有限公司的核心要素,国家或集体出资,占主体,有控股权,社会成员自愿参股。“合作社问题,特别是目前的供销合作社问题,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对千百万小生产者争夺领导权的斗争问题。供销合作社是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在经济战线上和私人资本主义经济(特别是私人商业资本主义经济)进行经济竞争的有力助手,是国营经济反对私人商业资本主义经济投机操纵的有力武器。因为农民小商品生产者是依赖市场的,他们过去不能不依赖残酷剥削他们的商人,而今天他们则有权利指望无产阶级领导的不剥削他们的供销合作社,去进行他们的小商品生产;如果我们能把供销合作社办得好,他们自然会跟无产阶级一道继续前进,否则他们就只好依旧去依赖商人,而跟着资产阶级走。所以目前农村中的供销合作社,是在土地改革以后,经济上农民与小手工业者最主要的组织形式;没有它,我们就不能在经济上去组织领导和指挥千百万的农民小生产者。因此,我们必须抓住这一个中心环节,依靠供销合作社并作为我们目前的主要手段,去推进农民小生产者的生产事业,并在经济上实现对他们的领导。”只有在经济上实现了领导,才能说实现了党对农村的彻底全面的领导。既是争夺领导权的问题,也是争夺农村阵地的问题。

  十、邓力群研究了供销合作社的成功经验。汪清县供销合作社坚持让利于民、便民利民的原则,反对贱买贵卖。“汪清合作社以全新的姿态出现于饱经商人中间剥削的群众之前,与商人的贱买贵卖完全相反。两年来,经常以低于市价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价格,把必需品卖给农民,又以高于市价的合理价格收买农民的农产品副产品,由此取得了它合理的成长和发展。两年来,在商人与合作社之间,汪清农民进行了慎重的选择,他们经过长期深受中间剥削的痛苦之后,已经看到他们面前出现了一个完全不剥削他们,而处处为他们着想为他们办事的合作社,他们终于抛弃了那些投机操纵的商人,终于自愿的选上了合作社,把他们的希望寄托于合作社,把他们的命运与合作社联结在一起。”汪清县合作社不仅生存了下来,而且占领了市场。

  邓力群分析了汪清合作社成功的奥秘。“汪清的经验证明,只要供销合作社在经验自己的业务时,不和商人一样的贱买贵卖,不单纯地以赢利及分红为目的,相反的尽可能做到:以比较低廉的价格,卖给社员必需品,又以公道的价格,收买小生产者的生产品,就有可能把千百万的小生产者与劳动人民巩固地组织到供销合作社中来,否则它就不能普遍地组织小生产者和劳动人民,并且不可避免地要走向失败。”

  邓力群论述了合作社的价格问题是一个政策问题。“由此我们应当懂得:合作社收买生产品出卖必需品的价格问题,不是一个技术问题,而是一个政策问题,是供销合作社存在和发展的政策问题,是供销合作社联系群众或脱离群众的政策问题,是决定供销合作社为群众服务这一根本性质的问题,是区别于合作社和贱买贵卖之商人的主要标志,是合作社和商人经济竞争上能获得胜利的根本前提,也是合作社对待私人商业资本的政策问题。”直到今天,价格管制政策有时是有必要的,而且也是管用的。

  十一、邓力群研究了合作社经济与私人商业资本之间展开长期的经济竞争的问题。

  在合作社对待私人商业的政策问题上,汪清合作社工作过程中产生了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说:这样发展下去,合作社不就垄断了吗?还叫私人商业发展下去吗?这样搞同国家发展工商业的政策不是矛盾吗?”“另一种意见则无区别地仇视一切商人老客,认为他们都是剥削群众投机倒把,要用各种行政的办法来排斥和限制一切私人商业。”“这两种意见都是片面的,因此也是错误的。”

  邓力群认为,“我们不是无原则的发展一切私人工商业,我们在容许并保护私人工商业的发展中,必须防止与反对商品的资本主义经济所固有的投机性与破坏性,禁止与打击一切有害于国计民生的投机操纵的经营。我们也不是把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完全等同于发展资本主义经济,不是把一切希望寄托于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我们必须发展国家商业与合作社商业,在广大的范围内去代替私人商业资本的地位,使商业资本无高额利润可图,只有这样,才能迫使私人商业资本向着农业工业生产方面转移,才能使资本主义经济向着有利于国计民生的方向发展,这样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才有利于新民主主义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为了引导与迫使商业资本向着生产方向发展,合作社经济就必须与私人商业资本展开长期的经济竞争,我们应当采用各种适当的政策使合作社在此经济竞争中取得胜利,应采取各种方法使合作社为农民小生产和领导人民。首先做到减轻然后做到免除商人的中间剥削,以取得广大劳动群众对合作社的支持。经济竞争将是整个新民主主义时期中,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的基本矛盾,是无产阶级与资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进行斗争的主要内容。回避这个斗争,是领导无能的表示,但企图采用行政手段去进行这个斗争,则是无用的,而且是危险的。”

  邓力群在文章中强调,“为着展开合作社与商人之间的经济竞争,并使合作社在这种经济竞争中取得成功,首先就需要国营经济在资金、税收、运输和定货诸方面,给予合作社以经常的适当的有区别于私人商业资本的区别优待和帮助。”

  邓力群设计了合作社的组织网络。为使合作社在经济竞争中取得成功,“就提出了大量与普遍成立合作社的必要,需要建立各个合作社之间的密切联系,建立合作社自上而下的系统。”

  邓力群提出合作社的目的是促进生产的方针。“合作社在它进行一切工作和业务时,必须掌握生产的方针。一切商人特别是投机商人在此种经济竞争中将来不可避免地归于失败,将来合理地完全为群众所抛弃,其基本原因,就是商人特别是投机商人的本质目的不是为了发展生产,相反的只是为了获取高额的利润,其结果甚至是阻碍生产的。”

  邓力群论述了合作社应有的工作作风——联系群众的作风。“为着使合作社在经济竞争中获得胜利,合作社必须树立联系群众的作风。必须使自己在进行一切工作和业务时,做到平易近人,群众称便,克勤克俭,切实朴素;合作社的一切规章制度业务行政,均应以利于群众、服务群众为依归;合作社必须深刻体念群众情绪、群众利益、群众要求。”

  邓力群论述了汪清县合作社的本质特征——农村综合性的合作社。汪清县合作社首先解决了了农民小生产者的供销困难,并且办好了农民向合作社提出的各种供销业务,所以它能够做到迅速而成功地进到发展副业扶助农业,并且迅速而成功地向着信用合作、手工业合作、运输合作、卫生合作等文化事业、社会事业各个方面展开,使其成为综合性的合作社,成为指导农村经济生活的总枢纽。“照着汪清县同志的说法,部分好合作社已把自己的工作从经济合作进到使经济合作与劳力合作两相结合的地步了。就是说,集体合作互助的思想已经从供销方面开始进到生产方面了。”

  “汪清县的经验证明,如果合作社不从解决他们生产中的供销问题入手,合作社一开始就普遍地去领导生产小组,组织劳动互助,合作社是既无能力又无本钱,农民也必然是信不着的。”

  十二、邓力群研究了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的关系——领导关系。汪清县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能够自始至终贯彻为群众服务的方针,就是因为国营经济在合作社的建立和发展的各个阶段,都及时地给予了各种极大的支持和帮助。“合作社从各方面提出了对国营经济的要求,合作社的发展与巩固,都要求与国营经济的密切结合,都要求国营经济的领导。”反过来,合作社经济的发展也促进了国营经济的发展。两者相辅相成,实现双赢。汪清县1948年总结合作社工作的材料说明,“合作社经济和国营经济供销越密切,完成国营经济的任务做得越好,人民经济就发展得越好,合作社力量的生长也就越快”。

  当时,有的同志认为,国家及国营经济机关与合作社之间的关系,不能是领导关系,只能是行政管理与业务往来的关系。邓力群认为,国营经济机关与合作社之间应当建立健全业务关系,国家也要对合作社进行适当的行政管理。邓力群还强调,“尤其重要的是国家对合作社必须建立健全领导关系。而且国家对合作社的一切财政上的援助,国营经济机关和合作社一切业务往来,都应当从组织领导关系出发。我们国家在创办与领导合作社时,不是从办企业的观点出发,不只是把合作社当作一个企业来看待,而是把合作社当作一个严肃的政治任务来看待的。”邓力群还把合作社经济当作农村生产制度创新的第二次革命。是有里程碑式的意义。“经过它我们要实现农村生产制度上的第二个大革命,经过它我们将要改变整个农村社会制度的面貌,经过它我们将使农民经过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走入社会主义。”

  十三、邓力群批判了一些干部对合作社的错误偏向和错误认识。在处理国营经济与合作社经济的关系上,合作社的某些干部中出现了两种错误偏向,一种表现为对国营经济机关的依赖思想,另一种则以合作社和国营企业相对立,迁就片面的群众利益观点,把群众利益与国家利益对立起来。

  邓力群认为,“在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之下的合作社经济,是国家经济的最可靠的有力助手,国营经济没有合作社的帮助,它在经济战线上就会是孤立无援的,国营经济只有与合作社经济结合起来,并领导与帮助合作社经济,它才能有可靠的经济上的同盟军,才能把千千万万的小生产者吸引到自己这方面来,去和各种私人的投机操纵的行为做斗争,同无政府无组织的经济破坏活动作斗争,使新民主主义的计划经济取得优势;而合作社也只有与无产阶级领导的国营经济结合起来,并取得国家经济机关的领导和帮助,才能使组织在合作社中的小生产者免除商业资本家的中间剥削,而大家富裕起来,才能使他们在将来从国营经济方面得到各种机器,而进一步地走上生产的集体化(合作化),才能使他们不走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是经过新民主主义道路,走上社会主义。”

  十四、邓力群在文章中批评了合作社发展过程中的各种落后思想——平均主义、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经验主义等。

  邓力群反对平均主义。邓力群通过调查了解,在土地改革的平分运动中,汪清县原有的131个村屯合作社垮掉了59个。邓力群在文章中认为,领导放任了平均主义思想对合作社的冲击,是59个村屯合作社垮掉的重要原因之一。邓力群文章中强调,为保证合作社得到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反对平均主义思想是非常必要的。汪清县的经验证明,“只有当县委重新加强了对合作社的领导,特别是加强了对合作社内部反对平均主义思想斗争的领导,才使合作社重新走上了恢复发展与巩固的道路”。

  邓力群反对无纪律无政府状态。汪清县合作社在发展过程中,曾一度发生过合作社之间,合作社与国营经济机关之间的互相竞争、互相封锁、互相垄断等无纪律无政府状态,给国家、人民与合作社都造成不应有的损失。邓力群在文章中提出:“合作社必须有从上到下的的系统和组织,例如全东北,应有全东北的总社,各地方的省社、县社、市社、区社、村社和工厂机关学校的支社,及某些专业的总社和分社等。在合作社内部,必须实行严格的民主集中制,召开定期的会员大会及各级代表大会与代表会议,选举各级委员会,由各级委员会任命各级合作社的经理及其他重要的办事人,并必须严格实行少数服从多数,下级服从上级。”

  邓力群反对经验主义。邓力群在文章中提出,进行合作社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必须反对经验主义。关于反对经验主义,汪清县的同志们提出的办法是反对山沟保守思想。山沟保守思想就是“只从局部观点或狭隘的地域观点出发提出问题,经营业务,坐井观天,只顾眼前”。“一切合作社工作者,都必须从全局观点出发考虑问题,必须懂得整个经济发展的规律,学习马列主义,必须反对死搬经验,反对保守狭隘,必须要有眼光,多用脑筋,必须掌握合作社普遍发展的规律,而又注意当时当地的条件,而不千遍一律,死守成规。”

  十五、邓力群对合作社干部提出了精通业务的要求。“贯彻合作社内部的思想领导,中心环节是加强干部,提高干部。必须使合作社的领导干部懂得马列主义理论,清楚地了解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发展的规律,精通合作社业务,并具有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决心和忠诚。”任何一项工作,关键是人。合作社经济工作也必须有一大批精通业务、善于经营、忠诚高效的经济管理干部。

  农村合作社经济当时还是在私有制基础上,把农民在自愿联合的原则下组织起来的从事生产的群众性的经济组织,是新中国五种经济成分中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农村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是关系到农民在我们党领导下经过新民主主义的道路,走上社会主义的重大问题。

  邓力群高瞻远瞩,深谋远虑,呕心沥血,把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农村的实际相结合,正确判断了农村合作社经济的性质,准确把握了其发展趋势,为我们党和政府科学制定出台合作社发展的文件,提供了重要的咨询决策参考的理论依据。

  邓力群在供销合作社发展的道路上,为其规划蓝图,摇旗呐喊,功不可没。供销合作社最早的岁月里,留下了邓力群孜孜不倦的理论架构,理论认知。

  (湖南桂东县委党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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