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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政策何以屡遭非议与诟病?

2021-09-01 15:14:21  来源: 红歌会网   作者:赵增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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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养老金发放过程中的“认证”问题

  在我国,公职人员和企业等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后,按照政策规定,每月都可领取一定数额的养老金;七十岁以上的老人,还可在不同档次内领取相应的“高龄补贴”。这一政策,无疑是党和政府对退休人员的生活关照,也是老年人的福祉所在。

  然而,如此一个爱民、惠民政策,自实施以来却在社会上屡遭非议和诟病。原因并非政策本身具有瑕疵,而是实施的方式方法出了问题,以致引起社会的强烈反弹。说白了,便是好政策并未取得相应的好结果!

  在社会上遭遇数轮质疑和批评之后,最近某省司法厅退休干部一则谈“身份认证”的文章,又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并持续发酵。矛头直指养老金管理机构每年两次的“身份认证”,是对广大离退休人员和高龄老人的歧视和侮辱!仔细思之,确实不无道理!

  过去,老年人领取养老金或各种补贴时,必须本人手持当日的一张报纸照张像,以向相关管理部门证实“我还活着”;自从网络普遍覆盖后,办法逐步升级了,现又改为通过智能手机“视频摇摇头”的方式,借以证明“我还没有死”!

  虽然形式各异,但结果无疑是高度一致的。这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起码的“信任感”早已荡然无存!管理部门认为,唯有采取这种办法,方可让他们能够“确认”你“还有一口气”“并不存在冒领现象”!

  但是问题又来了!“司法厅退休干部”云:在我国,有资格证明一个人生与死的机构,唯有医疗部门、公安机关与人民法院,其它任何单位均无权去“认证”。即使当事人自己证明自己还“活着”,亦并无法律效力。

  再说,这种有违人性的“认证”方式,的确让人难以接受!

  那么,如何解除监管部门的心中疑虑、切实防范不法之徒的恶意冒领呢?笔者认为此问题十分简单。不妨从以下两个方面做起:

  一是充分发挥网络优势,同步实现资金管理机构与公安、民政、医疗、殡葬以及居(村)委会、街道办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譬如某个人一旦仙逝,其医疗、丧葬、各项补贴、死亡证明等相关手续均由上述部门具体办理,最先知情的无疑属于他们。即使家属因故迟滞办理手续,资金管理部门一旦打开网络便会知晓,随意冒领的现象自然不会发生。何况在当下,这是十分容易做到的。

  二是完善法律法规与制度建设,强化违法违规的惩戒措施。

  贪得无厌、蓄意冒领的现象虽然很难从根本上完全得以杜绝,但一般说来,这样的事毕竟是极其罕见的。只要我们将制度的笼子扎牢了、严厉的惩罚措施完善了,冒领者自然就会退避三舍,不敢蓄意妄为了。

  你想想:冒领不成遭罚款,弄不好还得进入“失信黑名单”。这等“偷鸡不成反蚀一把米”的蠢事,谁还愿意再做呢?

  总而言之,党和政府向离退休人员与高龄老人发放养老金与补贴,绝对是一项爱民、惠民的好政策。但对执行部门来说,应该注意工作方式与方法,力求将好事去办好。

  否则事与愿违,办好事反而招致民怨,那又何苦而为呢!

  2021.8.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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